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對社會正義的教導:扶貧與公平制度
引言
在今日世界,貧富不均、社會不公等問題依然嚴重。然而,聖經從創世以來就不斷強調社會正義,尤其針對貧窮人、弱勢群體,展現出上帝對公平、仁愛、憐憫的深刻心意。神要求祂的子民建立一個充滿公義、仁愛、誠實的社會,這樣的制度不僅屬於猶太人,也是所有信靠上帝之人的社會準則。
一、上帝是公義的源頭
聖經清楚說明,上帝本身就是公義的源頭,祂行事無不公平,並以公義治理萬國。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祂為孤兒寡婦申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申命記 10:17-18)
因此,社會制度若不公平,神必不悅納。
二、舊約中具體的社會正義律法
1. 不可欺壓貧窮人與弱勢
神多次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欺壓寄居的、孤兒、寡婦,並要求以公義對待他們。
「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們,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出埃及記 22:21)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一旦向我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出埃及記 22:22-23)
2. 土地的公平分配與禧年制度
神為避免極端貧富差距,設立**禧年(每五十年)**歸還土地,恢復家庭產業,讓人有翻身的機會。
「在這禧年,你們各人要歸自己的地業。」(利未記 25:13)
土地屬於神,人只是管理者,不能讓土地永遠被少數人掌控。
3. 欠債與釋放奴僕
神命令以色列人每七年釋放欠債奴僕,並寬免債務,讓人重新開始。
「每逢七年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 凡借給鄉里的弟兄的,不可向他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年已經宣告了。」(申命記 15:1-2)
「你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利未記 25:39)
三、新約耶穌對社會正義的實踐
1. 醫治、憐憫與分享
耶穌來不是為自己,而是服事人,特別是貧窮人、病人、被社會排斥者。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加福音 4:18)
2. 分享財物,彼此幫補
初代教會效法主耶穌,建立彼此相愛的共同體,沒有一人缺乏。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使徒行傳 2:44-45)
「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使徒行傳 4:34-35)
四、信徒當活出的社會正義
1. 照顧孤兒寡婦與窮人
雅各說,真正的虔誠是照顧最弱小的人,遠離世俗。
「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 1:27)
2. 工作並分享給缺乏的人
保羅教導信徒,不僅工作養活自己,更要有餘力幫助人。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 4:28)
五、上帝對公義社會的應許
當一個社會按照神的法則行事,必蒙福。
「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申命記 28:1)
六、對現代基督徒的提醒
1. 建立教會內的互助:如初代教會,照顧彼此,無人缺乏。
2. 推動社會公義:參與公平制度、反對壓迫。
3. 實踐個人憐憫:幫助貧窮、孤兒寡婦、寄居者。
「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 20:35)
結論
聖經對社會正義有非常完整且深入的教導,從舊約的律法到新約的教會生活,無一不強調照顧貧窮人、建立公平社會。今日基督徒要活出這樣的信仰,讓世界看見神的榮耀與慈愛,並使社會因我們的行動而更接近神所喜悅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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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