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33:22:以色列的王、律法者與拯救者——神的三重主權 「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 以賽亞書 33:22

 


以賽亞書33:22:以色列的王、律法者與拯救者——神的三重主權

「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

以賽亞書 33:22


以賽亞書 33:22 這節經文,在**「民族深陷外敵入侵、面臨絕境之時」「宣告了耶和華神對祂百姓的三重主權與最終的拯救」:「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它將以色列的盼望與復興,完全建立在神作為『審判者、律法者和君王』的獨特身份之上,並最終導向祂無比的拯救大能」。這意味著,「人類的國度與權力終有盡頭」,而「真正的保障與盼望」「唯獨來自於那位擁有絕對主權的神」。這份真理挑戰了任何將「安全感建立在政治、軍事或經濟力量之上」的觀念,將「真正的和平與救贖」歸因於「對神的完全順服與信靠」。它提醒我們,「信徒的生命是活出敬畏神、遵守祂律法、服事祂主權並經歷祂拯救的見證」,其目的是「彰顯神那超越一切、永恆不變的榮耀」。本論文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的希伯來文原文意義與其前後文的脈絡,闡釋「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יהוה שֹׁפְטֵנוּ,YHWH shofṭenu)」、「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יהוה מְחֹקְקֵנוּ,YHWH meḥoqeqenu)」、「耶和華是我們的王(יהוה מַלְכֵּנוּ,YHWH malkênu)」、「他必拯救我們(הוּא יוֹשִׁיעֵנוּ,hûʾ yôšîʿênû)」等關鍵詞的內涵,並結合聖經中關於「神的公義審判」「律法的神聖性與目的」「神國度的君王」,以及「神終極的救贖」等經文,闡明為何「對神三重主權的認識與順服」「民族復興和個人得救的根本」,以及我們如何藉由這份屬天智慧,活出「以神為中心且充滿盼望」**的人生。


原文深入逐字研究與前後文脈絡

以賽亞書 33:22 的希伯來文原文,以**「強烈的平行結構和遞進的語氣」「層層遞進地揭示了神的屬性與作為」**。

原文解析

  • 「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כִּי יהוה שֹׁפְטֵנוּ Kî YHWH shofṭenu

    • כִּי」()是**「因為」,表明這節經文是對前文所說的「安慰與盼望的解釋和基礎」**。

    • יהוה」(YHWH)是**「神的聖名」,強調「盟約中信實的神」**。

    • שֹׁפְטֵנוּ」(shofṭenu)意為**「我們的審判者」。它來自於動詞「審判、治理」shāphaṭ),強調「神是執行公義、施行判斷、維護秩序的權威」。這意味著「祂會對惡者施行審判,同時也會為祂的百姓伸冤」**。

  • 「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יהוה מְחֹקְקֵנוּ YHWH meḥoqeqenu

    • מְחֹקְקֵנוּ」(meḥoqeqenu)意為**「我們的律法者、頒佈律法者」。它來自於動詞「刻畫、制定律法」ḥāqaq),強調「神是秩序的制定者、道德規範的頒佈者」。這表明「祂不僅審判,更提供行為的準則」,引導百姓「走在正路上」**。

  • 「耶和華是我們的王;」יהוה מַלְכֵּנוּ YHWH malkênu

    • מַלְכֵּנוּ」(malkênu)意為**「我們的王」。這強調了「神作為至高無上的統治者和掌權者」。在以色列歷史中,當他們背棄神的王權而選擇人君時,就陷入了困境。這裡「重新肯定神的王權」,是「盼望的終極來源」**。

  • 「他必拯救我們。」הוּא יוֹשִׁיעֵנוּ hûʾ yôšîʿênû

    • הוּא」(hûʾ)是**「他」「強調代詞」,突出「唯獨神能施行拯救」**。

    • יוֹשִׁיעֵנוּ」(yôšîʿênû)意為**「他必拯救我們」。它來自於動詞「拯救、施救」yāshaʿ),這裡用「未完成式」,表達了「一個確定的、未來將要發生的行動」。這三重身份(審判者、律法者、君王)最終的「目的和結果」就是「神對祂百姓的拯救」**。

