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良心拒服兵役者

 

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是指「以良心宗教自由為由聲稱有權拒絕服兵役的個人」[ 1 ][ 2 ]這個術語也被擴展到因良心危機而拒絕為軍工複合體工作。 [ 3 ]在某些國家,依良心拒服兵役者被分配到替代性民事服務,以取代徵兵或兵役。

世界各地的許多組織將 5 月 15 日定為國際依良心拒服兵役日來慶祝這項原則。[ 4 ]

1995年3月8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1995/83號決議指出,「不應排除服兵役者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 5 ]1998年4月22日,第1998/77號決議再次確認了這一點,承認「[已經]服兵役的人可能會出於良心拒服兵役」。[ 6 [ 7 [ 8 [ 9 ]

歷史

博德曼‧羅賓遜《逃兵》 ,《群眾》,1916 年

許多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因信仰導致其行為與其社會法律制度或政府相衝突而被處決、監禁或以其他方式處罰。多年來,良心拒服兵役的法律定義和地位因國家而異。在許多國家,宗教信仰是合法授予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地位的起點。

最早有記錄的依良心拒服兵役者馬克西米利安努斯於 295 年被徵召入伍,但「告訴努米底亞的總督,由於他的宗教信仰,他不能參軍」。他因此被處決,後來被封為聖馬克西米利安。[ 10 ]

1575 年,沉默者威廉授予荷蘭門諾派教徒早期承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 11 ]

18世紀中葉,由於試圖強迫貴格會教徒服兵役出現問題,英國首次頒布正式立法,豁免反對者參加戰鬥。 1757 年,當第一次嘗試建立英國民兵作為專業的國家軍事預備隊時,1757 年民兵選票法案中的一項條款允許貴格會教徒豁免服兵役。[ 12 ]

美國,從建國之初就允許出於良心拒服兵役,但在實行徵兵制之前,相關規定由各州負責。[ 11 ]

國際法

世界人權宣言

1948年,聯合國大會在《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中討論了「良心」權問題。上面寫著:

人人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這項權利包括改變其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崇拜和戒律表達其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該公告於 1948 年 12 月 10 日在聯合國大會上以 48 票贊成、0 票反對、8 票棄權獲得批准。 [ 13 ]

拳擊手穆罕默德·阿里拒絕在越南戰爭中服役,他表示“我與越共沒有任何爭吵……他們從未稱我為黑鬼。” 1966年

1974 年,聯合國助理秘書長肖恩·麥克布賴德( Seán MacBride)在諾貝爾獎演講中表示,「在《世界人權宣言》所載的權利中,還可以增加一項相關的內容。它是'拒絕殺戮’。[ 14 ]

1976年,《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生效。它以《世界人權宣言》為基礎,最初於 1966 年制定。第18條開頭寫道:“人人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 [ 15 ]

然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問題沒有明確規定,正如反戰者國際組織的這段話所言:「《公約》第十八條確實對[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權利作出了一些限制。地]允許他們在活動期間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為國家服務是一項“道德”義務。[ 16 ]

1993年7月30日,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第22號一般性意見第11段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作出明確澄清:「《公約》沒有明確提到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但委員會認為,這項權利可以源自第十八條,因為使用致命武力的義務可能與良心自由和表明個人宗教或信仰的權利嚴重衝突。[ 17 ] 2006年,委員會首次依據第18條規定了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儘管並未達成協議。[ 18 ]

1997年,國際特赦組織在宣布即將開展的活動和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通報情況時引用了這樣一句話:「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並不是國際人權保護和促進主流之外的一個邊緣問題。 」[ 19 ]

1998年,人權委員會重申了先前的聲明,並補充說「各國應…避免因良心拒服兵役者…因未服兵役而受到重複懲罰」。[ 20 ]它也鼓勵各國「考慮向那些因害怕因拒絕服兵役而受到迫害而被迫離開原籍國的良心拒服兵役者提供庇護......」[ 9 [ 21 ]

2001年,《歐盟基本權利憲章》承認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 22 ]

確定難民身分的程序和標準手冊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難民署)的《確定難民地位的程序和標準手冊》(《手冊》)指出:

171. 並非每一次定罪,儘管可能是真實的,都可以構成在逃兵或逃兵後要求難民地位的充分理由。一個人僅僅在某項軍事行動的政治理由上與政府有分歧是不夠的。然而,如果個人不希望參與的軍事行動類型被國際社會譴責為違反人類行為基本規則,則可以考慮對開小差或逃兵進行懲罰。[ 23 ]

國家法律

美國

至少有兩個州憲法承認個人不攜帶武器的權利。 1790 年賓州憲法規定,「不得強迫那些認真謹慎攜帶武器的人這樣做;但應為個人服務支付同等費用」。[ 24 ] 1784年新罕布夏州憲法規定「任何人,凡認真謹慎遵守攜帶武器合法性的人,均不得被強迫」。[ 25 ]

有選擇性地出於良心拒服兵役

英國皇家空軍 (RAF) 空軍準將萊昂內爾·查爾頓 (Lionel Charlton)於 1898 年至 1928 年間在軍隊服役。 (他後來擔任第三大隊空軍司令。)[ 26 ]

1967 年 6 月 4 日,美國耶穌會神父兼神學家約翰·考特尼·默里 (John Courtney Murray)在西馬裡蘭學院發表了關於一種更具體的依良心拒服兵役類型的演講:“選擇性依良心拒服兵役、對特定戰爭的依良心拒服兵役問題,或者說,有時被稱為自由裁量武裝服役。[ 27 ]

1971年3月8日,美國最高法院在吉列訴美國案中裁定,“對反對'以任何形式參與戰爭'的人的豁免適用於那些反對參加一切戰爭的人,而不適用於那些反對'以任何形式參與戰爭'的人”。那些只反對參加特定戰爭的人。” [ 28 ]

2003 年 9 月 14 日,在以色列27 名預備飛行員和前飛行員拒絕只執行特定任務。這些具體任務包括「[被佔領]領土」中的「平民人口中心」。這些飛行員澄清說:“我們……將繼續在以色列國防軍和空軍服役,執行保衛以色列國的每項任務。” [ 29 [ 30 ]

