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的殉道與救贖——十二使徒、保羅與早期基督徒的信仰見證

 耶穌基督的殉道與救贖:神愛的極致展現


前言


耶穌基督的受難與死亡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事件,祂的殉道不僅僅是一場不公義的審判,而是神預定的救贖計畫,使罪人得以因信稱義。聖經清楚教導,耶穌的死是為了承擔世人的罪,使人因信得著赦免,並與神和好。祂的犧牲是完全的、一次性的,為所有相信祂的人開啟了通往永生的道路。本文將詳細探討耶穌基督殉道的過程,並強調祂的受難如何成就神的救贖計畫。


一、耶穌的殉道在舊約中的預言


耶穌的受難並非偶然,而是神早已透過舊約的先知啟示,祂要成為受苦的彌賽亞,擔當世人的罪。


1. 受苦的僕人(以賽亞書 53 章)


以賽亞書 53 章被視為舊約最明確預言彌賽亞受苦與救贖的章節:


「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 53:3-5)


這段經文清楚指出,彌賽亞的受難並非因為祂自己的罪,而是為了承擔我們的過犯,使我們得平安並得著醫治。


2. 彌賽亞的替代性死亡(以賽亞書 53:6-7)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以賽亞書 53:6-7)


這段經文強調了彌賽亞的替代性受死。所有人類都因罪而遠離神,但神讓彌賽亞擔當這些罪,使人能夠重新與祂和好。


二、耶穌基督殉道的過程


1. 客西馬尼園的掙扎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祂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願意為世人的罪承受苦難:


「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 26:39)


這顯示出耶穌的痛苦不僅是身體上的折磨,更是祂要承受世人的罪孽,與父神短暫隔絕的極大痛苦。然而,祂順服天父的旨意,甘願為世人受死。


2. 被捕與受審


耶穌被猶大出賣後,羅馬兵丁與大祭司的差役來逮捕祂:


「耶穌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翰福音 18:11)


祂被帶到猶太公會受審,大祭司與眾人對祂提出假見證,最終以「僭妄」的罪名將祂交給羅馬總督彼拉多(馬太福音 26:57-68)。


3. 彼拉多的審判


彼拉多察覺耶穌無罪,但群眾卻高喊:「釘祂十字架!」(馬可福音 15:13-14)。最終,彼拉多洗手表明自己不負責,將耶穌交給士兵鞭打後釘十字架(馬太福音 27:24-26)。


4. 釘十字架與死亡


耶穌在十字架上忍受極大的痛苦,卻仍為逼迫祂的人禱告:


「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 23:34)


最後,祂宣告: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加福音 23:46)


這一刻,耶穌完成了救贖,成就了神的計畫。


三、耶穌殉道與救贖的關係


1. 祂的死是為了我們的罪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8)


耶穌基督的死不是偶然,而是神愛的最高表現。祂為我們死,使我們能夠因信稱義。


2. 祂是完美的贖罪祭


「祂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21)


耶穌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承擔罪,使我們能夠得著神的義。


3. 祂的救贖是完全的


「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希伯來書 9:28)


祂的死是一勞永逸的贖罪祭,信祂的人不再需要靠律法的獻祭來稱義。


4. 祂的復活帶來永生的應許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 6:23)


耶穌不僅死了,祂也復活了,為我們帶來了永生的盼望。


結論


耶穌基督的殉道是一場偉大的救贖行動,祂的受難成就了舊約的預言,使所有信靠祂的人能夠得著赦免與永生。祂的死是神愛的最高表現,祂的復活則帶來了不滅的盼望。願我們都能接受這份恩典,並將這好消息傳揚出去。


引用經文清單

1. 以賽亞書 53:3-7

2. 馬太福音 26:39

3. 約翰福音 18:11

4. 馬可福音 15:13-14

5. 路加福音 23:34

6. 路加福音 23:46

7. 羅馬書 5:8

8. 哥林多後書 5:21

9. 希伯來書 9:28

10. 羅馬書 6:23


耶穌基督的復活與升天:救贖的成就與榮耀的盼望


前言


耶穌基督的復活與升天是基督信仰的核心,若沒有復活,基督教的信仰便失去根基(哥林多前書 15:17)。然而,復活並非故事的終點,祂還榮耀地升天,坐在神的右邊,並應許將再來(使徒行傳 1:9-11)。耶穌的復活與升天不僅證明了祂勝過死亡,也開啟了神國度的新時代,帶來聖靈的澆灌,並為信徒預備永恆的家鄉。本文將詳細探討復活與升天的歷史事實、神學意義、對信徒的影響,以及聖經中的預言與應驗。


一、耶穌復活的預言與應驗


1. 舊約對彌賽亞復活的預言


耶穌的復活並非偶然,而是神早已透過舊約先知啟示的計畫。例如:


「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篇 16:9-10)


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中,引用這段經文來證明耶穌的復活(使徒行傳 2:25-31)。


此外,何西阿書的話語與耶穌的三日復活相符:


「過兩天祂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何西阿書 6:2)


2. 耶穌親自預言自己的復活


耶穌在世時,明確預言祂將死而復活:


「人子將要被交給人手裡,他們要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馬太福音 17:22-23)


門徒雖然多次聽見這預言,但仍未完全理解,直到復活後,他們才真正明白。


二、耶穌復活的歷史證據


1. 空墳墓


耶穌死後,祂的身體被放入亞利馬太人約瑟的墳墓,並有大石封住入口,羅馬兵丁看守(馬太福音 27:57-66)。然而,到了第三天,墳墓空了:


「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馬太福音 28:5-6)


2. 多次向門徒顯現


耶穌復活後,祂親自向許多人顯現:

•   抹大拉的馬利亞(約翰福音 20:11-18)

•   彼得(路加福音 24:34)

•   以馬忤斯的兩位門徒(路加福音 24:13-35)

•   十個門徒(多馬不在)(約翰福音 20:19-23)

•   十一個門徒(多馬在場)(約翰福音 20:24-29)

•   五百多位信徒(哥林多前書 15:6)

•   雅各與其他使徒(哥林多前書 15:7)

•   保羅(大馬士革路上)(使徒行傳 9:1-9)