綜合而言,以賽亞書 33:22 透過**「三重宣告」(審判者、律法者、君王),「確立了神對以色列的完全主權」,並以此為「根基」「堅定地宣告了祂必然會施行拯救」。這是一個「在絕境中給予百姓極大安慰和盼望的應許」**。

前後文脈絡

以賽亞書 33 章是**「一首預言和祈禱的交織」,背景是「亞述帝國入侵猶大,耶路撒冷面臨被毀滅的危險」(參閱列王紀下 18-19 章,以賽亞書 36-37 章)。這章經文在「描述敵人入侵帶來的恐懼和絕望後」「轉向上帝的應許和祂的最終得勝」**。

  • 以賽亞書 33:1-6:詩人**「先詛咒欺壓以色列的亞述人」,並「祈求神興起」。然後「轉向對神的讚美」,強調「耶和華的偉大」和「祂是錫安的穩固基石」,是「智慧和知識的財富,敬畏耶和華是聖所的珍寶」**。

    【以賽亞書 33:1-6】「禍哉!你這毀滅人的,自己卻沒有被毀滅;你這行欺騙的,自己卻沒有被欺騙。你毀滅罷休了,就要被毀滅;你行欺騙完了,就要被欺騙。耶和華啊,求你施恩給我們,我們等候你。求你每早晨作我們的膀臂,又作我們在患難時的拯救。喧嚷的聲音一發,眾民就奔逃;你一興起,列國就分散。你們所擄掠的必被斂盡,好像蚱蜢斂盡禾稼;人踹其上,如同群蝗亂爬。耶和華被尊崇,因他住在高處;他以公平和公義充滿錫安。他必在你那時代作穩固的根基,豐富的救恩、智慧和知識,敬畏耶和華是他的珍寶。」

  • 以賽亞書 33:7-9:描述了**「猶大人的絕望」,「和平的使者哭泣」,「大道荒涼」,「地土悲哀枯萎」。這「強化了國家面臨的危機和被圍困的真實性」**。

    【以賽亞書 33:7-9】「看哪,他們的英雄在外邊哀號;求和的使者痛哭。大道荒涼,行人斷絕;敵人背了盟約,藐視城邑,不顧人。地土悲哀衰殘;黎巴嫩蒙羞枯乾;沙崙像曠野;巴珊和迦密的樹林也凋謝。」

  • 以賽亞書 33:10-12:耶和華發出**「祂審判的宣告」,「興起懲罰惡人」。這表明「神對罪惡的處理」,為後文「神是審判者」**作鋪墊。

    【以賽亞書 33:10-12】「耶和華說:「現在我必興起,現在我必自高,現在我必被高舉。你們懷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你們的氣就是吞滅自己的火。列國必像燒著石灰,像割下的荊棘被火焚燒。」」

  • 以賽亞書 33:13-16:「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呢?」詩人提出問題,並回答「唯有行公義、說正直話、拒絕不義之財、不聽流血之事的人,才能安穩居住」。這預示了**「神對義人的保護」,並將「屬靈品格與安全連結」**。

    【以賽亞書 33:13-16】「你們遠方的人當聽我所行的;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能力。錫安的罪人懼怕;顫慄抓住不敬虔的人。他們說:「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呢?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燃的火爐同住呢?」就是那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藉著欺壓所得之利、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之事、閉眼不看邪惡事的人。他必住在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堅壘;他的糧食必不缺乏;他的水也必不斷絕。」

  • 以賽亞書 33:17-21:描述了**「未來神國度中平安的景象」:「王的榮美」,「不再有強暴的民」,「耶路撒冷成為平安的居所」。這為 33:22 中「耶和華是我們的王」和「祂必拯救我們」提供了「末世性的應許背景」**。