2005 年 5 月 25 日,記者傑克·蘭登 (Jack Random) 寫道:「凱文·本德曼中士(伊拉克戰爭抵抗者)的案件提出了選擇性依良心拒服兵役的緊迫問題:雖然人們普遍認為,一般而言,個人不能被迫違背良心參加戰爭,對於一個在靈魂深處反對特定戰爭的人來說,這是否也適用?[ 31 ]

宗教動機

早在現代用語出現之前,歷史上就已經證實了可被視為出於宗教動機的良心拒服兵役的行為案例。例如,中世紀的奧克尼加傳說提到,奧克尼伯爵馬格努斯·埃倫森(Magnus Erlendsson)  ——未來的聖馬格努斯——以虔誠和溫柔而聞名,由於他的宗教信仰,他拒絕參加維京人對威爾斯安格爾西攻擊,而是留在了英國登船唱詩篇

拒絕服兵役的原因多種多樣。許多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的人都以宗教理由為由。一神論普遍主義者在他們的第六項原始中反對戰爭「國際社會的目標是為所有人提供和平、自由和正義」。歷史和平教會的成員,貴格會、再洗禮派(門諾派阿米甚派舊秩序門諾派保守派門諾派布魯德霍夫社區[ 32 ]兄弟會),以及神聖和平主義者,如改革宗自由衛理公會、以馬內利教堂教會協會、以馬內利傳教教會上帝的教會(俄克拉荷馬州格思裡)反對戰爭,因為他們堅信基督徒的生活與軍事行動不相容,因為耶穌吩咐他的追隨者愛他們的敵人並拒絕暴力。[ 33 [ 34 ]改革宗自由衛理公會的紀律書教導: [ 34 ]

軍國主義違背了新約的精神和耶穌基督的教義。即使僅從人道原則來看,也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我們深刻的、上帝所賦予的信念是,我們的人民沒有必要參與任何形式的戰爭,而我們的成員的這些上帝所賦予的信念受到尊重。[ 34 ]

自美國內戰以來,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一直被稱為非戰鬥人員,他們在醫院工作或提供醫療服務,而不是戰鬥角色,教會也一直堅持非戰鬥立場。[ 35 ] 耶和華見證人克里斯塔德爾菲教徒拒絕參軍,理由是他們認為自己在世俗衝突中應該保持中立,並經常引用以賽亞書 2:4的後半部分,其中指出:「…他們也不學習戰爭不再」。其他反對意見可能源自於對整個人類的深刻責任感,或源自於單純否認任何政府擁有命令其公民進行戰爭行為的 道德權威。

非戰鬥人員的不同經驗可以用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在強制服兵役時的經歷來說明:「許多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拒絕以戰鬥人員的身份參軍,而是以醫務人員、救護車司機等身份參加。​為『良心參與者』。德特里克堡參與了涉及​​各種傳染源的實驗。[ 36 ]早些時候,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和之後,德國的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在同意入伍後服兵役的人和那些拒絕參與戰爭的人之間出現了分裂——後者最終形成了一個獨立的教會(第七日復臨安息日會)[ 37 ]

貝洛斯 (George Bellows ) 的《和平使者有福》 (1917)

早期的基督教會中,基督的追隨者拒絕拿起武器。

儘管[耶穌的教義]排除了所有對他人使用暴力和傷害的非法行為,但明確暗示參與戰爭是非法的…早期的基督徒相信耶穌的話,並理解他的諦諦字面意義上的溫柔和不抵抗。他們將自己的宗教與和平緊密地連結在一起。他們強烈譴責戰爭所造成的流血事件。[ 38 ]

羅馬帝國正式皈依基督教為了調和戰爭與基督教信仰,正義戰爭理論得以發展。狄奧多西一世將基督教定為帝國的官方宗教後,這一立場慢慢發展成為西方教會的官方立場。 11世紀,隨著十字軍東徵,拉丁基督教傳統的觀念發生了進一步的轉變,加強了聖戰的觀念和可接受性。反對者成為少數。一些神學家將君士坦丁的轉變和基督教和平主義的喪失視為教會的 巨大失敗。

本‧薩爾蒙 (Ben Salmon)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天主教徒,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也是正義戰爭神學的直言不諱的批評者。天主教譴責他,《紐約時報》稱他為「間諜嫌疑犯」。美國軍方(他從未入伍)指控他逃兵和散佈宣傳,然後判他死刑(後來修改為25年苦役)。[ 39 ] 1917年6月5日,薩爾蒙在寫給威爾遜總統的信中寫道:

不分國籍,大家都是兄弟。神是「我們在天上的父」。 「不可殺人」的誡命是無條件且無情的。 ……地位卑微的拿撒勒人教導我們不抵抗的教義,他深信這教義的正確性,因此以死在十字架上來證實他的信仰。當人法與神法衝突時,我的職責是明確的。良心,我絕對正確的嚮導,促使我告訴你,入獄、死亡或兩者兼而有之,都比加入軍隊的任何一個分支要好得多。[ 40 ]

如今,天主教會教導說:「公共當局應該為那些出於良心原因拒絕攜帶武器的人提供公平的規定;儘管如此,他們仍然有義務以其他方式為人類社會服務。 」(天主教教理問答第2311點)教堂)[ 41 ]

由於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無論是武裝或非武裝,耶和華見證人經常面臨監禁或其他處罰。例如,希臘在1997年實施替代性民事服務之前,有數百名見證人因拒絕服刑而被監禁,其中一些被監禁三年甚至更久亞美尼亞,年輕的耶和華見證人因良心拒服兵役而被監禁;該計劃已於 2013 年11終止瑞士,幾乎每個耶和華見證人都免服兵役。

對印度宗教的信徒來說,反對戰爭可能是基於不殺生非暴力的一般觀念,或是基於他們的宗教明確禁止暴力,例如,對佛教徒來說,五戒之一是「Pānātipātā veramaṇi sikkhāpadam」。 samādiyāmi”,即“我受不殺生戒”,這顯然是反對戰爭的做法。第十四達賴喇嘛表示,戰爭「應該被丟進歷史的垃圾箱」。另一方面,許多佛教教派,尤其是日本的佛教教派,已經徹底軍事化,武僧(山伏宗平)參與內戰。正如《薄伽梵歌》中所見,印度教信仰並不違反戰爭概念。錫克教徒和印度教徒都認為戰爭應該是最後的手段,應該透過戰爭來維持社會的生命和道德。

建議巴哈伊信仰的追隨者從事社會服務而不是現役兵役,但當由於某些國家的義務而無法做到這一點時,巴哈伊法律包括對政府的忠誠,個人應該服兵役。[ 43 [ 44 ]

