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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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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的痛苦是生活在野外、不受人類直接控制的非人類動物因自然過程而遭受的痛苦。其來源包括疾病、傷害、寄生、飢餓、營養不良、脫水、天氣狀況、自然災害、其他動物的捕殺、以及心理壓力。[ 1 ] [ 2 ]一些估計表明,這些個體動物構成了現存動物的絕大多數。[ 3 ]大量的自然痛苦被描述為達爾文進化論的不可避免的結果,[ 4 ]以及繁殖策略的普遍存在,這種策略有利於在父母照顧很少的情況下產生大量後代,其中只有少數人能活到成年,其餘的人都以痛苦的方式死去,這導致一些人認為,在自然界中,痛苦支配著幸福。[ 1 ] [ 5 ] [ 6 ]
歷史上,這個主題一直在宗教哲學的背景下被討論為邪惡問題的一個例子。[ 7 ]最近,從 19 世紀開始,一些作家從世俗的角度考慮了這個問題,認為這是一個人類可以幫助預防的普遍道德問題。[ 8 ]關於採取此類行動存在相當大的分歧,因為許多人認為,出於實用性,人類不應對自然進行幹預,[ 9 ]將生態保護置於個體動物的福祉和利益之上,[ 10 ]考慮到任何動物權利所暗示的減少野生動物痛苦的義務是荒謬的,[ 11 ]或將自然視為幸福無處不在的田園詩般的地方。[ 5 ]有些人認為,此類幹預是人類傲慢或扮演上帝的例子,並舉例說明人類幹預如何因其他原因無意中造成傷害。[ 12 ]其他人,包括動物權利作家,為自由放任立場的變體辯護,這種立場認為人類不應該傷害野生動物,但人類不應該幹預以減少它們所經歷的自然傷害。[ 13 ] [ 14 ]
此類幹預措施的倡導者認為,動物權利和福利地位意味著有義務幫助在野外因自然過程而遭受苦難的動物。有些人斷言,在人類認為不幫助人類是錯誤的情況下拒絕幫助動物是物種歧視的一個例子。[ 2 ]其他人則認為,人類為了自身利益和進一步實現環保目標,不斷地干預自然——有時以非常實質性的方式。[ 15 ]人類對加劇現有自然危害的責任也被認為是介入的一個原因。[ 16 ]一些倡導者認為,人類已經成功地幫助了野生動物,例如為受傷和患病的動物接種疫苗和治療、在火災和其他自然災害中拯救動物、餵養飢餓的動物、為口渴的動物提供水以及照顧孤兒動物。[ 17 ]他們也斷言,儘管以我們目前的理解程度可能無法進行大規模幹預,但隨著知識和技術的提高,它們在未來可能變得可行。[ 18 ] [ 19 ]基於這些原因,他們認為提高人們對野生動物痛苦問題的認識,傳播人類應該幫助在這些情況下遭受痛苦的動物的觀念,並鼓勵研究可以採取的有效措施非常重要。減少這些人的痛苦,而不造成更大的傷害。[ 5 ] [ 15 ]
自然界中的痛苦程度
傷害來源
疾病
野生動物可能患有類似人類感冒和流感的疾病,以及類似人類流行病的動物流行病;科學文獻中對動物流行病的研究相對較少。[ 20 ]一些經過充分研究的例子包括麋鹿和鹿的慢性消耗性疾病、蝙蝠的白鼻綜合症、塔斯馬尼亞袋獾的袋獾面部腫瘤病和鳥類的新城疫。[ 20 ]其他疾病的例子包括兔子的黏液瘤病和病毒性出血性疾病, [ 21 ]鹿的癬和皮膚纖維瘤,[ 22 ]和兩棲動物的壺菌病。[ 23 ]疾病與寄生相結合,“可能會在幾天或幾週內導致精神萎靡、顫抖、潰瘍、肺炎、飢餓、暴力行為或其他可怕的症狀,直至死亡。” [ 1 ]
健康狀況不佳可能會使野生動物感染的風險增加,進而降低動物的健康狀況,進一步增加感染的風險。[ 24 ]終端投資假說認為,感染會導致一些動物將其有限的剩餘資源集中在增加它們產生的後代數量上。[ 25 ]
受傷
野生動物可能會因多種原因而受到傷害,例如捕食;種內競爭;事故,可能導致骨折、擠壓傷、眼睛受傷和翅膀撕裂;自我截肢;蛻皮,節肢動物常見的傷害源;極端天氣條件,例如暴風雨、酷熱或寒冷天氣;和自然災害。這種傷害可能會非常痛苦,可能會導致進一步對受傷動物的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行為。受傷也會使動物容易受到疾病和其他傷害以及寄生蟲感染。此外,受影響的動物可能會發現吃喝變得更加困難,並且難以逃脫掠食者和同類其他成員的攻擊。[ 26 ]
寄生