這些顯現使門徒從恐懼變為大膽見證,甚至願意為信仰殉道。


三、耶穌的升天與神學意義


1. 耶穌的升天


四十天後,耶穌帶領門徒到橄欖山,然後在他們眼前升天:


「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接他去,離開他們的眼界。他們定睛望天,他往上去的時候,忽然有兩個身穿白衣的人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甚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使徒行傳 1:9-11)


2. 耶穌升天的意義

1. 確立祂的神性與榮耀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 1:4)

2. 成為信徒的中保

「基督耶穌是為我們死了的,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馬書 8:34)

3. 預備信徒的居所

「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約翰福音 14:2-3)

4. 賜下聖靈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 1:8)


四、復活與升天對信徒的影響

1. 信仰的堅固(使徒行傳 4:33)

2. 罪得赦免與稱義(羅馬書 4:25)

3. 帶來聖靈與新生命(使徒行傳 2:33)

4. 為信徒預備永恆的家(約翰福音 14:2-3)

5. 確立主必再來的應許(使徒行傳 1:11)


結論


耶穌基督的復活與升天是基督信仰的基石,證明祂戰勝罪與死亡,並為信徒帶來復活與永生的盼望。祂現今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並應許再來接我們到祂所預備的地方。願我們堅定信靠復活的基督,並忠心等候祂的再臨。


引用經文清單

1. 詩篇 16:9-10

2. 何西阿書 6:2

3. 馬太福音 17:22-23

4. 馬太福音 28:5-6

5. 馬太福音 28:11-15

6. 約翰福音 14:2-3

7. 使徒行傳 1:8-11

8. 使徒行傳 2:33

9. 哥林多前書 15:6

10. 羅馬書 1:4

11. 羅馬書 4:25

12. 羅馬書 8:34


 論文主題:基督的身份與祂的救贖使命



引言

基督,這個名稱源自希臘文“Χριστός”,意為“受膏者”,在希伯來文中對應“彌賽亞”(Messiah)。基督是聖經的核心,祂的身份和使命貫穿舊約與新約,並成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基督不僅是人類的救主,還是神的兒子、世界的君王和末後的審判者。本文將從聖經的角度探討基督的身份及其對人類救贖的意義。



一、基督的身份

1. 神的兒子

聖經明確指出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具有完全的神性。《約翰福音》1:1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耶穌作為“道”,是神的具體顯現,祂擁有神的屬性與能力。《馬太福音》3:17記載,當耶穌受洗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這清楚表明耶穌與父神的獨特關係,祂不是受造物,而是永恆的神。

2. 人子

耶穌常以“人子”自稱,強調祂的降卑與人性。《馬可福音》10:45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取了人的樣式,完全經歷了人的軟弱與試探,但祂卻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

3. 彌賽亞(受膏者)

基督的另一重要身份是彌賽亞,這在舊約中多次被預言。《以賽亞書》61:1-2預言彌賽亞的使命:「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在《路加福音》4:18-21中,耶穌親自引用這段經文,並宣告:「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祂是神所膏立的,來拯救人類脫離罪惡。

4. 世界的君王

耶穌基督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示錄》19:16描述祂的榮耀:「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祂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而是永恆的天國(《約翰福音》18:36)。

5. 末後的審判者

聖經啟示,耶穌基督將在末日審判世界。《馬太福音》25:31-32說:「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祂的審判是公義的,並將帶來最終的分別與結局。



二、基督的救贖使命

1. 為世人贖罪

耶穌基督的主要使命是為人類的罪付上贖價。《以賽亞書》53:5預言:「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耶穌的十字架犧牲實現了這一預言。《約翰福音》1:29中,施洗約翰見到耶穌時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祂的流血使我們得以稱義(《羅馬書》5:9)。

2. 帶來生命與復活的盼望

耶穌的復活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哥林多前書》15:20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祂的復活證明了祂對死亡的勝利,並為信徒帶來永生的盼望。

3. 建立天國

耶穌來到世上,宣告天國的臨近。《馬太福音》4:17記載:「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祂的使命是呼召人進入神的國度,並以愛與公義治理。

4. 賜下聖靈

耶穌升天後,祂應許賜下聖靈作為信徒的幫助者與安慰者。《約翰福音》14:16-17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聖靈使基督徒得以在世上活出基督的樣式,並有能力見證祂。

5. 最終的得勝

基督的救贖使命不僅是拯救個人的靈魂,還包括恢復全地的秩序。《啟示錄》21:4說:「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這表明基督最終將完全更新這個世界,使萬物歸回神的榮耀。



三、基督身份對基督徒生活的意義

1. 確立信仰的基礎

基督的身份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若沒有祂的神性與復活,基督徒的信仰就毫無意義(《哥林多前書》15:14)。

2. 激勵聖潔的生活

基督的救贖呼召信徒過聖潔的生活。《彼得前書》1:15-16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3. 帶來永恆的盼望

基督徒因著基督的身份與應許,可以面對苦難與死亡而不懼。《羅馬書》8:18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4. 賦予使命感

耶穌吩咐門徒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馬太福音》28:19-20)。基督徒因而肩負著傳福音的使命,將基督的愛與真理帶給世界。



結論

基督的身份涵蓋祂的神性、人性、救贖者、君王與審判者的角色。祂的救贖使命為人類帶來了永生的盼望與生命的更新。基督徒因著這信仰,得以在世上活出聖潔、愛與盼望,並與祂一同等待那榮耀的再臨。願我們每一位信徒都能在基督裡堅定信心,忠心事奉,直到永恆的國度完全降臨。



引用經文來源

1. 《約翰福音》1:1

2. 《馬太福音》3:17

3. 《馬可福音》10:45

4. 《以賽亞書》61:1-2

5. 《路加福音》4:18-21

6. 《啟示錄》19:16

7. 《馬太福音》25:31-32

8. 《以賽亞書》53:5

9. 《約翰福音》1:29

10. 《羅馬書》5:9

11. 《哥林多前書》15:20

12. 《馬太福音》4:17

13. 《約翰福音》14:16-17

14. 《啟示錄》21:4

15. 《彼得前書》1:15-16

16. 《羅馬書》8:18

17. 《馬太福音》28:19-20



論文主題:從舊約預言看新約基督的來臨



引言

聖經是一本貫穿歷史的救贖之書,從舊約到新約,都在揭示神的救贖計劃,而基督的來臨是這計劃的核心。舊約中,神藉著眾先知預言彌賽亞的來到,這些預言在新約中得以完全應驗。本文將探討舊約如何預言基督的來臨,並分析這些預言在新約中的應驗,揭示基督來臨的神聖計劃和救贖意義。



