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婚姻觀:從創世到新約的啟示

 以下是新一篇詳細的聖經論文,探討 「聖經中的婚姻觀:從創世到新約的啟示」:


聖經中的婚姻觀:夫妻合一,彼此相愛的奧祕


一、引言:婚姻的神聖與奧祕


婚姻不僅是人與人之間的契約,更是神所設立的聖約,是反映基督與教會之間愛的奧祕。保羅在《以弗所書》中,詳細闡述了夫妻之間愛的真諦,指出丈夫對妻子的愛應當如同基督愛教會一樣深刻與無私。本文將深入探討聖經中關於夫妻合一與彼此相愛的教導,並說明婚姻中的愛如何榮耀神。


二、聖經對丈夫的愛妻之教導


1. 愛妻子如同愛自己


使徒保羅說: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以弗所書 5:28)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以弗所書 5:29)


說明:

這段經文指出,丈夫對妻子的愛應當如同愛護自己的身體一樣細膩與持久。人天生會愛惜自己的身體,不會讓自己受苦。這樣的愛,不僅是外在的供應,更包括內在的關懷、理解與體諒。基督為教會捨命,並時時保養顧惜教會,這樣的榜樣就是丈夫應該學習的對妻子的愛。


2. 愛妻子如基督愛教會,為妻子捨己


保羅更進一步指出: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 5:25)


說明:

這是一種犧牲的愛。基督為了教會的得救,甘願為她死在十字架上。這告訴我們,丈夫對妻子的愛不只是情感上的,更是行動上的犧牲,願意為妻子的幸福與成長付出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


三、聖經對妻子的順服之教導


1. 順服如同順服主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以弗所書 5:22)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以弗所書 5:23)


說明:

妻子對丈夫的順服,不是因為丈夫本身的權威,而是出於對基督的敬畏與順服。正如教會聽從基督,妻子也應當聽從丈夫的帶領。然而,這樣的順服並非盲目,而是在主裡彼此尊重、支持與合一。


2. 彼此的愛與順服是互補的關係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以弗所書 5:33)


說明:

夫妻之間的愛與順服是雙向的。丈夫用愛去愛妻子,妻子用敬重來回應丈夫。這是一種互相成全、互相扶持的關係,不是權力的爭奪,而是愛的連結。


四、婚姻是基督與教會的奧祕


保羅在最後指出婚姻的屬靈意義:


「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以弗所書 5:31)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以弗所書 5:32)


說明:

婚姻的最終意義,是要見證基督與教會的合一。夫妻的關係,是屬靈的一體,當夫妻彼此相愛,正是在世上活出基督與教會之間那完全的愛與合一的榜樣。


五、夫妻合一的實踐


1. 保持開放與真誠的溝通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 2:24)


說明:

二人成為一體,意味著完全的透明與信任。夫妻之間要學習傾聽、對話,彼此分享內心的感受與困難,讓彼此的心真正連合。


2. 一起禱告,依靠主同行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各書 4:8)


說明:

夫妻要學習一起來到神面前,為彼此、為家庭、為孩子禱告。當夫妻一同親近神,神必賜下智慧與能力,使婚姻更加穩固、充滿恩典。


3. 饒恕與忍耐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歌羅西書 3:13)


說明:

夫妻相處難免有摩擦,但神的教導是彼此饒恕、彼此包容,因為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參考哥林多前書 13:4)。


六、結論:婚姻是神榮耀的見證


婚姻是神賜給人極大的祝福,也是見證祂愛的方式。當丈夫願意如基督般愛妻子,妻子願意如教會般順服丈夫,夫妻彼此尊重、相愛,就能讓世人看見神的榮耀。


願我們在婚姻中,彼此相愛、彼此扶持,一同走在神的旨意中,使我們的家庭成為榮耀神的器皿。


引用經文清單

1. 以弗所書 5:22

2. 以弗所書 5:23

3. 以弗所書 5:25

4. 以弗所書 5:28-29

5. 以弗所書 5:31-33

6. 創世記 2:24

7. 雅各書 4:8

8. 歌羅西書 3:13


聖經中的婚姻觀:從創世到新約的啟示


一、引言:婚姻是神聖的設立


婚姻是上帝親自設立的制度,是人類歷史中最早的社會結構之一。現代社會對婚姻的價值不斷被挑戰與扭曲,然而,聖經從頭到尾都堅定地宣告,婚姻是神聖的盟約,並反映基督與教會的愛與關係。


