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永恆的稱義是新教 神學中的一個概念,斷言信徒的稱義至少部分發生在永恆的過去。
來自永恆的稱義不是主流新教神學的一部分,並且被《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明確拒絕,該信條聲稱,
改革宗正統神學家教導說,稱義是救贖秩序的一部分,它遵循有效的呼召和一個真正相信的人。[ 2 ] 圖倫丁(Francis Turretin )在他的《通識神學研究所》中談到了一些人教導說稱義實際上是永恆執行的。他同意稱義是永恆的,但反駁說,實際的執行發生在人們的一生中。來自永恆的稱義是這樣的教導:稱義本身是永恆的而不是暫時的,並且它發生在信心之前而不是在信心之後。[ 3 ]
從永恆而來的稱義被描述為“反律法主義 極端加爾文主義的主要原則”,[ 4 ]早期反律法主義者約翰·伊頓和約翰·索爾特馬什教導說,稱義先於信仰,儘管他們沒有具體教導從永恆而來的稱義教義,而威廉·特威斯教導說至少在某種意義上稱義先於信仰。[ 2 ]永恆稱義似乎是威廉‧彭布爾所教導的,也是對安妮‧哈欽森的指控之一。託拜厄斯‧克里斯普 (Tobias Crisp)是這一觀點最臭名昭著的傳授者之一。[ 2 ]後來由約翰‧吉爾提出。參考以弗所書1 章 3-4 節,吉爾認為“稱義是屬靈的祝福之一,選民在創世之前就根據揀選的恩典在基督裡蒙福。” [ 5 ]
這一學說的另一位倡導者是亞伯拉罕·凱波爾。[ 6 ] GC Berkouwer指出,凱波爾的觀點源自於這樣一種信念:「稱義並非源自於信仰,而是只能在信仰中並透過信仰而被接受」。[ 7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