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中神的屬性

 

神的屬性是基督教神學中所討論的的具體特徵

分類

許多改革宗神學家區分了可傳遞的屬性(人類也可以擁有的屬性)和不可傳遞的屬性(只屬於上帝的屬性)。[ 1 ] 然而,唐納德·麥克勞德認為“所有建議的分類都是人為的和誤導性的,尤其是改革宗神學家最喜歡的分類——可傳遞和不可傳遞屬性的劃分。” [ 2 ]

許多這些屬性只說明了神不是什麼──例如,說祂是不變的就是說祂不會改變。

神的屬性可以分為兩大類:

  1. 他的力量無窮無盡。
  2. 他的人格特質,如聖潔和仁愛。

米勒德·埃里克森分別將這些類別稱為上帝的偉大良善[ 3 ]

辛克萊·弗格森(Sinclair Ferguson)區分了“基本”的神聖屬性,這些屬性“在三位一體的三個位格中以最強烈和最動態的形式表達和體驗——當其他一切都不存在時” 。這樣,上帝的憤怒就不是一個基本屬性,因為它「在永恆三位一體的三個位格之間的內在交流中沒有地位」。然而,弗格森指出,這是上帝永恆公義的體現,這是一個基本屬性。[ 4 ]

根據阿奎那的說法

阿奎那的思想中,巴蒂斯塔·蒙丁區分了上帝這個存在者的實體屬性和人格屬性。 [ 5 ]

實體屬性涉及上帝,因為祂的本質存在是一致的。它們是:無限性、簡單性、不可分割性、唯一性、不變性、永恆性和靈性(意味著沒有物質)。[ 5 ]

上帝的個人屬性是生命(充實、幸福、完美)、思想、意志和自由、愛和友誼。上帝思考和意志的對象就是上帝本身,可以說,是祂的本質,因為祂是至善和一切完美的完美。但上帝也為了人類的利益向人類表達了祂的思想和意志。[ 5 ]

列舉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對神的定義是神的屬性的列舉:「神是一位靈,無限、永恆、祂的存在、智慧、能力、聖潔、正義、良善和真理是不變的。[ 6 ]然而,這個答案受到了批評,因為「沒有什麼特別基督教的內容」。[ 7 ]威斯敏斯特大教義問答為此描述增加了某些屬性,例如「全備」、「不可理解」、「無所不在」和「知曉一切」。[ 8 ]

安全性

上帝的自在性意味著「上帝是如此獨立,以至於祂不需要我們」。[ 9 ]它是基於使徒行傳 17:25,其中說神「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NIV)。這常常與上帝的自我存在和祂的自給自足有關。[ 10 ]

永恆

上帝的永恆性涉及祂超越時間的存在。韋恩·格魯登(Wayne Grudem)引用詩篇 90:2等詩句(“在群山誕生之前,或在你創造整個世界之前,從亙古到永遠,你就是神”),“神沒有開始、結束或連續性」。他看到自己存在的各個時刻,並且同樣生動地看到所有的時間,而上帝卻及時地看到事件並及時採取行動。” [ 11 ]在《啟示錄》中,「阿爾法和俄梅戛」一詞也被用作上帝的稱號。上帝的永恆性可以被視為祂的無限性的一個方面,如下所述

善良

神的良善意味著「神是良善最終標準,神所是的、所做的一切都值得稱讚」。[ 12 ]許多神學家認為神的良善是首要的屬性-例如,路易斯‧伯克霍夫認為它包括仁慈恩典憐憫忍耐[ 13 ]上帝是「一切良善」的觀念稱為祂的全善

基督教認為上帝是全善、全知、全能的,批評者引用世界上邪惡的存在作為證據,證明這三個屬性不可能都是真實的。這種明顯的矛盾被稱為邪惡問題。邪惡上帝挑戰是一項思想實驗,旨在探討上帝可能是邪惡的假設是否與善良的上帝具有對稱的後果,以及上帝是否更有可能是善良、邪惡或不存在。

