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盟約:希伯來書13:4論婚姻的尊榮與神的審判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希伯來書 13:4
希伯來書 13:4 這節經文,是**「新約聖經對婚姻和性倫理提出的核心教導」:「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它以命令式的語氣,確立了婚姻在神眼中神聖而尊榮的地位,並嚴厲譴責一切破壞婚姻純潔的行為,同時預告了神對悖逆者的公義審判」。這意味著,「在一個世俗價值觀不斷衝擊傳統婚姻觀念的時代,信徒更需要堅守聖經的教導,不僅在形式上尊重婚姻,更要在實踐中保持性的聖潔」。這份真理挑戰了任何將「婚姻視為可有可無的制度」或「將性關係視為個人私事而無需道德約束」的觀念,將「真正的婚姻穩固與幸福」建立在「對神話語的順服與對祂聖潔屬性的敬畏」之上。它提醒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是活出在『世人面前見證真理』、在『家庭中彰顯神榮耀』的見證」,其目的是「彰顯神那『超越文化潮流、永不改變』的聖潔與公義」。本論文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的希臘文原文意義與其前後文的脈絡,闡釋「婚姻(ὁ γάμος,ho gamos)」、「人人都當尊重(ἔντιμος πᾶσιν,entimos pasin)」、「床不可污穢(ἡ κοίτη ἀμίαντος,hē koitē amiantos)」、「苟合行淫的人(πόρνους καὶ μοιχούς,pornous kai moichous)」、「神必要審判(κρινεῖ ὁ θεός,krinei ho theos)」等關鍵詞的內涵,並結合聖經中關於「婚姻的神聖設立與目的」、「聖潔的性倫理要求」、「淫亂的罪性與後果」,以及「神公義的審判」等經文,闡明為何「希伯來書 13:4」是「引導我們在複雜的現代社會中持守純正婚姻觀、活出聖潔生命的的重要基石」,以及我們如何藉由這份屬天智慧,活出「合神心意、榮耀神名且蒙福」**的人生。
原文深入逐字研究與前後文脈絡
希伯來書 13:4 的希臘文原文,以**「簡潔有力的語句」,「將婚姻的尊榮與對淫亂的審判並列」,「清晰地表達了作者的立場」**。
原文解析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Ἔντιμος ὁ γάμος ἐν πᾶσιν, Entimos ho gamos en pasin,)
「Ἔντιμος」(Entimos)意為**「有價值的、尊榮的、寶貴的」。這裡用作「形容詞」,強調「婚姻本身的尊貴和價值」。它是一個「祈使語氣的表達」,暗示「婚姻是被所有人在任何方面都應當看為寶貴和受尊敬的」**。
「ὁ γάμος」(ho gamos)意為**「婚姻」。指「男女之間合法且神聖的結合」**。
「ἐν πᾶσιν,」(en pasin,)意為**「在所有事上、在眾人眼中、對所有人而言」。這個詞組強調了「婚姻的尊榮是普遍性的、應當被所有人承認和實踐的」**。
「床也不可污穢;」(καὶ ἡ κοίτη ἀμίαντος, kai hē koitē amiantos,)
「καὶ」(kai)意為**「和、也」**。
「ἡ κοίτη」(hē koitē)意為**「床、臥室、性關係」。在這裡,它「是性關係的委婉說法」,指「婚姻內的性親密」**。
「ἀμίαντος」(amiantos)意為**「不玷污的、不污穢的、純潔的」。這個詞是一個「否定形容詞」,強調「性關係在婚姻中應保持潔淨,不被婚外的行為所玷污」。這是一個「隱含的命令」,要求「婚姻內的性行為是聖潔且專一的」**。
「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πόρνους γὰρ καὶ μοιχούς κρινεῖ ὁ θεός. pornous gar kai moichous krinei ho theos.)
