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事的君王:從馬太福音20:28看基督捨己的贖罪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8)

 


服事的君王:從馬太福音20:28看基督捨己的贖罪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8)

這節來自馬太福音的核心經文,不僅是耶穌對門徒教導的精髓,更是理解基督論與救贖論的關鍵。它挑戰了世俗對權力的理解,揭示了上帝國度中「偉大」的真諦,並預言了耶穌基督為全人類所成就的終極犧牲。本文將深入探討馬太福音20:28的字面意義、其上下文的語境,並透過多處聖經經文的呼應,闡明基督的服事、捨命與贖價的深遠意義。

深入逐字研究與上下文考察

馬太福音 20:28 原文如下:

Οὐχ οὕτως ἐσται ἐν ὑμῖν, ἀλλ᾽ ὃς ἂν θέλῃ ἐν ὑμῖν μέγας γενέσθαι, ἔσται ὑμῶν διάκονος, καὶ ὃς ἂν θέλῃ ἐν ὑμῖν πρῶτος εἶναι, ἔσται ὑμῶν δοῦλος, ὥσπερ ὁ υἱὸς τοῦ ἀνθρώπου οὐκ ἦλθεν διακονηθῆναι ἀλλὰ διακονῆσαι καὶ δοῦναι τὴν ψυχὴν αὐτοῦ λύτρον ἀντὶ πολλῶν.

逐字分析:

  • 「人子」(ὁ υἱὸς τοῦ ἀνθρώπου):這是耶穌最常自稱的頭銜,源於但以理書7:13-14,強調祂既是完全的人,也具有超越人類的彌賽亞權柄和榮耀。在此處,耶穌將自己的使命與這一身份連結。

  • 「不是要受人的服事」(οὐκ ἦλθεν διακονηθῆναι):動詞「διακονηθῆναι」是被動語態,意為「被服事」。這表明耶穌的到來並非為了享受特權或接受他人的服侍,而是為了實踐與眾不同的使命。

  • 「乃是要服事人」(ἀλλὰ διακονῆσαι):動詞「διακονῆσαι」是主動語態,意為「服事」。這強調了耶穌主動、自願地承擔服事的角色。這種服事不是地位的降低,而是愛的彰顯,是神國原則的顛覆性體現。

  • 「並且要捨命」(καὶ δοῦναι τὴν ψυχὴν αὐτοῦ):「δοῦναι」意為「給予、捨棄」;「τὴν ψυχὴν αὐτοῦ」意為「祂的生命/魂」。這不僅僅指肉體的死亡,更是指將整個生命全然獻上,作為一種犧牲。

  • 「作多人的贖價」(λύτρον ἀντὶ πολλῶν):「λύτρον」意為「贖價、贖金」,指為了釋放某人或彌補某事而支付的代價。「ἀντὶ πολλῶν」意為「代替許多人」。這明確指出耶穌的死具有替代性和贖罪性,祂的生命是為了許多人的自由而付上的代價。

上下文而言,馬太福音20:28緊接在撒萊百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請求在耶穌榮耀裡坐左右手之後。這揭示了門徒對彌賽亞國度的錯誤理解,他們仍在追求世俗的權力與地位。耶穌藉此機會糾正他們的觀念,指出神國的偉大與權柄,不是透過轄制和作主來彰顯,而是透過謙卑的服事與捨己的犧牲。

【馬太福音 20:25-27】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這段話為20:28的闡釋奠定了基礎,表明耶穌不僅口頭教導,更以身作則,成為服事者的典範。祂的使命與世俗的權力邏輯截然相反。

服事的君王:基督論的顛覆與確立

耶穌的生命是「服事」的最佳詮釋。祂本有神的形像,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腓立比書 2:6-8】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這段經文完美地呼應了馬太福音20:28中「服事人」的本質。耶穌的服事不僅限於言語教導和醫治神蹟,更體現在祂選擇降卑為人,走上十字架的道路。祂服事了有需要的人:

