《凡事我都可行?從哥林多前書 6:12 探討基督徒的自由與界限》

 

隨機選取聖經經文論文:《凡事我都可行?從哥林多前書 6:12 探討基督徒的自由與界限》

引言

基督教的核心教義之一是救贖與自由。藉由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信徒得以從罪的捆綁中釋放,進入上帝恩典的自由裡。然而,這自由並非毫無界限,也並非放縱情慾的藉口。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針對當時教會中出現的誤解,清楚地闡述了基督徒自由的真諦。本文將隨機選取哥林多前書 6 章 12 節作為研究的核心經文,深入探討基督徒的自由與界限,並引用其他相關的聖經經文加以闡釋,期望能更全面地理解這重要的教導。

隨機選取經文:哥林多前書 6 章 12 節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哥林多前書 6:12,和合本修訂版)

經文背景分析

哥林多前書是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一封書信。哥林多是古希臘的一個繁華商業城市,文化多元,但也充滿了各種道德敗壞的問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許多是從異教背景歸信基督的,他們在信仰的初期,對於基督徒的自由常常產生誤解,以至於在生活中出現了許多不合聖經教導的行為。

在哥林多前書第六章,保羅主要處理的是教會內信徒之間的訴訟,以及信徒與妓女苟合的問題。在 6 章 12 節之前,保羅已經譴責了信徒之間互相告狀的行為,並指出信徒不應該在不信的人面前彼此訴訟,因為聖徒將來要審判世界(哥林多前書 6:1-8)。緊接著,保羅話鋒一轉,開始處理哥林多教會中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性的不道德行為。他提醒信徒,他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也是聖靈的殿,不應該與妓女聯合,玷污聖潔的身份(哥林多前書 6:13-20)。

哥林多前書 6 章 12 節就處於這兩個主題之間,如同一個承上啟下的橋樑。保羅在這裡引用了一句當時哥林多教會中流行的口號:「凡事我都可行」(Πάντα μοι ἔξεστιν)。這句話可能反映了當時一些信徒對於基督徒自由的理解,他們認為既然已經在基督裡得了自由,就可以隨心所欲,不受任何約束。保羅並沒有直接否定這句話,而是加以修正和深化,指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並且「無論哪一件,總不受它的轄制」。這就為我們理解基督徒的自由與界限,提供了重要的啟示。

經文詮釋與分析

1. 「凡事我都可行」(Πάντα μοι ἔξεστιν)

這句話本身可能並非錯誤的教義。在廣義上,基督徒的確在基督裡享有自由,脫離了律法的捆綁,可以自由地選擇生活方式和行為。保羅在加拉太書中也強調:「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役的軛挾制。」(加拉太書 5:1,和合本修訂版)。這裡的「自由」指的是從罪、律法和死亡的權勢下獲得釋放,進入與上帝和好的新生命。

然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顯然將這種自由理解得過於狹隘和表面化,他們將「凡事都可行」理解為可以隨心所欲,不受任何道德或屬靈的約束。他們可能認為,只要是自己想做的事情,都是被允許的,都可以去做的。這種理解顯然是片面的,沒有抓住基督徒自由的真諦。

2. 「但不都有益處」(οὐ πάντα συμφέρει)

保羅立即對「凡事我都可行」這句話進行了修正,指出「但不都有益處」。這裡的「益處」(συμφέρει)原文含有「有利益、有幫助、有建設性」的意思。保羅在這裡強調,基督徒的自由並非漫無目的的放縱,而是要為了榮耀上帝,造就他人。即使有些事情在表面上是被允許的,但如果對自己或對他人沒有益處,甚至會帶來負面的影響,那麼基督徒就應該有所節制,謹慎行事。

羅馬書 14 章 19 節也強調了同樣的原則:「所以,我們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造就的事。」基督徒的自由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要以愛為出發點,考慮到對自己和他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 10 章 23-24 節 進一步闡釋了這個原則:「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這裡明確指出,基督徒行事的原則不是「可行」與否,而是「益處」與「造就」與否。真正愛人的行為,必然是考慮到別人的益處,而不是只顧自己的自由和慾望。

3. 「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Πάντα μοι ἔξεστιν, ἀλλ’ οὐκ ἐγὼ ἐξουσιασθήσομαι ὑπό τινος)

保羅再次重複了「凡事我都可行」,然後進一步補充說:「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這裡的「轄制」(ἐξουσιασθήσομαι)原文含有「被支配、被控制、被奴役」的意思。保羅在這裡強調,基督徒的自由不只是外在行為的許可,更是一種內在心靈的自主。真正的自由是不受任何事物轄制的自由,包括不受自己的慾望和習慣的轄制。

即使有些事情在表面上是被允許的,甚至是對自己有益的,但如果這些事情會逐漸掌控自己的心靈,使自己上癮,甚至成為自己的主人,那麼基督徒也應該警惕,避免被這些事情所轄制。保羅在羅馬書 6 章 16 節 提醒信徒:「豈不知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於義。」 如果我們容許自己被某些事物轄制,實際上就是將自己獻給這些事物作奴僕,失去了真正的自由。