    【以賽亞書 33:17-21】「你的眼必見王的榮美,他必見遼闊之地。你的心必思想恐嚇你的事:「記數的人在哪裡?量貢銀的人在哪裡?數點高樓的人在哪裡?」你必不再見那強暴的民,就是說話深奧、你不能明白,說話外語、你不能懂得的百姓。你要看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你的眼必見耶路撒冷為安靜的居所,為不移的帳幕,其橛子永不拔出,繩索也不折斷。在那裡,耶和華必顯威嚴,作我們的江河,廣闊之地;其中必沒有划槳搖櫓的船來往,也沒有威武的船隻經過。」

因此,以賽亞書 33:22 並非**「孤立的宣告」,而是「對神面對亞述威脅時,祂主權與拯救的最終確認」。它「將百姓的盼望」「有限的人為力量」「轉向那位作為審判者、律法者和君王的獨一真神」,並「堅定宣告祂必然的拯救」**。


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神的公義與主權

「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確立了神是最終的公義掌權者,祂的審判是對罪惡的回應,也是對祂子民的保護。

公義的審判者:無人能逃避神的鑒察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祂**「按著公義判斷世人」,「無人能夠逃脫祂的鑒察」**。

【詩篇 9:8】「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

【羅馬書 2:6-8】「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那些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和忿怒報應他們。」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為義人伸冤:神對祂子民的保護

「神的審判」不僅是對「惡者的懲罰」,更是為**「祂的子民伸冤」,「保護他們脫離欺壓」**。

【詩篇 7:11】「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

【路加福音 18:7-8】「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他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心嗎?」

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基督的審判:最終的公義彰顯

「最終的審判權」已「賜給了基督」,祂將**「按著祂的公義施行審判」**。

【約翰福音 5:22】「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啟示錄 20: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還有一卷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神的話語與引導

「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表明神是道德與秩序的源頭,祂的話語是生命和行為的準則,引導百姓走在正路上。

律法的頒佈者:道德與秩序的源頭

「神」是「律法的頒佈者」,「祂的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為**「人類提供了道德和生活的準則」**。

【出埃及記 20:1-17】「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申命記 6:1】「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

律法的目的:引導與生命

「律法」的目的是「引導百姓行在神的旨意中」,「帶來生命和蒙福」,而非**「捆綁」**。

【詩篇 119: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申命記 30:19-20】「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

基督與律法:成全與愛的律法

在**「新約」中,「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並賜下「愛的律法」**。

【馬太福音 5: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加拉太書 5:14】「因為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因為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耶和華是我們的王:神國的治理與和平

「耶和華是我們的王」宣告了神是至高無上的君王,祂的國度是永恆的,祂的治理帶來真正的和平與安全。

獨一的君王:永恆不變的統治

「神是獨一的君王」,祂的**「王權是永恆不變的」,「超越所有地上的國度」**。

【詩篇 10:16】「耶和華永永遠遠為王;外邦人從他的地已經滅絕了。」

耶和華永永遠遠為王。

【但以理書 4:34】「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復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

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

國度的和平:神主權下的平安

在**「神作王的地方」,「就有真正的和平與安全」,這種平安「不同於世上的平安」**。

【以賽亞書 9:6-7】「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必加增,其平安必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他的政權必加增,其平安必無窮。

【約翰福音 14:27】「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

彌賽亞的王權:基督的掌管

在**「新約」中,「耶穌基督」是「那應許中的彌賽亞君王」,「祂的王權是屬靈的」,「已在信徒心中建立」**。

【路加福音 1:32-33】「他將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寶座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