一、舊約中的彌賽亞預言

1. 彌賽亞的出生預言

舊約多次提到彌賽亞的出生地點、方式和血統:

•   彌賽亞將出生於伯利恆:《彌迦書》5:2:「伯利恆,以法他啊,你在猶大諸城中為小,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裡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

•   由童女所生:《以賽亞書》7:14:「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

•   屬於大衛的後裔:《撒母耳記下》7:12-13中,神應許大衛:「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我要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

2. 彌賽亞的身份與使命

•   和平之君:《以賽亞書》9: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   為人類的罪受苦:《以賽亞書》53章詳細描述了彌賽亞的受苦:「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第4節)

•   作世界的光:《以賽亞書》42:6:「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

3. 彌賽亞的國度

舊約中,彌賽亞的國度被描述為永恆的、公義的國度。《但以理書》7:13-14提到:「人子駕著天雲而來…國度是永不能廢去的。」這表明彌賽亞不僅是以色列的王,也是全世界的君王。



二、新約中基督的來臨應驗舊約預言

1. 基督的出生

•   伯利恆的應驗:《馬太福音》2:1記載:「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這正應驗了《彌迦書》5:2的預言。

•   童女懷孕生子:《馬太福音》1:22-23記載,馬利亞因聖靈感孕生下耶穌,應驗了《以賽亞書》7:14的預言。

•   大衛的後裔:耶穌的家譜記載於《馬太福音》1章,清楚表明祂是大衛的後裔,應驗了《撒母耳記下》7:12-13的應許。

2. 基督的身份與使命

•   和平之君:天使在耶穌誕生時宣告:「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路加福音》2:14)。

•   為人類的罪受苦:《馬可福音》10:45說:「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正是《以賽亞書》53章的應驗。

•   作世界的光:耶穌親自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3. 基督的國度

耶穌在《馬太福音》4:17中開始祂的宣教:「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祂的國度不屬於地上的政權,而是屬靈的天國,這與《但以理書》7:13-14的預言相符。



三、基督來臨的救贖意義

1. 成就舊約律法與先知的應許

耶穌明確指出:「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17)。祂的來臨是對舊約所有預言的實現,使神的計劃進一步展開。

2. 藉十字架完成救贖

耶穌的受死與復活是舊約救贖預言的核心應驗。《以賽亞書》53章預言彌賽亞為罪人受苦,而《哥林多前書》15:3-4清楚記載:「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3. 將福音傳至萬邦

舊約多次提到彌賽亞的使命是光照外邦人,而耶穌在《馬太福音》28:19-20中吩咐門徒:「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表明基督的救恩超越以色列,延伸至全人類。



四、基督來臨對信徒的啟示

1. 確立信仰的根基

基督的來臨印證了神的信實與預言的準確性,使信徒的信仰有了堅固的根基。

2. 活出基督的樣式

基督的降世成為信徒效法的榜樣,祂的謙卑、愛與服事激勵我們在世上榮耀神(《腓立比書》2:5-8)。

3. 盼望基督的再來

舊約的預言在基督第一次來臨時部分應驗,但仍有一些預言等待祂的再來完成,例如《以賽亞書》11章所描述的和平國度。信徒因而充滿盼望,等候基督再臨。



結論

從舊約到新約,聖經一以貫之地揭示了基督的身份與救贖使命。舊約中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在耶穌基督身上得以完全應驗,彰顯了神的信實與救恩的奇妙計劃。基督的來臨不僅完成了神的救贖工作,也為信徒帶來了永恆的盼望。願我們藉著基督的來臨,認識神的愛與救恩,並在祂裡面得著豐盛的生命。



引用經文來源

1. 《彌迦書》5:2

2. 《以賽亞書》7:14

3. 《撒母耳記下》7:12-13

4. 《以賽亞書》9:6

5. 《以賽亞書》53章

6. 《以賽亞書》42:6

7. 《但以理書》7:13-14

8. 《馬太福音》1:22-23

9. 《路加福音》2:14

10. 《馬可福音》10:45

11. 《約翰福音》8:12

12. 《馬太福音》5:17

13. 《哥林多前書》15:3-4

14. 《馬太福音》28:19-20

15. 《腓立比書》2:5-8

16. 《以賽亞書》11章



 基督的中保職分:祂如何在神與人之間成為唯一的橋樑



前言



自人類墮落以來,罪使人與神隔絕(以賽亞書 59:2)。然而,神的救贖計畫早已設立,祂在創世以前就預定基督成為世人的中保,使我們能夠重新與神和好(彼得前書 1:20)。聖經明確教導,「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與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就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 2:5)。這篇論文將探討耶穌基督作為中保的職分,包括舊約的預表、新約的成全、祂如何在過去、現在和未來持續擔任中保,以及這對信徒的屬靈意義。



一、什麼是中保?



中保(希臘文:μεσίτης,mesitēs)指的是站在兩造之間,調解衝突、帶來和解的人。在聖經中,這個角色最重要的功能是**「在神與人之間成就和好」**,因為罪使人不能直接來到聖潔的神面前(羅馬書 3:23)。只有神所指定的中保,才能使罪人得以親近神。



二、舊約中的中保預表



舊約時代,神透過不同的方式來預表未來真正的中保——耶穌基督。



1. 摩西:神與以色列民的中保



摩西是舊約中最重要的中保之一,神藉著他頒布律法,並在百姓犯罪時代求: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作了金牛犢。倘若你肯赦免他們的罪,…』」(出埃及記 32:31-32)



摩西雖然能暫時為百姓代求,卻不能真正除去人的罪(希伯來書 10:4)。但他的職分預表了耶穌基督,後者將帶來完全的救贖(申命記 18:15-18)。



2. 祭司制度:獻祭贖罪的影子



舊約的祭司是百姓與神之間的中保,他們的職責是獻祭,代替百姓贖罪: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希伯來書 5:1)



然而,這些祭司自己也是罪人,需要為自己獻祭(利未記 16:6),並且動物的血不能真正除罪(希伯來書 10:1-4)。這些都是指向耶穌基督的預表,因祂將成為永遠的大祭司,獻上自己作為終極的贖罪祭(希伯來書 9:11-12)。



三、基督如何成為完美的中保?