二、舊約中的婚姻設立


1. 婚姻的起源:神為人設立


聖經一開始就說明,婚姻是神為人所設的,並且是解決孤單的恩典。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 2:18)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 2:21-24)


說明:婚姻的設立來自神,男女的結合是神所命定,是一體的盟約。


2. 婚姻的盟約性質


先知瑪拉基強調婚姻是一個聖約,是神與人共同見證的盟約。


「你雖然得了她作伴的妻,卻以詭詐待她。她原是你少年所娶的妻,對她不可以詭詐。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拉基書 2:14-15)


說明:婚姻是一個聖約,要求忠誠、信實,並為了敬虔的後代。


三、新約中的婚姻意義


1. 耶穌對婚姻的看重


耶穌回到創世記,重新強調婚姻是一體,不可分離。


「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可福音 10:6-9)


說明:耶穌強調婚姻的神聖,不容輕易離異。


2. 保羅對婚姻的教導:反映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保羅將婚姻提升到屬靈的高度,比喻為基督與教會的愛。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以弗所書 5:22-24)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 5:25)

「為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以弗所書 5:26-27)


說明:婚姻是一個彼此委身、犧牲、愛與順服的關係,反映基督對教會無條件的愛。


四、婚姻中的責任與實踐


1. 夫妻彼此順服、相愛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以弗所書 5:21)


說明:婚姻不是單方面的權柄,而是互相尊重、彼此服事的愛。


2. 忠誠、誠實、彼此扶持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希伯來書 13:4)


說明:聖潔的婚姻要求忠貞、聖潔,拒絕不忠與淫亂。


3. 教導兒女、建立敬虔家庭


「我所吩咐你的話,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 6:6-7)


說明:婚姻是建立敬虔家庭、教養兒女敬畏神的基礎。


五、結論:回到聖經的婚姻


今天世界對婚姻的定義混亂,但聖經從未改變婚姻的真義:

1. 神所設立、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盟約

2. 夫妻彼此相愛、彼此扶持,反映基督愛教會

3. 為了生養敬虔後代,建立聖潔家庭


願我們每一位信徒,都回到聖經的真理,活出合神心意的婚姻見證,使人從我們的家庭看到神的愛與榮耀。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 4:19)


天主教結婚誓詞

「我 (受洗的聖名) ,願遵照教會的規定,接受你(受洗的聖名)作為我合法的妻子/丈夫,從今以後,環境無論是好是壞,是富貴是貧賤,是健康是疾病,是成功是失敗,我要支持你,愛護你,與你同甘共苦,攜手共建美好家庭,一直到我離世的那天。我現在向天主宣誓,向你保證,我要始終對你忠實。」


基督教結婚誓詞

「在上帝以及今天來到這裡的眾位見證人面前,我(新郎/新娘姓名)願意以你(新娘/新郎姓名)作為我的妻子/丈夫。從今時直到永遠,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您、珍惜您,對您忠實,直到永永遠遠。」


你 們 各 人 都 當 愛 妻 子 , 如 同 愛 自 己 一 樣 。 妻 子 也 當 敬 重 他 的 丈 夫 。


[kjv]  Nevertheless let every one of you in particular so love his wife even as himself; and the wife see that she reverence her husband.

