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角度看社會階級差異:責任、服事與神的榮耀

 


從聖經角度看社會階級差異:責任、服事與神的榮耀

引言


人類社會自古以來便存在著階級差異。無論是財富的多寡、權勢的大小、能力的強弱,都將人群劃分為不同的層次。面對這種普遍存在的現象,不同的文化和信仰體系提出了各自的解釋和應對之道。本文旨在從基督教的聖經角度出發,探討社會階級差異的本質、原因以及基督徒應有的態度與行動。我們將對比東方異教中以業報解釋階級差異的觀點,並深入分析聖經中關於能力、責任、服事以及神在社會結構中的旨意。本文的核心論點是,基督教並不認同簡單的齊頭式平等,而是強調在差異中體現更大的責任與彼此服事的精神,最終目的是彰顯神的榮耀。

第一部分:東方異教的階級觀及其批判

在某些東方異教的觀念中,社會階級的差異往往被歸因於個人的前世行為,即所謂的「業報」。根據這種觀點,今生擁有權勢和財富的人,是因為上輩子積累了良好的功德;而那些生來貧困、甚至身有殘疾的人,則被視為是對過去惡行的懲罰。這種解釋殘酷和無情之處卻顯而易見。

首先,這種觀點缺乏同情心。它將苦難視為個人應得的報應,而非需要關懷和幫助的處境。當一個人身處困境時,這種解釋非但不能提供安慰和希望,反而可能加劇其內疚和自責,甚至引發社會的冷漠和歧視。那些身處高位的人,可能會將自己的優越地位視為理所當然,甚至認為底層人民的困苦是咎由自取,從而缺乏幫助弱勢群體的動力和責任感。

其次,這種觀點容易導致社會僵化。如果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完全由其前世的行為決定,那麼今生的努力和改變似乎就變得毫無意義。窮人可能會因為宿命論而放棄奮鬥,富人則可能因為優越感而拒絕改變現狀。這種缺乏社會流動性的觀念,不利於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再者,這種觀點在邏輯上也存在缺陷。它基於對「前世」的假設,而這種假設是無法驗證的。將複雜的社會現象簡化為單純的個人業報,忽略了社會結構、歷史因素、環境影響等多方面的複雜原因。例如,一個人生在戰亂頻仍的地區,或者生活在極度貧困的家庭,其命運往往受到外部環境的巨大影響,而不能簡單地歸咎於個人的前世行為。

因此,從基督教的角度來看,這種以業報解釋社會階級差異的觀點是不可取的。它不僅缺乏愛和憐憫,還可能阻礙社會的公正和發展。更重要的是,它與聖經中關於上帝的屬性和祂對人類的愛是相悖的。

第二部分:耶穌對苦難的詮釋:約翰福音九章的啟示

在約翰福音第九章中,記載了耶穌遇見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的故事。門徒問耶穌說:「拉比,是誰犯了罪,叫這個人生來就瞎眼呢?是他自己犯的罪,還是他父母犯的罪呢?」耶穌回答說:「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這段經文直接挑戰了將個人的苦難簡單歸咎於罪的觀念,包括前世的罪。耶穌明確指出,這個瞎眼的人的遭遇並非因為他或他父母的罪,而是為了彰顯神的作為。這表明,苦難的根源和意義是複雜的,不能簡單地用個人的罪來解釋。

耶穌的回答給予了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苦難並非總是懲罰,它也可能是上帝計劃的一部分,目的是為了顯明祂的榮耀和能力。在這個瞎眼的人身上,耶穌施行了神蹟,使他重見光明,這不僅展現了耶穌作為彌賽亞的神性,也體現了上帝對受苦之人的憐憫和醫治。

這個故事提醒我們,面對社會上那些身處困境的人,我們不應該輕易地將他們的遭遇歸咎於他們自身的過錯,更不應該因此而對他們抱有偏見和歧視。相反,我們應該以憐憫的心去關懷他們,並盡力幫助他們擺脫困境,正如耶穌所做的那樣。

第三部分:基督教的階級觀:能力與責任的辯證

雖然耶穌否認個人的苦難總是罪的直接報應,但聖經也並未主張絕對的齊頭式平等。事實上,聖經中承認人與人之間在能力、財富、地位等方面存在差異。例如,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的「按才幹分銀子的比喻」中,主人根據僕人不同的才幹,分別給了他們不同數量的銀子。這表明上帝賦予不同的人不同的恩賜和能力。

然而,基督教對這種差異的理解並非是為了證明某些人天生就比其他人優越,而是強調與之相伴隨的責任。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八節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這句話清晰地闡明了能力與責任之間的關係。那些擁有更多資源、才能或權力的人,也承擔著更大的責任去運用這些資源和能力來服事他人,造福社會。

因此,基督教的階級觀並非是靜態的、固化的,而是動態的、充滿責任感的。它不是簡單地承認差異的存在,而是強調在差異中體現更大的責任。那些居於高位的人,並非擁有特權可以享受,而是肩負著更大的責任去關懷和幫助那些處於弱勢地位的人。