【歌羅西書 1:13】「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

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


他必拯救我們:救贖的確據與盼望

「他必拯救我們」是這三重主權的最終目的和結果,是神對祂子民的應許,帶來在任何困境中的確據和永恆的盼望。

拯救的應許:神信實的保證

「神的拯救」是「祂對百姓信實的應許」,即使在**「最絕望的境地」,「祂也必施行拯救」**。

【詩篇 37:39】「義人得救是由於耶和華;他在患難時作他們的保障。」

義人得救是由於耶和華。

【耶利米書 17:7】「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

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

救贖的行動:從歷史到基督

「神的拯救」貫穿「整部聖經」,從**「出埃及」到「最終藉著基督的救贖」**。

【出埃及記 14:13-14】「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不要作聲。」」

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

【以弗所書 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最終的盼望:新天新地的救恩

「神的拯救」最終將「實現於新天新地」,那時**「所有苦難終結,神與人同在」**。

【啟示錄 21:3-4】「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

【羅馬書 8: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因為人所看見的,還有甚麼可盼望的呢?」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


結論

以賽亞書 33:22「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這節經文,是**「先知以賽亞在猶大國面臨亞述帝國滅頂之災時」「對神主權屬性」所發出的「堅定宣告」,為「身處絕境的百姓帶來了終極的盼望」。它「深刻地揭示了神作為審判者、律法者和君王的三重身份」,並以此「為基礎引導至祂最終的拯救大能」**。

從**「原文深入逐字研究」來看,「『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יהוה שֹׁפְטֵנוּ,YHWH shofṭenu)』」強調了「神是公義的執行者,祂不僅對惡者施審判,也為祂的百姓伸冤」「『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יהוה מְחֹקְקֵנוּ,YHWH meḥoqeqenu)』」則表明「神是道德秩序的制定者,祂的話語是生命與行為的準則」。而「『耶和華是我們的王(יהוה מַלְכֵּנוּ,YHWH malkênu)』」更是「宣告了神至高無上的統治權,祂是永恆國度的君王」。最後,這三重身份的歸結是「『他必拯救我們(הוּא יוֹשִׁיעֵנוּ,hûʾ yôšîʿênû)』」,這個「強調的『他』」「未完成式的動詞」「堅定地保證了神必然的救贖行動」。在「前後文脈絡」中,以賽亞書 33 章描述了「亞述入侵帶來的恐懼」(以賽亞書 33:7-9),「轉向上帝的審判宣告」(以賽亞書 33:10-12),以及「對義人安穩居所」「未來神國度中平安景象的展望」(以賽亞書 33:13-21),所有這些都「為 33:22 的最終宣告奠定了基礎」**。

這份真理的基礎在於**「神作為公義審判者的屬性」「神按著公義審判世界」(詩篇 9:8;羅馬書 2:6-8),祂為「受苦的義人伸冤」(詩篇 7:11;路加福音 18:7-8),並且「最終的審判權已交給了基督」**(約翰福音 5:22;啟示錄 20:12)。

其次,「神是律法的頒佈者」,祂的**「律法是聖潔且有引導性的」(出埃及記 20:1-17;申命記 6:1),「是我們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詩篇 119:105),指引我們「選擇生命」(申命記 30:19-20)。在新約中,「基督」「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它」,並「賜下愛的律法」**(馬太福音 5:17;加拉太書 5:14)。

再者,「神是我們獨一的王」「祂的王權是永恆的」(詩篇 10:16;但以理書 4:34),「在祂的治理下才有真正的和平與平安」(以賽亞書 9:6-7;約翰福音 14:27)。「彌賽亞的王權」,即**「基督的掌管」,已「在信徒心中建立」,並將「持續到永恆」**(路加福音 1:32-33;歌羅西書 1:13)。

最後,「他必拯救我們」「這一切真理的最終歸宿和確據」「神的拯救」「祂信實的保證」(詩篇 37:39;耶利米書 17:7),貫穿**「聖經的歷史」,從「出埃及」「基督的救贖」(出埃及記 14:13-14;以弗所書 2:8-9)。這份「拯救」最終將「完全實現於新天新地」,那時「所有苦難終結,神與人永遠同在」**(啟示錄 21:3-4;羅馬書 8:24)。