仁慈

上帝的仁慈基督教的一個重要信條。在出埃及記 34:5-6,它是神的名字的一部分,「耶和華,耶和華,慈悲有恩典的神」。在猶太傳統中,這段經文中對上帝的描述被稱為「慈悲的十三個屬性」。[ 14 ]

聖潔

神的聖潔在於祂與罪分離且是不朽壞的。RC Sproul注意到以賽亞書 6:3啟示錄 4:8中反覆出現的「聖哉,聖哉,聖哉他指出「聖經中只有一次將神的屬性提升到第三級…聖經從未說過神是愛,愛,愛;或憐憫,憐憫,憐憫;或憤怒,憤怒,憤怒,或正義,正義,正義;它確實說祂是聖潔的,聖潔的,聖潔的,整個地球都充滿了他。[ 15 ]

內在

上帝的內在性指祂存在於世界之中。因此,這與他的超越性形成鮮明對比,但基督教神學家通常強調這兩個屬性並不矛盾。堅持超越性而不注重內在性,是自然神論;堅持內在性而不注重超越性,是泛神論。根據韋恩·格魯登(Wayne Grudem)的說法,「聖經中的上帝並不是遠離祂的創造物,也不對祂的創造物不感興趣的抽像神」。[ 16 ]格魯登接著說,整本聖經“都是神參與他的創造的故事”,但強調了使徒行傳 17:28等經文,“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 16 ]

不變性

不變性意味著神不能改變。雅各書 1 章 17 節提到「天光之父,他並不像移動的影子那樣改變」(新國際版)。[ 17 ] 赫曼‧巴文克指出,雖然《聖經》談到上帝改變行動方針,或變得憤怒,但這些都是上帝子民內心變化的結果(民數記14。)「聖經證明,在所有這些不同的關係中,經驗,上帝始終如一。[ 18 ] 米勒德‧艾瑞克森稱此屬性為上帝的恆常性。[ 3 ]

開放有神論的擁護者越來越多地批評上帝的不變性[ 19 ]他們認為上帝透過人們的禱告、決定和行動來影響。開放有神論的著名擁護者包括克拉克·平諾克托馬斯·傑伊·奧爾德約翰·E·桑德斯格雷戈里·博伊德

不通

上帝冷漠的這一教義是一個有爭議的教義。[ 20 ]它通常被定義為上帝無法受苦,同時承認被認為是上帝的耶穌在人性中受苦。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說上帝「沒有身體、部分或激情」。儘管歷史上大多數基督徒(聖亞他那修奧古斯丁阿奎那加爾文)認為這意味著上帝“沒有情感,無論是悲傷、痛苦還是悲傷”,但有些人將此解釋為意味著上帝沒有任何態度“這反映出不穩定或缺乏控制。” [ 21 ]羅伯特·雷蒙德說,“它應該被理解為上帝沒有身體的激情,例如飢餓或人類對性滿足的渴望。” [ 22 ]

DA 卡森認為,「雖然亞里斯多德可能對那些堅持冷漠的人產生了不為人知的影響,但最好的冷漠是試圖避免上帝的形像是多變的、容易情緒波動、依賴於他的創造物。[ 23 ]這樣,不可變性與上帝的不變性(即上帝不會改變)和上帝的自在性(即上帝不需要任何東西)相關聯。卡森肯定上帝能夠受苦,但他辯稱,如果他這樣做,「那是因為他選擇受苦」。[ 24 ]

無可挑剔

神的完美無瑕與祂的聖潔密切相關。這意味著神不能犯罪,這比僅僅說神犯罪更強烈[ 25 ] 羅伯特‧莫雷認為上帝並非具有希臘哲學中的「絕對自由」 。然而“希臘人認為諸神可以‘自由’地變成惡魔,只要他們願意的話”,而聖經中的上帝“可以‘自由’地按照他的本性行事”。[ 26 ]