一些異教的信奉者,特別是巫術崇拜者,可能會以巫術崇拜者的宗教信仰為由提出反對,其中規定“如果不傷害任何人,就做你想做的事”(或變體)。三重也可能成為反對的理由。

良心拒服兵役者的一個著名例子是奧地利虔誠的羅馬天主教徒基督徒弗朗茨·耶格斯塔特 (Franz Jägerstätter),他因公開拒絕在納粹國防軍服役、自覺接受死刑而於1943 年8 月9 日被處死。 2007年,他因為自己的信仰而死而教宗本篤十六世授予祝福,並被視為自我犧牲抵抗的象徵。

反對者的替代方案

有些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者不願意以任何身分入伍,而有些人則接受非戰鬥角色。雖然出於良心拒服兵役通常是拒絕與軍事組織合作,但作為戰爭中的戰鬥人員或任何支持性角色,有些人主張妥協形式的良心拒服兵役。一種妥協的形式是在徵兵或服兵役期間接受非戰鬥角色。服兵役或民事役務的替代方法包括因拒絕徵兵、假裝過敏或心臟病謊稱不適合服役、推遲徵兵至最高應徵年齡或在不引渡這些人的國家尋求庇護而服刑或其他懲罰通緝徵兵。逃避兵役有時被貼上「逃避兵役」的標籤,特別是當目標是透過不誠實或逃避手段來實現的時候。然而,許多支持徵兵的人會區分「善意良心拒服兵役逃避兵役,他們認為這是沒有正當理由逃避兵役。

保守的門諾派教徒不反對以和平替代方式(替代服務)為國家服務,例如醫院工作、農業、林業、道路建設和類似職業。他們反對參與任何軍事活動,無論是非戰鬥或常規服役。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和韓國戰爭、越戰期間,他們最初透過門諾派中央委員會,現在透過他們自己的替代方案,在替代性資訊戰服務計劃中擔任許多此類職位。

儘管聯合國(UN)和歐洲委員會(CoE)等國際機構將良心拒服兵役視為一項人權,[ 45 ],但截至2004年,它在大多數國家仍然沒有法律依據。在大約100個實施徵兵制的國家中,只有30個國家有一些法律規定,其中25個在歐洲。在歐洲,大多數實行徵兵制度的國家或多或少都遵守了良心拒服兵役立法的國際準則(希臘塞浦路斯土耳其芬蘭俄羅斯除外)。在歐洲以外的許多國家,特別是在武裝衝突地區(例如剛果民主共和國),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會受到嚴厲懲罰。

1991 年,和平修道院建立了國家依良心拒服兵役登記處,人們可以在那裡公開聲明拒絕參加武裝衝突。

世界各地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

比利時

所有身體健全的比利時男性都必須服兵役,直到 1994 年暫停。自 1963 年起就可以從事民事服務。當獲得批准後,他們可以在公務員系統或社會文化組織中從事替代服務。前者的服役時間是最短兵役時間的 1.5 倍,後者是最短兵役時間的兩倍。

服役結束後,42 歲前,反對者不得從事需要攜帶武器的工作,例如警察工作。

由於1994年暫停徵兵且服兵役是自願的,比利時不再授予良心拒服兵役者身分。

加拿大

根據1873 年樞密院令的規定,在加拿大捲入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加拿大的門諾派和其他類似的和平教會自動免除任何類型的服務,但最初,許多人被監禁,直到問題再次得到解決。在輿論壓力下,加拿大政府禁止更多的門諾派哈特派移民入境,並取消了樞密院勳章的特權。[ 46 ]在加拿大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加拿大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可以選擇非戰鬥兵役,在軍事控制下的醫療隊或牙科隊服役,或在平民監督下的公園和道路上工作。超過 95% 的人選擇了後者並被安置在替代役營地。[ 47 [ 48 ]最初,這些人從事道路建設、林業和消防工程。 1943 年 5 月後,隨著國內勞動力短缺的加劇以及另一場徵兵危機的爆發,男性被轉移到農業、教育和工業領域。 10,700 名加拿大反對者主要是門諾派 (63%) 和杜霍博派(20%)。[ 49 ]

哥倫比亞

哥倫比亞承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 50 ]

捷克斯洛伐克

捷克斯洛伐克,那些不願意服義務兵役的人可以透過簽署長期工作合約來避免服兵役,從事採礦等不具吸引力的職業。那些不簽字的人被監禁。這兩個數字都很小。 1989年共產黨失去權力,建立了替代性公務員體系。截至2006年,捷克共和國斯洛伐克都廢除了徵兵制。兩國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憲章》現在保障基於良心或宗教信仰而拒絕服兵役的權利。

丹麥

任何應徵入伍但不願服役的男性都有可能在徵兵期間透過社區服務來避免服兵役。

厄利垂亞

在厄立特里亞,沒有權利出於良心拒服兵役──兵役期限無限期──拒絕服兵役的人會被監禁。自 1994 年以來,一些耶和華見證人出於良心拒服兵役一直被關進監獄

芬蘭

芬蘭於 1881 年引入徵兵制,但作為俄羅斯化的一部分,其實施於 1903 年暫停。 1918 年芬蘭內戰期間,重新對所有身體健全的男子實施徵兵制。 1922年,引入了非戰鬥兵役的選擇,但服兵役仍然是強制性的,否則將被監禁。在和平主義者阿恩特·佩庫裡寧 (Arndt Pekurinen )的鬥爭之後,通過了一項法律,規定僅在和平時期可以替代兵役或民事服務(芬蘭語siviilipalvelus)。該法以他的名字命名為「Lex Pekurinen」。冬季戰爭期間,佩庫裡寧和其他良心拒絕服兵役者被監禁,佩庫裡寧最終於 1941 年繼續戰爭期間在前線被處決

戰後,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民事服役期限為 16 個月,而兵役最短為 8 個月。為了獲得擔任民事服務的資格,反對者必須在包括軍官和神職人員在內的檢查委員會面前解釋他的定罪。 1987年,服役期限縮短為13個月,並撤銷監察委員會。 2008年,期限進一步縮短至12個月,以配合最長的兵役期限(見習軍官和技術人員)。如今,應徵入伍的人可以在服兵役之前或服兵役期間的任何時間申請民事服務,並且該申請理所當然地被接受。參加志願兵役的女性可以在前 45 天內隨時退出服役,但是,如果她想在 45 天後退出,她將被視為男性並被分配到民事服務。