許多野生動物,尤其是體型較大的動物,被發現感染了至少一種寄生蟲。寄生蟲可以將宿主的資源轉移到自己身上,破壞宿主的組織並增加宿主對捕食的敏感性,從而對宿主的福祉產生負面影響。 [ 20 ]因此,寄生蟲可能會減少宿主的運動、繁殖和生存。[ 27 ]寄生蟲可以改變宿主的表型;由Ribeiroia ondatrae引起的兩棲動物肢體畸形就是一個例子。[ 28 ]一些寄生蟲具有操縱宿主認知功能的能力,例如蠕蟲會引導蟋蟀將自己淹死在水中以在水生環境中繁殖,從而使蟋蟀自殺,以及使用含有多巴胺的毛毛蟲。 ,保護毛毛蟲免受寄生蟲侵害的分泌物。[ 29 ]寄生蟲直接導致宿主死亡的情況很少見,相反,它們可能透過其他方式增加宿主死亡的機會;[ 20 ]一項統合研究發現,受寄生蟲影響的動物死亡率是未受寄生蟲影響的動物的 2.65 倍。[ 30 ]
與寄生蟲不同,擬寄生物——包括蠕蟲、黃蜂、甲蟲和蒼蠅——會殺死它們的宿主,而宿主通常是其他無脊椎動物。[ 31 ]寄生蜂專門攻擊某一特定物種。寄生蜂使用不同的方法來感染寄主:將卵產在寄主經常訪問的植物上,將卵產在寄主的卵上或附近,或者將卵產在幼小的並叮咬成年寄主,使其麻痺,然後產卵在他們附近或上面。[ 31 ]寄生蜂的幼蟲以寄主的內臟和體液為食而生長,[ 32 ]當寄主的器官停止功能或失去所有的體液時,最終導致寄主死亡。[ 31 ] 超級寄生是多種不同寄生物種同時感染相同宿主的現象。[ 33 ] 寄生蜂被描述為擁有任何其他動物物種中最多的物種。[ 34 ]
飢餓和營養不良
飢餓和營養不良尤其影響年幼、年老、患病和虛弱的動物,可能是由受傷、疾病、牙齒不良和環境條件引起的,其中冬季風險尤其增加。[ 35 ]食物供應限制了野生動物族群的規模,這意味著大量個體因飢餓而死亡;根據描述,這種死亡時間很長,並且隨著動物身體機能的關閉而極度痛苦。[ 36 ] : 67 在孵化後的幾天內,魚幼體可能會經歷水動力飢餓,環境中液體的運動限制了它們的進食能力;這可能導致死亡率超過 99%。[ 37 ]
脫水
脫水與野生動物的高死亡率有關。乾旱會導致大量動物渴死。口渴也會增加動物被捕食的風險。他們可能會隱藏在安全的地方以避免這種情況。然而,它們對水的需求最終可能會迫使它們離開這些空間;由於處於虛弱狀態,這使它們更容易成為掠食性動物的目標。隱藏起來的動物會因脫水而無法移動,最終可能會渴死。當脫水與飢餓結合時,脫水過程會加速。[ 38 ]壺菌病等疾病也會增加脫水的風險。[ 39 ]
天氣狀況
天氣對野生動物的健康和生存有很大影響。大雪、洪水和乾旱等天氣現象可以直接傷害動物[ 41 ],並透過增加其他形式的痛苦(例如飢餓和疾病)的風險來間接傷害它們。[ 41 ] 極端天氣會破壞動物的棲息地並直接殺死動物,導致動物死亡;[ 42 ] 眾所周知,冰雹會殺死數千隻鳥。 [ 43 ] [ 44 ]某些天氣條件可能會維持大量個體的世代相傳;這種條件雖然有利於生存,但仍可能帶給動物痛苦。濕度或缺乏濕度可能有益或有害,這取決於動物個體的需求。[ 41 ]
溫度波動可能導致大量動物死亡,特別是兩棲類、爬蟲類、魚類和無脊椎動物等冷血動物,其中幼年類尤其容易受到影響。一年中的部分時間溫度可能不是問題,但在特別炎熱的夏季或寒冷的冬季可能會成為問題。[ 41 ]極端炎熱和缺乏降雨也會增加疾病的易感性並導致昆蟲和其他動物賴以生存的植被枯竭,從而導致痛苦和死亡率增加;這種乾燥也會使依賴植物作為藏身之處的動物更容易受到捕食。當水源枯竭時,依靠水分呼吸和保持涼爽的兩棲動物可能會死亡。[ 45 ]高溫會導致魚類呼吸困難而死亡。[ 46 ] 氣候變遷和相關的暖化和乾燥導致熱壓力和可用水源減少,使某些動物無法忍受某些棲息地。 [ 47 ] 大規模死亡與冬季天氣特別相關,因為冬季天氣寒冷,缺乏食物,動物(如青蛙)生活的水體結冰;[ 48 ]一項針對棉尾兔的研究表明,只有 32% 的棉尾兔能活過冬天。[ 40 ]冬季環境條件的波動也與死亡率增加有關。[ 49 ]
自然災害
火災、火山爆發、地震、海嘯、颶風、風暴、洪水和其他自然災害對野生動物造成廣泛的短期和長期傷害,造成死亡、受傷、疾病和營養不良,以及因污染食物和食物而中毒。[ 50 ]此類災害也可能改變個體動物的自然環境,進而對它們造成傷害;[ 51 ]火災和大型火山爆發會影響天氣,海洋動物可能會因影響水溫和鹽度的災害而死亡。[ 50 ]
被其他動物殺害
捕食被描述為一種動物捕獲並殺死另一種動物以消耗其部分或全部身體的行為。[ 52 ] 道德哲學家傑夫·麥克馬漢斷言:“只要有動物存在,掠食者就會跟踪、追逐、捕獲、殺害和吞噬獵物。痛苦和暴力死亡無處不在且持續不斷。” [ 53 ]被捕食的動物有多種不同的死亡方式,它們的死亡時間可能很長,這取決於捕食動物殺死它們的方法;有些動物在活著的時候就被吞嚥消化了。[ 54 ]其他被捕食的動物在被吃掉之前會被毒液麻痺。毒液也可以用來開始消化動物。[ 55 ]
動物可能因領土爭端、配偶競爭和社會地位競爭,以及同類相食、殺嬰和殘殺同胞而被同類成員殺害。[ 56 ]
心理壓力
有人認為,野生動物似乎並不比家養動物更快樂,因為研究結果表明,與家養動物相比,這些個體的皮質醇水平更高,壓力反應也更高;此外,與家養動物不同,野生動物的需求並非由人類照顧者提供。[ 57 ]這些個體的壓力來源包括疾病和感染、避免被捕食、營養壓力和社會互動;這些壓力源可以在出生前開始,並隨著個人的發展而持續。[ 58 ]