新約清楚啟示耶穌基督如何成為神與人之間唯一且完全的中保。



1. 祂的神人二性



基督作為中保的基礎來自於祂同時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翰福音 1:1, 14)



祂的神性使祂能夠完美地代表神,而祂的人性使祂能夠真正地代表人,成為兩者之間的橋樑。



2. 祂在十字架上的代贖



基督作為中保,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透過十字架成就救贖:



「因我們的過犯受害,因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 53:5)



祂獻上自己的生命,成為完美的贖罪祭,使信祂的人不再需要透過祭司來親近神:



「祂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 10:12)



3. 祂的復活與升天



耶穌不僅死在十字架上,更復活升天,繼續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



「基督耶穌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馬書 8:34)



這表明祂不僅一次完成救贖,還持續地作為中保,使信徒在今生能夠靠著祂來到神面前。



四、基督作為中保對信徒的意義

1. 信徒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 4:16)

2. 罪得赦免,無需靠自己的行為稱義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 8:1)

3. 基督持續為我們代求

「祂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 7:25)

4. 我們蒙召與基督一同作祭司

「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祂父神的祭司。」(啟示錄 1:5-6)



結論



耶穌基督是神所設立的唯一中保,使墮落的世人能夠重新與神和好。舊約的摩西、大祭司和獻祭制度皆預表了基督,而祂透過十字架的犧牲、復活和升天成就了完全的中保職分。今天,信徒能夠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希伯來書 10:19-20)。願我們信靠祂,並以祂為我們生命的中心,因為祂是「道路、真理、生命」,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若不藉著祂(約翰福音 14:6)。



引用經文清單

1. 以賽亞書 59:2

2. 彼得前書 1:20

3. 提摩太前書 2:5

4. 羅馬書 3:23

5. 出埃及記 32:31-32

6. 申命記 18:15-18

7. 希伯來書 5:1

8. 利未記 16:6

9. 希伯來書 9:11-12

10. 約翰福音 1:1, 14

11. 以賽亞書 53:5

12. 希伯來書 10:12

13. 羅馬書 8:34

14. 希伯來書 4:16

15. 羅馬書 8:1

16. 希伯來書 7:25

17. 啟示錄 1:5-6

18. 約翰福音 14:6



 神的愛與救贖——從創世到永恆的應許



引言



在基督教信仰中,神的愛是貫穿整本聖經的核心主題。從創造世界開始,神就以無條件的愛來引導人類,即使人在罪中墮落,神仍然不離不棄,最終透過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贖,使人可以恢復與神的關係。這篇論文將探討神的愛如何體現在創世、立約、救贖與最終的永恆國度中,並引用完整的聖經經文來闡明神愛的深度與廣度。



一、創世與神的愛:起初的恩典



神的愛從創世之初就已經顯明,祂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賦予人尊嚴與使命。



創世記 1:26-27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神不僅賜給人生命,還為他們預備了伊甸園,使他們能夠與神親密同行。然而,人類選擇悖逆,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導致罪進入世界。即便如此,神的愛沒有停止,祂預言將來有一位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這是對彌賽亞的第一次應許。



創世記 3: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這節經文預示著基督的降臨,祂將戰勝撒但,帶來救贖。



二、立約與神的愛:與祂子民同行



神在歷史中與人立約,顯示祂持續不變的愛。從挪亞之約到亞伯拉罕之約,再到摩西之約與大衛之約,神不斷向祂的子民表達祂的信實與慈愛。



創世記 12:2-3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這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表明彌賽亞將從他的後裔而出,使萬族得福。



然而,以色列民多次悖逆神,違背約定。儘管如此,神仍然施行憐憫,透過先知不斷提醒他們悔改,並應許有一天要與祂的子民立新約。



耶利米書 31:31-33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這段經文預示著耶穌基督所帶來的救贖與恩典。



三、耶穌基督的救贖:神愛的極致展現



神的愛在基督耶穌裡達到巔峰,祂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並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使我們得著赦免與永生。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基督的救贖不僅帶來罪的赦免,更賦予我們新的生命,使我們得以成為神的兒女。



羅馬書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神的愛不是基於人的行為,而是單單出於祂的恩典。耶穌復活後,向門徒顯現,並應許賜下聖靈,使他們能夠活出新生命。



四、永恆的應許:神愛的最終成就



神的愛不僅止於今生,更延續到永恆。聖經應許,在末後的日子,神將完全恢復祂的國度,使我們得享祂永恆的同在。



啟示錄 21:3-4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這是神愛的最終成就——祂的子民將與祂永遠同在,不再有苦難與死亡。



結論



從創世記到啟示錄,神的愛貫穿整個聖經,從創造、立約、救贖到最終的永恆國度,神都以祂的信實與憐憫愛著我們。這份愛不僅體現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也彰顯在祂對我們生命的帶領與應許中。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回應祂的愛,憑信心接受救恩,並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愛。



願我們每一天都能記住 羅馬書 8:38-39 的話: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阿們!



基督教的殉道者——十二使徒、保羅與早期基督徒的信仰見證


前言


基督教初期的信仰傳播伴隨著極大的迫害。耶穌基督的十二使徒、使徒保羅,以及許多早期基督徒,為了持守信仰和傳揚福音,甘願獻上生命。他們的殉道不僅成為基督教歷史的重要見證,也激勵無數後來的信徒,即使面對苦難,也不離棄基督。


本文將詳細探討十二使徒的殉道歷程、使徒保羅的生命與殉道,並引用聖經經文來闡述殉道者的信仰精神。此外,我們將專注於聖經記載的早期基督徒殉道者,如提摩太、巴拿巴等,見證他們如何為主獻上生命。


一、十二使徒的殉道過程


1. 彼得(Simon Peter)


彼得原名西門(Simon),是耶穌所揀選的十二使徒之一,也是教會的核心領袖。耶穌曾對他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馬太福音 16:18)


