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撒的物歸凱撒,上帝的物歸上帝

 

提香(1516)的《貢品錢》描繪了耶穌被展示貢品便士的情景

歸還凱撒」是對觀福音書中耶穌的一句話的開頭,全文如下:「凱撒的物歸凱撒,上帝的物歸上帝」( Ἀπόδοτε οὖν τὰ Καίσαρος Καί可能[ 1 ]

這句話已成為基督教、世俗政府和社會之間關係的廣泛引用的總結。最初的訊息是為了回答猶太人向凱撒納稅是否合法的問題,引發了對基督徒在什麼情況下最好服從地上權威的多種可能的解釋。

敘述

這三本對觀福音書都指出,敵對的提問者試圖誘使耶穌在猶太人是否應該向羅馬當局納稅問題上採取明確而危險的立場。馬太福音 22:15-22馬可福音 12:13-17的記載說發問者是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而路加福音 20:20-26只說他們是「律法師和酋長」派來的「探子」。牧師」。

彼得‧保羅‧魯本斯( Peter Paul Rubens,1610–1615)《貢品錢》

他們預期耶穌會反對徵稅,因為他們的目的是「把他交給總督的權力和權威」。[ 2 ]總督是彼拉多,他是羅馬猶太地區負責徵稅的人。起初,提問者稱讚耶穌的正直、公正和對真理的奉獻,以此來奉承耶穌。然後他們問他猶太人繳凱撒要求的稅是否正確。在《馬可福音》[ 3 ]中,提出了一個額外的、挑釁性的問題:“我們應該付錢還是不應該付錢?”

耶穌先稱他們為偽君子,然後要求其中一人製作一枚羅馬硬幣,適合繳納凱撒的稅金。其中一人給他看了一枚羅馬硬幣,他問他們上面有誰的頭像和銘文。他們回答說:“凱撒的”,他回答說:“因此,凱撒的物歸凱撒,上帝的物歸上帝”。

提問者們印象深刻。馬太福音 22:22指出他們「希奇」(ἐθαύμασαν);他們無法再困住他,對他的回答感到滿意,就走了。

類似的情節也出現在偽經《多馬福音》(第 100 節)中,但其中所討論的硬幣是金子。重要的是,在這本非正典福音書中,耶穌補充道,“把屬於我的東西給我。” [ 4 ]同樣的情節也出現在同樣是杜撰的埃格頓福音的一個片段中:耶穌被問到向統治者(即羅馬人)納稅是否正確,對此他感到憤怒並通過引用《聖經》來批評提問者。此後該片段立即中斷。[ 5 ]

歷史背景

硬幣

以提比略為特色的第納爾正面銘文為Ti [berivs] Caesar Divi Avg[vsti] F[ilivs] Avgvstvs(“凱撒·奧古斯都·提比略,神聖奧古斯都之子”),反面銘文為Pontif[ex] Maxim[us ](「至高者」 )牧師」)。

文本將硬幣標識為δηνάριον dēnarion[ 6 ],並且通常認為硬幣是帶有提比略頭像的羅馬 第納爾。該硬幣也被稱為“貢品便士”。銘文上寫著「Ti[berivs] Caesar Divi Avg[vsti] F[ilivs] Avgvstvs」(「凱撒奧古斯都提比略,神聖奧古斯都的兒子」)。背面展示一位坐著的女性,通常被稱為莉維亞(Livia),描繪為帕克斯(Pax)[ 7 ]

然而,有人認為,耶穌在世期間,第納爾在猶太地區並不常見,硬幣可能是一枚安提阿四德拉克姆硬幣,上面刻有提比略的頭像背面是奧古斯都的頭像。 [ 8 ]另一個經常提出的建議是奧古斯都的第納爾,背面有凱厄斯盧修斯,而朱利葉斯·凱撒馬克·安東尼日耳曼尼庫斯的硬幣都被認為是可能的。[ 9 ]

猶太地區的稅收抵抗

羅馬對猶太地區徵收的賦稅引發了騷亂。[ 10 ]新約學者威拉德‧斯沃特利寫道:

文中提到的稅是一種特定稅…這是一種人頭稅,是公元 6制定的一種稅。起了猶太人的憤怒。加利利的猶大領導了一場叛亂(使徒行傳5:37),但好不容易才被鎮壓。許多學者將狂熱黨和運動的起源追溯到這一事件。[ 11 ]

猶太百科全書這樣描述狂熱者

第五年,當加利利迦馬拉的猶大開始有組織地反對羅馬時,法利賽人領袖之一R. Zadok也加入了他的行列狂熱愛國者和受歡迎的英雄狂熱分子頑強抵抗壓迫者的呼籲得到了熱烈回應。