一個被稱為恐懼生態學的框架概念化了對掠食性動物的恐懼可能對它們捕食的個體產生的心理影響,例如改變它們的行為並減少它們的生存機會。[ 59 ] [ 60 ]與掠食者的恐懼互動可能會對野生動物的行為和大腦中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樣變化產生持久影響。 [ 61 ]這些交互作用也會導致壓力荷爾蒙(例如皮質醇)激增,從而增加個體及其後代的死亡風險。[ 62 ]
受影響人數
科學文獻中相對未對野生個體動物的數量進行探索,且估計值差異很大。[ 63 ] 2018 年進行的一項分析估計(不包括野生哺乳動物),有 10 15 種魚類、10 11種野生鳥類、10 18 種陸地節肢動物和 10 20 種海洋節肢動物、10 18 種環節動物、10 18種 軟體動物和 10 16種 刺胞動物,共有10 21 隻野生動物。[ 64 ]據估計,英國的野生哺乳動物數量是野生鳥類的 2.25 倍,但這一估計的作者聲稱,當應用於其他大陸的野生哺乳動物個體數量時,這一計算可能會被嚴重低估。[ 65 ] 2022 年的研究估計,全世界有 20 千萬隻螞蟻。[ 66 ]
根據其中一些估計,有人認為現存的野生動物個體數量比人類每年為食物而捕殺的動物數量要高出一個數量級, ]3[ [ 67 ]
自然選擇
自然學家和生物學家查爾斯·達爾文在他的自傳中承認,自然界中存在的廣泛痛苦與自然選擇的運作完全兼容,但他堅持認為,快樂是生物體增強健康行為的主要驅動力。[ 68 ]演化生物學家理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他的著作《伊甸園之河》中挑戰了達爾文的主張,他在書中認為,由於以下演化機制的相互作用,野生動物所受的痛苦必定是廣泛的:[ 4 ]
- 自私的基因-只要DNA得以傳承,基因就完全不關心個體生物體的福祉。
- 生存鬥爭-對有限資源的競爭導致大多數生物在傳遞基因之前死亡。
- 馬爾薩斯檢定-即使在特定生態系內的豐沛時期,最終也會導致人口過剩和隨後的人口崩潰。
由此,道金斯得出結論,自然世界必然包含大量動物的痛苦,這是達爾文進化論不可避免的結果。[ 4 ]為了說明這一點,他寫道:[ 69 ]
生殖策略和族群動態
一些作者認為, r選擇動物在野外的普遍存在——它們在父母照顧很少的情況下產生大量後代,並且在穩定的種群中只有少數動物能夠存活到成年——表明這些人的平均壽命可能非常短暫,並以痛苦的死亡告終。[ 5 ] [ 6 ]病理學家Keith Simpson對此進行瞭如下描述:[ 70 ]
根據這種觀點,大多數野生動物的生活可能包含更多的痛苦而不是幸福,因為痛苦的死亡比它們短暫的一生中經歷的任何短暫的幸福時刻更重要。[ 5 ] [ 71 ] [ 72 ]福利經濟學家Yew-Kwang Ng認為,演化動態可能導致福利結果比給定人口均衡所必需的更糟糕。[ 71 ] Ng和Zach Groff在2019年發表的一篇後續論文對Ng原始論文的結論提出了挑戰,聲稱後續分析揭示了Ng模型中的錯誤,導致對自然界是否痛苦多於享受的問題產生了模糊性;論文的結論是,繁殖失敗率可能會提高或降低平均福利,這取決於物種的其他特徵,這意味著對於具有更強烈意識體驗的生物體來說,享受和痛苦之間的平衡可能更傾向於痛苦。[ 73 ]
關注野生動物的歷史
宗教觀點
基督教
2世紀的教會教父,特別是里昂的愛任紐和安提阿的提奧菲勒斯,認為動物最初是和平的素食主義者,只是由於人類的罪惡和墮落而變成了肉食性。他們相信,在未來,上帝會恢復這種和諧,讓動物恢復原來的飲食。愛任紐將以賽亞的預言解釋為字面意思,期望獅子在恢復的創造中再次成為草食動物。提奧菲勒斯同意這個觀點,指出沒有動物生來就是邪惡或暴力的,但罪惡敗壞了它們的本性。[ 74 ]
歷史上一些研究邪惡問題的作家都觀察到苦難在自然界中是普遍存在的觀點。義大利博學者列奧納多·達·芬奇在他的筆記本(寫於 1487 年至 1505 年)中描述了野生動物因捕食和繁殖而遭受的痛苦,並提出疑問:「為什麼大自然沒有規定一種動物不應該因另一種動物的死亡而生存” ?” [ 75 ]哲學家大衛·休謨在其 1779 年的遺作《關於自然宗教的對話》中描述了動物之間造成的對抗以及受害者所經歷的心理影響,並觀察到:「強者捕食弱者,並使它們永遠存在恐懼和焦慮。[ 76 ]