總而言之,以賽亞書 33:22 是一項**「呼籲信徒在任何困境中,將盼望全然建立在神的三重主權之上」的真理。它不僅是一個「對古代以色列的安慰」,更是「對今日所有信徒的堅定應許」。它提醒我們,「真正的安全、秩序與和平」並非來自「人類的策略或力量」,而是來自「對獨一真神作為審判者、律法者和君王的完全信靠與順服」。我們是否真正在日常生活中,「將我們的盼望與順服完全交託於這位擁有三重主權的耶和華神」,並「堅信祂必施行最終的拯救」**呢?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 以賽亞書 33:22

    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

  • 以賽亞書 33:1-6

    禍哉!你這毀滅人的,自己卻沒有被毀滅;你這行欺騙的,自己卻沒有被欺騙。你毀滅罷休了,就要被毀滅;你行欺騙完了,就要被欺騙。耶和華啊,求你施恩給我們,我們等候你。求你每早晨作我們的膀臂,又作我們在患難時的拯救。喧嚷的聲音一發,眾民就奔逃;你一興起,列國就分散。你們所擄掠的必被斂盡,好像蚱蜢斂盡禾稼;人踹其上,如同群蝗亂爬。耶和華被尊崇,因他住在高處;他以公平和公義充滿錫安。他必在你那時代作穩固的根基,豐富的救恩、智慧和知識,敬畏耶和華是他的珍寶。

  • 以賽亞書 33:7-9

    看哪,他們的英雄在外邊哀號;求和的使者痛哭。大道荒涼,行人斷絕;敵人背了盟約,藐視城邑,不顧人。地土悲哀衰殘;黎巴嫩蒙羞枯乾;沙崙像曠野;巴珊和迦密的樹林也凋謝。

  • 以賽亞書 33:10-12

    耶和華說:「現在我必興起,現在我必自高,現在我必被高舉。你們懷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你們的氣就是吞滅自己的火。列國必像燒著石灰,像割下的荊棘被火焚燒。」

  • 以賽亞書 33:13-16

    你們遠方的人當聽我所行的;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能力。錫安的罪人懼怕;顫慄抓住不敬虔的人。他們說:「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呢?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燃的火爐同住呢?」就是那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藉著欺壓所得之利、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之事、閉眼不看邪惡事的人。他必住在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堅壘;他的糧食必不缺乏;他的水也必不斷絕。

  • 以賽亞書 33:17-21

    你的眼必見王的榮美,他必見遼闊之地。你的心必思想恐嚇你的事:「記數的人在哪裡?量貢銀的人在哪裡?數點高樓的人在哪裡?」你必不再見那強暴的民,就是說話深奧、你不能明白,說話外語、你不能懂得的百姓。你要看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你的眼必見耶路撒冷為安靜的居所,為不移的帳幕,其橛子永不拔出,繩索也不折斷。在那裡,耶和華必顯威嚴,作我們的江河,廣闊之地;其中必沒有划槳搖櫓的船來往,也沒有威武的船隻經過。

  • 詩篇 9:8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正直判斷萬民。

  • 羅馬書 2:6-8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那些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和忿怒報應他們。

  • 詩篇 7:11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 路加福音 18:7-8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他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心嗎?

  • 約翰福音 5:22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 啟示錄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還有一卷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 出埃及記 20:1-17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 申命記 6:1

    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 詩篇 119: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 申命記 30:19-20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 馬太福音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 加拉太書 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 詩篇 10:16

    耶和華永永遠遠為王;外邦人從他的地已經滅絕了。

  • 但以理書 4:34

    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復歸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

  • 以賽亞書 9:6-7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必加增,其平安必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 約翰福音 14:27

    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

  • 路加福音 1:32-33

    他將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寶座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 歌羅西書 1:13

    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

  • 詩篇 37:39

    義人得救是由於耶和華;他在患難時作他們的保障。

  • 耶利米書 17:7

    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

  • 出埃及記 14:13-14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只管靜默,不要作聲。」

  • 以弗所書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啟示錄 21:3-4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 羅馬書 8:24

    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因為人所看見的,還有甚麼可盼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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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