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奧菲勒斯(希臘文:θεόφιλος)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所針對的人的名字或榮譽稱號(路加福音 1:3,使徒行傳 1:1)。人們認為這兩本書是同一作者所寫,並且經常爭論這兩本書原本是一部統一的作品。[ 1 ]兩者均以精煉的通用希臘語書寫,其中出現的名稱θεόφιλος (Theophilos)在希臘文中的意思是上帝的朋友[ 2 ]或被上帝所愛或愛上帝[ 3 ] 。提奧菲勒斯的真實身份尚不清楚,圍繞其身份有多種猜測和傳統。在英語中,提奧菲勒斯也寫作“Theophilos”,這既是當時博學的(學術的)羅馬人和猶太人中的一個常見名字和一個榮譽稱號。提阿非羅的一生與路加和使徒行傳的作者 的寫作時間一致。
關於西奧菲勒斯是誰的理論
[編輯]科普特觀點
[編輯]科普特傳統認為,提奧菲勒斯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個榮譽頭銜。科普特教會聲稱此人是亞歷山大的猶太人。同樣,約翰·衛斯理在他的《新約註釋》中記載,提阿非羅是“亞歷山大的傑出人物”,他認為這是“古人”的傳統。[ 4 ]
羅馬官員
[編輯]路加稱提阿非羅為「最優秀的」(希臘文:κράτιστε kratiste,拉丁文:optime),使徒行傳中也使用這種形式來稱呼羅馬總督。一些聖經解釋者得出的結論是,他是一名羅馬官員,已經接受了教會的教義,路加現在為他提供了完整的敘述。[ 5 ]然而,由於不確定「κράτιστε」是否是對羅馬貴族的技術上正確的稱呼形式,或只是對提奧菲勒斯的一般榮譽陳述,所以不可能證明他屬於上層階級。[ 6 ]
榮譽稱號
[編輯]一種傳統認為提奧菲勒斯不是一個人。這個字在希臘文的意思是“上帝的朋友”,因此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都是寫給任何符合這種描述的人的。在這一傳統中,與所有其他正典福音書一樣,作者的目標讀者是那個時代有學問(學術)但不知名的男女。同樣,非正典的《多馬福音》、《彼得福音》和《雅各福音》也不是針對任何特定性別或任何特定人的。[ 7 ]
保羅的律師
[編輯]一些神學家(例如大衛鮑森)相信,提奧菲勒斯可能是保羅在羅馬受審期間的律師。[ 8 ]為了支持這個主張,人們求助於福音書序言中出現的正式法律術語,例如「目擊證人」、「敘述」、「仔細調查」、「了解你所指示的事情的確定性」。 《使徒行傳》的結尾以保羅仍然活著並被候審而告終,這表明作者的意圖是向提阿非羅更新保羅的歷史,以解釋他的旅行和講道,並作為支持他的證據。羅馬法下的無罪。有些人也指出路加福音中記載的耶穌在本丟彼拉多面前受審的記載與使徒行傳中保羅在羅馬法官面前受審的記載有相似之處。總共,耶穌被本丟彼拉多三次宣告無罪,保羅在各法官面前也被宣告無罪。[ 8 ]
猶太牧師
[編輯]一些學者[ 9 ]指出提奧菲勒斯·本·阿納努斯 (Theophilus ben Ananus),37歲至 41 年間的大祭司。撒都該人(Sadducee)。這將使他成為亞那的兒子和該亞法的妹夫,在第二聖殿時期長大。信徒聲稱路加福音是針對撒都該人的讀者。這或許可以解釋路加福音文本的一些特徵。他以正義的祭司撒迦利亞在聖殿中看到天使的異象開始故事(1:5-25)。路加很快就記述了馬利亞的潔淨(niddah)、耶穌的聖殿救贖(pidyon ha-ben)儀式(2:21-39),以及耶穌十二歲時去聖殿朝聖的事( 2:46) 。有些人認為這暗示著耶穌的成年禮,儘管慶祝成年禮的現代方法在那個時期並不存在,並且直到中世紀才在資料中提及。路加沒有提及該亞法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中所扮演的角色,而是強調耶穌字面上的復活(24:39),包括升天作為精神存在的境界(24:52;使徒行傳1: 1)。路加似乎也強調了耶穌與撒都該人在離婚的法律依據、天使、靈魂和來世的存在等問題上的爭論(撒都該人不相信死人復活)。如果情況確實如此,那麼路加正試圖利用耶穌的反駁和教導來打破提阿非羅的撒都該人哲學,也許是希望提阿非羅利用他的影響力說服撒都該人停止迫害基督徒。有些人認為,路加福音可以被視為寓言(רֶמֶז remez),指耶穌是撒迦利亞書 3:8中預言的「那稱為枝子的人」 ;6:12-13,他是利未祭司所預示的最終大祭司。
