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早才跟一個78歲的白人老婆婆談這件事
白人老婆婆說,她才不要跟孩子住。對她來說孩子成年後就成了朋友,而不是飯票
北美西方文化稱中產階級的退休後的生活叫"golden age"
因為這段時期他們生活存款富裕,沒有孩子牽絆,可以四處旅遊
西方上下兩代都沒有所謂"順"概念,對他們來說順(obedience)字有點奴役的意思
只有階級觀念較重的東方人才會把孝和順放在同一個詞繪上
聖經的地位比史記、孝經、弟子規都高得多
可以從聖經看出西方人的核心價值觀:
創世記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妻子是你自己選擇的,父母不是你自己選擇的。別人在你不存在的時候,在你背後所做的選擇,你不需要承擔道德責任的;你自己做出的選擇,你必須要承擔道德責任。
你如果放任妻子去死的話,那你就是違背了你在結婚當時許下的諾言;相反,在你自己還沒有存在的情況下,你沒有許下任何諾言。這兩者的道德風險是截然不同的。
我當然可以想像到,有很多『中國費拉』聽到這句話肯定會咆哮起來,而且我還敢大膽猜測,堅持說應該先救長輩的那個人,肯定會堅決反對台灣獨立,而且也會堅持說要人走地留或者blabla諸如此類的東西。這些諸如此類的理論背後,是有一條暗線暗通的。
搜尋『孝道』東方和西方差異時,
毫不意外的出現了許多中國共產黨的文章,
孝順這個詞,就包含著君臣父子的儒道奴役成分,
共產黨極力貶低西方沒有孝順文化,
然而東方的家庭往往變成嚴重的情緒勒索,
清代觀察中國社會的人就寫道
中國人喜歡在家庭的門口貼福字,
但裏頭卻沒有半個家庭是真正幸福的,
一個社會沒有界線,沒有基本的獨立跟自由,
沒有公平對等的契約,
父母可以隨意侵害子女,統治者可以隨意的侵害人民的社會,
就是中國孝道的本質,
《大明律》記載:「凡謀殺祖父母、父母及期親尊長、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已行者,皆斬;已殺者,皆凌遲處死。」《大清律例》大致承襲《明律》規定,並加註「謀殺之罪,凡人已重,若以子孫而謀殺祖父母、父母,及以卑幼而謀殺期親尊長,以外孫而謀殺外祖父母,以妻妾而謀殺本夫與夫之祖父母、父母,則倫常之變,罪大惡極,十惡內所謂惡逆也。但謀而已行,不問已傷、未傷,凡預謀之子孫、卑幼、外孫、妻妾,不分首從皆斬。已殺者,皆凌遲處死。」
到現在臺灣還是有類似的守舊法律,
日本則是因為有父親性侵害女兒的事件最後宣告違憲,
試想在中國式的孝道社會中,父母可以隨意侵犯子女而子女反抗卻只有死路一條,
同理政府侵害人民,人民反抗也是只有死路一條,
語重心長,這就是佛道儒『君臣父子、種姓因果輪迴的殘酷真相』。
只是為了統治階級方便所雜交出來的產物而已。
1.西方人真的沒有「孝順」這樣的概念
就像我們對於古代某些宗教 拿活人去獻祭燒死一樣 真的無法理解
2.他們覺得華人社會的「孝親費」是極其扭曲的事情(連日本都覺得)
他們會感謝並尊重父母養育自己長大成人 家裡有需要也會出錢出力幫忙
但不會什麼事都「依順」父母 也不會有「每月孝親費」這樣的事
因為知道 往後就是自己的人生 人並不是為父母而活
他們父母是這樣 祖父母是這樣 曾祖父母是這樣 世代都是這樣
所以不會有我們所謂孝順的概念
其實當他們的父母變成爺奶以後 也希望有自己的空間
如果你一年回來個兩三次 他們會熱心招待你們
但你一年到頭都待在老家 爺奶反而覺得「麻煩、奇怪」
老人家或許希望你偶爾關心 但不用整天服侍
(華人覺得你不常常服侍長輩 就是不孝順)
你問美國人孝順的英文是什麼 他們可能根本答不出來
這輩子大概連這單字是什麼都不曉得 因為根本沒這概念(陌生~)
孝順的英文叫「filial piety」
其中「piety」這字是有「敬畏」的意思 通常是對上帝來使用
甚至有「畏懼、不得不這麼做、有點被迫」的感覺
孝順的義大利文叫「pieta filiale」
意文的「pieta」則是有點出於「同情、憐憫」的意思
這個單字 他們極少用 甚至不太喜歡這單字
(意即敬畏、同情、憐憫你的父母 他們覺得這很詭異)
回到中文的「孝順」
孝:尊重、善待父母 大小事都關心
順:凡事依順 不違背父母
在華人社會 別人說你「不孝順」是很嚴重的事 甚至比酒駕還嚴重
特別是「不順」 這在華人社會好像超嚴重!
縱然父母的要求不合邏輯、不合你意 只要違背 就是不孝順
甚至覺得 某些父母要求的「孝順」(特別是"順服")
真真實實地阻礙了孩子的成長(包括人生觀 價值觀)
大家有沒有發覺英語的世界裏好像沒有「孝順」這個詞語?
在西方的文化觀念中並沒有我們華人「孝順」的概念,西方的父母認為兒女有個人的思想和價值觀,「孝順」這個權念反而會阻礙了兒女價值觀的成長。
西方文化中,父母認為子女並不是為父母而活,他們長大後該有自己的人生。
現在,讓我來更進一步說明一下西方獨立自主的觀念是怎麼一回事。
獨立自主的西方文化
簡單的說,西方的獨立自主其實就是權利與義務這兩件事。你有權獨立自主,你就有義務對你的人生負責,包括一切的生活開支。
西方很多人18歲成年後已經會搬出去自己一個住,一早已經要自己承擔生活開支,不再問父母拿零用錢,這是他們獨立自主的思想文化。
同時, 父母也會希望在孩子成年過後自己也有私人空間,不用整天服侍。當孩子成家立室後,他們已經很高興。但如果一年到頭待在老家,他們反而會覺得很麻煩,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我以子女和父母出外用餐這件事做例子你就會更加明白東西方文化的差異。
我們東方人認為一家人出外吃飯不用計得那麼清楚,不用分你和我,今餐我請客,下一餐你請客,有來有往。
但是,我們東方人很喜歡 “ 請客 ” 這件事,在西方人看來郤覺得很奇怪,因為在他們的文化裏沒有這回事。孩子和父母一齊外出用餐各自負擔自己的費用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根本不用請來請去那麼麻煩,即所謂的 “ AA制 ” 就好了。
西方人的獨立自主文化不是說孩子不用關心和理會父母,而是大家都應該各有各精彩。
在獨立自主的西方文化裏,雖然孩子會感謝和尊重父母的養育之恩,但他們郤沒有每月定時給父母家用的習慣。
同時,西方人的父母也認為自己能養活自己,無需靠別人援助,即使你是我的子女也沒必要給我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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