基督教哲學家威廉·佩利 (William Paley)在 1802 年出版的《自然神學》一書中指出,野生動物因暴力、腐爛、疾病、飢餓和營養不良而死亡,並且它們處於痛苦和痛苦的狀態中。他們的痛苦得不到其他動物的幫助。他將此與人類進行比較,即使他們無法減輕人類同胞的痛苦,至少可以為他們提供必需品。佩利還與他的書的讀者互動,詢問根據這些觀察,“你是否會改變目前的追逐和獵物系統?” [ 77 ] : 261–262 此外,他認為“動物互相吞噬的主題……在神的作品中構成了主要的,即使不是唯一的例子……在其中,功利的特徵可以被質疑。” [ 77 ] : 265 他藉由斷言掠奪是解決超級繁殖力問題的方法來捍衛掠奪是上帝設計的一部分;[ 78 ]動物所產生的後代數量超過其生存能力。[ 77 ] : 264 佩利也認為,毒液是有毒動物殺死它們捕食的動物的一種仁慈方式。[ 78 ]
邪惡的問題也擴展到包括進化背景下動物的痛苦。[ 79 ] [ 80 ]在 1800 年出版的《植物學》或《農業與園藝哲學》中,伊拉斯謨·達爾文(Erasmus Darwin),一位醫生,也是查爾斯·達爾文的祖父,旨在維護上帝的良善,允許“低等”動物食用“更高”的,通過斷言“世界上存在更令人愉悅的感覺,因為有機物質從不那麼煩躁和不那麼敏感的狀態轉變為更偉大的狀態” ;他指出,這個過程可以為眾生帶來最大的幸福。語言學家、動物權利的早期倡導者愛德華·佩森·埃文斯 (Edward Payson Evans)在 1894 年撰文回應,他認為,進化論將動物之間的對抗純粹視為“普遍的生存鬥爭”背景下的事件,而忽略了這一點。[ 81 ]
在 1856 年寫給約瑟夫·道爾頓·胡克 (Joseph Dalton Hooker)的信中,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 諷刺了大自然的殘酷和浪費,將其描述為“魔鬼的牧師”可以寫出來的東西。[ 82 ]達爾文在 1860 年寫給阿薩·格雷的信中聲稱,他無法調和一位全仁慈、全能的上帝與姬蜂科(一種寄生黃蜂科,其幼蟲在體內以毛毛蟲的活體為食)的故意存在。[ 83 ]在1887 年出版的自傳中,達爾文描述了對上帝的仁慈是有限的這一觀念的反感,並指出「數以百萬計的低等動物在幾乎無盡的時間裡遭受痛苦有什麼好處呢?[ 84 ]
伊斯蘭教
伊斯蘭哲學和神學提出了各種針對動物痛苦的解決方案。什葉派神學家提出了解決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認為兩個條件一起可以證明動物的痛苦是合理的:(1)動物的痛苦存在一些基本的好處,例如增強動物之間的勇氣和同情心; (2) 補償動物死亡後所遭受的痛苦。根據這種神義論,動物受苦的理由在於從這些經驗中獲得了某些好處。此外,該理論認為動物所承受的痛苦將在審判日得到補償。在那一天,動物將獲得天堂的祝福,作為他們先前所受苦難的補償,從道德上證明動物所受的苦難是合理的。這種神義論包含了動物來世的概念。[ 85 ]
東方宗教
哲學家奧勒·馬丁·摩恩 (Ole Martin Moen)認為,與西方和猶太基督教的觀點不同,東方宗教,如耆那教、佛教和印度教,「都認為自然世界充滿苦難,苦難對所有忍受苦難的人來說都是壞事,並且我們的最終目標應該是結束痛苦。[ 86 ]
佛教
在佛教教義中,轉世為動物被認為是邪惡的,因為動物因人類和自然過程而經歷不同形式的痛苦。[ 87 ]佛教徒也可能將自然界動物所經歷的痛苦視為苦的真實證據。[ 88 ] [ 89 ]佛教經典《Aṅguttara Nikāya》將野生動物的生活描述為「如此殘酷、如此嚴酷、如此痛苦」。[ 89 ]
印度佛教經典《Saddharmasmṛtyupasthanasūtra》寫於第一個千年的上半葉,對生活在水中、地上和天空的動物所經歷的不同形式的痛苦進行了分類,並提請注意某些可以從痛苦中解脫的動物。它指出:「有些[動物]儘管害怕被捕食、威脅、毆打、寒冷、炎熱和惡劣的天氣,但如果有能力的話,他們會無視自己的顫抖,哪怕只是片刻,也會激發起信仰之心。 「向佛、向法、向僧。” [ 90 ]
西元 700 年左右,印度佛教僧侶和學者寂天在他的《菩薩分行》中寫道:[ 91 ]
願這些彎腰的動物不再
害怕被捕食,成為彼此的食物。
19 世紀的藏傳佛教導師巴楚仁波切 (Patrul Rinpoche ) 描述海洋中的動物因捕食而經歷“巨大的痛苦”,以及在它們體內挖洞並活活吃掉它們的寄生蟲。他也描述陸地上的動物處於持續恐懼、殺戮和被殺的狀態。[ 92 ]
卡爾文·貝克認為,佛教對野生動物苦難的看法呈現出重大的倫理複雜性。從傳統佛教的角度來看,輪迴(輪迴)的循環使得動物福利難以優先考慮,因為減輕暫時的痛苦並不能解決輪迴存在固有的更深層次的痛苦問題。然而,在拒絕重生概念的歸化佛教觀點中,貝克認為,僅憑感知力不足以實現道德忍耐,因為並非所有有情眾生都像佛教倫理所強調的那樣經歷痛苦。此外,他認為,如果野生動物主要過著消極的生活,那麼它們的滅絕在道德上可能更可取,因為這代表著痛苦的結束,而不是悲劇性的損失,這對傳統的保護主義方法提出了挑戰。[ 93 ]
印度教
