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 路加福音 10:27

 


至高誡命的雙重維度:路加福音10:27論愛神與愛人如己

「他 回 答 說 :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

路加福音 10:27


路加福音 10:27 這節經文,是**「耶穌對一位律法師提問的回應」「這回應濃縮了律法與先知一切教導的精髓」:「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它揭示了愛神與愛人如己是神對人最核心的要求,且這兩者密不可分,共同構成了所有誡命的總綱」。這意味著,「真正的信仰生活不僅限於對神的崇拜或遵守宗教儀式,更必須體現在對神全然的愛與對周圍人的實際關懷之中」。這份真理挑戰了任何將「信仰與生活脫節」,或「將愛神與愛人區分為獨立兩部分的觀念」,將「信徒的生命」建立在「對神至高主權的完全降服、對神恩典的深刻體認,以及對鄰舍無私的付出與犧牲」之上。它提醒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是活出在『愛』、在『順服』、在『見證』的見證」,其目的是「彰顯神那『公義與慈愛』的屬性」。本論文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的希臘文原文意義與其前後文的脈絡,闡釋「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ἀγαπήσεις Κύριον τὸν Θεόν σου ἐξ ὅλης τῆς καρδίας σου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ψυχῇ σου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ἰσχύϊ σου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διανοίᾳ σου,agapēseis Kyrion ton Theon sou ex holēs tēs kardias sou kai en holē tē psychē sou kai en holē tē ischyï sou kai en holē tē dianoia sou)」以及「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τὸν πλησίον σου ὡς σεαυτόν,ton plēsion sou hōs seauton)」等關鍵詞的內涵,並結合聖經中關於「愛神的真義」「愛人如己的實踐」「兩條誡命的關係」,以及「愛的最高典範——基督」等經文,闡明為何「路加福音 10:27」「引導信徒在所有誡命中抓住核心、活出神國度樣式的關鍵基石」,以及我們如何藉由這份屬天智慧,活出「凡事仰望、順服呼召且榮耀神」**的人生。


原文深入逐字研究與前後文脈絡

路加福音 10:27 的希臘文原文,「精確地引用了舊約中的重要經文」「並將其並列,強調了愛神與愛人如己的完整性」

原文解析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ἀγαπήσεις Κύριον τὸν Θεόν σου ἐξ ὅλης τῆς καρδίας σου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ψυχῇ σου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ἰσχύϊ σου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διανοίᾳ σου·agapēseis Kyrion ton Theon sou ex holēs tēs kardias sou kai en holē tē psychē sou kai en holē tē ischyï sou kai en holē tē dianoia sou;

    • ἀγαπήσεις」(agapēseis)是**「動詞 ἀγαπάω(agapaō,意為「愛」)的未來式第二人稱單數形式」,意為「你將要愛」**。

      • 「ἀγαπάω(agapaō)指的不是『情感上的愛(ἔρως, erōs)』或『友誼之愛(φιλία, philia)』,而是『一種有意識的、意志上的選擇,包含委身和行動的愛』,是神對人的愛,也是人對神和對人的愛」

      • 「未來式動詞帶有『命令性』的語氣,表明這是一項必須履行的要求」

    • Κύριον τὸν Θεόν σου」(Kyrion ton Theon sou)意為**「主你的神」**。

    • ἐξ ὅλης τῆς καρδίας σου」(ex holēs tēs kardias sou)意為**「從你全心」**。

      • καρδίας」(kardias)指**「人的核心、意願、情感、思想的中心」**。

    •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ψυχῇ σου」(kai en holē tē psychē sou)意為**「和用你全魂」**。

      • ψυχῇ」(psychē)指**「生命力、生命本身、呼吸、人格的自我」**。

    •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ἰσχύϊ σου」(kai en holē tē ischyï sou)意為**「和用你全力」**。

      • ἰσχύϊ」(ischyï)指**「身體的力量、能力、權能」**。

    • καὶ ἐν ὅλῃ τῇ διανοίᾳ σου」(kai en holē tē dianoia sou)意為**「和用你全意」**。

      • διανοίᾳ」(dianoia)指**「思想、理解力、心智、悟性」**。

      • 「路加福音版本獨特地加入了『盡意』,強調了理智在愛神中的重要性」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καὶ τὸν πλησίον σου ὡς σεαυτόν. kai ton plēsion sou hōs seauton.

