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 2:8,和合本修訂版)
引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二章八節,寥寥數字,卻如洪鐘般敲響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真理——救恩的本質與途徑。這句經文,不僅是使徒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諄諄教誨,更是對歷世歷代基督徒的莊嚴宣告,點明了救恩並非人自身努力的成果,而是完全出於上帝白白賜予的恩典,並且是藉著人的信心來領受。這節經文,如同一盞明燈,照亮了救恩的真諦,也如同磐石,確立了信仰的根基。它提醒我們,救恩的源頭在於神的主動與恩慈,而非人的功德與作為。它也啟示我們,領受救恩的途徑在於人的信心回應,而非律法行為的遵守。本文將以以弗所書二章八節為核心,深入剖析其經文背景、意涵、神學意涵,並引申引用聖經各處相關經文,探討基督徒如何在現代生活中理解和實踐這重要的救恩真理,活出感恩、謙卑、且榮耀神的生命。
經文背景分析
以弗所書是使徒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以及廣大亞西亞地區教會的一封書信,通常被歸類為保羅的「監獄書信」,因其很可能是在保羅於羅馬監獄中被囚禁期間所寫成。以弗所書的主題宏大深遠,涵蓋了教會論、基督論、救恩論、生活倫理等諸多方面,被譽為「神學的皇冠」。本書旨在闡明上帝在基督裡所定的永恆旨意,以及教會在神永恆計劃中的地位與作用。保羅在書信中,高舉基督的超越性與至高權柄,揭示神救贖計劃的宏偉藍圖,並勸勉信徒要活出與蒙召恩相稱的生命,在基督裡合而為一,同歸於上帝的恩典之下。
以弗所書第二章,是保羅闡述救恩真理的關鍵章節,緊接在第一章讚美神在基督裡所賜諸般屬靈福氣之後,保羅在第二章開始具體描述信徒得救前的景況,以及得救後的新生命。在以弗所書 2:1-3,保羅描繪了信徒得救前的黑暗光景,指出他們原本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私慾,可怒之子,與外邦人無異,毫無指望。然而,在以弗所書 2:4-10,筆鋒一轉,保羅轉向描繪神豐盛的憐憫與大愛,指出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並且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而以弗所書 2 章 8 節 正是在這個轉折點上,保羅以簡潔有力的言語,點明了救恩的本質與途徑,強調救恩完全是本乎神的恩典,藉著人的信心而領受,並非出於人的行為,而是神白白賜予的禮物。這節經文,不僅是對以弗所教會的提醒,更是對歷世歷代所有信徒的福音宣告,確立了基督教救恩論的核心基礎。
經文詮釋與分析
以弗所書 2 章 8 節 雖然只有短短一句話,但卻字字珠璣,蘊含著深刻的屬靈意涵。為了更深入地理解這句經文,我們將從「你們得救」、「本乎恩」、「因著信」、「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這五個關鍵詞語入手,逐一進行詮釋與分析:
1. 「你們得救」
經文一開始就宣告「你們得救」,這個「你們」指的是以弗所教會的信徒,以及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得救」(σεσῳσμένοι / sesōsmenoi) 在希臘文中是一個完成式被動語態的動詞,表明「得救」是一個已經完成的行動,也是一個被動領受的狀態。 從時間上來看,它指向信徒信主的那一刻,當他們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時,就已經經歷了救恩,罪得赦免,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兒女。 從狀態上來看,它強調得救是被動領受的恩典,是神主動的作為,而非人自身的主動爭取。 得救不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是一個瞬間的轉變,當人信主的那一刻,就立刻從死亡中被拯救出來,進入永恆的生命。
「得救」所指的,不僅僅是靈魂的得救,更是全人的救贖。 它涵蓋了靈、魂、體三個層面,包含了罪得赦免、靈魂重生、生命改變、身體得贖、以及永恆的盼望。 得救不僅僅是脫離地獄的刑罰,更是進入天國的永恆福樂;不僅僅是消極地免除罪惡的捆綁,更是積極地經歷生命的更新與豐盛;不僅僅是個人靈魂的拯救,更是整個人類與宇宙的恢復與和好。 《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23節保羅禱告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完全成聖!又願你們的靈、魂、體全然完整,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無可指摘!」 表明神的心意是要使信徒全人成聖,靈魂體全然完整,得著完全的救贖。 《羅馬書》8章23節保羅也提到:「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強調信徒得救的最終目標,不僅是靈魂的得救,更是身體的得贖,將來要復活,得著榮耀的身體,與主永遠同在。