印度教文學被描述為認為野生動物的生命和福祉與人類平等。[ 94 ]莫里斯和桑希爾認為,印度教提供了一個框架,透過精神進步和非暴力來解決野生動物的痛苦。他們強調印度教信仰,特別是不殺生和道德成長的變革力量,顯示人類的神聖性即使在敵對物種之間也能帶來和平,正如帕坦伽利的《瑜伽經》所反映的那樣。此外,他們也指出《聖典博伽瓦譚》中食肉動物和平共處,沒有捕食,這是對自然免遭苦難的理想化願景。對莫里斯和桑希爾來說,印度教提供了一個充滿希望的觀點,即精神發展可以減輕非人為的痛苦,將宗教價值與保護和照顧野生動物結合。[ 95 ]
18世紀
布馮伯爵喬治·路易斯·勒克萊爾
博物學家喬治-路易·勒克萊爾 (Georges-Louis Leclerc, Comte de Buffon)在1753 年出版的《自然歷史》(Histoire Naturelle)中將野生動物描述為在冬季遭受嚴重匱乏,特別關注了因發情季節而筋疲力盡的雄鹿的困境,這反過來又導致了寄生蟲在他們的皮膚下繁殖,進一步加劇了他們的痛苦。[ 96 ] : 53 在書的後面,他描述了捕食是防止動物過剩所必需的,這些動物產生大量後代,如果不殺死它們,它們的繁殖力就會因缺乏食物而減少,並會因食物不足而死亡。布馮總結:「暴力死亡似乎與自然死亡同樣必要;它們都是破壞和革新的方式;一種是為了保護自然的永恆春天,另一種是為了維持自然的生產秩序,並限制自然的數量。[ 96 ]:116–117
約翰·戈特弗里德·赫爾德
哲學家兼神學家約翰‧戈特弗里德‧赫爾德 (Johann Gottfried Herder)在 1784 年至 1791 年間出版的《人類哲學理念》 (Ideen zur Philosphie der Geschichte derMenschheit ) 中指出,動物處於不斷奮鬥的狀態,需要養活自己並保衛自己的生命。他認為,大自然透過為具有不同本能、屬於彼此對立生活的不同物種的動物創造平衡,確保了創造物的和平。[ 97 ]
19世紀
劉易斯·岡佩茲
1824年,早期的素食主義者和動物權利活動家劉易斯·岡珀茨(Lewis Gompertz)出版了《關於人類和野獸狀況的道德調查》,其中他提倡對動物採取平等主義觀點並幫助在野外受苦受難的動物。[ 3 ] Gompertz 斷言,人類和動物在自然狀態下都會遭受類似的痛苦:[ 98 ] : 47
岡珀茨認為,儘管動物在野外遭受苦難,但它們在人類手中遭受的苦難要多得多,因為在自然狀態下,它們也有能力經歷許多享受的時期。[ 98 ] : 52 此外,他認為,如果他遇到一隻動物正在吃另一隻動物的情況,他會進行幹預以幫助被攻擊的動物,即使「這可能是錯的」。[ 98 ] : 93–94 在 1852 年出版的《保護動物的碎片》和《關於道德、靈魂和未來狀態的論文》一書中,岡佩茨將野生動物所遭受的痛苦與人類所遭受的痛苦進行了比較,他說:「就像動物一樣在自然狀態下,它們所遭受的痛苦似乎比在一般人的統治下遭受的痛苦要多得多,前者的痛苦能與一匹出租馬車的持續折磨相媲美嗎?[ 99 ]
悲觀主義哲學家
哲學家賈科莫·萊奧帕爾迪和亞瑟·叔本華引用野生動物的痛苦作為支持他們悲觀世界觀的證據。 1824 年,萊奧帕爾迪在道德歌劇《自然與冰島人的對話》中使用了動物捕食的圖像來象徵自然的創造和毀滅的循環,他認為這些圖像具有內在價值,但他認為這些圖像具有內在價值。[ 100 ]萊奧帕爾迪在 1898 年去世後出版的筆記本《Zibaldone di pensieri》中寫道,掠奪是自然邪惡設計的一個主要例子。[ 101 ] 1851年,叔本華評論了自然界中大量的痛苦,提請人們注意肉食動物所經歷的快樂和它們所吃的動物所承受的痛苦之間的不對稱,他說:「無論是誰想要簡單地測試斷言世界上的快樂大於痛苦,或者至少兩者相互平衡,應該將吞噬另一種動物的感受與另一種動物的感受進行比較。[ 102 ]
約翰·斯圖爾特·密爾
在 1874 年的遺作《自然》中,功利主義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密爾 (John Stuart Mill)寫到了大自然中的苦難以及與之抗爭的必要性:[ 103 ]
亨利·史蒂芬斯·索爾特
作家兼早期動物權利活動家亨利·斯蒂芬斯·索爾特 (Henry Stephens Salt)在其 1892 年出版的著作《動物權利:考慮與社會進步的關係》中用整整一章的篇幅重點討論野生動物的困境。索爾特強調尊重動物的自主權和生命權的道德義務,並將對待野生動物和不文明的人類部落進行了類比。他認為,動物和人類一樣,有權不受干擾和不受傷害地生活,除非它們的存在直接威脅到人類的福祉。雖然人類有理由進行自衛或防止某些物種的數量過多,從而破壞人類的統治地位,但他們沒有理由不必要地殺死或折磨無害的生物。索爾特承認,界定乾涉他人(無論是動物或人類部落)的自主權的道德界線是很困難的,但他強調,不必要的傷害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腳的。[ 104 ]