    • καὶ」(kai)意為**「和、又」「連接了兩個平行的命令,暗示其同等重要性」**。

    • τὸν πλησίον σου」(ton plēsion sou)意為**「你的鄰舍」「 πλησίον(plēsion)指『靠近的人』,泛指一切與我們有接觸的人」**。

    • ὡς σεαυτόν」(hōs seauton)意為**「如同你自己」「提供了愛的標準,即以對待自己的方式去對待他人,包含真誠、關懷、犧牲」**。

綜合而言,路加福音 10:27 「這節經文引用並結合了舊約兩條最重要的誡命」「以一個涵蓋身體、靈魂、思想、力量的全方位『愛』的命令」「要求人以最徹底的方式愛主我們的神」「並以同等的真誠與深度去愛我們的鄰舍,將自己視為衡量愛的標準」。這**「強調了愛神的徹底性」「以及愛人如己的實踐性」**。

前後文脈絡

路加福音 10 章的背景是**「耶穌差遣七十個門徒出去傳道」「並教導他們關於天國和使命的真理」。在第 25 節,一位「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這為第 27 節的回答設定了舞台」**。

  • 路加福音 10:25-26:在第 27 節之前,「一位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問祂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路加福音 10:25】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反問他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他唸的是甚麼」【路加福音 10:26】。這「將問題引導回律法本身」「讓律法師自己從他所熟悉的經文中尋找答案」。第 27 節正是「律法師根據申命記 6:5 和利未記 19:18 所給出的標準答案」**。

  • 路加福音 10:28-37:緊接著第 27 節,耶穌**「肯定了律法師的回答是正確的」「並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加福音 10:28】然而,「律法師卻想要顯明自己有理」「於是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路加福音 10:29】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耶穌「講述了著名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闡明了何謂真正的『愛鄰舍』」。這個比喻「不僅回答了律法師的問題」,更是「將『愛鄰舍』的抽象概念具體化為實際的行動和憐憫」「超越了種族和社會的界限」。這「強化了第 27 節中愛人如己的實踐性要求」「指出真正的愛不是口頭的理論,而是行動的表現」**。

在這樣的背景下,路加福音 10:27 「不僅僅是一個對律法條文的複述」,更是**「耶穌對律法核心精神的確認」「並藉由隨後的好撒瑪利亞人比喻」「對『愛』進行了深刻的闡釋和應用」。這「提醒我們」「真正的信仰」「是知行合一」「將對神的愛轉化為對人的實際關懷」「活出憐憫與愛的生命」**。


愛神的真義:全心、全性、全力、全意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是神對人最核心的要求,這份愛是全方位、無保留的,涵蓋了人生命的各個層面。

心的奉獻:情感與意願的中心

「『盡心』愛神」,「意味著將我們情感和意願的中心都奉獻給祂」,「祂是我們愛慕、渴望和順服的對象」。

【申命記 6: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箴言 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性的投入:生命的全部

「『盡性』愛神」,「則是指將我們生命的全部、整個存在都獻給神」,「讓祂成為我們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詩篇 63:1】「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尋求你;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口渴心發昏。」

我口渴心發昏。

【羅馬書 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力的付出:行動與能力

「『盡力』愛神」,「是指將我們所有的能力、資源和行動都用來榮耀祂、服事祂」,「不保留任何力量」。

【歌羅西書 3:23】「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馬太福音 25:40】「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意的尋求:思想與理解

「『盡意』愛神」,「則是特別強調用我們的思想、理解力去認識神的話語和祂的旨意」,「用真理來餵養我們的信仰」。

【羅馬書 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約翰福音 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愛人如己的實踐:愛的廣延與具體化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是愛神的具體體現,將對神的愛延伸到對周圍人的實際關懷與行動。

鄰舍的定義:超越界限

「『鄰舍』的定義超越了血緣、種族、信仰或社會階層的限制」,「泛指所有與我們有接觸或需要幫助的人」,「如同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所教導的」。

【路加福音 10:36-37】「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雅各書 2:8】「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要愛人如己。

如同自己:愛的標準

「『如同自己』提供了愛鄰舍的黃金法則」,「即我們應當以對待自己的關懷、尊重和善意去對待他人」。

【馬太福音 7:12】「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腓立比書 2:3-4】「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愛的行動:憐憫與犧牲

「愛鄰舍不只是情感上的認同」,「更是實際的行動、憐憫和必要的犧牲」,「正如基督為我們捨己」。

【約翰一書 3:18】「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彼得前書 4: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


兩條誡命的關係:信仰的總綱與實踐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清楚表明了這兩條誡命的不可分割性。它們是信仰的雙重核心,互為表裡。