難以理解

上帝的不可理解性意味著他無法被完全認識以賽亞書 40:28說「祂的聰明無人能測」。[ 27 ] 路易斯·伯克霍夫(Louis Berkhof)指出,在教會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一致的意見」是上帝是「不可理解的」。然而,伯克霍夫認為,“就上帝在他的屬性中揭示自己而言,我們也對他的神聖存在有一些了解,儘管如此,我們的知識仍然受到人類的限制。” [ 28 ]

無形體

神的非物質性靈性指祂是一個靈。這源自於耶穌在約翰福音 4 章 24 節的說法:「神是靈」。[ 29 ] 羅伯特‧雷蒙德認為,第二誡的基礎是精神本質,禁止一切塑造形象的嘗試。

無限

神的無限性包括祂的永恆性和祂的無限性以賽亞書 40:28說,“耶和華是永在的神” [ 31 ],所羅門在《列王記上》8:27中承認,“諸天,就是至高的天,也容不下你” 。[ 32 ]無限滲透到上帝的所有其他屬性中:祂的良善、愛、力量等都被認為是無限的。

上帝的無限與數學無限之間的關係經常被討論。[ 33 ] 格奧爾格·康托爾關於數學無限的工作被指責破壞了上帝的無限性,但康托爾認為上帝的無限是絕對的無限,它超越了其他形式的無限。[ 34 ]


DA 卡森談到“上帝之愛的困難教義”,因為“當見多識廣的基督徒談論上帝之愛時,他們的意思與周圍文化的含義非常不同。” [ 36 ]卡森區分了聖父的愛、上帝對他的創造物的普遍愛、上帝「對他墮落的世界的救贖立場」、他「對他的選民特殊的、有效的、選擇的愛」和有條件的愛。關於服從。

社會三位一體神學派的信徒特別強調上帝的愛。凱文·比德韋爾認為,這所包括於爾根·莫爾特曼米羅斯拉夫·沃爾夫的學派「故意提倡自我奉獻的愛和自由,而犧牲了主權和一系列其他神聖屬性。[ 37 ]

使命

雖然上帝的使命傳統上不包括在這個列表中,但大衛·博斯認為“使命主要不是教會的活動,而是上帝的屬性。” [ 38 ] 克里斯多福·J·H·賴特(Christopher JH Wright)主張宣教的聖經基礎超越了大使命,並建議「傳教文本」可能像寶石一樣閃閃發光,但「簡單地將這些寶石放在一根繩子上還不是人們可以稱之為的”整本聖經本身的宣教解釋學。” [ 39 ]

神秘

許多神學家將神秘視為上帝的主要屬性,因為他只向人類揭示某些知識。卡爾·巴特說:“上帝是終極的奧秘。” [ 40 ] 卡爾·拉納將“上帝”視為“神秘”,將神學視為“神秘的‘科學’”。[ 41 ] 尼古拉·別爾嘉耶夫認為「無法解釋的奧秘」是上帝的「最深刻的定義」。[ 42 ] Ian Ramsey將上帝定義為“永久的奧秘”,[ 43 ]

無所不能

神的全能指是他「全能」。這通常用“全能”一詞來表達,如舊約中的標題“全能的上帝”(希伯來語標題El Shaddai的傳統翻譯)和使徒信經中的標題“全能的父上帝” 

CS路易斯澄清了這個概念:「他的全能意味著有能力做所有本質上可能的事情,而不是做本質上不可能的事情。你可以將奇蹟歸功於他,但不是胡說八道。這對他的力量是沒有限制的。[ 44 ]

無所不在

上帝的無所不在指祂無所不在。伯克霍夫區分了上帝的無限性無所不在,他說前者“指出上帝超越所有空間並且不受其限制的事實”,強調上帝的超越性,而後者則表示上帝“用他的力量充滿了空間的每一部分”。整個存在”,強調他的內在性[ 45 ]詩篇 139 篇中,大衛說:「我若升到高天,你就在那裡;我若在深處安睡,你就在那裡」(詩篇 139:8NIV)。[ 46 ]

全知

上帝的全指的是祂「全知」。伯克霍夫認為上帝的智慧是「祂知識的一個特定面向」。[ 47 ]