《女人要愛,男人要尊重》


舊約聖經原文研究:夫妻合一與不可分離之盟約

在希伯來聖經(Tanakh)中,婚姻並非單純的社會契約,而被視為一種「生命交織」的盟約。透過對希伯來原文動詞與名詞的追溯,我們可以看見從創造之初就設立的「合一性」與「不可廢止性」。


一、 創造的源頭:本體論上的合一

創世記 2: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 「骨中的骨」 (עֶצֶם מֵעֲצָמַי - Etzem me-atzamay):

    • Etzem (עֶצֶם):原文除指骨頭外,亦有「本質」、「自體」或「極深處」之意。這表達了男女在存在論上是同質的,合一建立在共同的生命本源之上。

  • 「男人」與「女人」 (אִישׁ / אִשָּׁה - Ish / Ishah):

    • 在希伯來文中,這兩個字音極其相似。從語言學角度看,這是一種「對應性的合一」。男人(Ish)察覺到女人(Ishah)是其生命的對稱與互補,沒有了對方,自己的定義便不完整。


二、 合一的動態過程:連結與一體

創世記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 「連合」 (דָּבַק - Dabaq):

    • 詞類: 動詞,Qal 進行式。

    • 原文研究: Dabaq 的原意是「黏住」、「膠合」或「緊緊追隨」。在舊約其他地方,此詞用於形容「皮膚貼骨」(約伯記 19:20)或「舌頭貼住上顎」。

    • 深層含義: 這是一種強大的「不可逆」連結。如同兩張紙被強烈膠水黏合,若強行撕開,兩者都會受損。這確立了合一的主動性與持久性。

  • 「一體」 (בָּשָׂר אֶחָד - Basar Echad):

    • Echad (אֶחָד):這與申命記 6:4「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中的 Echad 是同一個字。它代表的不是簡單的加法(1+1=2),而是複合性的單一體(Compound Unity)。

    • 這意味著夫妻在神面前被視為一個全新的單一生命單位。


三、 盟約的束縛:不可分離的律法根源

瑪拉基書 2:14-15

...因為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又是你的配偶,是你盟約的妻。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只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 「盟約」 (בְּרִית - Berit):

    • 原文研究: Berit 來自於「切割」的根源。在希伯來文化中,立約是透過分割祭物、流血來訂定的(參創 15:18)。

    • 不可分離性: 盟約與普通合約(Contract)不同。合約是基於利益的交換,盟約則是基於生命的交換。神在此處被稱為「見證人」,代表這份合一是受神權威保障的。

  • 「配偶」 (חֲבֵרְתְּךָ - Chaverteka):

    • 詞根: Chavar (חָבַר)。

    • 意思: 動詞原意為「結合」、「繫住」或「編織在一起」。常用於描述會幕中幕幔彼此緊密連結(出埃及記 26:3)。這再次強調了婚姻是結構性的結合,拆毀其中一部分,整體結構便會崩塌。


四、 神對「休妻」的原意態度

瑪拉基書 2: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休妻」 (שַׁלַּח - Shalach):

    • 原文研究: Shalach 原意是「打發走」、「釋放」或「驅逐」。

    • 「恨惡」 (שָׂנֵא - Sane):

    • 這是一個強烈的動詞,表達了神對「破壞合一」行為的極度反感。在希伯來文中,這不只是情感上的不喜歡,更是意志上的反對。

  • 「詭詐」 (בָּגַד - Bagad):

    • 意思: 意指「背信棄義」或「不忠誠」。這說明了任何試圖分離神所配合之行為,在原文語境中都被視為對盟約的背叛。


五、 屬靈與肉體的完全契合:知曉

創世記 4:1

有一日,那男人與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

  • 「同房」 (יָדַע - Yada):

    • 原文研究: 這個詞的字面意思其實是「知道」(Know)。

    • 合一深度: 希伯來文不使用生物學詞彙來描述夫妻結合,而使用 Yada。這表明「合一」包含了靈魂的深層認知、經歷與全然的透明。

    • 這種「知曉」的深度是排他的,僅存在於夫妻之間,因此建立了不可分離的屏障。


總結研究:

從舊約希伯來原文來看,「合一」不僅是一個動詞的動作(如 Dabaq 的連合),更是一個本體論的事實(如 Echad 的一體)。從創世記的「骨肉之親」到瑪拉基書的「盟約之妻」,聖經一致性地使用具備「束縛」、「膠合」、「編織」意象的動詞,來強調婚姻在神的設計中,本質上就是一場無法分割的生命交織。