2. 「本乎恩」
經文接著宣告「得救是本乎恩」,這個「恩」(χάριτι / chariti)在希臘文中指的是「恩典」、「恩惠」、「恩寵」、「禮物」,強調救恩的源頭和性質是神的恩典,是神白白賜予的禮物,是人完全不配得的恩惠。 「本乎恩」(χάριτι / chariti) 強調救恩的根基和動力, 救恩的發生和成就, 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 而非人的任何條件或努力。 人之所以能夠得救, 並不是因為自己有多好, 多麼努力, 多麼有功德, 而是完全因為神的恩典臨到, 是神主動施恩, 主動拯救, 主動賜予。
「本乎恩」否定了靠行為稱義的觀念。 在保羅的時代, 以及在今天的許多宗教和文化中, 都存在著靠行為稱義的觀念, 認為人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 遵守律法, 行善積德, 來獲得神的悅納, 達到自我救贖的目的。 然而, 以弗所書 2:8 卻明確宣告, 得救不是本乎行為, 而是本乎恩典, 徹底否定了靠行為稱義的可能性。 《羅馬書》3章20節保羅也明確指出:「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表明沒有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 因為律法只能叫人知罪, 無法使人稱義。 《加拉太書》2章16節保羅更是強調:「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再次強調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 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徹底否定了靠行為稱義的任何可能性, 將救恩的根基完全建立在神的恩典之上。
「本乎恩」突顯了神的慈愛與憐憫。 神之所以賜下救恩, 並不是因為人有什麼功德, 值得神去拯救, 而是完全出於神的慈愛與憐憫。 人原本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 是可怒之子, 是毫無指望的, 完全不配得神的拯救。 然而, 神卻主動向人伸出拯救之手, 因著他豐富的憐憫和愛, 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 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 承擔我們的罪孽, 成就了救贖的大功。 《羅馬書》5章8節保羅宣告:「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就在此將他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了。」 表明神的大愛, 不是在我們變得良善之後才臨到我們, 而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 就已經向我們顯明, 這份愛是主動的, 是無條件的, 是超越人所能理解的。 《提多書》3章5節保羅也說:「他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再次強調神的救贖完全是照著他的憐憫, 而不是因我們的行為, 突顯了神救恩的恩典性質。
3. 「因著信」
經文繼續宣告「得救是因著信」,這個「信」(πίστεως / pisteōs)在希臘文中指的是「信心」、「相信」、「信靠」、「委身」,強調領受救恩的途徑和方法是人的信心,是人對耶穌基督的相信和接受。 「因著信」(διὰ πίστεως / dia pisteōs) 強調信心是人領受救恩的管道和工具, 人必須藉著信心, 才能領受神所賜的恩典, 才能經歷救恩的大能。 信心本身並不是救恩的源頭, 救恩的源頭仍然是神的恩典, 信心只是人領受恩典的途徑, 如同一個空 vessel, 可以盛裝神所賜的恩典。