【馬太福音 9:35】 「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

祂親自為門徒洗腳,以行動闡釋了真正的領袖是服事者:

【約翰福音 13:14-15】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

這種服事是出自愛,是無條件的給予,而非為了獲得回報或讚揚。

捨命的愛:救贖犧牲的核心

馬太福音20:28強調了「捨命」作為服事的最高表現。耶穌的死不是意外,也不是殉道者的犧牲,而是一項有目的的、預定的行動,為了成就救贖的計劃。

【以賽亞書 53:5-6】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舊約先知以賽亞預言了彌賽亞將為世人的罪孽受苦。耶穌正是這預言的應驗。祂的捨命是唯一的、完全的祭物,能夠除去世人的罪。

【約翰福音 10:1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翰福音 15:13】 「人為朋友捨命,愛沒有比這個大的了。」

這些經文共同描繪了耶穌的捨命是基於祂對人類深切的愛。祂不是被迫獻出生命,而是甘願為罪人捨己。

【希伯來書 9:22】 「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這節經文揭示了舊約獻祭的精髓,也預示了基督之血的救贖效力。耶穌的捨命,就是流出寶血,為我們的罪提供赦免。

贖價的意義:罪的釋放與新生命的開始

「作多人的贖價」是整節經文的最高潮,也闡明了基督犧牲的目的與果效。贖價(λύτρον)的概念在聖經中歷史悠久,指為釋放奴隸、囚犯或贖回被質押之物所付出的代價。人類因罪被捆綁,成了罪的奴僕。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罪的結果是死亡,將人與上帝隔絕。耶穌的生命成為這份罪的贖價,祂代替罪人承受了死亡的刑罰。

【彼得前書 1:18-19】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這段經文進一步強調了基督的寶血是無價的贖價,遠超過世上任何物質財富。祂的犧牲使我們從罪的捆綁中得釋放,得以與神和好。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這是替代性贖罪的精髓:耶穌替我們承擔了罪,使我們藉著祂的義得以稱義。祂的死是為「多人」付上贖價,這「多人」涵蓋了所有願意接受祂救恩的人。這份救贖的恩典是普世性的,向所有相信的人開放。

【提摩太前書 2:5-6】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這再次強調了耶穌基督作為唯一中保的角色,祂的犧牲是為了「萬人」,超越了種族、文化或社會背景的限制。

結論與回應

馬太福音 20:28 不僅僅是一句教導,更是對耶穌基督使命的深刻總結。它描繪了一位顛覆世俗觀念的君王——祂不是來被服事的,而是來服事人的;祂的權柄不是藉由支配來實現,而是透過捨己的愛與犧牲來彰顯。耶穌基督的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成就了人類從罪惡中得釋放的救恩。這份救恩是基於祂無與倫比的愛,以及祂作為無瑕疵羔羊所流出的寶血。

這節經文呼召我們效法基督,過一個服事他人的生命。真正的偉大,在於謙卑地服事,而非追求地位與權力。同時,它也提醒我們,我們所享有的自由與新生命,是基督用祂的生命所換來的寶貴禮物。我們當以感恩的心領受這份恩典,並將基督的愛與服事的精神活出來。

這份真理也促使我們思考:我們是否真正理解並活出了基督服事與捨己的精神?我們是否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和慾望,去服事周圍的人,甚至為他們犧牲?願我們都更深地被馬太福音20:28所啟示的真理所觸動,並在生活中榮耀那位為我們捨命的服事君王。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 馬太福音 20: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 馬太福音 20:25-27:「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 腓立比書 2:6-8:「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 馬太福音 9:35:「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

  • 約翰福音 13:14-15:「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

  • 以賽亞書 53:5-6:「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 約翰福音 10: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 約翰福音 15:13:「人為朋友捨命,愛沒有比這個大的了。」

  • 希伯來書 9:22:「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 羅馬書 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 彼得前書 1:18-19:「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 哥林多後書 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提摩太前書 2:5-6:「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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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