在本丟彼拉多面前受審時,耶穌被指控煽動抵制凱撒的稅收。

於是,眾人都起來,把他帶到彼拉多面前。他們開始指控他,說:“我們發現這個人誤導我們的國家,禁止我們向凱撒進貢,並說他自己是基督,一位國王。” (路 23:1-4

解釋

獻給凱撒,作者:Jacek Malczewski

這篇文章在現代基督教和政治背景下得到了很多討論,特別是在政教分離稅收抵抗問題上

鋪墊

當耶穌後來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將屬於凱撒(人類、塵世)王國的身體歸給了凱撒,同時將自己的靈魂奉獻給了上帝。河馬的奧古斯丁在他的《懺悔錄》中提出了這種解釋,他在其中寫道

祂本人,獨生子,被創造為我們的智慧、正義和聖潔,祂被算在我們中間,祂向凱撒致敬。[ 12 ]

教會與國家分離

耶穌回答本丟彼拉多關於他的王國的性質:「我的王國不屬於這個世界。如果我的王國屬於這個世界,我的僕人就會戰鬥,以免我被交給猶太人。但是現在(或'照現狀』)我的國不是從世界來的」(約翰福音 18:36);也就是說,他的宗教教義與世俗的政治活動是分開的。這反映了基督教思想中的傳統劃分,即國家教會擁有不同的勢力範圍[ 13 ]這可以解釋為天主教或託馬斯主義方式(格拉斯教義)或新教或洛克方式(政教分離)。

貢金,約阿希姆‧維特瓦爾 ( Joachim Wtewael ) (1616)

德爾圖良《偶像論》中將耶穌解釋為「將錢幣上的凱撒的肖像歸給凱撒,將人身上的上帝的肖像歸給上帝;從而確實將金錢歸還給凱撒,不然的話,如果一切都是凱撒的,那還算什麼?[ 14 ]

理論答案

HB 克拉克 (HB Clark) 寫道:「摩西律法和基督教律法都有一個教義,即政府是神所任命的,其權力來自上帝。《舊約》宣稱『權力屬於上帝』(詩篇62:11),上帝「廢立君王」(但以理書 2:21)並且「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將國賜給他所意欲的人」(但以理書 4:32)。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一切的權柄都是神所命定的」(羅馬書 13:1)。[ 15 ]

RJ Rushdoony擴展道,「在美國早期,毫無疑問,無論何種形式的公民政府,所有合法權力都來自上帝……根據聖經權威教義,因為『權力是上帝所命定的(羅馬書 13:1) ,所有的權威,無論是在家庭、學校、國家、教會或任何其他領域,都是從屬的權威,都在上帝之下,服從祂的話語。首先,這意味著所有的服從都必須先服從上帝和祂的話語,因為「順從上帝,不順從人」(使徒行傳5:29使徒行傳4:19)。考慮服從上帝的要求。[ 16 ]

遵守法律的理由

有些人認為「凱撒的歸凱撒」這句話是明確的,至少在它命令人們尊重國家權力並繳納國家權力要求的稅款方面。使徒保羅也在羅馬書第 13 章中指出,基督徒有義務服從所有地上的權威,並指出,由於這些權威是由上帝引入的,不服從他們就等於不服從上帝。

在這種解釋中,耶穌要求審訊者拿出一枚硬幣,向他們證明,透過使用他的硬幣,他們已經承認了皇帝事實上的統治,因此他們應該服從這一規則。[ 17 ]

享受優勢的同時尊重義務

有些人認為這個比喻是耶穌向人們傳達的信息,即如果他們享受像凱撒這樣的國家的優勢,與上帝的權威不同(例如,通過使用其法定貨幣),他們隨後就不能選擇忽視這些國家的法律一個國家。亨利大衛梭羅在《公民不服從》一書中寫道

基督根據希律黨人的光景回答了他們。 「把貢錢給我看一下,」他說。 ——有人從口袋裡掏出一分錢; – 如果你使用的錢上有凱撒的形象,並且他使這些錢變得流通且有價值,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國家的人,並高興地享受凱撒政府的好處,那麼就償還他的一些錢當他需要時,他就擁有; 「因此,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這讓他們不再比以前更清楚哪個是哪個;因為他們不想知道。

門諾派戴爾‧格拉斯-赫斯寫道:

我無法想像耶穌會教導人類活動的某些領域不屬於上帝的權柄。當凱撒說要發動戰爭時,我們是否應該聽從祂的話;當耶穌在其他地方說我們不應該殺人時,我們是否應該支持發動戰爭?不!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是,耶穌並沒有回答向凱撒納稅的道德問題,而是把它扔回給人們來決定。當猶太人應耶穌的要求拿出一個錢幣時,他們就表明他們已經按照凱撒的條件與凱撒做生意了。我讀耶穌的話,“給凱撒......”的意思是“你欠了凱撒的債嗎?那麼你最好還清它。”猶太人已經妥協了。對我們來說也是如此:我們可能拒絕身為士兵為凱撒服務,甚至試圖拒絕為凱撒的軍隊付費。但事實是,我們的生活方式讓我們欠了凱撒一筆債,凱撒覺得必須捍衛支持我們生活方式的利益。現在他要還錢,現在說我們不欠也有點晚了。我們已經妥協了。如果我們要玩凱撒的遊戲,那麼我們應該預料到必須為他們的樂趣付出代價。但如果我們決心避免這些遊戲,那麼我們應該能夠避免為它們付費。[ 18 ]

莫罕達斯·K·甘地也持同樣的觀點。他寫道:

耶穌迴避了向他提出的直接問題,因為這是一個陷阱。他沒有義務回答這個問題。因此,他要求查看這枚硬幣以徵稅。然後帶著令人沮喪的輕蔑說道:“你們這些販賣凱撒錢幣並由此獲得對你們來說是凱撒統治好處的人怎麼能拒絕納稅呢?”耶穌的整個講道和實踐毫無疑問地指向不合作,其中必然包括不納稅。[ 19 ]

羅馬天主教

德國神學家Justus Knecht給了典型的親政府、羅馬天主教徒的解釋:

服從世俗權威。我們不僅被允許,而且被命令服從國家的權威,並繳納此類稅款等。也是應得的;因為國家的權力是上帝賦予的,旨在保護臣民的生命和財產。如果沒有世俗權威,就會發生暴動、搶劫、謀殺等。將會猖獗;因此,由於國家權力的存在是為了臣民的利益,因此最後的臣民有義務繳納這些稅金等。沒有它,它就無法保持。[ 20 ]

抗稅性

門諾派牧師約翰·K·斯通納(John K. Stoner)為那些將這個比喻解釋為允許甚至鼓勵抗稅的人發言:「我們是戰爭稅抵抗者,因為我們對什麼屬於凱撒和什麼屬於上帝發現了一些疑問,並決定給予懷疑對上帝來說是有利的。[ 21 ]

美國貴格會戰爭抗稅

隨著美國貴格會戰爭抗稅運動在17 世紀至19 世紀的發展,抵抗者必須找到一種方法,使他們的抗稅政策與「歸還給凱撒」詩句以及《新約》中鼓勵服從政府的其他詩句相協調。以下是一些範例:

1715 年左右,一位匿名作者「Philalethes」出版了一本小冊子,題為《向凱撒致敬,最好的基督徒如何繳納…》,其中他認為,雖然基督徒必須繳納「一般」稅,但這種稅顯然是用於戰爭目的這相當於在祭壇上向異教神獻祭,這是被禁止的。[ 22 ]

1761 年,約書亞·埃文斯 (Joshua Evans) 如此說道:

其他人會認為這是我的固執,或違背基督的教義,將他應得的歸給凱撒。但當我努力讓自己的心保持謙卑安靜的狀態時,我很容易看穿這些毫無根據的論點。該案文中沒有任何關於戰爭或有利於戰爭的內容。儘管在法律要求的情況下,我願意為使用民事政府而付費;然而,我卻感到受到良心動機的約束,無法支付殺害男人、女人和兒童的費用,或破壞城鎮和國家的費用。[ 23 ]

1780年,塞繆爾·阿林森(Samuel Allinson)散發了一封關於抗稅主題的信,他在信中堅稱,應歸於凱撒的東西只是凱撒不會用於反基督教目的的東西:

……在這一點上向我們的救主提出的問題是出於邪惡的意圖,目的是誘捕當時存在的一個偉大政黨或教派之一,使他對納稅問題有不同意見的人負有責任,他的回答雖然是結論性的,但卻是非常明智的,以至於這讓他們仍然不確定什麼東西屬於凱撒,什麼屬於上帝,因此他避免冒犯他們中的任何一個,而他必然不可避免地做出這樣的決定,即無限期地向凱撒進貢。我們首先和原則上的順服是出於全能者,即使與人相矛盾,「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因此,如果要求進貢用於反基督教的用途,那麼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否認這一點,因為凱撒沒有資格擁有違背主命令的東西。[ 24 ]

1862 年,約書亞·莫萊 (Joshua Maule) 寫道,他認為“歸還給凱撒”指令與抵抗戰爭稅是兼容的,因為沒有理由相信該事件中提到的稅收與戰爭有任何联系:

基督的話“凱撒的物歸凱撒,上帝的物歸上帝”,這句話經常被作為他批准繳納所有稅款的證據提出。據說,凱撒當時正在進行戰爭。然而,這種差異是非常清楚的:毫無疑問,凱撒的事物是屬於公民政府的事物;而凱撒的事物則屬於國民政府。屬於上帝的事物無疑是對祂的命令和律法的明確和完全的服從。我們知道,所有適用於這個主題的基督的戒律和命令都具有同一個傾向,即吩咐「世界和平,善待人類」。然而,我們畢竟不知道當時收集的貢品的確切性質和用途是什麼,也不知道當時基督徒或其他人在處理此類事情時所處的情況和環境。[ 25 ]

基督教無政府主義者

《貢品錢》,古斯塔夫‧多爾 ( Gustave Dore) (1866)

你擁有的凱撒的越少,你回報給凱撒的就越少。

多蘿西‧戴 (Dorothy Day)《天主教工人》

基督教無政府主義者並未將《馬太福音》22:21 解釋為主張支持稅收,而是將其視為擺脫物質依附的進一步建議。雅克·埃魯爾認為這段話表明凱撒可能對他生產的金錢擁有權利,但對上帝創造的東西沒有權利,正如他解釋的那樣:[ 26 ]

「歸還給凱撒…」絕不是將權力的行使分為兩個領域…他們是為了回應另一件事:納稅和硬幣。標記。的領域!

Ammon Hennacy對馬太福音 22:21 的解釋略有不同。他因公民抗命而接受審判,法官要求他將他的抗稅行為與耶穌的指示相協調。 “我告訴他凱撒在這裡太過分了,必須有人為上帝挺身而出。”在其他地方,他這樣解釋這個故事:

有人問[耶穌]他是否相信向凱撒納稅。當時,不同地區的貨幣不同,猶太人必須將他們的貨幣兌換成羅馬的貨幣,因此耶穌所要求的不是猶太硬幣,而是用來進貢的硬幣,並說:“為什麼試探我?”他看著硬幣,詢問上面刻著誰的圖像和銘文,並被告知這是凱撒的。那些試圖欺騙他的人知道,如果他說要向凱撒納稅,他就會受到仇恨凱撒的暴民的攻擊,而如果他拒絕納稅,總會有叛徒來告發他。凱撒,而是將貨幣兌換商趕出聖殿並建立自己的教會。他是否眨眼說任何一個善良的猶太人都知道凱撒不配得到任何東西,就像他所說的那樣,“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沒有人知道。 ……儘管有人怎麼說,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自己決定要強調取悅凱撒還是取悅上帝。對於我們向凱撒的回報多少劃定界限,我們的理由可能會有所不同。當我記得基督對陷入罪中的女人說:「讓沒有罪的人先拿石頭打她」時,我就做出了決定。我記得他的“寬恕七十次七次”,這意味著凱撒的法庭、監獄和戰爭根本不存在。[ 27 ]

版本

欽定版聖經馬太福音 22:15-22馬可福音 12:13-17路加福音 20:20-26
新國際版本馬太福音 22:15-22馬可福音 12:13-17路加福音 20:20-26
新修訂的標準版本馬太福音 22:15-22馬可福音 12:13-17路加福音 20:20-26

多馬福 也有一個版本,在史蒂芬·帕特森和馬文·邁耶的第 100 版中寫道: [ 28 ]

他們給耶穌看了一枚金幣,對他說:“羅馬皇帝的人民向我們索要稅。”他對他們說:“把屬於皇帝的東西給皇帝,把屬於上帝的東西給上帝,把屬於我的東西給我。”

學者版翻譯中的埃格頓福音片段(參考《完整福音書》)3:1-6 內容如下:[ 29 ]

他們來找他並審問他,以此來考驗他。他們問:「老師,耶穌,我們知道你是[來自上帝],因為你所做的事情使你高於所有先知。那麼請告訴我們,是否可以向統治者支付他們應得的款項?我們應該支付嗎?耶穌知道他們在做什麼,並且變得憤怒。然後他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口頭上奉承我作為老師,卻不照我所說的去做呢?以賽亞關於你們的預言是多麼準確,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但他們的心卻停留在遠離我;他們對我的崇拜是空洞的,[因為他們堅持人類的教義]戒律[……]”

現代參考文獻

美國最高法院泰勒訴亨內平縣(2023)中,首席法官約翰·羅伯茨在法院關於徵用條款和州財產稅的意見中引用了這句話。首席大法官解釋了法院的判決,稱「納稅人必須將凱撒的財產歸還給凱撒,但不能再多了」。[ 30 ]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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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