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飲用水水質 環境部預告修法納管PFAS


全氟烷基物質PFAS是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具有致癌風險,若進入飲用水,可能對民眾健康產生危害疑慮,環境部已經在8月底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草案,提高管理強度,11日上午舉行研商會議,收集各界意見,預計在民國116年7月1日來實施。

PFAS全氟烷基物質已在國際公約禁限用,由於它有抗污、防潑水、耐熱、耐磨的優點,所以應用在廚具、消防泡沫、食品包材、半導體業等。

不過它有致癌風險,會出現在飲用水、灰塵,環境部決定加強管理,針對飲用水水質標準進行修法,將PFAS強制納管,規劃116年7月1日實施。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長王嶽斌表示,「日本的幾個鄰近國情相同的國家或者是競爭國,其實它們的標準,我們也算是相對嚴格,可以說是最嚴格,而且它們也還沒法制化。」

上午環境部舉行修法研商會議,而此次則打算訂定出飲用水的濃度限值,其中全氟辛酸等最大限值為0.00005mg/L,而在正式實施之前,自來水事業等相關單位必須定期檢測,超標也要提出管理計畫,專家肯定修法方向。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說道,「應該是值得肯定,我們飲用水這邊訂了的話,源頭反而是我們會比較在意的。」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地下水的管制標準,也應該要快訂定,尤其我們看到科學園區的地下水PFAS都很高。」

專家指出,全氟烷基物質PFAS主要是來自軍事基地、工廠、產品,希望接下來可以針對源頭來管理。

環境部回應,目前國內沒有生產,但有使用,針對工廠有相關放流水標準,而國內自民國105年已檢測全國供水量90%供水系統的飲用水水質,檢測結果大多小於每公升10ng,但有2.8%超過草案的管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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