這是一篇基於耶穌在福音書中的教導,結合希臘文與希伯來文背景,探討「婚姻不可分離性」的研究論述。


一、 創造論的定案:回歸起初的原意

馬太福音 19:4-5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原文與深度解析:

  • 「起初」 (ἀπ' ἀρχῆς - ap' archēs):

    耶穌在此使用了強而有力的溯源法。當法利賽人試圖用「摩西律法」中關於離婚的條文來辯論時,耶穌直接跳過法律層面,回到「創造的本質」。指的是事物的根源與首要原則。這說明婚姻的不可分離性不是後天的規定,而是先天的「設計規格」。

  • 「連合」 (κολληθήσεται - kollēthēsetai):

    此詞對應希伯來文的 Dabaq。在希臘原文中,其字根有「膠合」或「黏貼」之意。耶穌強調這是一種超自然的、由神親自操作的黏合,其強度遠超人類契約的束縛。


二、 絕對禁止的命令:神聖的合一權威

馬太福音 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原文與深度解析:

  • 「不再是...乃是」 (οὐκέτι εἰσὶν... ἀλλὰ - ouketi eisin... alla):

    這是一個語法上的強烈轉折。耶穌宣告了一個「本體論」的改變。一旦進入婚姻,原本的兩個獨立個體在神眼中已經「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新的單一生命單位。

  • 「配合」 (συνέζευξεν - synezeuxen):

    這是動詞的過去式。字面意思是「同負一軛」。在古代農業中,若要將兩頭牛強行分開,必須毀壞那具木軛。耶穌以此比喻,婚姻的結合是神親自「套上」的,是神在主導這場結合。

  • 「不可分開」 (μὴ χωριζέτω - mē chōrizetō):

    這裡使用了命令語氣(Imperative)。

    • chōrizō: 指空間上的分離或區隔。

    • 耶穌的邏輯是:既然合一是神的工作(被動態的配合),那麼任何試圖將其「分開」的人(主動態的拆解),都是在公然挑戰神的神聖權威。


三、 修正摩西的「准許」:心硬的後果

馬太福音 19: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原文與深度解析:

  • 「心硬」 (σκληροκαρδίαν - sklērokardian):

    這是一個複合詞,由 sklēros(堅硬、乾燥)與 kardia(心)組成。耶穌直指分離的根源並非法律不足,而是人類生命功能的失調。

  • 「起初並不是這樣」 (ἀπ' ἀρχῆς δὲ οὐ γέγονεν οὕτως):

    這句話在原文語氣中極其凝重。耶穌重申,任何允許分離的規條都是「暫時性的讓步」,而非「神聖的目的」。祂將婚姻從「民法討論」提升到了「生命盟約」的高度。


四、 唯一的例外與貞潔的維護

馬太福音 5: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使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原文與深度解析:

  • 「淫亂」 (πορνείας - porneias):

    這裡並非指一般的過錯,而是指毀滅性的性不道德,這種行為本身就已經在事實上撕裂了「一體」的連結。

  • 「犯姦淫」 (μοιχᾶται - moichatai):

    這是一個現在式動詞,表示一種持續性的狀態。耶穌強調,若非因上述極端緣故而分離並再婚,在神的眼中,那原本「同負一軛」的關係依然有效,因此新的結合便成了對原約的背叛。


總結耶穌的觀點

耶穌對「不可分離」的強調,基於以下三個不可動搖的支柱:

  1. 神的行動: 婚姻不是人的意志湊合,而是神的「配合」。

  2. 生命的一體: 透過「連合」,兩者已成為不可分割的單一生命(Echad)。

  3. 盟約的永恆性: 地上的律法(如休妻字據)不能廢掉天上的法庭所認定的合一。

在耶穌看來,婚姻的結合是一個「聖禮」般的行動,它指向了創造主對人類最初、最完美的計畫——一種絕對的、捨己的、永不分離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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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