20世紀
J·霍華德·摩爾
在 1899 年出版的《更美好的世界哲學》中,動物學家兼哲學家J. Howard Moore 批評了自然選擇的殘酷性和動物在野外所經歷的痛苦,強調了大自然的殘酷捕食和生存鬥爭。[ 105 ] : 125, 190 他認為自然選擇的原則是“非理性和野蠻的”,導致世界充滿不必要的痛苦,他呼籲用人類幹預驅動的有意識的道德原則取代它。[ 105 ] : 91 摩爾認為,由於人類的智力和道德能力,人類在減輕這種痛苦方面處於獨特的地位,並提出人類承擔著改造和再生宇宙的作用,包括改善所有生物之間的關係。[ 105 ] : 90–91 他設想了一個理想的未來,人類努力修復其他動物的“笨拙本性”,減少自然過程造成的痛苦,倡導對地球上的生命進行富有同情心的管理。[ 105 ]:126、163
摩爾在 1906 年出版的《普遍親屬關係 》一書中詳細闡述了這些想法:[ 106 ]
摩爾在 1912 年出版的《倫理與教育》一書中批評了人類對野生動物的看法。他寫道:“許多非人類在語言、外表、興趣和生活方式上與人類相差甚遠,簡直就是‘野生動物’。”當然,這些‘野生動物’在人類眼中沒有任何權利。[ 107 ] : 71 在書的後面,他將他們描述為獨立的存在,他們像人類一樣受苦和享受,並且有自己的「生命的目的和理由」。[ 107 ]:157
亞歷山大·斯卡奇
博物學家兼作家亞歷山大·斯卡奇 (Alexander Skutch)在其 1952 年的文章“我們應該保護哪些?關於對待自由生命的倫理思考”中,探討了人類在考慮與野生動物的關係時可以遵循的五項倫理原則,包括只考慮人的利益的原則;自由放任或「不干涉」原則;不傷害、非暴力原則;偏好與我們最相似的「高等動物」的原則; 「和諧相處」的原則,即人類和野生動物可以共生,互惠互利,破壞這種和諧的個體,如捕食者,將被清除。斯卡奇贊同將自由放任、不殺生和和諧交往方法結合起來,作為在野外創造人類與動物之間最終和諧的方式。[ 108 ]
動物和環境倫理學家的觀點
1973年,道德哲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回答了關於人類是否有道德義務防止掠奪的問題,他認為以這種方式進行幹預可能會在長期內造成更多痛苦,但他聲稱,如果長期結果不理想,他會支持採取行動。[ 109 ] 1979年,動物權利哲學家史蒂芬·RL·克拉克(Stephen RL Clark)發表了《野生動物的權利》,其中他認為人類應該保護野生動物免受特別大的危險,但人類沒有義務監管他們所有的關係。[ 110 ]隔年,環境倫理學家J·貝爾德·卡利科特(J. Baird Callicott)發表了《動物解放:三角事件》,其中比較了動物解放運動的倫理基礎,聲稱它是基於邊沁主義原則和奧爾多原則利奧波德的土地倫理學被他用作環境倫理學的典範。卡利科特的結論是,在野生動物受苦問題上,兩種道德立場之間存在著棘手的差異。[ 111 ]
動物權利哲學家Steve F. Sapontzis在 1987 年出版的著作《道德、理性和動物》中指出,從反物種主義的角度來看,人類應該幫助野生動物,只要總體上不造成更大的傷害。[ 112 ] 1991年,環境哲學家阿恩·奈斯批評了他所謂的“自然崇拜”,即當代和歷史上對自然苦難漠不關心的態度。他認為,人類應該面對荒野的現實,包括在可行的情況下擾亂自然過程,以減輕痛苦。[ 113 ]動物權利哲學家大衛·奧利維爾(David Olivier )在其 1993 年發表在反物種主義雜誌《Cahiers antispécistes》上的文章《為什麼我不是環保主義者》中指出,他反對環保主義者,因為他們認為捕食是好的,因為物種的保護和“自然平衡”,而奧利維爾則考慮到被捕食的個體動物的痛苦。他還斷言,如果環保主義者自己面臨被掠奪的風險,他們就不會遵循「自然秩序」。奧利維爾總結道:「我不想把宇宙變成一個有計劃的人造世界。狐狸的合成食品,野兔的避孕藥,我只喜歡一半。我有一個問題不知道如何解決,只要我(幾乎)獨自在尋找解決方案,我就不太可能找到解決方案,即使是理論上的解決方案。[ 114 ]
21世紀
刊物
2009年,散文家布萊恩·托馬西克(Brian Tomasik)撰寫了《野生動物苦難的重要性》一書,他在文中認為野生動物的數量遠遠超過人類控制下的非人類動物的數量。托馬西克認為,動物權益倡議者應該促進人們對自然棲息地中動物所遭受的痛苦的關注。他也強調,如果人類後代選擇繁殖而不是減輕野生動物的痛苦,他們就有可能大大增加野生動物的痛苦。[ 115 ]該文的修訂版發表在2015年的《關係》雜誌。超越人類中心主義,作為題為“野生動物的痛苦和自然幹預”的特刊的一部分,其中收錄了有關該主題的各種貢獻。[ 116 ] [ 117 ]關於此主題的後續問題已於2022年發布。