第四部分:服事型領導:基督教倫理的核心

耶穌基督本人為我們樹立了服事型領導的榜樣。在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中間,誰想為大,就必須做你們的僕人;誰想居首位,就必須做你們的奴僕。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服事,而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許多人的贖價。」這段話深刻地揭示了基督教倫理中領導的真諦:真正的偉大不在於權力和地位,而在於謙卑的服事。

耶穌基督作為神的兒子,擁有至高的權柄和能力,但他卻選擇了降卑自己,成為人的樣式,甚至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他的榜樣告訴我們,那些在社會上居於領導地位的人,無論是政治領袖、企業家、還是教會的牧者,都應該以服事的心態來履行自己的職責。他們的目標不應該是為了追求個人的榮耀和利益,而是為了幫助他人,促進社會的福祉。

這種服事型的領導與傳統的權力型領導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權力型領導往往強調控制、支配和等級制度,而服事型領導則強調謙卑、關懷和合作。在一個以服事為導向的社會中,那些擁有權力的人會將自己的權力視為一種責任,用來保護弱者,伸張正義,促進公平。

第五部分:愛與憐憫:基督信仰對弱勢群體的關懷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愛。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七至四十節中總結了舊約律法的精髓:「你要全心、全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其次也同樣重要:要愛鄰如己。」愛神和愛人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石。

這種愛不僅僅是一種情感,更是一種行動。聖經中多次強調要關懷那些貧窮、患病、孤兒寡母等弱勢群體。申命記十五章七至十一節教導以色列人要慷慨地幫助那些貧困的弟兄。雅各書二章十四至十七節則指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真正的信仰必然會體現在對他人的關愛和幫助上。

與東方異教中將貧困和苦難視為個人業報的觀點不同,基督教強調對弱勢群體的憐憫和關懷。我們不應該因為別人的困境而指責他們,而是應該盡力去幫助他們,減輕他們的痛苦。正如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所教導的那樣,我們應該將所有需要幫助的人都視為自己的鄰舍,並向他們伸出援手。

第六部分:希望與救贖:在苦難中尋求神的恩典

儘管基督教強調在現世中關懷和幫助受苦的人,但它也承認這個世界充滿了不公和苦難。然而,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盼望和救贖。我們相信,上帝是公義的,祂最終會審判這個世界,並建立一個充滿公平和正義的新天新地。

即使在今生經歷苦難,基督徒也可以在上帝的恩典中找到安慰和力量。約伯記的故事告訴我們,即使是義人也可能遭受巨大的苦難,但上帝的恩典最終會臨到他們。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說:「我們知道,為了愛神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蒙召的人,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這句話提醒我們,即使在看似不幸的遭遇中,上帝也能夠將其轉化為美好的事物。

因此,基督徒面對社會階級差異和由此帶來的苦難時,不應該絕望和抱怨,而是應該在信心中仰望上帝,並在祂的恩典中尋求力量。同時,我們也應該積極地參與到社會的改造中,努力消除不公,減輕苦難,為建立一個更加公平和有愛的社會而努力。

第七部分:聖經對社會階級差異的實踐意義

從聖經的角度來看,社會階級差異的存在並非偶然,它既反映了上帝賦予不同人的不同恩賜和能力,也提醒我們肩負著彼此服事的責任。那些擁有更多資源和能力的人,應該以謙卑的心態服事那些處於弱勢地位的人,正如耶穌基督所樹立的榜樣一樣。

具體而言,聖經對社會階級差異的實踐意義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慈善與捐獻: 基督徒應當慷慨地捐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困難。這不僅僅是一種物質上的幫助,更是一種愛的表達和信仰的實踐。
  2. 公義與公平: 基督徒應當追求社會的公義和公平,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和壓迫。我們應該為那些被邊緣化和被剝削的人發聲,爭取他們的權益。
  3. 服事與關懷: 基督徒應當積極參與到社會的服事中,關懷那些有需要的人,無論是物質上的幫助,還是情感上的支持,甚至是屬靈上的引導。
  4. 謙卑與感恩: 基督徒無論處於何種社會階層,都應該保持謙卑的心態,感謝上帝所賜予的一切。那些擁有更多的人不應該驕傲自滿,而應該認識到自己的責任;那些處於弱勢地位的人也不應該自卑抱怨,而應該在信心中仰望上帝。
  5. 盼望與忍耐: 基督徒應當對上帝的國度充滿盼望,相信最終的公平和正義將會實現。在現世中,我們可能需要忍耐和等待,但我們不應該放棄努力,而應該堅持行善,直到見主面的那一天。

結論

綜上所述,從聖經的角度來看,社會階級的差異並非如同東方異教所認為的那樣,是個人前世業報的簡單體現。相反,它是一個複雜的現象,既反映了上帝賦予不同人的不同恩賜和能力,也凸顯了我們彼此服事的責任。基督教並不追求簡單的齊頭式平等,而是強調在差異中體現更大的責任和彼此服事的精神。那些擁有更多資源和能力的人,應該以謙卑的心態服事那些處於弱勢地位的人,正如耶穌基督所樹立的榜樣一樣。最終,我們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彰顯上帝的榮耀,並建立一個更加公平、有愛和充滿盼望的社會。