根據傳統記載,彼得後來前往羅馬傳福音,並在尼祿皇帝的逼迫下被逮捕。他被判處十字架刑,但他自認不配以與主相同的方式受死,因此請求倒釘十字架。最後,他在羅馬以倒掛的方式殉道。


2. 雅各(西庇太的兒子 James, son of Zebedee)


雅各是約翰的兄長,是耶穌所特別親近的門徒之一。他是第一位殉道的使徒。


《使徒行傳》記載:「那時,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中幾個人,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使徒行傳 12:1-2)


這次迫害發生於約公元 44 年,雅各是第一位為主殉道的使徒。


3. 約翰(John)


約翰是十二使徒中唯一沒有殉道的,他與兄長雅各一同被稱為「雷子」(馬可福音 3:17)。耶穌在十字架上時,將母親馬利亞託付給他(約翰福音 19:26-27)。


約翰後來被羅馬當局流放至拔摩島,在那裡寫下《啟示錄》:「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啟示錄 1:9)


約翰晚年返回以弗所,最終在那裡去世。


4. 安得烈(Andrew)


安得烈是彼得的兄弟,曾是施洗約翰的門徒,後來跟隨耶穌。他被認為是第一位被呼召的使徒(約翰福音 1:40-41)。


根據傳統,他後來在希臘地區傳道,被敵視基督信仰的總督判處十字架刑。安得烈拒絕與耶穌相同的十字架形狀,於是被釘在 X 型十字架上(後來稱為「聖安得烈十字」)。他在十字架上痛苦了兩天,仍不斷向旁觀者傳講福音,最後才離世。


5. 腓力(Philip)


腓力在約翰福音中曾帶領拿但業(巴多羅買)來見耶穌(約翰福音 1:43-46)。根據傳統,他後來前往亞洲小亞細亞地區傳福音,並在希拉波立(Hierapolis)被釘十字架,或被倒吊而死。


6. 巴多羅買(拿但業 Nathanael, also called Bartholomew)


巴多羅買在福音書中與腓力密切相關(約翰福音 1:45-49)。傳統認為他曾前往印度、亞美尼亞地區傳道,最終在亞美尼亞被敵對者剝皮並倒吊在十字架上而死。


7. 多馬(Thomas)


多馬因最初不信耶穌復活而被稱為「多疑的多馬」(約翰福音 20:24-29)。後來,他在印度地區傳道,被當地宗教人士以長矛刺死。


8. 馬太(Matthew, also called Levi)


馬太是稅吏,後來成為福音書作者。他在衣索匹亞或波斯傳道時被殺害,具體死法不明。


9. 雅各(亞勒腓的兒子 James, son of Alphaeus)


傳統記載,他在埃及或耶路撒冷遭石刑後被棍棒打死。


10. 達太(猶大 Taddaeus, also called Judas, son of James)


據傳,他在敘利亞或波斯地區殉道,可能被斬首或棍棒打死。


11. 西門(奮銳黨人 Simon the Zealot)


傳統認為他在波斯或不列顛地區殉道,被鋸成兩半或被釘十字架。


12. 馬提亞(Matthias)


馬提亞是補上猶大空缺的使徒(使徒行傳 1:26),他最終可能在高盧或衣索匹亞殉道。



 耶穌有一次上山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的時候,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了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2),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差他們去傳道,給他們權柄醫病趕鬼(可三14,15;太十1)。這十二個人中有四個是漁夫,一個是稅吏,一個是奮銳黨,其餘各人職業未知,除了賣主猶大之外都是加利利人,在太十2—4節;可三16—19節;路六12—19節;徒一13,16節等四處皆有記載他們的名字,其中同名的有兩個稱為西門,兩個雅各,兩個猶大,依這四處聖經記載名錄次序看來,可能分為三班,每班人數相等,領袖相同,惟每班中的其他三位班員次序不同。我們根據經文的記述與古殉道史之傳說,將這十二人的出身,重要行事,以及殉道經過情形分別論列於后,藉為勉勵吾輩今日信徒,能以激發愛心,熱心愛主,以受苦之心志為兵器作基督之精兵。


        1.西門——是他所用亞蘭語的本國名字,意思是聽者(約一41),耶穌給他起名叫彼得——是他希臘語的外國名字,又稱為磯法——也是亞蘭語(約一42),都是磐石的意思,他又名巴約拿——意即約拿之子,他是約拿或稱為約翰的兒子(太十六17;約一42),安德烈的長兄,是加利利省的伯賽大人,以捕魚為業(太四18;約一40;41,43,44),在迦伯農有他的住處,娶了妻子,耶穌曾為他的岳母治好熱病(可一21,29-31;太八14;林前九5)。彼得個性急躁,直爽,易衝動而有熱心,精力充沛,作事大膽而果敢(約十八10;十三37;十六16,22;十七4;路廿二33;徒四13),具有天才的領袖人才,通常是代表十二門徒的發言人(太十九27;徒一15;二14;十五7)乃主最愛的一門徒(太十六17-19;約廿一15-17),曾向雅各,約翰三次蒙主的帶領,得到特別的經歷,那是使睚魯的女兒復活(可五22-43),見到主登山變像(太十七1-8),坐在客西馬尼園等候主的禱告(太廿六36-39)等事。他雖然曾因懼怕不敢認主,(太廿六69-75),和一度在安提阿假裝(加二11-14),但事後悔改蒙主赦免,更為剛強,當主復活曾向他顯現(廿一1,2),主升天以後,他曾被聖靈充滿,放膽宣講主道,帶領千歸主(徒二41;四4),醫治病人,行神蹟奇事(徒三1-10;五12,15,16;九32-43)他為主名受辱,遭逼迫,被打下監,總被天使救了出來(徒四3;五18,19,40,41;十二3-9)。 據遺傳說,彼得晚年最後到了羅馬(彼前五13,巴比倫--有人以為是羅馬在意寓上的別名),其實保羅也在羅馬,在主後六四年,尼羅王為要觀看羅馬城焚燒為愉樂,就下令放火燒城,卻故意歸咎基督徒,以致許多人被害,當時在羅馬有一個行邪術的人西門馬革,它揚言自己有飛行之能,行了一些神蹟,使眾人圍觀驚奇,適逢彼得保羅在場,兩人見他迷惑眾人,為害不淺,於是跪下奉主名禱告,求主攔阻惡人任意妄為,當時馬革仆倒在地,兩腳扎斷,尼羅王原很喜歡馬革,看見此事就向使徒發怒,將他們兩人下在監裏,他們仍然為主作證,結果有兩位守獄官並四十七人悔改歸主。九個月後,彼得被提出監,要把他釘十字架,他央求說我不配與基督用同樣方式被釘,願將我倒頭釘死,彼得就這樣地為主殉道了,是應驗了主所向他說的預言(約廿一18,19)。據說她的妻子名為康可第亞(Concordia)因著彼得的鼓勵,要她壯膽,並說:「親愛的要紀念主」的緣故,也就為主殉道了。