「πόρνους」(pornous)是**「名詞『πόρνος』(pornos,意為「苟合的人、犯淫亂的人」)的複數形式」。這個詞「涵蓋了各種形式的婚外性行為、淫亂和不貞潔」**。
「γὰρ」(gar)意為**「因為、因為確實」,引導「原因子句」**。
「καὶ」(kai)意為**「和」**。
「μοιχούς」(moichous)是**「名詞『μοιχός』(moichos,意為「犯姦淫的人、姦夫」)的複數形式」。這個詞「特指已婚者的婚外性關係」**。
「κρινεῖ」(krinei)是**「動詞『κρίνω』(krinō,意為「審判、判斷」)的將來時」,表示「神必定會進行的審判」**。
「ὁ θεός」(ho theos)意為**「神」。強調「審判的主體是那位公義的神」**。
綜合而言,希伯來書 13:4 「以一種強烈的語氣」,「呼籲所有信徒尊重婚姻的聖潔」,「保持性行為的純潔」,並**「明確警告一切違反這些原則的行為都將面臨神的公義審判」。這「將道德倫理與神的屬性緊密聯繫」**。
前後文脈絡
希伯來書 13 章是**「這卷書信的勸勉部分」,「集中於基督徒生活的實際應用」。它在「強調基督超越性教義的基礎上」,「呼籲信徒活出與信心相稱的生命」**。
希伯來書 13:1-3:在第 4 節之前,作者**「先勸勉信徒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並「要記念被捆綁和受苦的人」。這段經文「強調了基督徒群體內部的愛心與關懷」,為後續關於婚姻倫理的教導提供了「『愛的氛圍』和『彼此負責的基礎』」**。
【希伯來書 13:1-3】「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好像自己也親身受苦。」
希伯來書 13:5-6:緊接著第 4 節,作者**「轉向對金錢態度的教導」,「勸勉信徒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並「以神必不撇下他們、也不丟棄他們的應許來鼓勵」。這段經文「將婚姻的純潔與對物質的態度並列」,「暗示了兩種罪都可能源於對神信靠的不足」**。
【希伯來書 13:5-6】「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在這樣的背景下,希伯來書 13:4 「顯得尤為突出」。它**「將婚姻的聖潔性作為基督徒倫理生活的一個重要面向」,「與弟兄相愛、接待客旅、關懷受苦者等美德並列」。這「表明了婚姻關係的純潔性並非僅僅是個人道德問題」,而是「整個基督徒群體見證的一部分」,「關乎教會的聖潔和神的榮耀」。作者在「這卷書信中不斷強調基督超越舊約獻祭的完全性」,因此「新約信徒的生活也應當是超越的、聖潔的」。「對婚姻的尊重和對性的潔淨」是「這種超越性聖潔生活的重要體現」。同時,「將神的審判作為威懾」,也「強調了這並非建議性的道德規範」,而是「具有永恆後果的神聖命令」。這「對當時充滿異教和道德相對主義的社會具有挑戰性」,「對今日的我們同樣具有深遠的警示意義」**。
婚姻的神聖設立與目的:盟約的基礎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這句話指出了婚姻並非人為的制度,而是由神聖設立的盟約,具有深遠的目的和意義。
創世的盟約:神聖的結合
「婚姻是神在創世之初所設立的」,是**「男女結合的唯一合法且聖潔的方式」,「是神聖的盟約」**。
【創世記 2: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馬太福音 19:4-6】「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基督與教會的奧秘:榮耀的預表
「婚姻」更是「預表了基督與教會之間奧秘而神聖的關係」,「因此應當被視為極其尊貴」。
【以弗所書 5:31-32】「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啟示錄 19:7-9】「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
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
生育與傳承:神的命令
「婚姻的目的之一」是「生育後代」,「在敬虔中延續生命」,「傳承信仰」。
【創世記 1:28】「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瑪拉基書 2:15】「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得敬虔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他願得敬虔的後裔。
聖潔的性倫理要求:床不可污穢
「床也不可污穢」這句話直接指向上帝對性關係純潔性的要求,強調性是婚姻內的專屬禮物,必須保持聖潔。
婚內專屬:獨一的盟約
「性關係」是「神賜予婚姻內夫妻的特殊禮物」,「應當在婚姻的盟約內獨享」,「任何婚外的性行為都是污穢」。
【箴言 5:18-19】「你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愛的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
【哥林多前書 7:2-5】「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待妻子,如同妻子待丈夫。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開,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身體是聖靈的殿:歸主為聖
「信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是基督用寶血買贖的」,因此**「應當保持聖潔」,「避免任何形式的污穢」**。
【哥林多前書 6:18-20】「你們要遠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是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羅馬書 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心思意念的潔淨:聖潔的更高標準
「耶穌教導信徒」,「不僅行為要聖潔」,「連心思意念也要潔淨」,「避免意淫」。
【馬太福音 5: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腓立比書 4:8】「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淫亂的罪性與後果:破壞性的影響
「苟合行淫的人」這句話揭示了所有婚外性行為的罪性,以及其所帶來的破壞性後果,不僅是個人,更是對家庭和社會的傷害。
敗壞身體:自身與他人的傷害
「淫亂敗壞身體」,不僅**「傷害自身」,也「玷污與之相關的他人」**。
【哥林多前書 6:18】「你們要遠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是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
破壞家庭:盟約的撕裂
「淫亂是破壞婚姻盟約的嚴重罪行」,「導致家庭破裂、信任喪失」,「對子女造成深遠傷害」。
【箴言 6:32-33】「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他必受傷損,他的羞辱永不得除掉。」
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
【瑪拉基書 2:14-16】「你們還說:「這是為何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的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他雖是你的伴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得敬虔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你們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你卻以詭詐待她。
屬靈的墮落:與神隔絕
「淫亂是嚴重的罪」,會**「使人與神隔絕」,「阻礙與神的親密關係」**。
【彼得前書 2:1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加拉太書 5:19-21】「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是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神公義的審判:永恆的警告
「神必要審判」這句話是最終的警告,強調神對一切淫亂和不潔行為的公義審判是確定且不可避免的,這也彰顯了祂的聖潔屬性。
終極的審判:無人能逃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祂必按各人的行為施行審判」,「無人能逃脫祂的眼目」。
【羅馬書 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希伯來書 10:30-31】「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拒絕天國:無法承受的後果
「那些行淫亂的」,將**「不能承受神的國」,這「是審判最嚴重的後果之一」**。
