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與行為——基督徒生命中的平衡

 信心與行為——基督徒生命中的平衡


前言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之一是「因信稱義」,然而,聖經也多次強調「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各書 2:26)。這看似矛盾的教導讓許多人感到困惑:我們得救是完全靠著信心,還是需要透過行為來證明我們的信仰?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信心與行為應當如何平衡?本文將透過聖經的教導,探討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並說明真正的信仰應當如何在行動中彰顯出來。


一、信心的重要性——因信稱義的真理


1. 亞伯拉罕的信心——神所稱許的信心榜樣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世記 15:6)


這節經文表明,亞伯拉罕因著信心被神稱為義人,而不是因為他的行為。這也是新約聖經中強調的「因信稱義」的基礎。例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引用這段經文,說明我們得救是憑著信心,而不是靠行為。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 3:28)


這說明,人與神恢復關係的唯一途徑是信靠耶穌基督,而不是依靠遵行律法或自己的善行。


2. 耶穌的救贖——唯獨信靠基督


聖經明確教導,耶穌基督的救贖是人得救的唯一途徑。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 2:8-9)


這段經文強調,我們的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我們無法靠自己的努力來獲得,這也避免了人因行為而驕傲。然而,這是否意味著行為完全不重要呢?


二、行為的重要性——信心的外在見證


1.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 2:17)


雅各書的教導強調,真正的信仰一定會在行為上表現出來。如果一個人聲稱自己有信心,但他的行為卻完全不反映基督的教導,那麼這種信仰是虛假的。


2. 耶穌的比喻——善樹結善果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


「好樹都結好果子;惡樹都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馬太福音 7:17-18)


這表明,真正的信仰必然會產生善行。如果一個人真正被基督改變,那麼他的行為會自然地流露出來,如同健康的樹會結出美好的果子。


三、信心與行為的平衡——基督徒生命中的實踐


1. 行為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信仰的結果


行為本身不能讓人得救,但真正的信仰必然會產生善行。這就像燈光與電力的關係:電力(信心)是燈光(行為)的來源,如果一盞燈沒有發光,那麼可能是因為沒有電。同樣地,如果一個基督徒的生命沒有任何改變,那麼他的信仰可能是無效的。


「你看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各書 2:22)


2. 耶穌的教導——愛的行動


耶穌在馬太福音 25 章的比喻中提到: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馬太福音 25:35-36)


這段經文表明,真正的基督徒應當活出愛的行動,而不是只停留在信仰的口號上。


四、基督徒應如何實踐信心與行為?


1. 持守純正的信仰


「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摩太前書 4:16)


基督徒首先應該確保自己的信仰根基穩固,建立在聖經的真理上,避免偏離福音。


2. 透過行為見證基督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6)


我們的行為應該成為世人的見證,使人因我們的生活而看見基督的愛與真理。


3. 靠聖靈行事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拉太書 5:16)


基督徒不能單靠自己的力量去行善,而是要倚靠聖靈的幫助,才能真正活出神所喜悅的生命。


結論


信心與行為並非對立,而是相輔相成的。真正的信仰不僅僅是口頭上的認同,而是需要透過行動來體現。如果一個人真正相信基督,那麼他的生命必然會展現出基督的愛與公義。行為不是得救的條件,但它是信仰的結果,是基督徒生命的自然表現。因此,每位基督徒都應當以信心為根基,並透過行為來見證神的榮耀,使世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將榮耀歸於神。


引用經文清單

1. 創世記 15:6

2. 羅馬書 3:28

3. 以弗所書 2:8-9

4. 雅各書 2:17

5. 馬太福音 7:17-18

6. 雅各書 2:22

7. 馬太福音 25:35-36

8. 提摩太前書 4:16

9. 馬太福音 5:16

10. 加拉太書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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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