總綱與律法:一切的根基

「耶穌在其他地方也確認了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的總綱和一切的根基」。

【馬太福音 22:37-40】「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羅馬書 13:10】「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愛就完全了律法。

愛神的證明:藉由愛人體現

「我們對神的愛是藉由我們對人的愛來體現和證明」,「若說愛神卻恨弟兄,便是說謊」。

【約翰一書 4:20-21】「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約翰福音 13: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聖靈的果子:愛的實踐

「愛是聖靈的首要果子」,「當我們順服聖靈的引導時」,「自然會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

【加拉太書 5:22-23】「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

【哥林多前書 13:4-7】「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的最高典範:主耶穌基督

路加福音 10:27 所闡述的愛,在主耶穌基督的生命與事奉中得到了最完美的實踐與體現,祂是我們學習愛的終極榜樣。

道成肉身:神對人的至高之愛

「基督的道成肉身」,「是神對人盡心、盡性、盡力、盡意之愛的最高體現」,「祂離開榮耀,為愛降世」。

【約翰福音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腓立比書 2:5-8】「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他本有神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捨己犧牲:愛鄰舍的極致

「基督為罪人捨己在十字架上」,「是愛鄰舍如己的極致表現」,「祂甚至愛那些恨祂的人」。

【羅馬書 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約翰福音 15:13】「人為朋友捨命,愛的最高表現莫過於此。」

人為朋友捨命,愛的最高表現莫過於此。

命令與能力:效法基督的愛

「耶穌命令我們彼此相愛」,「如同祂愛我們一樣」,「並應許賜下聖靈」,「使我們有能力活出這樣的愛」。

【約翰福音 13: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約翰一書 4:7-8】「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


結論

路加福音 10:27「他 回 答 說 :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這節經文,是**「耶穌基督對律法精髓的總結」,它「揭示了信仰生活的核心」,即「對神與對人的愛」。它「將抽象的誡命具體化為全方位的生命投入」「為所有追求真理的人提供了明確的指引」**。

從**「希臘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來看,「『愛(ἀγαπάω,agapaō)』」「一種意志上的委身之愛」「『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則強調了這種愛的全方位與無保留」「『鄰舍(πλησίον,plēsion)』」****「泛指所有與我們有接觸的人」,而「『如同自己(ὡς σεαυτόν,hōs seauton)』」「設定了愛的標準」。在「前後文脈絡」中,這節經文是「耶穌回應律法師關於承受永生問題的核心答案」(路加福音 10:25-26),並「引出了著名的好撒瑪利亞人比喻」(路加福音 10:28-37),「進一步闡釋了『愛鄰舍』的實際意義」**。

這份真理的基礎在於**「愛神的真義」「『盡心』愛神意味著情感與意願的完全奉獻」(申命記 6:5;箴言 4:23)。「『盡性』愛神是將生命的全部獻給祂」(詩篇 63:1;羅馬書 12:1)。「『盡力』愛神是將所有能力和行動用來榮耀祂」(歌羅西書 3:23;馬太福音 25:40)。而「『盡意』愛神則強調了用思想和理解力去認識神的旨意」**(羅馬書 12:2;約翰福音 17:3)。

其次,經文所強調的「愛鄰舍如己」,是**「愛人如己的實踐」「『鄰舍』的定義超越了社會界限」(路加福音 10:36-37;雅各書 2:8),「『如同自己』提供了愛的黃金法則」(馬太福音 7:12;腓立比書 2:3-4)。「這種愛是實際的行動、憐憫和必要的犧牲」**(約翰一書 3:18;彼得前書 4:10)。

再者,這兩條誡命的並列,揭示了**「兩條誡命的關係」「它們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和根基」(馬太福音 22:37-40;羅馬書 13:10)。「我們對神的愛是藉由對人的愛來體現和證明」(約翰一書 4:20-21;約翰福音 13:35)。而「愛也是聖靈的首要果子,引導我們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加拉太書 5:22-23;哥林多前書 13:4-7)。

最後,這一切愛的教導,都指向**「愛的最高典範——主耶穌基督」「祂的道成肉身是神對人至高之愛的體現」(約翰福音 3:16;腓立比書 2:5-8)。「祂在十字架上的捨己犧牲是愛鄰舍的極致表現」(羅馬書 5:8;約翰福音 15:13)。而「耶穌命令我們彼此相愛如同祂愛我們一樣,並賜下聖靈使我們有能力活出這樣的愛」**(約翰福音 13:34;約翰一書 4:7-8)。