根據 2008 年頒布的立法,在和平時期完成民事服務的人員在危機局勢下也有權履行非軍事職責。他們可能會被要求執行救援服務或其他必要的非軍事性質的各種職責。然而,在危機開始後才宣布自己是良心拒服兵役者的人必須向特別委員會證明自己的信念。在新立法之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僅在和平時期得到承認。危機局勢期間反對者的服務期限和法律地位的變化是為了回應幾個負責監督人權協定執行情況的國際機構[ 52 [ 53 ]所表達的人權關切。這些組織要求芬蘭採取措施改善其有關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立法,他們認為這些立法具有歧視性。這些組織尚未對現行立法表示擔憂。

有少數完全反對者甚至拒絕民事服務,並被監禁六個月。這不會記錄在該人的犯罪記錄中。

法國

由良心反對者防禦中心製作的郵票(1936 年左右)

在法國,為良心拒服兵役者建立法律地位是一場長期鬥爭的主題,其中包括 1932 年至 1933 年對新教活動家雅克·馬丁 (Jacques Martin)、菲利普·韋爾尼埃(Philippe Vernier)和卡米爾·隆博(Camille Rombault)的廣為人知的審判[ 54 ] ,或1933 年 絕食抗議。

法律地位法於 1963 年 12 月通過,距第一次請求已過 43 年(並多次被判入獄)。

1983年,社會主義內政部長皮埃爾·約克斯(Pierre Joxe)通過的一項新法律大大改善了這一地位,簡化了授予這一地位的條件。然後,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者可以自由選擇社會領域的活動,並在那裡度過他們的公務員時間。然而,為了避免太多申請公務員而犧牲了軍隊,公務員的服役期限卻保持為兵役的兩倍。

2001年法國廢除義務兵役制後,這些法律的效力暫停。斯特拉斯堡關押拒絕加入任何軍隊的耶和華見證人的特別監獄也被廢除。

自 1986 年以來,法國捍衛良心拒服兵役的協會選擇在 5 月 15 日慶祝他們的事業。[ 55 ]

德國

納粹德國

納粹德國,法律不承認依良心拒服兵役。理論上,反對者會被徵召入伍,然後因逃兵而被送上軍事法庭。這種做法甚至更加嚴厲:超出了本已極其靈活的法律的字面意義,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被視為顛覆軍事力量,這種罪行通常會被判處死刑。 1939 年 9 月 15 日,耶和華見證人會成員、第一位因良心拒服兵役而被處決的奧古斯特‧迪克曼在薩克森豪森集中營被行刑隊處決[ 56 ]其中,弗蘭茲·耶格斯泰特 (Franz Jägerstätter)在出於良心拒服兵役後被處決,理由是他無法為邪惡勢力而戰。

東德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東德,並沒有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的官方權利。儘管如此,在東方集團中,反對意見被接受,並將反對者分配給了建築單位,這在東方集團中是獨一無二的。然而,他們是軍隊的一部分,因此不存在完全民用的替代方案。此外,「建築兵」在後來的職業生涯中也受到歧視。[ 57 [ 58 ]

西德和統一的德國

德國憲法第4條第3款規定:“任何人不得違背良心被迫服兵役。具體細節由聯邦法律規定。”

根據第12a條,可以通過一項法律,要求所有18歲以上的男性服兵役,稱為Wehrdienst;此外,法律可以要求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執行非軍事服務,而不是稱為Wehrersatzdienst,字面意思是“軍事替代服務”,或通俗地稱為Zivildienst。這些法律一直適用,並要求在德國武裝部隊(德語:Bundeswehr)中強制服役,直至2011 年廢除徵兵制。決定提出異議)在行政法院)。暫停該程序(1977),允許“以明信片反對”,但在1978年被裁定違憲。拒服兵役,其中必須包括申請人的詳細書面陳述,說明申請人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原因。這通常只是一種形式,反對意見往往不會被拒絕。然而,特別是在後來的幾年裡,隨著互聯網的興起,出於良心的反對聲名狼藉,因為能夠輕鬆地下載現有的反對示例。它引起了一些出於良心的反對,懷疑申請人只是試圖以簡單的方式退出兵役。另一方面,德國和平運動中的某些組織幾十年來一直在提供小冊子,向申請人提供關於反對意見的正確措辭和結構的建議,這將有最大的成功機會。

根據 1985 年聯邦憲法法院的裁決,對於申請人來說,Wehrersatzdienst 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方便選擇,但他必須引用真正的良心衝突,這使他根本無法履行任何類型的兵役。如果對反對者申請的真實性質有疑問,他可能會被傳喚到 Kreiswehrersatzamt 的小組面前,親自解釋其理由。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獲得批准,就意味著法律要求申請人履行「Wehrersatzdienst」義務。完全反對服兵役和替代服役被稱為“Totalverweigerung”。這是非法的,可處以罰款或緩刑。

退出兵役和替代服役的幾乎唯一合法途徑就是被認為身體不適合服兵役。無論是入伍的還是想轉服的人,都必須在軍隊轉服辦公室通過軍事體檢。存在五個類別/級別的身體健康,或TauglichkeitsstufenTauglichkeitsstufe 5,簡稱T5,意味著一個人被拒絕服兵役,因此也不需要進入替代服役。T5身分通常僅在一個人患有身體或精神殘疾或因其他原因而受到嚴重損害(例如由於視力極差或使人衰弱的慢性疾病)時才被授予。然而,在選秀的最後幾年,T5 越來越多地給予那些只有輕微身體或精神障礙的潛在新兵。

另一種完全退役的方法是“兩兄弟規則”,該規則規定,如果兩個哥哥已經服過兵役,則家庭中的任何後續男孩都可以免除服役。

由於西柏林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至1990年期間作為外國軍事列強管轄的城市的特殊地位,徵兵制在其境內不適用。這使得柏林成為許多年輕人的避風港,他們選擇搬到這座城市,以防止刑事法庭對Totalverweigerung產生影響。由於Totalverweigerer通常屬於極左派政治派別,這是該市催生政治上活躍的左翼和左翼激進派的因素之一。