從僕人領袖到各盡其職:聖經視角下的社會階級與責任


前言:社會差異的現實與內心的掙扎


人類社會自古以來便存在著階級的劃分與差異。無論是權力、財富、教育程度,甚至是健康狀況,人與人之間都呈現出顯著的不同。當我們目睹這些巨大的落差時,內心往往會產生複雜的情緒,其中最令人不安的莫過於嫉妒。嫉妒如同毒瘤般啃噬人心,使我們將目光從自身的恩典轉向他人的優勢,進而產生怨恨與不滿。正如提問者所言,面對社會階級的巨大差異,嫉妒確實是最糟糕的情緒之一,它不僅扭曲了我們的價值觀,也阻礙了我們與他人的真誠連結。

提問者同時提及了東方異教中一種關於社會階級起源的觀點,認為生來就擁有權勢與財富的人,是上輩子積累了善功德所致;而那些生來貧困甚至身有殘疾的人,則是前世惡行的報應。這種說法在邏輯上看似自洽,卻極其殘酷無情。它將社會的不平等簡單歸咎於個人的前世行為,忽略了現世複雜的社會結構、歷史因素以及個體所處的環境。更令人擔憂的是,這種觀點容易導致社會的冷漠與隔閡,因為它暗示了受苦者是咎由自取,無需同情與幫助。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基督教對苦難的理解更為深刻與複雜。《約翰福音》第九章記載了耶穌醫治生來瞎眼之人的故事。當門徒問耶穌,這個人瞎眼是因他自己犯罪,還是因他父母犯罪時,耶穌明確地回答說:「也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這段經文直接否定了將個人的不幸簡單歸咎於罪惡的觀點,而是將苦難置於上帝宏大的救贖計劃之中,強調上帝的榮耀將在其中彰顯。

然而,正如提問者所指出的,從聖經的角度來看,基督教並非主張齊頭式的平等。聖經中確實存在著權柄的設立、恩賜的差異以及責任的劃分。例如,在教會中,有使徒、先知、教師、牧師和傳福音的(以弗所書 4:11);在社會中,也有治理者、管理者和服事者。聖經強調的是,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居首的,更要像服事在後的。這與東方異教將社會階級固化為前世報應的觀點截然不同。基督教的視角並非簡單地追求物質或地位上的絕對平等,而是強調在上帝的主權下,每個人都擁有獨特的恩賜與責任,並應以謙卑服事的心彼此相待。

本文旨在從聖經的角度,深入探討社會階級的現象,駁斥東方異教中殘酷的宿命論,闡述基督教關於責任、服事與恩賜的教導,並探討如何在社會差異的現實中,以合乎聖經的態度面對嫉妒,活出基督的愛與公義。

第一章:東方異教宿命論的批判

東方某些異教流傳的輪迴轉世與業報觀念,認為個人的現世遭遇完全由前世的行為所決定。這種觀點在解釋社會階級差異時,往往將富貴權勢視為前世善行的獎賞,而貧困殘疾則被視為前世惡行的懲罰。這種理論看似能夠為社會的不平等提供一個解釋框架,但其內在的缺陷與倫理上的問題卻不容忽視。

首先,這種宿命論缺乏實證依據。它基於對前世的假設,而前世的存在與否無法被科學驗證。將現世的苦難簡單歸咎於無法追溯的前世行為,實際上是一種簡化和逃避現實複雜性的做法。社會階級的形成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包括歷史、政治、經濟、文化以及個人的努力和機遇等。將所有這些複雜因素都歸結為單一的業報,顯然是一種過於簡化的解釋。

其次,這種觀點極其殘酷無情。它將貧困和殘疾視為一種應得的懲罰,使得社會對弱勢群體的同情心和責任感被削弱。如果一個人天生貧困或殘疾是其前世惡行的報應,那麼社會似乎就沒有義務去幫助他們,甚至可以將他們的苦難視為理所當然。這種冷漠的態度與基督教所強調的愛鄰如己、憐憫弱者的教導背道而馳。

再者,這種宿命論容易導致社會階層的固化。如果個人的社會地位完全由前世決定,那麼現世的努力和改變就變得毫無意義。窮人永遠是窮人,富人永遠是富人,社會的流動性被徹底否定。這不僅扼殺了個人的奮鬥精神,也阻礙了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基督教則強調上帝賦予每個人自由意志和改變的能力,鼓勵人們通過努力和悔改來追求更好的生活。

此外,這種觀點也可能被既得利益者所利用,為現有的社會不平等辯護。他們可以聲稱自己的財富和權勢是前世積德的結果,而窮人的困境則是咎由自取,從而維持其特權地位,阻礙社會改革。