【哥林多前書 6:9-10】「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啟示錄 21:8】「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
耶穌的警告:公義的施行
「耶穌基督本人」也「曾多次警告關於末日的審判」,「強調公義的施行是必然的」。
【馬太福音 25:41-46】「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
【約翰福音 5:28-29】「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結論
希伯來書 13: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這節經文,是**「聖經對婚姻和性倫理提出的一項直接、明確且不容妥協的指令」。它「不僅僅是一條道德建議」,更是「關乎人與神關係,以及個人永恆命運的嚴肅宣告」**。
從**「原文深入逐字研究」來看,「『婚姻(ὁ γάμος,ho gamos)』」應當「『尊榮(Ἔντιμος,Entimos)』」,這「表明了其在神眼中的價值與聖潔性」。「『床不可污穢(ἡ κοίτη ἀμίαντος,hē koitē amiantos)』」則「直接觸及性關係的純潔性」,「強調其應當專屬於婚姻之內」。而「『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πόρνους γὰρ καὶ μοιχούς κρινεῖ ὁ θεός. pornous gar kai moichous krinei ho theos.)』」,則以「『將來時態的動詞』」和「『直接點名神為審判者』」,「確立了審判的確定性與不可避免性」。在「前後文脈絡」中,這節經文「作為希伯來書勸勉部分的重要一環」,它「與前文的弟兄相愛、接待客旅、關懷受苦者等美德並列」(希伯來書 13:1-3),並「緊接著對貪愛錢財的警告」(希伯來書 13:5-6),「顯示了婚姻聖潔在基督徒群體生活和個人生命中的關鍵地位」**。
這份真理的基礎在於**「婚姻的神聖設立與目的」。「婚姻是神在創世之初所設立的盟約」(創世記 2:24;馬太福音 19:4-6),「預表了基督與教會之間奧秘而榮耀的關係」(以弗所書 5:31-32;啟示錄 19:7-9),其目的也包含「生育敬虔的後代」**(創世記 1:28;瑪拉基書 2:15)。
其次,經文的核心是**「聖潔的性倫理要求」。「性關係是神賜予婚姻內的專屬禮物」,應「在盟約內保持聖潔與專一」(箴言 5:18-19;哥林多前書 7:2-5)。因為「信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是「重價買來的」,應「當在身體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 6:18-20;羅馬書 12:1),甚至連「心思意念也要保持潔淨」,「遠避意淫」**(馬太福音 5:28;腓立比書 4:8)。
再者,這份警告**「揭示了淫亂的罪性與其破壞性的後果」。「淫亂敗壞身體」(哥林多前書 6:18;帖撒羅尼迦前書 4:6),「破壞婚姻盟約,撕裂家庭」(箴言 6:32-33;瑪拉基書 2:14-16),並且「導致屬靈的墮落和與神隔絕」**(彼得前書 2:11;加拉太書 5:19-21)。
最後,這一切都指向了**「神公義的審判」。「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馬書 2:6;希伯來書 10:30-31)。「行淫亂的人將不能承受神的國」,並且「要面臨第二次的死」(哥林多前書 6:9-10;啟示錄 21:8),這正如「耶穌所警告的永恆刑罰」**(馬太福音 25:41-46;約翰福音 5:28-29)。
總而言之,希伯來書 13:4 是一項**「對所有信徒的鄭重警示和呼召」。它「提醒我們,婚姻並非僅僅是社會制度」,而是「神所設立的神聖盟約」,「應當受到最高的尊重和保護」。這「呼籲我們在一個性道德日益混亂的時代」,「堅定地持守聖經的性倫理觀」,「不僅在行為上聖潔」,更要「在心思意念上保持純潔」。唯有當「我們忠實地活出這份真理時」,「我們才能在婚姻和性關係上榮耀神」,「並免於神公義的審判」,「最終承受祂所預備的永恆福分」。我們是否真正在日常生活中,「尊榮婚姻的聖潔」,並「竭力保守自己的身體和心思意念清潔」**呢?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希伯來書 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希伯來書 13:1-3
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好像自己也親身受苦。
希伯來書 13:5-6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創世記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馬太福音 19:4-6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以弗所書 5:31-32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啟示錄 19:7-9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天使吩咐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
創世記 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瑪拉基書 2:15
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得敬虔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箴言 5:18-19
你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愛的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哥林多前書 7:2-5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待妻子,如同妻子待丈夫。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開,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哥林多前書 6:18-20
你們要遠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是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馬太福音 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腓立比書 4:8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哥林多前書 6:18
你們要遠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是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箴言 6:32-33
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他必受傷損,他的羞辱永不得除掉。
瑪拉基書 2:14-16
你們還說:「這是為何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的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他雖是你的伴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得敬虔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你們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彼得前書 2:11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加拉太書 5:19-21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是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羅馬書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希伯來書 10:30-31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哥林多前書 6:9-10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啟示錄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馬太福音 25:41-46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1
約翰福音 5:28-29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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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