國防軍的服役期限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比服兵役的時間長得多,高達三分之一,即使在統一和冷戰結束後服役期限逐漸縮短。有些人認為這違反了憲法原則,但在幾項法院判決中得到了維持,理由是前服役人員可以重新徵召參加名為“Wehrübungen”的軍事演習,而服完替代服役的人則不能。此外,服兵役期間的工作條件通常比國防軍的工作條件更加艱苦和不便。 2004年,兵役和國防軍服役時間被規定為同等長度。

兵役和徵兵在其存在的大部分時間裡都是有爭議的。原因包括考慮到德國人可能會被迫與東德的德國同胞作戰。此外,徵兵只適用於男性,這被一些人視為基於性別的歧視,但經常遭到這樣的論點,即女性通常會暫時或永久放棄自己的職業來撫養孩子。隨著冷戰的結束和德國軍隊保衛本土的主要目的越來越令人懷疑,徵兵也開始變得更加隨意,因為只有特定出生年份的某些部分被徵召入伍(通常是那些身體狀況非常健康的人) ,而其他人則不然。這被視為Wehrgerechtigkeit或兵役平等正義 的問題。

時任德國總統羅曼·赫爾佐格 (Roman Herzog)在1994 年的演講(經常被引用為廢除徵兵制的論點)中表示,只有國防的必要性,而不是任何其他論點才能證明徵兵制的合理性。另一方面,這種邏輯往往不適用於為國防軍服務的男性,因為他們通常在公共衛生、老年護理、醫療援助或殘疾人援助領域工作。他們相對低薪的工作被視為衛生部門越來越重要的支柱,該部門正在努力應對迅速增加的護理成本。

2011年,德國廢除了強制草案,主要是因為人們認為缺乏上述必要性。德國聯邦國防軍現在完全依賴有意選擇其作為職業道路的軍人。德國憲法中並未刪除第 12a 條(規定徵兵的可能性)及第 4 條第(3)款(允許良心拒服兵役)。理論上,如果認為有必要的話,這使得完全恢復草案(和Wehrersatzdienst)成為可能。

匈牙利

匈牙利於 2004 年暫停徵兵。

以色列

所有以色列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義務服兵役。然而,自以色列成立以來,國防部根據該法第36條行使酌處權,自動免除所有非猶太婦女和所有阿拉伯男子(德魯茲人除外)服兵役。以色列的阿拉伯人可能會自願服兵役,但很少人這麼做(以色列的貝都因人除外)。[ 59 ]

以色列建國後不久,在討論武裝部隊的地位時,正統宗教黨派的代表認為,猶太學院的學生應該免服兵役。這源自於猶太傳統,即如果一個人想將一生奉獻給宗教研究,社會必須允許他這樣做。正統政黨「防止忽視學習《妥拉》」的要求得到了當局的批准。但近年來,這種豁免做法已成為以色列社會爭論的話題,因為獲得這種豁免的男性絕對人數和相對人數急劇上升。[ 60 ] 2012年,以色列最高法院對雷斯勒等人案作出裁決。 v. 以色列議會等。[ 61 ]給予極端正統猶太學院學生的全面豁免超出了國防部長的權力,並且違反了《基本法:人類尊嚴和自由》,因此是違憲的。

至於良心拒服兵役,2002 年, David Zonschein 等人的案例中。 v. 軍法署署長等人。[ 61 ]最高法院重申其立場,即不允許有選擇性地出於良心拒服兵役,並補充說,只有在普遍拒服兵役的情況下,才能承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

婦女可以根據藝術以良心為由要求免服兵役。 《國防服役法》第 39(c) 條和第 40 條規定,宗教原因可以作為豁免的理由。[ 59 ]

義大利

2004 年之前,所有身體健全的義大利男性都必須服兵役。那些出生在一年最後幾個月的人通常會在海軍服役,除非被判定無法在艦艇上服役(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能會被送回陸軍或空軍)。直到1972年,反對者都被視為叛徒並接受軍事法庭的審判; 1972年後,反對者可以選擇替代性民事服役,這比標準兵役長八個月(對陸軍和空軍來說是十五個月,然後是十二個月,對海軍來說是24個月,然後是十八個月,然後是十二個月)[需要引用]。由於這樣的長度被認為過於懲罰性,因此做出了一項安排,使民事服役與兵役一樣長。自2004年以來,義大利男性不再需要反對,因為兵役已經變成男性和女性的志工服務。

馬紹爾群島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任何人如果在獲得合理機會後證明自己是良心拒服兵役者,則不得應徵入伍(馬紹爾群島憲法第二條第 11 款)。

荷蘭

所有身體健全的荷蘭男性都必須服兵役,直到 1997 年 5 月 1 日暫停。 《關於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法律》 [ 62 ]自 1962 年 9 月 27 日起生效。公務員服務必須由政府部門或社會事務和就業部長指定的為公共利益工作的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指定的機構提供。

關押第一次世界大戰反對者的威克里亞監獄, c。 1923年

紐西蘭

1916年,紐西蘭實行徵兵制,只有貴格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自動免除徵兵義務。[ 63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有 1,500 至 2,000 名反對者和違約者因反對戰爭而被定罪或受到國家控制。 1919 年 3 月 5 日,其中至少 64 人仍在威克里亞監獄,其中一些絕食抗議。

同樣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包括阿奇博爾德·巴克斯特在內的十四名反對者被強行送往前線,並受到第一號野戰懲罰,其中「包括將手腕緊緊地拴在傾斜的桿子上,以確保他們的身體懸掛在雙手承擔了所有的重量。[ 64 ]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0年重新實施徵兵制,5,000名男子以良心拒服兵役為由申請豁免。[ 63 ]其中,800 人在整個戰爭期間被監禁,並在戰爭結束後獲釋時被禁止投票十年。[ 63 ]

在當代環境中,沒有處理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成文法或判例法。[ 65 ]但是,人權高專辦認為,1990 年《權利法案》以及《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准創建了一個允許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法律框架。[ 65 ]

羅馬尼亞

羅馬尼亞,自 2006 年 10 月 23 日起暫停徵兵,因此,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地位不適用。[ 66 ]這是由於2003 年的憲法修正案允許議會將服兵役改為可選擇的。 2005 年 10 月,羅馬尼亞議會投票決定廢除徵兵制,此次投票正式確定了羅馬尼亞加入北約時同意的眾多軍事現代化和改革計劃之一。