「因著信」強調信心的重要性。 信心是人領受救恩的必要條件, 沒有信心, 就無法得救。 《希伯來書》11章6節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表明沒有信心, 就無法得神的喜悅, 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 必須相信神的存在, 也要相信神會賞賜那些尋求他的人。 《約翰福音》3章16節更是清楚地宣告:「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表明神的救恩是為普世的人預備的, 但只有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才能不至滅亡, 反得永生, 突顯了信心的關鍵作用。
「因著信」也強調信心的對象和內容。 這裡所說的「信」, 並非指一般的相信或信任, 而是特指對耶穌基督的信心, 是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是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 並且死後復活, 戰勝死亡, 是相信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 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 信心不僅僅是一種理智上的認同, 更是一種全人的委身和信靠, 包括心思的相信, 情感的接受, 意志的順服, 行動的跟隨。 《羅馬書》10章9節保羅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 表明得救的信心, 包括口裡承認耶穌為主, 心裡相信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 是一種包含宣告和相信的全人回應。
4.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經文進一步強調「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這個「這」(τοῦτο / touto)指的是前文所說的「得救」, 指出得救這件事, 並不是出於人自己, 不是人的功勞, 不是人的成就, 而是完全出於神的恩典。 「出於自己」(ἐξ ὑμῶν / ex hymōn) 強調得救的源頭不是人, 而是神, 人的得救, 與人自身的任何努力, 任何行為, 任何功德都無關, 完全是神主動的作為, 是神白白的恩賜。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再次否定了人本主義的救贖觀。 人本主義強調人的能力和價值, 認為人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 提升自己, 完善自己, 甚至自我救贖。 然而, 以弗所書 2:8 卻明確宣告, 得救並不是出於自己, 徹底否定了人本主義的救贖觀, 將救恩的榮耀完全歸給神。 人在救恩中, 並不是主動者, 而是被動的領受者, 我們所能做的, 只是謙卑地接受神所賜的恩典, 感謝神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 《哥林多前書》1章29節保羅說:「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表明救恩的目的之一, 就是要使人在神面前不能自誇, 因為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 沒有任何功勞可以歸給人。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突顯了人的有限和軟弱。 人是有限的, 是軟弱的, 是墮落的, 靠自己無法達到神的標準, 無法滿足神的要求, 更無法自我救贖。 人的努力, 人的行為, 在神的聖潔和公義面前, 都顯得微不足道, 甚至如同污穢的衣服。 《以賽亞書》64章6節先知以賽亞宣告:「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 表明人在神面前的義, 如同污穢的衣服, 無法使人在神面前稱義。 人的得救, 必須依靠神的大能, 依靠神的恩典, 依靠神的主動拯救, 才能脫離罪的捆綁, 進入永恆的生命。 《約翰福音》15章5節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 表明人離了基督, 就不能做什麼, 我們的一切能力和力量, 都來自於基督, 我們的得救, 也完全依靠基督的恩典。
5. 「乃是神所賜的」
經文最後肯定地宣告「得救乃是神所賜的」, 這個「賜」(δῶρον / dōron)在希臘文中指的是「禮物」、「恩賜」、「贈品」,強調救恩的性質是神的禮物,是神白白賜予的恩典,是人完全不配得的。 「乃是神所賜的」(θεοῦ τὸ δῶρον / theou to dōron) 強調救恩的源頭和施予者, 救恩不是來自於人, 而是來自於神, 是神主動賜予人的禮物, 是人白白領受的恩典, 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 也不需要滿足任何條件, 只要憑著信心接受, 就可以白白得著。
