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上說:『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2-13)。
有一次,一個建築工人,也是一個信徒,正站在工地五層樓高的竹架上施工。突然之間嘎吱聲響,他所站的一片竹架正往地面倒去。他意識到自己生命垂危,立即呼求說:『主阿,救我!』他不但求主拯救他肉體的生命,更是懇求主赦免他的罪,拯救他的靈性,即使他死了,不久主再來時也要使他復活得永生。當他摔倒在地上時,連接在竹架上的保險帶都掙斷了,但奇妙的是他卻一點沒有受傷,從地上爬起來後,拍去了身上的泥土,就可往前走路了。這時救護的工人也趕到了,看見他一點沒有受傷,也都十分驚奇,並相信是他所信的上帝救護了他。後來因他的見証,許多人都信了主。這建築工人的見証,又一次証明聖經上的應許:『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常會有愛慕道理的朋友,或是生命垂危的人,問我們說:我應當怎樣行,才能得救?有人喜歡用聖經上的話回答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或是用使徒保羅的話回答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這回答雖然正確,但慕道的朋友可能還是不知道應怎樣信法,於是 保羅接著又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9-10,13)。因這裏所說的心裏相信,是指的真正的信。真正的信是必須有行為表現的,是必定會使人求告主名的。只有求告主名的,才能得救。如果一個人自以為心裏相信,卻不求告主名,那麼這種信心實際上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0-26)。因為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那麼甚麼叫作求告主名呢,或說求告主名是甚麼意思呢?如果我們要明白求告主名的意,首先就需要明白主的名字有甚麼含意。我們知道,主的名字就是耶穌基督。耶穌的原文意思是耶和華拯救,簡單地說也就是救主。基督原文的意思,是受膏者,也就是受膏的君王。因此耶穌基督這兩個名字表明祂是我們的救主和君王,祂的使命是要把我們從罪惡裏拯救出來。正如天使對約瑟所作指示:『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為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拯救出來。』(太1:21)。
主耶穌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是藉著兩件事:第一件事是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犯的罪惡流血捨命,完成贖罪大功,藉此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刑法,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祂的寶血能洗去赦免我們的罪,稱我們為義,使我們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第二件事情,是藉著祂的聖靈的大能,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捆綁,使我們能離棄罪惡,成為聖潔。
因此我們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主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講得具體一點,也就是要求主用祂的寶血立刻赦免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並且藉著祂的聖靈立刻潔淨、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獲得屬靈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並使我們有力量過離罪成聖的生活。所謂求告主名,實際上也就是要求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正如聖經上所說:『上帝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也就是賜給我們一切屬靈的以色列人基督徒。在這裏我們看到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主耶穌賜給我們的。赦罪的恩是藉著主耶穌的寶血所帶給我們的,悔改的心是藉著主的聖靈所賜給我們的。因此我們求告主名,實際上也就是要依靠主的幫助,在上帝面前,深切悔改,把我們從小到大一生所有的每一樣罪愆過犯,都徹底承認清楚,我們不但懇求主用祂的寶血洗淨我們這一切的罪,而更要懇求主的靈使我們能有一顆深切痛悔的心,使我們能夠恨惡這些罪,並得勝這些罪。那麼主的寶血就要立刻赦免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主的靈也要立刻進到我們的心裏,潔淨、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一個屬靈新生命,而名符其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
從以上所解釋的一切可見,所謂求告主名,實際上也就是一種信而悔改的禱告。凡是像這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刻得蒙主恩的拯救。
當然,當我們這樣蒙恩得救,被主的寶血洗淨,被主的聖靈重生,而成為上帝的兒女後,我們還要天天不斷的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也就是要不斷靠主恩助,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也就是要使我們的屬靈生命在基督裏不斷健康成長,長大成人,以致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腓2:12. 弗4:13)。
由以上所述也可見,禱告在我們基督徒生活當中是非常重要的。假如一個信徒,他自以為信主得救了,他也可以經常去參加聚會,參加各項宗教活動,但是他個人卻沒有禱告的生活,他早晨起來後不禱告,晚上睡覺前也不禱告,那麼我們可以肯定說,他還沒有真正的蒙恩得救。因為他既沒有個人的禱告,也就不可能求告主名,既沒有求告主名,也就不可能得蒙主恩的拯救,因為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那麼假如一個信徒,經常有禱告,甚至每天早晨、晚上都有禱告,是不是就說明他已經得蒙主恩拯救了呢?那也不一定。還要看他禱告的內容。如果他禱告中所求的全都是生活上的事情,例如求平安、求健康、求福氣、求發財、求子女在學習上有好的成績、或是能考上好的學校、或者能夠找到好的工作等等,而另一方面對屬靈的事情卻不關心,對主的救恩卻不夠重視,對自己的罪卻馬馬虎虎,沒有徹底悔改認罪,求主寶血赦免,求主恩助成聖,那麼我們說,這種禱告實際上和求神拜佛的內容也差不多,並不能算是求告主名,當然也不能使他得蒙拯救。我們的天父上帝是極其愛護關心我們的,我們當然可以為身體健康和生活各方面的問題祈求,祂也樂意聽我們的禱告。但我們更應當為自己靈性的得救和品格的成聖問題而祈求。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 路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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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