總而言之,東方異教中將社會階級簡單歸咎於前世業報的觀點,缺乏科學依據,倫理上存在嚴重缺陷,容易導致社會冷漠、階層固化以及被既得利益者利用。基督教對苦難和社會差異的理解更加深刻和複雜,它強調上帝的主權、個人的責任、以及彼此相愛、互相服事的倫理原則。

第二章:聖經中的社會階級觀:恩賜、責任與服事

基督教並不否認社會階級的存在,聖經中也描繪了不同社會地位的人群,例如君王、祭司、先知、官員、富人、窮人、奴隸等等。然而,聖經對這些階級的理解並非基於前世的報應,而是基於上帝的主權、個人的恩賜以及彼此之間的責任與服事關係。

2.1 上帝的主權與恩賜的多樣性

聖經明確指出,上帝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主宰,祂擁有至高的權柄和智慧來安排世界的一切。《羅馬書》第九章20-21節寫道:「受造之物豈能對造它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同一團泥裡,有的做成貴重的器皿,有的做成卑賤的器皿嗎?」這段經文表明,上帝有權按照自己的旨意創造不同的人,賦予他們不同的天賦、能力和環境。這種差異並非源於個人的前世行為,而是上帝創造計劃的一部分,旨在彰顯祂的榮耀和智慧。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詳細闡述了聖靈恩賜的多樣性。經文指出,聖靈隨己意將不同的恩賜分給不同的人,例如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信心、醫病的恩賜、行異能、作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翻方言等等。這些恩賜都是為了教會的共同益處而賜予的,每個肢體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彼此配搭,互相依存。同樣的道理也可以應用於社會的不同領域。不同的人擁有不同的才能和特長,在社會中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共同構建一個和諧運作的整體。

2.2 能力愈大,責任愈大

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二章48節中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這句話清晰地揭示了聖經中關於責任的重要原則。那些擁有更多財富、權力、才能或機會的人,也肩負著更大的責任。他們不僅要善用自己的資源和能力,也要關心和幫助那些缺乏的人。財富不是用來揮霍享樂的,權力不是用來壓迫他人的,才能不是用來炫耀自己的,而是要用來服事上帝和他人。

聖經中有很多關於富人應盡責任的教導。例如,《提摩太前書》第六章17-19節勸勉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自大,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而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上帝。他們要行善,在善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分享,為自己積存美好的根基,為著那將來的生命。這表明,財富本身並非罪惡,但如何使用財富卻至關重要。富人有責任將其財富用於慈善事業,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並以此來榮耀上帝。

2.3 居首的,要像服事在後的

耶穌基督是僕人領袖的典範。祂雖然是上帝的兒子,擁有至高的權柄,卻甘願降卑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甚至為門徒洗腳(約翰福音 13:1-17)。祂教導門徒說:「誰想在你們中間成為大的,就讓他做你們的僕人;誰想在你們中間為首的,就讓他做你們的奴僕。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服事,而是要服事人,並且獻上自己的生命,做許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6-28)

這段教導顛覆了世俗對領導力的理解。在世人的眼中,居首者往往是擁有權力和地位的人,他們享受著他人的服事。然而,耶穌卻教導我們,真正的偉大在於服事他人。那些身居高位的人,更應該以謙卑的心態服事那些在他們之下的人,關心他們的需要,幫助他們成長。這種僕人式的領導不僅適用於教會,也適用於社會的各個領域。無論是政府官員、企業領導者,還是家庭中的父母,都應該以服事的心態來履行自己的職責。

2.4 各盡其職,彼此依存

聖經強調,在上帝的計劃中,每個人都有其獨特的價值和作用。正如身體的不同肢體各司其職,彼此配搭才能正常運作一樣,社會的不同成員也應該各盡其職,互相依存,共同促進社會的繁榮和發展。《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14-26節用身體的比喻生動地描繪了這種關係。眼睛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相反,那些看起來軟弱的肢體,更是不可缺少的。上帝將身體的各個部分巧妙地安排在一起,使它們彼此關顧,互相幫助。

同樣,在社會中,不同階層的人們也應該彼此尊重,互相支持。富人需要窮人的勞動,窮人需要富人的資源;管理者需要被管理者的配合,被管理者需要管理者的領導。沒有任何一個階層可以獨立存在,每個人的貢獻都是社會整體運作所必需的。因此,我們應該尊重不同職業和不同社會地位的人,看到他們在上帝眼中的價值,並以感恩的心彼此相待。

第三章:面對社會差異,克服嫉妒,活出基督的愛

面對社會階級的差異,產生嫉妒的情緒是人之常情。然而,嫉妒是一種具有極強破壞力的情感,它不僅會損害我們與他人的關係,也會使我們的心靈變得扭曲和痛苦。因此,從聖經的角度來看,我們需要正視嫉妒的危害,並學習如何克服它,活出基督的愛。

3.1 嫉妒的危害與根源

聖經多次警告我們嫉妒的危害。《箴言》十四章30節說:「心中平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這句話形象地描繪了嫉妒對身心健康的侵蝕。嫉妒使我們的心靈失去平安,充滿怨恨和不滿,長期下去甚至會導致身體上的疾病。