傑夫·麥克馬漢 (Jeff McMahan) 2010 年的文章《肉食者》由《紐約時報》發表,主張減少野生動物的痛苦,特別是透過減少捕食。[ 119 ]在受到批評之後,麥克馬漢用另一篇文章進行了回應,《掠奪者:回應》。[ 120 ] Vox也探討了這個主題,發表了Jacy Reese Anthis 2015 年的文章《野生動物忍受疾病、傷害和飢餓。[ 121 ]在 Anthis 2018 年出版的《動物養殖的終結》一書中,Anthis 討論了擴大人類道德關注範圍,將無脊椎動物和野生動物納入其中。[ 122 ] Vox在 2021 年以Dylan Matthews的文章《動物福利的野生前沿》繼續這一討論,該文審視了不同哲學家和科學家的觀點。[ 123 ] Aeon發表了有關野生動物痛苦的文章,包括Steven Nadler 2018 年的文章「我們有道德義務來減輕個體動物的痛苦」[ 124 ]和Jeff Sebo 2020 年的文章「我們欠動物的一切」。[ 16 ]
2016 年,哲學家Catia Faria完成了她的博士論文答辯。論文《動物倫理走向狂野:野生動物的痛苦和對自然的干預問題》是同類論文中第一篇主張人類有義務幫助野生動物的論文。[ 125 ]她在 2022 年出版的《野生動物倫理:野生動物的痛苦和自然幹預》一書中詳細闡述了這個主題。[ 126 ]哲學家凱爾‧約翰森 (Kyle Johannsen) 2020 年出版的著作《野生動物倫理:野生動物苦難的道德和政治問題》認為,野生動物苦難是一個需要人類幹預的重大道德問題。[ 127 ]同年,女王大學的研討會討論了約翰森的書。 [ 128 ] 2022年,動物權利活動家和哲學家奧斯卡·奧爾塔(Oscar Horta)增加了一個名為「捍衛動物!」的章節。在他的《為動物辯護》一書中,主張對遭受自然過程之苦的動物進行道德考慮和援助。[ 129 ]約翰森編輯了《對野生動物的積極義務》,這是一本來自不同學者的論文集,旨在透過不同的理論框架來推進對野生動物苦難的干預主義方法。[ 130 ]
組織機構
為了回應野生動物痛苦的道德和政治重要性的爭論,許多組織已經成立來研究和解決這個問題。其中兩項,Utility Farm 和 Wild-Animal Suffering Research 於 2019 年合併,成立了Wild Animal Initiative。[ 131 ]非營利組織動物倫理也研究野生動物的痛苦並代表野生動物和其他群體進行倡議。[ 132 ] Rethink Priorities 是一個研究組織,除其他主題外,還對野生動物的痛苦進行了研究,特別是圍繞無脊椎動物的感知和無脊椎動物的福祉。[ 133 ] [ 134 ]
野生動物災害網絡成立於2020年,旨在幫助遭受天災的野生動物。該網絡的工作人員傑米·佩頓(Jamie Payton)對野生動物在災難情況下獨處時表現最好的觀點提出了質疑,他表示:「如果沒有人類幹預,這些動物將遭受痛苦並死亡,這不僅是因為它們受傷,還因為失去了生命。[ 135 ]
2022 年 9 月,紐約大學啟動了野生動物福利計劃,研究並舉辦活動,探索人類活動和環境變化如何影響野生動物福利。該計劃旨在增進對人類如何改善與野生動物互動的理解,包括自然、社會和人文科學的研究。該團隊向學者、倡導者、政策制定者和公眾進行推廣。該計劃由貝卡·弗蘭克斯和傑夫·塞博領導,還包括阿瑟·卡普蘭和丹妮爾·斯皮格爾-菲爾德。[ 136 ]
哲學地位
掠奪是一個道德問題
有些哲學家認為掠奪是一個道德問題,他們認為人類有義務阻止掠奪,[ 11 ] [ 137 ],而另一些哲學家則認為幹預在道德上不是必需的。[ 138 ] [ 139 ]其他人認為,人類現在不應該對此採取任何行動,因為它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造成嚴重傷害,但有了更好的資訊和技術,未來就有可能採取有意義的行動。[ 140 ]有些作家認為防止掠奪的義務是站不住腳的或荒謬的,他們利用這一立場作為反證法來完全拒絕動物權利的概念。[ 141 ] [ 142 ]其他人則認為,試圖減少它會對環境有害。[ 143 ]
幹預的論據
動物權利和福利觀點
一些理論家思考了是否應該接受動物在野外遭受的傷害,或者是否應該採取措施減輕這些傷害。[ 5 ]旨在減少野生動物痛苦的干預措施的道德基礎可以是基於權利或福利的。此類幹預措施的倡導者認為,不干預與這兩種方法都不相符。從基於權利的角度來看,如果動物擁有生命或身體完整的道德權利,則可能需要介入以防止其他動物侵犯這些權利。[ 144 ]動物權哲學家湯姆‧雷根批評了這種觀點;他認為,由於動物不是道德主體,從對其行為負有道德責任的意義上來說,它們不能侵犯彼此的權利。基於此,他得出的結論是,人類不需要擔心防止這種痛苦,除非這種相互作用受到人類的強烈影響。[ 145 ]:14-15