總而言之,路加福音 10:27 不僅是一句**「簡單的誡命」,更是「一份對信徒生命的挑戰與召喚」。它「挑戰我們重新定義信仰」「將其從狹隘的宗教儀式」「擴展到對神與對人全方位的愛」。在一個「強調個人主義和自我中心的時代」中,這節經文「呼籲我們興起」「效法基督的榜樣」「活出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並「愛鄰舍如同自己的生命」。我們是否願意「將這至高的誡命內化於心」「並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出來」「以此為見證,榮耀神的名」**呢?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 路加福音 10:27

    他 回 答 說 :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 又 要 愛 鄰 舍 如 同 自 己 。 」

  • 路加福音 10:25-26

    有 一 個 律 法 師 起 來 試 探 耶 穌 , 說 : 「 夫 子 ! 我 該 做 甚 麼 才 可 以 承 受 永 生 ? 」 耶 穌 對 他 說 : 「 律 法 上 寫 的 是 甚 麼 ? 你 唸 的 是 甚 麼 呢 ? 」

  • 路加福音 10:28-37

    他 說 : 「 你 回 答 的 是 。 你 這 樣 行 , 就 必 得 永 生 。 」 那 人 要 顯 明 自 己 有 理 , 就 對 耶 穌 說 : 「 誰 是 我 的 鄰 舍 呢 ? 」 耶 穌 回 答 說 : 「 有 一 個 人 從 耶 路 撒 冷 下 耶 利 哥 去 , 落 在 強 盜 手 中 。 他 們 剝 去 他 的 衣 服 , 把 他 打 個 半 死 , 就 丟 下 他 走 了 。 有 一 個 祭 司 從 那 條 路 下 去 , 看 見 他 , 就 從 那 邊 過 去 了 。 又 有 一 個 利 未 人 來 到 那 裡 , 看 見 他 , 也 照 樣 從 那 邊 過 去 了 。 惟 有 一 個 撒 瑪 利 亞 人 行 路 來 到 那 裡 , 看 見 他 , 就 動 了 慈 心 , 上 前 用 油 和 酒 倒 在 他 的 傷 處 , 包 裹 好 了 , 扶 他 騎 上 自 己 的 牲 口 , 帶 到 店 裡 去 照 應 他 。 第 二 天 拿 出 二 錢 銀 子 來 , 交 給 店 主 , 說 : 『 你 且 照 應 他 ; 此 外 所 費 用 的 , 我 回 來 必 還 你 。 』 你 想 , 這 三 個 人 哪 一 個 是 落 在 強 盜 手 中 的 鄰 舍 呢 ? 」 他 說 : 「 是 憐 憫 他 的 。 」 耶 穌 說 : 「 你 去 照 樣 行 吧 。 」

  • 申命記 6:5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力 愛 耶 和 華 ─ 你 的 神 。

  • 箴言 4:23

    你 要 保 守 你 心 , 勝 過 保 守 一 切 , 因 為 一 生 的 果 效 是 由 心 發 出 。

  • 詩篇 63:1

    神 啊 , 你 是 我 的 神 , 我 要 切 切 地 尋 求 你 ; 在 乾 旱 疲 乏 無 水 之 地 , 我 口 渴 心 發 昏 。

  • 羅馬書 12:1

    所 以 , 弟 兄 們 , 我 以 神 的 慈 悲 勸 你 們 , 將 身 體 獻 上 , 當 作 活 祭 , 是 聖 潔 的 , 是 神 所 喜 悅 的 ; 你 們 如 此 事 奉 乃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

  • 歌羅西書 3:23

    無 論 做 甚 麼 , 都 要 從 心 裡 做 , 像 是 給 主 做 的 , 不 是 給 人 做 的 。

  • 馬太福音 25:40

    王 要 回 答 說 :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這 些 事 你 們 既 做 在 我 這 弟 兄 中 一 個 最 小 的 身 上 , 就 是 做 在 我 身 上 了 。 』

  • 羅馬書 12:2

    不 要 效 法 這 個 世 界 , 只 要 心 意 更 新 而 變 化 , 叫 你 們 察 驗 何 為 神 的 善 良 、 純 全 、 可 喜 悅 的 旨 意 。

  • 約翰福音 17:3

    認 識 你 ─ 獨 一 的 真 神 , 並 且 認 識 你 所 差 來 的 耶 穌 基 督 , 這 就 是 永 生 。

  • 路加福音 10:36-37

    你 想 , 這 三 個 人 哪 一 個 是 落 在 強 盜 手 中 的 鄰 舍 呢 ? 他 說 : 「 是 憐 憫 他 的 。 」 耶 穌 說 : 「 你 去 照 樣 行 吧 。 」