         2.雅各--意篡得者,乃西彼太兒子,約翰的長兄,伯賽大人,耶穌給這兩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大概是因他們性情的激烈而得名(路九54;可九38;十35-39)。他們是以補魚為業,與彼得安得烈同為夥伴(可一19;太四18,21;路五10),這四個人都成為使徒,其中有三個為耶穌親密的友伴,當主登山變像時,他們與主同在一起(可五37;太十七1;廿 六37);雅各,約翰曾和母親同來拜求耶穌,將這兩個兒子在神的榮耀國裏,坐在主的左右,如此出於盲目自私妄求為主所不許,被其他十個門徒所惱怒(太廿20-28;可十35-41);主在客西馬尼園內禱告時,也帶雅各,約翰同去(太廿六37);主復活後和他們同進早餐(約廿一2,12),主在橄欖山上升天時,雅各和約翰也在場觀看(路廿四50,51;徒一6-12)。其他關於雅各的事所知甚少,他是十二門徒中之第一個殉道者,於主後四十二年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時,他首先被刀殺死(徒十二1,2),按古遺傳說,當他被解赴刑場時,有一個假見證人隨行,這人以為雅各面臨死亡,必是驚惶懼怕,痛哭求赦,不料見他面貌發光,態度從容,滿有平安喜樂,如同得勝的勇士凱旋回歸一樣,因此大受感動,深知雅各所信之主乃真活神,能將喜樂,平安,能力賜給他的門徒,結果悔改信主,並與雅各同願,同時死於刀下,一同為主殉道了。


         3.約翰--意神的恩賜,是西庇太的兒子(太四21),他的母親似乎是撒羅米(太廿七56;可十五40),再與約十九25節對照,可能看出她是主母馬利亞的一位姊妹,若然,約翰便是耶穌親近的表兄弟,他在迦伯農以捕魚為業,請了僱工,可稱為富有之商人(可一16-20),在耶路撒冷還有一所房子接待主母(約十九27),他原是施浸約翰的門徒(路一35,40)。如果他真是主的表兄弟,那也是施浸約翰的親戚(路一36),當施浸約翰為主作見證的時候,他即作了耶穌的門徒(約一35-51),且為耶穌所愛三門徒中最親密的一門徒(約十三23;十九26;廿2;廿一20,24)。耶穌給他起名叫雷子(可三17),似乎表示他有激烈的性情,曾經禁止別人奉主的名趕鬼(可九38),和要求天上降火燒滅撒瑪利亞人(路九54),他和彼得是十二門徒中之領袖,當主升天以後,他們同在耶路撒冷作工(徒三1;四13;加二9),又去撒瑪利亞傳道(徒八14)。按遺傳說,他晚年到了以弗所,寫下約翰福音和一、二、三書,主後九五年,羅馬暴君豆米仙下令將他拘到羅馬受審,定罪要將他下在燒滾的油鍋裏,但因他的工作尚未完畢,蒙主施大能拯救,不至遭殃,後來被處流刑,放逐充軍至拔摩海島(為愛琴海中一荒島,位以弗所城西約四十五里,啟一9),在那裏得主啟示,寫了啟示錄書(啟一1,4,9;廿二8)。及豆米仙王死後,尼法王善待基督徒,釋放約翰返回以弗所,活一百歲安然去世,惟據他的門徒波利克拉底斯(Polycrates)說,他是在年邁時為主殉道的,古代教會以每年十二月廿七日為紀念殉道的使徒和他為殉道日。


         4.安得烈--意剛毅的,是伯賽大人漁夫約翰之次子,彼得的弟弟(太四18,20;約一40-42,44),為人作事謹慎小心(約六8,9;十二21-23),他和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是耶穌最先改變的人,曾領其兄彼得來到主前(太四22,25;約一41,42)。引介小孩與主見面(約六8,9),引導外邦人同腓力去見耶穌(約十二20-22)。據古遺傳說,他曾往小亞細亞,希臘,和西古提(Scythia即俄國)各處傳道,當他在希臘傳道時,該地首領曾用死刑來恐嚇他,不許他反對偶像,但他毫無懼怕,繼續為主作見證,因此被定死罪,將他綁在橫直兩根等長木頭十字架上慢慢受死,他看到十字架時,面無改變畏懼,而能放膽說:「哦!十字架,最歡迎的十字架,時常仰望的十字架,我用最甘心樂意切望的態度來到你面前,因為我是那位為我被釘在你上面的主耶穌的門徒,哦!十字架是我所愛慕渴望擁抱的。」安得烈掛在十字架上三日三夜,他雖全身劇痛,卻仍不斷的向旁觀人群講說主愛,眾人受感相信福音,並央求官長釋放他,官長因不願推卻民眾的要求,就下令割斷捆綁安得烈的繩索,在最後一根割斷時,他的身體墜落於地,卻已經死了,時為主後六十年,古代信徒每年十一月卅日開會紀念安得烈,稱為聖安得烈日。


         5.腓力--意愛馬者(與徒六5腓利原文同字),係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耶穌要往加利利去時,遇見他,蒙召跟從主,他立即帶領拿但業到主面前(約一43,44),同作主的門徒。他的性情較為緩和,曾經被主試驗(約六5-7),求過主將父顯給門徒看(約十四8,9),也同安得烈引導外邦人見主(約十二20-22),他的思想只求實際不重空想,據古遺傳說,他曾到亞洲各處異邦人中為主作見證,在弗呂家的希拉波立傳道,見當地黑人迷信至極,甚至拜大蛇為神,腓力竭力勸人棄邪歸正,結果多人悔改,並願將蛇神毀滅,因此祭司首領們失去得利的機會,就起來抓住腓力將他下在監裏,又把他釘死,他的朋友巴多羅買,據說就是拿但業(可三18;約一45),冒險去取下屍體埋葬了,腓力死於雅各殉道後八年,即主後五二年。