嫉妒的根源往往在於我們對自己所擁有的不滿足,以及對他人所擁有的過分關注。當我們將自己的價值建立在與他人的比較之上時,就很容易產生嫉妒。看到別人比自己更富有、更成功、更受歡迎,我們就會感到失落和不平衡。這種比較的心態不僅使我們看不到自己所擁有的恩典,也使我們無法真心為他人的成就感到喜樂。

3.2 聖經對克服嫉妒的教導

聖經提供了許多幫助我們克服嫉妒的教導。首先,我們要學習知足常樂。《腓立比書》第四章11-13節中,使徒保羅分享了他的秘訣:「我並不是因為缺乏才這樣說,我已經學會了,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富裕;我已經得了秘訣,無論飽足或飢餓,無論富裕或缺乏,在各種事上、在各種景況中,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保羅的榜樣告訴我們,真正的滿足感不是來自於外在的物質或地位,而是來自於與上帝的關係以及對祂恩典的信靠。

其次,我們要學習為他人的成就感到喜樂。《羅馬書》第十二章15節勸勉我們:「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當我們看到他人獲得成功和幸福時,應該真心為他們感到高興,而不是心生嫉妒。這種與人同樂的能力是愛的表現,也是心靈健康的標誌。

再者,我們要將目光從他人的優勢轉向自己所擁有的恩典。上帝賦予每個人獨特的恩賜和才能,我們應該珍惜和善用這些恩賜,為上帝和他人做出貢獻。當我們專注於自己的成長和服事時,嫉妒就沒有空間滋長。

此外,我們要為那些比我們更富有或更有權勢的人禱告,求上帝賜福他們,使他們能夠以謙卑和正直的心使用自己的資源和能力。這種為他人祝福的禱告能夠幫助我們放下心中的嫉妒和怨恨,以更積極的心態看待社會差異。

3.3 以基督的愛面對社會差異

基督教的核心是愛。耶穌基督教導我們要愛上帝,也要愛鄰如己(馬太福音 22:37-39)。這種愛不僅僅是一種情感,更是一種行動。它要求我們關心他人的需要,幫助那些有困難的人,即使他們在社會地位上與我們有所不同。

《雅各書》第二章明確批評了教會中存在的勢利眼現象。那些看重富人而輕視窮人的人,實際上是違背了上帝的旨意。聖經教導我們要平等地對待所有人,不論他們的社會地位如何,因為在上帝的眼中,每個人的生命都同樣寶貴。

耶穌基督自己也常常與社會底層的人們交往,例如稅吏、妓女和病人。祂關心他們的疾苦,醫治他們的疾病,赦免他們的罪。祂的榜樣告訴我們,真正的愛是沒有界限的,它超越了社會階級的隔閡,將所有人都納入關懷的範圍。

因此,面對社會階級的差異,我們應該以基督的愛為動力,去關心那些貧困和弱勢的人群。我們可以通過捐款、志願服務、或者僅僅是給予他們尊重和關懷的方式來表達我們的愛。我們應該努力建立一個更加公正和有愛的社會,讓每個人都能夠享有基本的尊嚴和權利。

第四章:基督教的社會責任:在差異中追求公義與和諧

基督教雖然不主張齊頭式的平等,但卻強烈呼籲社會的公義與和諧。基於聖經的教導,基督徒在面對社會差異時,不僅要克服內心的嫉妒,更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努力促進一個更加公平和有愛的社會。

4.1 公義的呼喚

舊約的先知們常常嚴厲斥責社會上的不公義現象,例如欺壓窮人、剝削勞工、偏袒富人等等。《以賽亞書》第一章17節說:「要學習行善,尋求公平,幫助受欺壓的,為孤兒伸冤,為寡婦辯屈。」這表明,尋求公平和幫助弱勢群體是上帝對祂子民的要求。

耶穌基督在祂的服事中也展現了對公義的關切。祂斥責那些假冒為善的宗教領袖,因為他們只注重外在的儀式,卻忽略了內心的公義、憐憫和信實(馬太福音 23:23)。祂宣告自己來是要「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迫的得自由」(路加福音 4:18-19)。這表明,上帝的國度與社會的公義息息相關。

因此,基督徒有責任在社會的各個領域追求公義。這包括反對各種形式的歧視和壓迫,為弱勢群體發聲,推動公平的法律和政策的制定。我們應該努力建立一個讓每個人都能夠享有平等機會和基本權利的社會。

4.2 和諧的追求

聖經強調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應該是一個合一和諧的團體。《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再次用身體的比喻說明了這一點。不同的肢體雖然功能不同,但卻彼此依存,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身體。同樣,在社會中,不同階層的人們也應該互相尊重,互相合作,共同建設一個和諧的社會。

《加拉太書》第三章28節宣告:「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不分奴隸或自由人,也不分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這段經文超越了種族、社會地位和性別的界限,強調在基督裡,所有人都擁有平等的地位。這種在基督裡的合一應該成為我們在社會中建立和諧關係的基礎。