俄羅斯

俄羅斯帝國允許俄羅斯門諾派在南俄羅斯經營和維持林業服務單位,以取代其軍事義務。該計劃從1881 年到1918 年一直處於教會控制之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達到了7000 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的高峰。傷者從戰場運送到莫斯科和葉卡捷琳諾斯拉夫醫院。[ 67 ]

1917 年俄國革命列夫·托洛茨基頒布了一項法令,允許宗教反對者替代服役,其誠意經審查後確定。[ 68 ] 弗拉基米爾·切爾特科夫(Vladimir Chertkov )是列夫·托爾斯泰(Leo Tolstoy)的追隨者,擔任宗教團契和團體聯合委員會主席,該委員會在俄羅斯內戰期間成功地使8000名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免於服兵役。該法律沒有統一執行,數百名反對者被監禁,200 多人被處決。[需要引用]聯合委員會被迫於 1920 年 12 月停止活動,但根據經濟政策可以提供替代服務,直到 1936 年廢除。兵役者被歸類為“人民的敵人”,他們的替代性服務是在偏遠地區的類似古拉格的環境中進行的,以打破他們的抵抗並鼓勵入伍。[ 70 ]

現在,[什麼時候? ]俄羅斯立法草案允許人們出於宗教或意識形態原因選擇替代民事服務。大多數反對者受僱於醫療保健、建築、林業和郵政業,服務期限為 18 至 21 個月。

塞爾維亞

塞爾維亞於 2009年為依良心拒服兵役引入了公務員制度期間,他們被要求提供協助為軍隊醫院做好應對軍事和平民患者湧入的準備。實施公務員制度後,義務兵役期從 12 個月減少到 6 個月。 2011廢除了義務兵役制

南非

在 1980 年代,數百名[ 73 ]南非白人男性逃避徵兵,拒絕徵召或反對徵召入伍南非國防軍。有些人乾脆逃離,或加入了諸如「結束徵兵運動」(End Conscription Campaign)等組織,這是一項於 1988 年被禁止的反戰運動,而另一些人則逃亡並加入了南非抗戰委員會。大多數人生活在國內流亡狀態,被迫在該國境內轉入地下,直到 1993 年宣布暫停徵兵焦點。

韓國

從技術上講,「依良心拒服兵役者」一詞直到最近才出現在韓語字典中。事實上,絕大多數韓國公民只是將良心拒服兵役者與逃避兵役聯繫在一起,並沒有意識到其他西方國家的良心拒服兵役者被要求服替代役。大韓民國成立以來,數以千計的良心拒服兵役者別無選擇,只能作為罪犯被監禁。每年約有 500 名年輕人,其中大部分是耶和華見證人,[ 74 ]因拒絕應徵入伍而被捕。[ 75 ]

韓國的立場遭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批評,該委員會認為韓國違反了保障思想和良心自由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 2006年、2010年和2011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審查了韓國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請願後,宣布政府違反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八條,該條保障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 76 ]

政府的促進和保護人權國家行動計畫(NAP)並未對緊迫的人權問題表明明確的立場,例如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利。[ 77 ]

2007 年 9 月,政府宣布了一項計劃,為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提供參加替代性民事服務的機會。[ 78 ]該計劃規定三年的文職服務,與軍隊沒有任何關係。然而,該計劃在 2008 年下一屆政府上台後被無限期推遲

政府認為,引入替代服務會危及國家安全並破壞社會平等和凝聚力。同時,越來越多保留義務兵役的國家也推出了替代方案。此外,一些國家,包括那些有國家安全顧慮的國家,已經表明替代服務是可以成功實施的。[ 76 ]

2009年1月15日,韓國總統軍事可疑死亡委員會發布決定,承認政府對五名被迫入伍的耶和華見證人年輕人的死亡負有責任。這些死亡是由 20 世紀 70 年代一直持續到 80 年代中期的「國家反人權暴力」和「殘暴行為」造成的。這項決定意義重大,因為它是第一個承認國家對軍隊內部暴力造成的死亡負有責任的決定。[ 79 [ 80 ] 根據該委員會的決定,「軍官對他們實施的毆打和殘暴行為是企圖強迫和脅迫他們違背良心(宗教)行事,是違憲、反人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憲法所保障的良心(宗教)自由。[ 79 ]

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者的記錄由政府調查機構保存五年作為刑事檔案。因此,依良心拒服兵役者不得進入政府辦公室併申請任何類型的國家認證考試。他們也不太可能受僱於任何查詢犯罪記錄的公司。[ 81 ]

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的人……往往會因為自己的決定而度過餘生……逃避兵役的犯罪記錄使拒服兵役者很難找到好工作,而潛在的雇主在面試時經常會提出服兵役的問題。[ 75 ]

韓國兵人廳表示,從2000年到2008年,至少有4,958名男子因宗教信仰而拒絕服兵役。其中,4,925人是耶和華見證人,3人是佛教徒,另外30人因宗教原因以外的良心反對而拒絕服義務役。[ 82 ] 自1950年以來,已有超過16,000名耶和華見證人因拒絕服兵役而被判處總共31,256年監禁。如果不提供替代役,每年將有大約 500 至 900 名年輕人被列入韓國因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刑事犯罪名單中。[ 83 ]

2015年,李也達成為第一位因良心拒絕服兵役者獲準透過庇護在法國居住的人。[ 84 [ 85 ]

2018年6月,憲法法院以6比3的結果裁定,該國《兵役法》第5條違憲,因為它未能為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提供替代性的民事國民服役。自 1953 年以來,截至 2018 年,已有 19,300 名韓國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入獄。[ 86 ]

2018 年 11 月 1 日,韓國最高法院裁定,出於良心拒服兵役是拒絕服兵役的正當理由,並撤銷上訴法院判定耶和華見證人有罪拒服兵役有罪的裁決,並將其發回重審。[ 87 ]

西班牙

佛朗哥統治下的西班牙不允許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 88 ]依良心拒服兵役者通常以宗教理由拒絕服役,例如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並在服刑期間被關進監獄。1978 年西班牙憲法承認依良心拒絕服兵役者。[ 89 ]西班牙議會設立了長期服役(Prestación Social Sustitutoria)作為陸軍的替代方案。儘管如此,還是出現了拒絕這兩項服務的強烈運動。紅十字會是唯一僱用反對者的重要組織正因為如此,PSS 的等待名單很長,特別是在納瓦拉這樣的地區,那裡的和平主義、巴斯克民族主義和低失業率阻礙了年輕男性參軍[原創研究? ]。數千名insumisos(非服從者)公開拒絕 PSS,數百人被監禁。此外,一些軍人決定拒絕進一步履行職責。一些不需服兵役的人發表了自證其罪的聲明,稱他們鼓勵了犯罪[ 90 ]政府擔心民眾的反應,縮短了服役期限,並沒有判處因蘇米索斯入獄,而是宣布他們不適合擔任公共服務。