         6.巴多羅買--這四字不是名字,乃是稱呼,原是亞蘭語,意即多羅買之子(多羅買乃希臘假神名),如巴約拿(太十六17),巴底買(可十46),巴拿巴(徒四36),巴耶穌一樣,(徒十三6),在十二使徒名錄中巴多羅買與腓力相連,記載於前三福音書上,其所佔的地位和位次(太十3;路六14;可三18),與拿但業(意神的禮物)記載於約翰福音上所佔的相同(約一45),因此確認此係一人有二名字,巴多羅買就是主所召選的門徒拿但業,他是加利利的迦拿人(約廿一2),與腓力為友,原被腓力引領與主見面而信主,主稱他為真以色列人(約一45-51),當主被釘死從死裏復活以後,曾在提庇哩亞海邊向彼得和他同幾個一同打魚的門徒顯現(約廿1-3)。據古遺傳說,巴多羅買曾到亞米尼亞和印度傳道,引領多人歸主,並將馬太福音譯為外國文,使外邦信徒可以閱讀,但為邪教人所嫉恨,用棍子打他,再剝其皮,釘了十字架,而後用刀將他殺死了。


         7.馬太--意神的恩賜,亞勒腓的兒子(可二14),又名利未,意即聯合,係屬加利利省的猶太人,其人其事,蒙召經過,在前三福音書中皆有記述(太九1-11;十3;可二14-16;路五27-33)。他的職業為稅吏,為人人所恨惡,但被主所呼召為使徒,他的性格果敢,勇於認罪悔改,明明認主,態度謙恭(太九9,10;可二14)。關於馬太其他事,聖經未有記述,我們幾乎一無所知,惟傳說馬太曾先後到過中東各地,甚至非洲去傳道,在那裏使全城人信主,於主後六十年被人用刀殺死了。


         8.多馬--是希伯來話,又稱為低士馬(Didymus)--是希臘話,為亞蘭人的土音(約十一16;廿24),這二名字是雙生子的意思。多馬為人謹慎,富思想,多疑善愁,曾經三次發言,都是顯出他的信心疑惑而軟弱,尤其對於耶穌復活後的顯現不信,受到主的教訓而釋疑(約十一16;十四5;廿24-29)。多馬信從主後,還與彼得,拿但業等幾個門徒同過打魚的生活,主又曾向他們顯現,同進早餐(約廿一1-3)。據古遺傳說,他曾往敘利亞,帕提亞,波斯,印度和中國各處傳道,因惹起異教祭司們的疑忌,就用槍把他刺死,他在印度傳道時拯救的信徒,曾成立一所教會以紀念多馬,該堂至今已有一千九百二十四年之久矣。


         9.雅各--是亞勒腓的兒子(可三18),與馬太父親同名(太九9;可二14),他可能是稱為小雅各的這個人(可十五40),大概是因他的身軀矮小的關係,有人以為他和路加福音六章16節的雅各兄弟猶大(據想又名達太,可三18;太十3)也是弟兄,在新約聖經中關於這個雅各的行事未有多提,無從詳知。據遺傳說,小雅各曾在巴勒斯坦和埃及傳道,以後被人用石頭打死。


         10.達太--意懷中之子,據想他是和雅各的兒子(或作兄弟)猶大同是一人(可三18;路六16),在聖經有些古卷抄本中稱他為勒比(Lebbaeus),這人對於主的顯現曾經發出一個問題(約十四22)。據古遺傳說,他曾到敘利亞,亞拉伯以及波斯國傳福音,廣行神蹟,引領多人歸主,惹起官長的忿怒,於主後七二年被他們釘死。


         11.奮銳黨的西門(Simon The Canaanite)--直譯為迦南黨的西門,迦南黨大概是由亞蘭文誤譯而來,亞蘭文(Canna)有熱誠之意,因此中文譯為奮銳甚合,此黨就是猶太國反對羅馬最激烈的一黨名稱,是一種極端國家主義的集團,和稅吏直接作對,耶路撒冷的毀滅,多受此黨影響。耶穌揀選這個奮銳黨的西門,和稅吏馬太,他們各自從極端敵對的黨派中出來,成為使徒一同作工,成為主內弟兄,誠為可貴。惟關於西門的行事,聖經沒有記述,據古遺傳說,他曾到埃及傳道,也曾到過不列顛,引領多人歸主,在那裏被邪教人釘死,時在主後七四年也。


         12.加略人猶太--意敬拜,英文譯為以斯加略猶太,根據亞蘭語「以斯加略」是謀殺者的意思。加略Kerioth原是猶太的一城(書十五25),所以猶大是猶太人,是唯一非加利利人的使徒,他是西門的兒子(約六71;十三2,26),其為人貪財,極不誠實,曾經背叛主,自知犯罪,出賣了耶穌,心中不安,就上吊死了(太廿六14-16,20-25,47-50;廿七3-5)。


二、使徒保羅的生命與殉道


保羅原名掃羅,曾逼迫基督徒,但後來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復活的耶穌,生命徹底改變:「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使徒行傳 9:4)


保羅為基督受盡苦難:「他們用石頭打保羅,以為他死了,便拖到城外。」(使徒行傳 14:19)


最終,保羅在羅馬被斬首殉道,完成了他的信仰之路:「那美好的仗我已打過,當跑的路我已跑盡,所信的道我已守住。」(提摩太後書 4:7)


三、聖經中的早期基督徒殉道者


1. 司提反(Stephen)——首位基督徒殉道者


司提反是早期教會的執事,滿有聖靈與智慧,因為傳講福音,被猶太公會定罪,用石頭打死:「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主耶穌啊,求你接收我的靈魂!』」(使徒行傳 7:59)


2. 提摩太(Timothy)——保羅的親密門徒


提摩太是保羅最重要的同工之一,被視為屬靈的兒子:「提摩太啊,我兒啊,我要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提摩太前書 1:18)