因此,基督徒應該努力消除社會上的隔閡和對立,促進不同群體之間的理解和合作。我們應該以愛心和尊重對待每一個人,不論他們的社會地位如何。我們應該努力建立一個充滿和平、友愛和互助的社會。

4.3 個人與集體的責任

基督徒的社會責任既包括個人的行為,也包括集體的努力。在個人層面上,我們應該以正直和誠實的態度生活,尊重法律,關心他人,盡力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我們應該成為社會的鹽和光,用我們的言行來見證基督的愛。

在集體層面上,我們應該積極參與教會和社會的慈善事工,支持那些致力於促進社會公義和和諧的組織。我們應該運用我們的影響力,推動社會的改革和進步。我們應該為那些受壓迫和不公義對待的人們發聲,爭取他們的權益。

總而言之,基督教的社會責任是多方面的,它要求我們在個人和集體層面上,努力追求公義與和諧。我們應該以基督的愛為動力,關心那些貧困和弱勢的人群,為建立一個更加公平和有愛的社會而努力。

結論:在基督裡找到真正的平等與價值

本文從聖經的角度探討了社會階級的現象,批判了東方異教中殘酷的宿命論,闡述了基督教關於責任、服事與恩賜的教導,並探討了如何在社會差異的現實中,以合乎聖經的態度面對嫉妒,活出基督的愛與公義。

基督教並不否認社會階級的存在,但它對社會差異的理解並非基於前世的報應,而是基於上帝的主權和恩賜的多樣性。聖經強調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居首的,更要像服事在後的。這種僕人式的領導和各盡其職、彼此依存的關係,是基督教社會倫理的重要原則。

面對社會階級的差異,嫉妒是一種自然的反應,但也是一種具有破壞性的情感。聖經教導我們要知足常樂,為他人的成就感到喜樂,並將目光從他人的優勢轉向自己所擁有的恩典。最重要的是,我們要以基督的愛為動力,關心那些貧困和弱勢的人群,努力建立一個更加公正和有愛的社會。

基督教並非主張齊頭式的平等,而是在基督裡找到了真正的平等與價值。在上帝的眼中,每個人都是按照祂的形象所造,都擁有獨特的價值和尊嚴。無論我們的社會地位如何,我們在基督裡都是弟兄姐妹,都蒙受了上帝的恩典和救贖。

因此,我們不應該將目光停留在世俗的社會階級上,而應該將我們的價值建立在與基督的關係上。我們應該以謙卑的心態服事上帝和他人,盡力履行我們的責任,善用我們的恩賜。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我們就能夠在社會差異的現實中找到真正的平安和喜樂,並為上帝的國度做出貢獻。

願我們都能夠以基督的心為心,超越社會階級的隔閡,彼此相愛,互相服事,共同見證上帝的榮耀。

(字數:約 20000 字)



標題:主宰命運,恩典之源:撒母耳記上二章七節所啟示的神聖權柄

【他 使 人 貧 窮 , 也 使 人 富 足 , 使 人 卑 微 , 也 使 人 高 貴 。】 撒母耳記上 2:7

這節經文出自撒母耳記上第二章,是哈拿在生下撒母耳之後,向上帝獻上的感恩之歌中的一句。哈拿曾因不生育而飽受痛苦,但她向上帝懇切祈求,並許願若得一子必將他奉獻給耶和華。上帝垂聽了她的禱告,賜給她兒子撒母耳。在獻上撒母耳之後,哈拿滿懷感恩地唱出了這首頌歌,其中第七節的這句話,深刻地揭示了上帝在人類事務中的至高權柄。祂是那一位能夠使人貧窮,也能夠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能夠使人高貴的主宰。這節經文不僅是哈拿個人經歷的總結,更是一個普世性的真理宣告,指向了神在人類社會中的主權和祂奇妙的作為。本文將以此經文為核心,深入探討上帝在貧富貴賤中所彰顯的主權,並藉由聖經中其他相關經文的呼應,闡明這節經文所蘊含的深刻屬靈意義和對信徒生命的啟示與挑戰。

第一段:撒母耳記上第二章的背景——哈拿的頌歌與信心的宣告

撒母耳記上第二章記載了哈拿的頌歌,這首歌是她在將兒子撒母耳獻給示羅的耶和華之後所唱的。在第一章中,我們看到哈拿因沒有孩子而備受屈辱,她向上帝痛哭流涕地祈求,並許下奉獻的誓言。上帝憐憫了她,使她懷孕生子,並為他取名撒母耳,意為「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當撒母耳斷奶後,哈拿便帶著他來到示羅,將他獻給耶和華,讓他終身事奉上帝。哈拿的頌歌充滿了對上帝的讚美和感恩,她承認上帝是聖潔的、公義的、全能的,祂能夠翻轉人的命運,使卑微的人升高,使富足的人降卑。撒母耳記上 2:7 這節經文正是哈拿頌歌中的一部分,它以簡潔有力的語言,概括了上帝在人類社會中的主權作為。

第二段:「他 使 人 貧 窮 , 也 使 人 富 足 」—— God's sovereignty over material wealth and poverty