面對出生率下降和民眾對軍隊的反對,軍隊被視為獨裁政權支柱之一的延續機構,西班牙政府試圖對佛朗哥時代的模式進行現代化改造,使其職業化,從而結束徵兵制2001年底,新軍隊試圖為平民提供生活教育,並參與了波斯尼亞的和平行動。

台灣

在徵兵期間,可以透過服民事役來避免服兵役。

火雞

出於良心拒服兵役在土耳其頗具爭議。土耳其和亞塞拜然是僅有的兩個拒絕承認出於良心拒服兵役並維持其歐洲委員會成員資格的國家。 2006年1月,歐洲人權法院(ECHR)在處理奧斯曼·穆拉特·烏爾克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案件中認定土耳其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3條(禁止有辱人格的待遇)[ 91 ] 2005年,Mehmet Tarhan因良心拒服兵役者被判處在軍事監獄服刑四年(他於2006年3月出人意料地被釋放)。記者Perihan Mağden因支持 Tarhan 並倡導依良心拒服兵役作為一項人權而受到土耳其法院的審判;但後來,她被無罪釋放。

截至2011年3月,土耳其共有125名反對者,其中包括25名女性反對者。另外256名庫德人也宣布良心拒絕服兵役。[ 92 ]依良心拒服兵役者伊南‧蘇維爾被國際特赦組織任命為良心犯[ 93 ]

2011 年 11 月 14 日,司法部宣布了一項將土耳其依良心拒服兵役合法化的提案草案,並將在總統批准修改後兩週生效。[ 94 ]土耳其政府做出這項合法化的決定是迫於歐洲人權法院的壓力。歐洲人權法院給土耳其政府規定了 2011 年底前良心拒服兵役合法化的最後期限。該草案隨後被撤回。

2012年,共和國國民議會成立了一個委員會來起草新憲法。

英國

位於倫敦塔維斯托克廣場花園的良心拒服兵役紀念碑— 1994 年5 月 15 日落成

18世紀,在試圖強迫貴格會教徒服兵役的重大問題之後,英國承認個人不參戰的權利。 1757 年的民兵投票法案允許貴格會教徒被排除在民兵服役之外。此後,這不再是一個主要問題,因為英國的武裝部隊通常都是志願軍。從 16 世紀到 19 世紀初,有時會使用壓榨團來加強陸軍和海軍的兵力。就水手而言,受壓迫的人確實有權向海軍部提出上訴。皇家海軍最後一次帶走受壓迫的士兵是在拿破崙戰爭期間。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才引入了更普遍的拒絕服兵役的權利。英國透過 1916 年 1 月《兵役法》引入了徵兵制度,該法於 1916 年 3 月 2 日全面生效。部隊,根據他們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說服兵役法庭其反對的品質。[ 95 ]

大約有16,000 名男子被記錄為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其中傳統上和平主義者貴格會教徒佔很大比例:4,500 名拒服兵役者以從事農業、林業或社會服務等「對國家重要的工作」為條件獲得豁免; 7,000人被徵召加入專門成立的非戰鬥軍團。六千人被拒絕任何豁免並被迫加入主力軍團;如果他們拒絕服從命令,就會受到軍事法庭審判並被送進監獄。因此,著名的和平主義者和宗教作家Stephen Henry Hobhouse在1916 年被徵召入伍:他和許多其他貴格會活動人士採取了無條件主義立場,拒絕服兵役和替代役,並在強制入伍時因不服從而被送上軍事法庭併入獄。[ 96 ]在徵兵期間,良心拒服兵役者僅佔兵役法庭案件的一小部分,估計為 2%。[ 97 ]法庭對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嚴厲是出了名的,反映了普遍的公眾輿論,認為他們是懶惰、墮落、忘恩負義的“偷懶者”,試圖從他人的犧牲中獲益。[ 98 ]

為了推動這個問題,1916 年 5 月,包括里士滿十六人在內的 35 名反對者被帶到法國作為義務兵,並被下達軍事命令,不服從命令將被判處死刑。[ 99 ] 這些被稱為「法國人」的人拒絕了;四名主犯被軍事法庭正式判處死刑,但立即緩刑,並減刑十年。[ 100 ]

儘管少數反對者被接受在皇家陸軍醫療隊擔任非戰鬥人員,擔任護理/輔助醫療助理,但大多數非戰鬥人員在非戰鬥部隊中從事非致命物資、道路和鐵路建設以及一般工作。法國工作。被認為沒有對國家做出任何有用貢獻的良心拒服兵役者被正式剝奪公民權(在後座議員的堅持下,通過1918 年《人民代表法》中插入的條款),為期五年(1921 年9月1 日至8 月31 日) 1926年,但由於這是最後一刻的修正案,沒有行政機制來執行它,這被認為是“一紙空文”。[ 101 ]