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路加福音》的註釋都認為路加福音中提出的「關於復活的問題」。路加福音 20:27-40 是唯一記載耶穌對抗撒都該人的記載。誠然,路加只提到了一次撒都該人的名字,但這卷書並不是唯一一篇有關撒都該人的書。關於好撒瑪利亞人、不公正的管家、財主、拉撒路以及邪惡佃戶的比喻是針對控制聖殿建築的撒都該人的。這些比喻是關於不忠的祭司。他們是以利邪惡的兒子。
新約聖經中所有關於施捨和施捨的章節,除了馬太福音中的一段之外,都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中。因此,這些寓言可能是關於施捨、施捨以及如何正確使用寺廟當局控制的財富。路加的批評集中在宗教貴族利用這些聖殿資源來達到自己的自私目的。這意味著宗教當局控制著巨大的財富,這些財富在過去作為施捨制度形式的一部分被適當地分配給人民。這些比喻中的祭司是不忠心、不誠實和不服從的,因為他們沒有邀請窮人、殘廢者、瘸子和瞎子來參加宴會。一旦大祭司的職位成為非世襲的,並且提供給出價最高的人,施捨的機構作用就被放棄或減少,因為購買者必須收回他的購買價格。[ 10 ]【自行出版源碼? ]
少數人觀點[誰? ]指出提奧菲勒斯是後來的大祭司:馬塔提亞斯·本·提奧菲勒斯,任職時間為65 歲至66 歲。法簡稱為「該亞法」。[ 11 ]因此,根據推理,路加在向提阿非羅講話時使用了這種模式。
西奧菲勒斯(Theophilus),和合本《新約全書》譯作提阿非羅,是《路加福音》(1章3節)與《使徒行傳》(1章1節,天主教思高版聖經作《宗徒大事錄》)對人的一種榮譽稱號、稱呼。
有人認為《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的作者是同一個人,還有部分人認為這兩本其實是同一本書。[來源請求]前人精妙地運用通用希臘語撰寫這兩本書,而書中「θεόφιλος」(轉寫:Theophilos)在希臘語中意味著「上帝的朋友」[1] 、「被上帝所愛」或「愛上帝」[2]。沒有人確定西奧菲勒斯的真實身份,不過存在相關的幾個猜想和傳統。另外,英語中"Theophilus"也可以被寫作"Theophilos",它既可以作為一個普通的名字又可以作為古羅馬學者與猶太人中的一個榮譽稱號——他們的生活與《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的作者有相同之處。
提阿非羅──上帝所愛的人
經文: 路加福音一1~4
鑰節: 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次序寫給你,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一3,4)
參考經文: 徒一1;廿三26;廿四3;廿六25
提要
提阿非羅是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受信人,他名字的意思是「上帝所愛的」,或是「上帝的愛人」,也是「上帝的朋友」。這是一個可愛而不尋常的希臘名字,路加稱提阿非羅為「大人」,表明他是富戶,且在羅馬人的社會中官屬高位。
路加寫這兩卷書信給提阿非羅,目的是詳細向他敘述耶穌的一生,和使徒如何傳揚耶穌,建立教會的事蹟。路加特別強調他所傳的是別人親眼看見,又經過他詳細考察了,證明提阿非羅所學的道是確實的。路加這位文字工作者,以屬靈的糧食來堅固提阿非羅的信心,並且駁斥當時一些不信者的攻擊。
提阿非羅可能是路加的贊助人,路加透過他,把這部心血之作,公諸於世。提阿非羅必定非常珍惜這些羊皮書卷,他也因其中的信息大得激勵和幫助。我們可以斷定,提阿非羅必然將它謄寫發行出去,使它可以廣泛流行,傳諸永久。何等奇妙,一個外邦人,竟然成為兩卷聖經的受信人,並且成為傳佈信息的導管,他確實是「上帝所愛的人」。
默想
1.提阿非羅從路加領受的真理是:(1)「所成就的事」(2)「親眼看見」(3)「詳細考察」(4)「都是確實的」。而這正是福音最特別的地方,是可以經歷和驗證的。
2.提阿非羅是福音的傳遞者,他從路加得著這寶卷的信息,並且將它傳揚出去。他沒有將它隱藏起來據為己有,他明白這福音是屬於全人類的。他不單是一個文字工作的贊助者,也是一個文字工作的傳播者。求主在今日的教會中,興起更多的提阿非羅,不但關心文字工作,也能成為贊助和傳播的人。
祈禱
主啊!我們的信仰,何等真實、寶貴,您允許「所成就的事」,可以親眼看見、詳細考察,驗證的結果,都是確實的。謝謝您,把真理了然於渴望者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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