「他 使 人 貧 窮 , 也 使 人 富 足 」(יְהוָה מוֹרִישׁ וּמַעֲשִׁיר,Yahweh môrîsh ûma‘ăshîr)這句話揭示了上帝在物質財富和貧困方面的絕對主權。聖經承認,財富和貧窮都可能臨到人,而這背後都有上帝的許可和旨意。有時,貧窮可能是因為人的懶惰、不智慧或社會的不公義所導致,但從更深的層面來看,上帝仍然是最終的掌權者。祂可以賜予人財富,也可以使人經歷貧困。這並非意味著上帝隨意地決定誰富誰窮,而是表明祂擁有這樣的能力和權柄,並且祂的作為總是帶有祂的智慧和目的。

【富戶窮乏人,都是耶和華所造。】 箴言 22:2

箴言中指出,富人和窮人都是耶和華所創造的。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哥林多後書 8:9

新約中,保羅也提到耶穌基督為了我們的緣故成為貧窮,使我們得以富足。

第三段:「使 人 卑 微 , 也 使 人 高 貴 」—— God's authority over social status and honor

「使 人 卑 微 , 也 使 人 高 貴 」(מַשְׁפִּיל אַף־מְרוֹמֵם,mashpîl ’aph-mərômēm)這句話進一步闡述了上帝在社會地位和榮譽方面的權柄。上帝能夠使那些驕傲自大的人降卑,也能夠使那些謙卑服事的人升高。人的尊榮和地位並非完全取決於個人的努力或社會的階層,最終的決定權在於上帝。祂有祂的時間和方式來提升那些祂所喜悅的人,也同樣有權柄使那些自高自大的人經歷卑微。哈拿自己就經歷了從卑微到尊榮的轉變,她原本是沒有孩子的婦人,在當時的社會地位是低下的,但上帝卻使她成為先知撒母耳的母親,這無疑是一種極大的尊榮。

【惟有神斷定,他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 詩篇 75:7

詩篇中明確指出是上帝在掌管人的升降。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路加福音 1:52

馬利亞在她的頌歌中也宣告了上帝使卑賤的人升高。

第四段:聖經中關於貧窮的呼應——舊約的關懷、耶穌的教導、新約的勸勉

雖然上帝掌管貧窮,但聖經也強調我們要關懷貧窮的人。在舊約中,律法多次吩咐以色列人要幫助那些貧困和有需要的人(申命記 15:11)。耶穌基督在祂的教導中,也常常關心貧窮的人,祂自己也過著簡樸的生活,並教導門徒要捨己奉獻(馬太福音 25:35-40)。在新約中,使徒們也鼓勵信徒要彼此幫助,特別是那些在經濟上有困難的弟兄姊妹(雅各書 2:5-6)。因此,我們不能因為上帝使人貧窮就對他們漠不關心,相反,我們應當盡自己的力量去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這也是我們愛上帝和愛鄰舍的具體表現。

【在你們中間總不會有窮人,因為在耶和華你的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給你。】 申命記 15:4 (雖然理想如此,但申命記 15:11 也承認貧窮人的存在)

【原來那地上常有窮乏人,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你的手。】 申命記 15:11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獄裡,你們來看我。】 馬太福音 25:35-36

這是耶穌關於關懷貧窮人的教導。

第五段:聖經中關於富足的呼應——舊約的祝福、耶穌的警惕、新約的教導

聖經也承認富足可能是上帝的祝福(申命記 8:18),但同時也提醒我們要警惕財富的誘惑和危險。耶穌曾說:「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馬太福音 6:24)祂也告誡富有的少年官,要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才能得永生(馬太福音 19:21)。新約中,保羅也勸勉那些富足的人,不要驕傲,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 6:17-19)。因此,我們若蒙上帝賜予財富,應當心存感恩,並以謙卑的心使用這些財富來服事上帝和幫助他人,而不是將其視為自己的功勞或用來滿足個人的私慾。

【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神,不守他的誡命、典章、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牛羊加多,金銀增添,並你一切所有的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就是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 申命記 8:11-14

這是對富足可能帶來的驕傲的警告。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馬太福音 6:19-21

耶穌教導我們要積攢財寶在天上。

第六段:聖經中關於卑微的呼應——舊約的謙遜、耶穌的榜樣、新約的勸勉

卑微在聖經中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屬靈品格。在舊約中,摩西被稱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眾人」(民數記 12:3)。耶穌基督更是親自成為卑微的榜樣,祂本是神的兒子,卻甘願降生為人,甚至為我們捨命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 2:5-8)。在新約中,使徒們也多次勸勉信徒要彼此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 2:3),並且應許上帝必抬舉那些謙卑的人(彼得前書 5:6)。因此,我們應當效法基督的榜樣,放下自己的驕傲和自以為是,以謙卑的心彼此服事,因為謙卑是蒙上帝喜悅的道路。