「乃是神所賜的」強調了救恩的白白恩賜。 救恩是神白白賜給人的禮物, 不需要人付出任何代價, 也不需要人滿足任何條件, 只要憑著信心接受, 就可以白白得著。 這完全是神的恩典, 是神白白的愛, 是神白白的施予, 是神白白的拯救。 《羅馬書》6章23節保羅宣告:「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表明罪的工價乃是死, 是人應得的懲罰, 惟有神的恩賜, 乃是永生, 是神白白賜給人的禮物, 這永生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 是藉著相信耶穌基督而領受的。 《啟示錄》22章17節也呼籲說:「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再次強調救恩是白白賜予的, 願意的人都可以白白領受, 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 只要願意來, 就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乃是神所賜的」突顯了救恩的珍貴與寶貴。 因為救恩是神所賜的, 所以救恩是極其珍貴和寶貴的, 是遠超過世上一切財寶的。 救恩是神愛世人的最高體現, 是神為人類所預備的最美好的禮物, 是神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 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 所成就的救贖大功。 《彼得前書》1章18-19節使徒彼得說:「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先所傳流虛妄的生活,不是用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用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表明我們的得贖, 不是用金銀等物, 而是用基督的寶血, 基督的寶血是極其珍貴和寶貴的, 是無價之寶, 足以贖回我們脫離罪的捆綁, 進入永恆的生命。 因此, 基督徒要珍惜救恩的寶貴, 感恩神的恩典浩大, 一生為主而活, 榮耀神的名。
聖經其他經文的引申與引用
以弗所書 2 章 8 節 以精煉的語言, 闡述了救恩的本質和途徑, 而聖經其他經文也從不同角度, 印證並拓展了這一真理。 以下將引申引用聖經其他相關經文, 從不同層面來闡述「恩典與信心」的救恩真理:
1. 舊約預表的恩典救贖
雖然「恩典」一詞在新約聖經中被更明確地揭示, 但舊約聖經中也充滿了恩典救贖的預表和影子。 上帝在舊約時代, 就已經以恩典的方式, 向他的百姓施行拯救, 並啟示他的救贖計劃。 例如, 以色列民出埃及, 完全是神的恩典作為, 不是因為以色列民有多麼強大或優秀, 而是因為神紀念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 要向他們施恩, 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的奴役。 《申命記》7章7-8節摩西對以色列民說:「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 表明以色列民出埃及, 完全是神的愛和信實, 是神的恩典主動臨到他們。
舊約的獻祭制度, 也是恩典救贖的預表。 舊約的獻祭, 並不能真正除去人的罪, 只是預表將來基督要為我們的罪獻上自己, 成為贖罪祭, 一次獻上, 永遠有效。 舊約的祭司, 也只是預表將來基督要成為我們的大祭司, 為我們獻上自己, 為我們代求, 使我們與神和好。 《希伯來書》10章1節指出:「律法既然是將來美事的影子,不是本物真相,就每年獻上同樣的祭物,總不能叫那些前來獻祭的人得以完全。」 表明舊約的獻祭只是影兒, 無法真正使人完全, 只有基督的獻祭, 才是本物真相, 才能真正除去人的罪, 使人得以完全。
2. 信心稱義的福音核心