彼得後書 2 章 19 節 也指出:「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我們若被自己的情慾、嗜好,甚至是某些看似美好的事物所轄制,就失去了基督所賜的真自由。真正的自由是心靈的自主,是能夠在基督裡做出正確選擇,而不是被任何事物所綑綁。

4. 綜合理解:基督徒的自由與界限

綜合以上分析,哥林多前書 6 章 12 節 揭示了基督徒自由的兩個重要原則:

  • 自由不是放縱: 基督徒的確在基督裡享有自由,可以做許多事情,但這自由並非毫無界限的放縱。即使「凡事都可行」,但並非「凡事都有益處」。真正的自由是為了榮耀上帝,造就他人,而不是滿足自己的私慾。
  • 自由是不受轄制: 基督徒的自由不只是外在行為的許可,更是一種內在心靈的自主。真正的自由是不受任何事物轄制的自由,包括不受自己的慾望、習慣和任何外在事物的轄制。

因此,基督徒在行使自由的時候,需要謹慎思考,凡事要以愛為出發點,考慮到對自己和他人的益處,並且要警惕任何可能轄制自己心靈的事物。真正的自由是為了服事上帝,服事人,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

引申應用與實踐

哥林多前書 6 章 12 節 的教導,對於今天的基督徒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在現代社會,我們享有空前的自由,可以接觸到各種各樣的信息、娛樂和生活方式。然而,這自由也帶來了許多挑戰和試探。我們需要學習如何正確地運用我們的自由,活出合神心意的生活。

1. 在信息爆炸的時代,謹慎選擇

在信息爆炸的時代,我們每天都接收到大量的信息,其中既有有益的信息,也有許多有害的信息。基督徒需要學習分辨什麼是「有益處」的信息,什麼是「沒有益處」甚至「有害」的信息。腓立比書 4 章 8 節 勸勉我們:「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我們應該選擇那些能夠提升我們的靈性,造就我們的品格,幫助我們更認識上帝的信息。對於那些會污染我們的心靈,誘惑我們犯罪,甚至使我們遠離上帝的信息,我們應該堅決拒絕。

2. 在娛樂多元的社會,節制享受

現代社會提供了豐富多彩的娛樂方式,從電影、音樂、遊戲到社交媒體,應有盡有。娛樂本身並非壞事,甚至可以成為放鬆身心,增進人際關係的方式。然而,如果我們不加節制地沉迷於娛樂,就可能會被娛樂所「轄制」,失去時間和精力,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情,例如靈修、服事、家庭等等。 提摩太前書 4 章 8 節 指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操練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關乎今生和來生。」 我們應該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操練敬虔的事情上,而不是被娛樂所掌控。享受娛樂要適可而止,要以不影響我們與上帝和人的關係為前提。

3. 在消費主義的文化中,知足感恩

現代社會充斥著消費主義的文化,商家不斷地刺激我們的消費慾望,誘惑我們購買各種各樣的商品和服務。消費本身是正常的經濟活動,但如果我們過度追求物質享受,就會被消費主義所「轄制」,成為物質的奴隸,失去了內心的平安和喜樂。 提摩太前書 6 章 6-8 節 教導我們:「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基督徒應該學習知足感恩,將目光從物質轉向屬靈,追求永恆的價值。我們應該以需要為導向,而不是以慾望為導向,避免被消費主義所捆綁。

4. 在人際交往中,以愛為原則

基督徒的自由也體現在人際交往中。我們可以在基督裡自由地與人交往,建立關係,服事人。然而,在人際交往中,我們也需要以愛為原則,考慮到別人的益處,避免以自由為藉口,傷害他人,冒犯他人,甚至利用他人。 加拉太書 5 章 13 節 提醒我們:「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真正的自由是為了愛人,服事人,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我們在人際交往中,要學習以基督的愛來愛人,尊重人,關懷人,造就人。

結論

哥林多前書 6 章 12 節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這句看似簡短的經文,卻蘊含著深刻的屬靈真理,為我們理解基督徒的自由與界限,提供了重要的指導。基督徒的自由是真實的,是寶貴的,是上帝恩典的禮物。然而,這自由並非毫無界限,也並非放縱情慾的藉口。真正的自由是為了榮耀上帝,造就他人,是不受任何事物轄制的心靈自主。

在今天的社會,基督徒更需要深刻理解和實踐基督徒自由的真諦。在信息爆炸、娛樂多元、消費主義盛行、人際關係複雜的時代,我們需要學習謹慎選擇,節制享1受,知足感恩,以愛為原則,活出合神心意的自由人生。 願我們都能在基督裡,真正享受自由的喜樂,並且將這自由用於服事上帝,服事人,榮耀上帝的名。

引用經文列表 (和合本修訂版)

  • 哥林多前書 6:1-8
  • 哥林多前書 6:12
  • 哥林多前書 6:13-20
  • 哥林多前書 10:23-24
  • 加拉太書 5:1
  • 加拉太書 5:13
  • 羅馬書 6:16
  • 羅馬書 14:19
  • 彼得後書 2:19
  • 腓立比書 4:8
  • 提摩太前書 4:8
  • 提摩太前書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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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