來自自由意志的論證提出全知和自由意志是不相容的,因此要麼上帝不存在,要麼包含這兩種元素的任何上帝概念都是不正確的。無所不知的上帝知道未來,因此知道祂會做出什麼選擇。因為上帝對未來的了解是完美的,所以祂不能做出不同的選擇,因此沒有自由意志。或者,具有自由意志的上帝可以根據對未來的了解做出不同的選擇,因此上帝對未來的了解是不完美或有限的。

普羅維登斯

雖然上帝的照顧通常指的是祂在世上的活動,但它也意味著祂對宇宙的關懷,因此是一種屬性。[ 48 ]雖然聖經中沒有使用這個字來指涉上帝,但這個概念可以在使徒行傳 17:25等經文中找到,其中說上帝「賜給萬人生命、氣息和萬物」(NIV)。[ 49 ]

通常區分“一般護理”和“特殊護理”,“一般護理”是指上帝持續維護宇宙的存在和自然秩序,“特殊護理”是指上帝對人類生活的非凡幹預。[ 50 ]

正直

神的正直可能是指祂的聖潔、祂的公義或祂的拯救活動。馬丁路德從小就相信這指的是上帝的一個屬性──也就是祂的分配正義。路德改變了主意,並隨後將這句話解釋為上帝賦予信徒的正直,這是新教改革的一個主要因素。然而,最近, NT Wright等學者認為,這節經文畢竟指的是上帝的一個屬性──這一次,是祂對聖約的信實。[ 51 ]

簡單

上帝的簡單性意味著祂不是部分這樣、部分那樣,而是無論祂是什麼,祂都是如此完整。因此,它與神的統一性有關。格魯登指出,這是「簡單」一詞不太常見的用法,即「不是由部分組成」。格魯登區分了上帝的「單一性的統一」(因為上帝是一位上帝)和祂的「簡單性的統一」。[ 52 ]

主權

神的主權與祂的全能看顧王權有關但也包含祂的自由,並與祂的良善、公義、聖潔和無可挑剔相一致。它指的是上帝完全掌控一切——沒有任何人、組織、政府或任何其他力量可以阻止上帝執行祂的目的。加爾文主義特別強調了這個屬性。加爾文主義作家AW Pink引用以賽亞書 46 章 10 節(「我的目的必立定,我必做我所喜悅的一切」)並指出,「不受任何人的約束,不受任何人的影響,絕對獨立;神隨心所欲地行事,只隨他的意旨,總是隨他的意旨。[ 53 ]其他基督教作家認為,至高無上的上帝希望受到祈禱的影響,並且「當他的子民祈禱時,他能夠而且將會改變他的想法」。[ 54 [ 55 ]

超越

上帝的超越性意味著祂在空間和時間之外,因此是永恆的,不能被宇宙內部的力量改變。[ 56 ]因此,它與上帝的不變性密切相關,並與祂的內在性形成對比

三位一體

三位一體之盾象徵三位一體教義的各個面向。

基督教的三位一體傳統提出上帝的三位一體-三位一體(或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 57 ]三位一體教義的支持來自於《聖經》和《新約》三位一體公式的幾節經文,例如馬太福音 28 章 19 節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我的名給他們施洗。另外,《約翰一書》5:7(欽定本)寫道:“…有三者在天上作見證:父、道、聖靈,這三者原為一”,但這個逗號 Johanneum幾乎是被普遍認為是拉丁腐敗而被拒絕。[ 58 ]

該聲明被稱為Shema Israel,其希伯來語的前兩個詞是這樣說的:「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申命記 6:4) 。在新約聖經耶穌引用馬可福音12:29中的這些話來維護神的合一。使徒保羅也在以弗所書 4:6等經文中肯定了神的統一[ 59 ]

神的統一性也與祂的單純性有關。

真實性

神的信實意味著祂說真話。提多書 1:2提到「神是不說謊的」。[ 3 ]在福音派中,上帝的真實性常被視為聖經無誤教義的基礎格雷格班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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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