「因著信」是救恩的途徑, 也是福音的核心信息。 整個新約聖經, 都貫穿著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 強調人稱義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 而不是靠行為, 靠律法。 《羅馬書》3章28節保羅總結說:「所以我們斷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明確宣告人稱義是因著信, 而不是靠遵行律法, 將因信稱義的真理確立為福音的核心信息。 《羅馬書》4章更是詳細闡述了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榜樣, 指出亞伯拉罕在還未受割禮之前, 就已經因信稱義, 證明稱義是本乎信, 而不是靠行為或律法。 《加拉太書》3章6節保羅也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說:「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再次強調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榜樣, 證明因信稱義是舊約聖經就已經啟示的真理, 並非新約的創新。
羅馬書 5 章 1 節 保羅進一步宣告:「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指出因信稱義的結果, 是與神和好, 得享平安, 進入神的恩典之中。 因信稱義不僅僅是一種法律上的宣告, 更是帶來生命轉化的真實經歷, 使我們與神建立和好的關係, 經歷神的恩典和祝福。 因此, 因信稱義是福音的核心, 也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 我們必須牢牢抓住這個真理, 才能真正明白救恩的奧秘, 經歷生命的豐盛。
3. 恩典與行為的辯證關係
雖然救恩是本乎恩, 因著信, 而不是靠行為, 但這並不意味著得救之後, 行為就不重要了, 基督徒就可以隨意犯罪, 放縱情慾。 相反, 真正的恩典救恩, 必然會帶來生命的改變, 結出善行的果子, 活出與蒙恩相稱的生命。 《以弗所書》2章10節緊接著8節之後, 就指出:「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早已預備好,要我們行的。」 表明信徒得救是為了行善, 善行是救恩的目的和結果, 是神早已預備好, 要我們行的。 得救並不是行為的開始, 而是行為的動力和源泉, 是我們因著神的恩典, 被激勵去行善, 去服事神, 去愛人如己。
雅各書 2 章 14-26 節 雅各書更是詳細闡述了信心與行為的關係, 指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 是虛假的, 真正的信心必然會產生行為, 行為是信心的證明和表達。 行為並不能使我們得救, 但行為卻是得救的果子, 是得救的自然流露。 信心與行為是不可分割的, 是相輔相成的, 真正的信心必然會產生行為, 而行為也驗證了信心的真實性。 因此, 基督徒要追求在恩典中成長, 在信心中堅固, 也要努力行善, 活出與蒙恩相稱的生命, 將我們的生命獻給神, 當作活祭, 榮耀神的名。
4. 恩典福音的普世性與超越性
恩典救恩是具有普世性的, 是為普世的人預備的, 無論種族, 無論國籍, 無論性別, 無論貧富, 無論社會地位, 只要願意相信耶穌基督, 都可以白白領受救恩。 《約翰福音》3章16節宣告:「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表明神的愛是普世的, 他的救恩也是為普世的人預備的, 凡願意相信他的, 都可以得永生。 《提摩太前書》2章4節也說:「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表明神願意萬人得救, 他的心意是要將救恩普及到普世, 讓所有的人都有機會認識真道, 得著救恩。
恩典救恩也是具有超越性的, 它超越了文化, 超越了種族, 超越了國界, 超越了時空, 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在任何時代, 任何文化背景下, 恩典救恩都是人類唯一的盼望, 是人類唯一的救贖。 《啟示錄》7章9節描述了將來在天上的敬拜景象:「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大聲呼喊說:『願救恩歸給坐在寶座上我們的神,和羔羊!』」 表明將來在天上的敬拜群體, 是來自各國、各族、各民、各方的, 他們都因著恩典, 藉著信心, 得蒙救贖, 聚集在神的寶座前, 一同敬拜讚美神, 這也突顯了恩典福音的普世性和超越性。
實踐應用與反思
以弗所書 2 章 8 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這節經文不僅是神學真理的宣告, 更是基督徒生活實踐的指南。 理解和實踐恩典救恩的真理, 對於基督徒的靈命成長, 生活見證, 以及服事事奉, 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以下將從幾個方面探討如何在現代生活中實踐經文的教導:
1. 活出感恩的生命,歸榮耀給神