根據傳統,提摩太在以弗所牧養教會,後來因阻止異教祭典而被暴民用石頭砸死。


3. 巴拿巴(Barnabas)——保羅的同工


巴拿巴是保羅的傳教夥伴,聖經記載:「他原是個好人,滿有聖靈和信心。」(使徒行傳 11:24)


傳統認為巴拿巴在塞浦路斯傳福音時被猶太人抓住,遭石刑而死。


4. 提多(Titus)——克里特島的牧者


提多是保羅的重要同工,聖經記載:「論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為你們的緣故作我的同工。」(哥林多後書 8:23)


提多在克里特島建立教會,雖未有明確的殉道記錄,但他一生忠心事奉主。


5. 亞拿尼亞(Ananias of Damascus)——保羅的引導者


亞拿尼亞是大馬士革的門徒,奉主的命令為掃羅施洗,使他得見光明:「掃羅的眼睛立刻好像有鱗掉下來,他就能看見。」(使徒行傳 9:18)


根據傳統,亞拿尼亞後來因傳福音,被猶太人用石頭打死。


6. 雅各(主的兄弟 James, the brother of Jesus)


雅各是耶穌的弟弟,後來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他寫下《雅各書》,並在聖殿內向猶太人宣講基督,被宗教領袖從聖殿頂上推下,最後被棍棒打死。


聖經記載:「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雅各書 1:2)


結論


基督教初期的信仰見證人,包括十二使徒、保羅與早期的基督徒,都為福音付出生命。他們的殉道不僅見證了信仰的真實,也成為後世基督徒的榜樣,提醒我們:「所以,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希伯來書 12:1)


引用經文清單

1. 馬太福音 16:18

2. 使徒行傳 12:1-2

3. 啟示錄 1:9

4. 使徒行傳 9:4

5. 使徒行傳 14:19

6. 提摩太後書 4:7

7. 使徒行傳 7:59

8. 提摩太前書 1:18

9. 使徒行傳 11:24

10. 哥林多後書 8:23

11. 使徒行傳 9:18

12. 雅各書 1:2

13. 希伯來書 12:1


 基督徒的身份:天國子民與世上的寄居者



引言



基督徒的身份是一個重要且充滿張力的主題。聖經告訴我們,當我們信主之後,就不再屬於這個世界,而是屬於神的國度。然而,我們仍然生活在這個世界中,面對各種挑戰與試煉。這種「在世卻不屬世」的處境,使我們必須時刻思考,如何在現實生活中忠心地活出天國子民的身份,同時也履行我們作為世上寄居者的責任。



耶穌在約翰福音中對門徒說:



「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 17:16)



這段經文顯示,基督徒的真正身份是天國的子民,而非這個世界的公民。然而,彼得也教導我們: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得前書 2:11)



這表明,我們在世上仍有責任,需要謹慎生活,以致我們的見證能榮耀神。



本文將探討基督徒的雙重身份:我們是天國的子民,並且是世上的寄居者,進而探討如何在兩者之間找到合適的平衡。



第一部分:基督徒作為天國的子民



當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我們的身份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我們不再是屬世界的,而是屬神的國度。



1. 天國的身份



保羅在腓立比書清楚指出: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立比書 3:20)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基督徒的最終歸屬不在地上,而是在天國。我們在這世上的生活只是短暫的,真正的家鄉是在神的國度中。



耶穌也告訴門徒: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 6:33)



這句話提醒我們,天國子民的首要目標是追求神的國與祂的義,而不是被世界的事物所綑綁。



2. 天國的價值觀



作為天國的子民,我們的價值觀應該與這個世界不同。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講述了天國子民應當持有的態度: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 5:3)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馬太福音 5:9)



這些教導與世界的價值觀形成強烈對比。世界追求權力與自我實現,但天國的價值觀強調謙卑、憐憫、饒恕與和平。



3. 活出天國子民的生命



作為天國的子民,我們要活出與我們身份相稱的生命。保羅說: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以弗所書 4:1)



這意味著,我們的行為、言語與態度應該反映出我們屬於天國的身份,無論是在教會內部還是世俗社會中,都應該見證基督的愛與真理。



第二部分:基督徒作為世上的寄居者



雖然我們的最終歸屬在天國,但我們仍然生活在這個世界,因此,我們有責任在地上做光做鹽,並且以智慧與愛來影響社會。



1. 我們是客旅,是寄居的



聖經多次提到,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只是「寄居者」:



「因為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希伯來書 13:14)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地上的一切都是暫時的,真正的家鄉是在來世的天國。



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他的一生正是一個寄居者的典範:



「他因著信,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希伯來書 11:9-10)



亞伯拉罕雖然住在地上,卻深知他的最終盼望是在神的應許之地。



2. 基督徒在世界中的責任



雖然我們是寄居者,但我們並不是與世界隔絕,而是被呼召去影響世界。耶穌說: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福音 5:14)



這表示,我們應當積極參與社會,透過我們的見證來彰顯神的榮耀。



使徒彼得也教導信徒: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使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監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得前書 2:12)



這顯示,基督徒應當活出良好的品格,以影響世界,而不是與世界同流合污。



3. 在世上如何持守信仰



作為寄居者,我們要面對各種挑戰與試探,因此,我們需要持守信仰,不受世界影響: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 12:2)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我們要有分辨力,不隨從世俗的潮流,而是讓神的話語來塑造我們的思想與行為。



結論



基督徒的身份是一種張力——我們是天國的子民,卻也是世上的寄居者。我們不屬於這個世界,但我們仍然被呼召在世界中發光發熱。我們應當追求天國的價值觀,活出聖潔的生命,同時在世上做光做鹽,以愛與智慧來影響這個世界。願我們都能在這雙重身份中找到屬靈的平衡,榮耀神的名。



引用經文清單

1. 約翰福音 17:16

2. 彼得前書 2:11

3. 腓立比書 3:20

4. 馬太福音 6:33

5. 馬太福音 5:3

6. 馬太福音 5:9

7. 以弗所書 4:1

8. 希伯來書 13:14

9. 希伯來書 11:9-10

10. 馬太福音 5:14

11. 彼得前書 2:12

12. 羅馬書 12:2



願神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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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