英國 1916 年的徵兵立法並不適用於愛爾蘭,儘管愛爾蘭當時是英國的一部分。 1918 年,由於陸軍人力短缺,愛爾蘭通過了一項進一步的法案,允許在政府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在愛爾蘭徵兵。儘管該立法導致了1918 年的徵兵危機,但最終政府始終認為不合適。英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徵兵制度並不適用於北愛爾蘭。許多愛爾蘭人自願參加兩次世界大戰。大英帝國英聯邦的各個部分都有自己的法律:一般來說,帝國所有較大的國家都參與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其中一些國家(按其人口比例)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參與者。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根據1939 年國民服役(武裝部隊)法,有近 6 萬名登記的良心拒服兵役者。法庭的測試重新開始,這次是由一名法官主持的特別良心拒服法庭,其影響要小得多。如果反對者不是貴格會或其他類似和平組織的成員,那麼一般來說,他們反對「以戰爭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這是 1928 年《凱洛格-布里安條約》中的一句話)就足夠了。在登記的 61,000 人中,有 3,000 人獲得完全豁免;最初有 18,000 份申請被駁回,但其中一些申請人在上訴法庭取得了成功,有時是在因被認為是出於良心所犯罪行而被判處三個月監禁的「合格」判決之後。在那些用於非戰鬥兵役的人中,近 7,000 人被分配到 1940 年中期重新啟用的非戰鬥軍團;其公司從事服裝和食品店、運輸或任何不需要處理「腐蝕性材料」的軍事項目。 1940 年 11 月,決定允許 NCC 部隊志願拆除工作,共有 350 多名志工參加。[ 102 ]其他非戰鬥人員在皇家陸軍醫療隊工作。對於因從事土木工作而獲得豁免的良心拒服兵役者來說,可接受的職業是農場工作、採礦消防救護車服務。大約 5,500 名反對者被監禁,其中大多數人被指控在被拒絕豁免後拒絕參加體檢作為徵召入伍的必要準備,還有一些人被指控不遵守有條件豁免的條款。另有 1,000 人被武裝部隊送上軍事法庭,並被送往軍事拘留營或民事監獄。與第一次世界大戰不同的是,大多數句子都比較短,並且沒有不斷重複句子的模式。 「海螺」(人們對它們的稱呼)所帶來的社會恥辱是相當大的。無論他們的動機是否真誠,人們常常將其歸咎於怯懦。

英國保留了徵兵制,並保留了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直到 1960 年最後一次徵召入伍和 1963 年最後一次退伍。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武裝部隊中就有一些志願人員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為他們設計了一個程序,經過修改,它仍在繼續。

美國

美國目前有通過兵役制度和國防部承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法律規定。美國承認宗教和道德上的反對意見,但不承認選擇性的反對意見。在美國,良心拒服兵役者可以從事民事工作或非戰鬥服役來代替戰鬥兵役。[ 103 ]

從歷史上看,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在美國一直受到迫害。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建立兵役制度後,此類迫害的頻率減少,對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認可增加。[需要引用]

其他國家

截至2005 年,一些國家的良心拒服兵役者可以在軍隊中擔任戰地護理人員(儘管有些人並不認為這是一個真正的替代方案,因為他們認為這只會有助於使戰爭更加人道,而不是阻止戰爭)。或者,他們也可以不帶武器服役,儘管這也有其問題。在奧地利、希臘和瑞士等某些歐洲國家,可以選擇從事替代性民事服務,但須接受書面申請審查或在良心狀況聽證會後進行。在希臘,替代性民事服役的時間是相應兵役的兩倍;奧地利的Zivildienst比兵役長三分之一,瑞士的Zivildienst長一倍半。 2005年,瑞士議會審議了願意比新兵服役時間長一倍半是否足以證明誠意的問題,理由是每年評判數千人的良心狀況的成本太大。

專業部隊中的良心拒服兵役

只有德國和荷蘭這兩個歐盟國家承認合約和專業軍事人員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 104 ]

在美國,在執行任務期間被定罪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軍事人員必須接受由精神科醫師、軍事牧師和軍官組成的專家小組的審訊。

在瑞士,該小組完全由文職人員組成,軍事人員沒有任何權力。在德國草案自 2011 年起暫停

參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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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1998 年 4 月 22 日)。「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人權委員會第 1998/77 號決議;見*7 點」。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11月19日2009 年12 月 8 日檢索
  22.  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第 10 條,第 2 條
  23.  資料來源:《1951 年公約》和《1967 年難民地位議定書》下確定難民地位的程序和標準手冊
  24. “賓州聯邦憲法 – 1790 年” 。檢索日期:2024 年2 月 21 日
  25. “州憲法 - 權利法案” 。檢索日期:2024 年2 月 21 日
  26.  Sven Lindqvist,「轟炸史」( Nudog du:bombernas århundrade),1999 年,相關引用參見[1]
  27.  約翰·考特尼·莫瑞(1967 年 6 月 4 日)。「選擇性依良心拒服兵役;編者註:1967 年6 月4 日在西馬裡蘭學院發表的演講。首次由我們的星期日訪客(印第安納州亨廷頓:我們的星期日訪客公司)以題為「選擇性良心拒服兵役」的小冊子形式出版。再版為“戰爭與良心”,《忠誠的衝突:選擇性良心反對的案例》,19-30,詹姆斯·芬恩編輯,(紐約:Gegasus,1968)”。伍德斯托克神學中心。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年6月14日2008 年9 月 25 日檢索
  28. “FindLaw 的美國最高法院案例和意見” .芬德勞。檢索日期:2017 年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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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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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卡羅琳·穆爾黑德 (1987)。麻煩的人:戰爭的敵人,1916-86,哈米甚·漢密爾頓有限公司,ISBN 0-241-12105-1 
  • 英國貴格會-依良心拒服兵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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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羅伯、林賽。 “‘康奇軍團’:1940-1945 年英國軍隊的衝突、妥協和出於良心拒服兵役。”二十世紀英國歷史29.3(2018):411-434。在線的
  • Tinnelly CM,Joseph T.《1940 年兵役法下的良心拒服兵役者》。聖約翰法律評論15.2 (2013):6+線上

主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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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納德·麥克奈爾 (2008)戰爭中的和平主義者:1917-1918 年巴勒斯坦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軍事回憶錄阿納斯塔西婭出版社,穆奇·哈德姆ISBN 978-0-9536396 -1-8 
  • 莫克,梅蘭妮‧施普林格 (2003)。《書寫和平:偉大戰爭門諾派反對者聞所未聞的聲音》,卡斯卡迪亞出版社。國際標準書號1-931038-09-0 
  • 美國兵役服役,“依良心拒服兵役和替代服役:誰有資格 存檔於 2017-04-27 at the Wayback Machine ”

進一步查看

  • Rick Tejada-Flores、Judith Ehrlich (2000),「美好的戰爭和那些拒絕參加戰爭的人」; Paradigm Productions 與獨立電視服務公司合作,在 PBS 上播出。
  • 凱瑟琳‧瑞安、蓋瑞‧溫伯格 (2008),《良心戰士》;盧娜製作公司。在 PBS 非小說系列POV中播出。
  • 史都華 (Molly Stuart)阿米泰本阿巴 (Amitai Ben-Abba) (2019),《反對者》;爪哇電影。一部關於以色列依良心拒服兵役者 Atalya Ben-Abba 的紀錄片,在IDFA首映。 – “反對者”網路電影資料庫2019年。檢索日期:2021 年10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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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