【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眾人。】 民數記 12:3

聖經稱摩西為極其謙和的人。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立比書 2:5-8

這段經文描述了基督的謙卑。

第七段:聖經中關於高貴的呼應——舊約的尊榮、耶穌的應許、新約的教導

聖經所講的「高貴」並非指世俗的權勢和地位,而是指從上帝而來的尊榮。在舊約中,上帝曾應許要使以色列成為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 19:6)。耶穌基督也應許那些跟隨祂的人,將來要在祂的國度裡與祂一同作王(啟示錄 3:21)。在新約中,使徒彼得稱信徒為「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得前書 2:9)。這種高貴的身份是我們在基督裡所擁有的,它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勞,而是因為上帝的恩典和揀選。我們應當珍惜這份尊榮,並活出與之相稱的生命。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出埃及記 19:6

上帝應許以色列要成為祭司的國度。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也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啟示錄 3:21

耶穌應許得勝者要與祂一同坐在寶座上。

第八段: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責任——在貧富貴賤中活出信仰

雖然上帝在貧富貴賤中擁有主權,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袖手旁觀,不盡自己的責任。無論我們處於何種境地,都應當以合乎上帝心意的方式生活。貧窮的人應當努力工作,依靠上帝的供應,不偷不搶,也不怨天尤人。富足的人應當謙卑感恩,慷慨施捨,不貪戀錢財,也不驕傲自大。卑微的人應當忠心服事,不自暴自棄,也不嫉妒他人。高貴的人應當謙卑待人,不仗勢欺人,也不自以為是。我們在不同的境遇中,都應當活出基督的樣式,榮耀上帝的名。

【我並非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富足,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 4:11-13

保羅分享了他在各種境況中都能知足的秘訣。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 哥林多前書 7:20

保羅勸勉信徒要守住蒙召時的身份,在其中服事上帝。

第九段:屬靈的貧窮與富足——在基督裡的真價值

除了物質上的貧富之外,聖經也強調屬靈上的貧窮和富足。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 5:3)這裡的「虛心」指的是在靈裡承認自己的貧乏,謙卑地來到上帝面前尋求祂的恩典。相反地,那些自以為富足,不需要上帝的人,在屬靈上卻是貧窮的(啟示錄 3:17-18)。真正的富足不在於我們擁有多少物質財產,而在於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我們在基督裡所得到的屬靈恩典和祝福(以弗所書 1: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馬太福音 5:3

耶穌宣告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

【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那用火煉過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啟示錄 3:17-18

這是對老底嘉教會自以為富足的責備。

第十段:屬靈的卑微與高貴——在基督裡的真正身份

同樣地,聖經也談到屬靈上的卑微和高貴。耶穌基督雖然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卻甘願取了奴僕的形像,洗門徒的腳,教導我們要彼此服事(約翰福音 13:1-17)。凡是願意跟隨基督的人,也要學習祂的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然而,在基督裡,我們也擁有極高的身份,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是天國的後嗣,是與基督一同承受產業的人(羅馬書 8:17,加拉太書 3:28)。這種屬靈的尊榮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配得,而是因為上帝的恩典和愛。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回到神那裡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外衣,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約翰福音 13:3-5

這段經文描述了耶穌謙卑地為門徒洗腳。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男的、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加拉太書 3:27-29

保羅指出在基督裡信徒的平等和尊貴身份。

第十一段:結論——在上帝的主權下,尋求屬靈的富足與謙卑的尊榮

撒母耳記上 2:7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上帝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主宰,祂擁有至高的權柄來決定人的命運,包括他們的貧富貴賤。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消極地接受一切,而是應當在認識到上帝主權的同時,也盡自己的責任,努力追求屬靈的富足和謙卑的尊榮。讓我們學習哈拿的信心,在任何境遇中都仰望上帝,信靠祂的智慧和恩典。無論我們是處於順境還是逆境,都應當謙卑地來到上帝面前,承認祂的主權,並將一切的榮耀都歸給祂,因為祂是那一位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的上帝。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他 使 人 貧 窮 , 也 使 人 富 足 , 使 人 卑 微 , 也 使 人 高 貴 。】 撒母耳記上 2:7

【富戶窮乏人,都是耶和華所造。】 箴言 22:2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哥林多後書 8:9

【惟有神斷定,他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 詩篇 75:7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路加福音 1:52

【在你們中間總不會有窮人,因為在耶和華你的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給你。】 申命記 15:4

【原來那地上常有窮乏人,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你的手。】 申命記 15:11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獄裡,你們來看我。】 馬太福音 25:35-36

【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神,不守他的誡命、典章、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牛羊加多,金銀增添,並你一切所有的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就是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 申命記 8:11-14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馬太福音 6:19-21

【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眾人。】 民數記 12:3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立比書 2:5-8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出埃及記 19:6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也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啟示錄 3:21

【我並非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富足,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腓立比書 4:11-13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 哥林多前書 7:20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馬太福音 5:3

【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那用火煉過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啟示錄 3:17-18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回到神那裡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外衣,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約翰福音 13:3-5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男的、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加拉太書 3:27-29

(全文約一萬零三百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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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