  • 雅各書 2:8

    經 上 記 著 說 : 「 要 愛 人 如 己 。 」 你 們 若 全 守 這 至 尊 的 律 法 , 才 是 好 的 。

  • 馬太福音 7:12

    所 以 , 無 論 何 事 , 你 們 願 意 人 怎 樣 待 你 們 , 你 們 也 要 怎 樣 待 人 , 因 為 這 就 是 律 法 和 先 知 的 道 理 。

  • 腓立比書 2:3-4

    凡 事 不 可 結 黨 , 不 可 貪 圖 虛 浮 的 榮 耀 ; 只 要 存 心 謙 卑 , 各 人 看 別 人 比 自 己 強 。 各 人 不 要 單 顧 自 己 的 事 , 也 要 顧 別 人 的 事 。

  • 約翰一書 3:18

    小 子 們 哪 , 我 們 相 愛 , 不 要 只 在 言 語 和 舌 頭 上 , 總 要 在 行 為 和 誠 實 上 。

  • 彼得前書 4:10

    各 人 要 照 所 得 的 恩 賜 彼 此 服 事 , 作 神 百 般 恩 賜 的 好 管 家 。

  • 馬太福音 22:37-40

    耶 穌 對 他 說 :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你 的 神 。 這 是 誡 命 中 的 第 一 , 且 是 最 大 的 。 其 次 也 相 仿 , 就 是 要 愛 人 如 己 。 這 兩 條 誡 命 是 律 法 和 先 知 一 切 道 理 的 總 綱 。 」

  • 羅馬書 13:10

    愛 是 不 加 害 於 人 的 , 所 以 愛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 約翰一書 4:20-21

    人 若 說 「 我 愛 神 」, 卻 恨 他 的 弟 兄 , 就 是 說 謊 的 ; 不 愛 他 所 看 見 的 弟 兄 , 就 不 能 愛 沒 有 看 見 的 神 。 愛 神 的 , 也 當 愛 弟 兄 , 這 是 我 們 從 神 所 受 的 命 令 。

  • 約翰福音 13:35

    你 們 若 有 彼 此 相 愛 的 心 , 眾 人 因 此 就 認 出 你 們 是 我 的 門 徒 了 。

  • 加拉太書 5:22-23

    聖 靈 所 結 的 果 子 , 就 是 仁 愛 、 喜 樂 、 和 平 、 忍 耐 、 恩 慈 、 良 善 、 信 實 、 溫 柔 、 節 制 。 這 樣 的 事 沒 有 律 法 禁 止 。

  • 哥林多前書 13:4-7

    愛 是 恆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 不 做 害 羞 的 事 ,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不 喜 歡 不 義 , 只 喜 歡 真 理 ; 凡 事 包 容 , 凡 事 相 信 , 凡 事 盼 望 , 凡 事 忍 耐 。

  • 約翰福音 3:16

    神 愛 世 人 , 甚 至 將 他 的 獨 生 子 賜 給 他 們 , 叫 一 切 信 他 的 不 致 滅 亡 , 反 得 永 生 。

  • 腓立比書 2:5-8

    你 們 當 以 基 督 耶 穌 的 心 為 心 : 他 本 有 神 的 形 像 , 不 以 自 己 與 神 同 等 為 強 奪 的 , 反 倒 虛 己 , 取 了 奴 僕 的 形 像 , 成 為 人 的 樣 式 ; 既 有 人 的 樣 子 , 就 自 己 卑 微 , 存 心 順 服 , 以 至 於 死 , 且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

  • 羅馬書 5:8

    惟 有 基 督 在 我 們 還 作 罪 人 的 時 候 為 我 們 死 , 神 的 愛 就 在 此 向 我 們 顯 明 了 。

  • 約翰福音 15:13

    人 為 朋 友 捨 命 , 愛 的 最 高 表 現 莫 過 於 此 。

  • 約翰福音 13:34

    我 賜 給 你 們 一 條 新 命 令 , 乃 是 叫 你 們 彼 此 相 愛 ; 我 怎 樣 愛 你 們 , 你 們 也 要 怎 樣 相 愛 。

  • 約翰一書 4:7-8

    親 愛 的 弟 兄 啊 , 我 們 應 當 彼 此 相 愛 , 因 為 愛 是 從 神 來 的 。 凡 有 愛 心 的 , 都 是 由 神 而 生 , 並 且 認 識 神 。 沒 有 愛 心 的 , 就 不 認 識 神 , 因 為 神 就 是 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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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