明白救恩是本乎恩, 是神白白賜予的禮物, 首先應當激發我們內心深處的感恩之情。 我們要常常數算神的恩典, 為神在基督裡所賜的一切福氣獻上感謝, 感謝神揀選我們, 救贖我們, 赦免我們的罪, 賜給我們永生, 賜給我們聖靈, 賜給我們盼望, 賜給我們一切的恩典和祝福。 我們要將感恩融入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中, 在禱告中感謝神, 在生活中見證神, 在事奉中榮耀神, 讓我們的生命成為一個感恩的祭壇, 不斷地向上帝獻上感恩和讚美。
2. 持守因信稱義的真理,站穩福音立場
明白救恩是因著信, 而不是靠行為, 要堅定我們因信稱義的信仰立場, 不被任何靠行為稱義的異端邪說所迷惑。 我們要清楚認識到, 我們得救完全是本乎恩, 不是靠自己的任何努力和功德, 我們的義是基督的義, 不是我們自己的義, 我們要完全依靠基督的義, 才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 蒙神悅納。 我們要持守因信稱義的真理, 傳揚因信稱義的福音, 幫助更多人認識救恩的真諦, 領受救恩的恩典。
3. 以恩典為動力,活出善行見證
明白救恩是本乎恩, 不是靠行為, 並不是要否定行為的重要性, 而是要將行為建立在恩典的基礎上, 以恩典為動力, 活出善行見證。 我們要明白, 善行不是我們得救的條件, 而是我們得救的結果, 是我們對神恩典的回應, 是我們愛神愛人的表達。 我們要努力行善, 不是為了賺取救恩, 而是為了感恩神的恩典, 為了榮耀神的名, 為了造福人群, 為了見證基督的愛。 我們要以恩典為動力, 活出與蒙恩相稱的生命, 在生活中彰顯基督的榮耀, 成為 свет 世界的光, 作盐 地上的鹽。
4. 傳揚恩典福音,領人歸向基督
明白救恩是神白白賜予的恩典, 應當激發我們傳福音的熱情, 將這寶貴的恩典福音傳揚出去, 領更多人歸向基督, 一同享受救恩的福樂。 我們要效法使徒保羅, 以傳福音為己任, 不以福音為恥, 勇敢地向人傳講基督, 見證基督, 邀請人接受基督, 領受救恩。 我們要關懷身邊未信主的朋友和親人, 為他們禱告, 向他們分享福音, 用我們的生命見證福音的大能, 引領他們歸向基督, 一同進入神的國度, 享受永恆的生命。
5. 謙卑依靠神,經歷恩典豐盛
明白救恩是神所賜的, 不是出於自己, 應當使我們更加謙卑依靠神, 凡事仰望神, 經歷神的恩典豐盛。 我們要承認自己的有限和軟弱, 承認自己無法靠自己得救, 無法靠自己成聖, 無法靠自己行善, 凡事都要依靠神, 仰望神的恩典, 求神賜給我們力量, 智慧, 能力, 恩賜, 才能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 活出蒙神喜悅的生命。 我們要經歷神的恩典豐盛, 在恩典中成長, 在恩典中堅固, 在恩典中得勝, 在恩典中榮耀神的名。
結論
以弗所書 2 章 8 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這節經文, 如同一顆璀璨的明珠, 鑲嵌在聖經的寶庫之中, 閃耀著恩典的光輝, 照亮了救恩的真諦。 透過深入的經文詮釋與引申, 我們更加明白了「恩典與信心」的救恩真理: 這是神對人類的無比大愛, 也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信息; 這是我們得救的唯一途徑, 也是我們成聖的動力源泉; 這不僅是個人的經歷, 更是普世的福音, 要將神的恩典傳揚到地極, 榮耀神的名。
在這個充滿挑戰與盼望的時代, 願每一位基督徒都能將 以弗所書 2 章 8 節 的教導銘記於心, 身体力行, 以感恩的心回應神的恩典, 以謙卑的態度信靠基督的救贖, 以堅定的信心持守福音的真理, 以火熱的爱心傳揚救恩的信息, 活出蒙神喜悅, 榮神益人的生命, 直到迎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榮耀的再來!
引用經文列表 (和合本修訂版)
- 以弗所書 2:1-3
- 以弗所書 2:4-10
- 以弗所書 2:8
- 以弗所書 2:10
-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
- 羅馬書 8:23
- 羅馬書 3:20
- 加拉太書 2:16
- 羅馬書 5:8
- 提多書 3:5
- 希伯來書 11:6
- 約翰福音 3:16
- 羅馬書 10:9
- 哥林多前書 1:29
- 以賽亞書 64:6
- 約翰福音 15:5
- 羅馬書 6:23
- 啟示錄 22:17
- 彼得前書 1:18-19
- 申命記 7:7-8
- 希伯來書 10:1
- 羅馬書 3:28
- 羅馬書 4 章
- 加拉太書 3:6
- 羅馬書 5:1
- 雅各書 2:14-26
- 以弗所書 5:9
- 約翰福音 3:16
- 提摩太前書 2:4
- 啟示錄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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