奧斯卡·奧爾塔認為,認為動物權利立場意味著尊重自然過程是一種錯誤的看法,因為人們假設野生動物過著輕鬆而幸福的生活,而實際上,它們的生活短暫而痛苦,充滿了痛苦。[ 5 ]也有人認為,非物種歧視的法律體系意味著野生動物將有權享有積極的權利——類似於人類因其物種成員資格而享有的權利——這將賦予它們合法的食物權、住房、醫療保健和保護。[ 146 ]從基於福利的角度來看,只要可以防止野生動物遭受一些痛苦而不造成更多痛苦,就可能需要進行幹預。[ 147 ]凱蒂·麥克沙恩 (Katie McShane) 認為,生物多樣性並不能很好地代表野生動物福利。她表示:「一個生物多樣性豐富的地區充滿了許多不同種類的個體。他們可能正在受苦;他們的生活可能幾乎不值得過下去。但如果他們還活著,他們對生物多樣性有正面的影響。 」[ 148 ]
不干預是物種歧視的一種形式
有些作家認為,當人類願意幫助遭受類似情況的人類時,卻拒絕幫助在野外受苦受難的動物,這是物種歧視的一個例子;[ 2 ]根據物種成員身分對個體進行差別待遇或道德考量。[ 149 ] Jamie Mayerfeld 認為,減輕動物痛苦的義務與物種成員資格無關,這意味著有義務減輕動物因自然過程而遭受的痛苦。[ 150 ] Stijn Bruers 認為,即使是長期的動物權利活動家,在涉及這個特定主題時有時也會持有物種歧視觀點,他稱之為「道德盲點」。[ 151 ]他的觀點得到了埃茲·帕茲(Eze Paez)的贊同,他聲稱,那些純粹因為動物生活在野外而無視動物利益的倡導者,與那些為人類剝削動物辯護的人所使用的同樣形式的歧視負有責任。[ 152 ]奧斯卡‧奧爾塔認為,傳播物種歧視意識反過來會增加對野生動物困境的關注。[ 153 ]
人類已經介入以促進人類利益
奧斯卡·奧爾塔斷言,人類不斷以重要的方式乾預自然,以促進人類利益,例如促進環保主義理想。他批評,當幹預措施的目標有利於人類而不是專注於幫助野生動物時,幹預措施就被認為是現實的、安全的或可接受的。他認為,人類應該轉變這些幹預措施的目標,以考慮眾生的利益;不僅僅是人類。[ 15 ]
人類對加劇自然危害的責任
哲學家瑪莎·努斯鮑姆斷言,人類不斷“影響動物的棲息地,決定營養、自由活動和繁榮的其他方面的機會”,並認為人類普遍參與自然過程意味著人類有道德責任來幫助受影響的個體透過我們的行動。她還認為,人類可能有能力幫助因完全自然過程(例如疾病和自然災害)而遭受痛苦的動物,並聲稱人類可能有責任在這些情況下提供護理。[ 154 ]:374
哲學家傑夫·塞博認為,野生動物因自然過程以及人為傷害而遭受痛苦。他斷言,氣候變遷正在使現有的危害變得更加嚴重,並給這些人帶來新的危害。由此,他得出結論,幫助野生動物個體有兩個原因,認為「它們正在遭受痛苦和死亡,我們負有部分或全部責任」。[ 16 ]同樣,哲學家史蒂文·納德勒認為,氣候變遷意味著「應擴大考慮到動物痛苦而禁止的行動範圍,特別是規定的行動範圍」。[ 124 ]納德勒更進一步,斷言人類有道德義務幫助在野外受苦受難的個體動物,而不管人類的責任如何。[ 124 ]
基於性別的觀點
卡蒂亞·法利亞認為,性別認同深刻影響人類對野生動物的看法和反應,而以男性為中心的世界觀在助長傷害和冷漠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人為傷害或人類活動造成的傷害經常被忽視,因為性別假設優先考慮以人為中心和以男性為中心的觀點。這些文化規範淡化了動物在人類手中遭受痛苦的重要性,強化了忽視或最小化此類傷害的倫理影響的傾向。[ 155 ]
法利亞也批評了人們對自然危害(自然過程造成的危害)普遍漠不關心的態度,認為這種冷漠源自於將自然自主性理想化的性別觀點。這種偏向男性的觀點將生態系統視為相互關聯的整體,忽略了個別動物的痛苦,轉而支持理想化的自然秩序。法裡亞主張重新思考這些態度,呼籲採取更道德、更少性別的觀點,優先考慮對個體動物的同情而不是抽象的生態概念。[ 155 ]
反對幹預的論點
幹預自然的實用性
對介入自然的一個普遍反對意見是,這不切實際,要么是因為涉及的工作量很大,要么是因為生態系統的複雜性使得很難知道幹預措施總體上是否會產生淨效益。[ 120 ]亞倫‧西蒙斯認為,人類不應該介入拯救大自然中的動物,因為這樣做會導致意想不到的後果,例如破壞生態系統、幹擾人類計畫或導致更多動物死亡。[ 11 ] Nicolas Delon 和 Duncan Purves 認為,「生態系統的性質使我們沒有理由預測幹預措施會減少而不是加劇痛苦」。[ 9 ]彼得辛格認為,如果人們有理由相信,從長遠來看,對自然的干預將大大減少野生動物的痛苦和死亡,那麼幹預自然就是合理的。在實踐中,辛格警告不要幹擾生態系統,因為他擔心這樣做弊大於利。[ 109 ] [ 156 ]
其他作者對辛格關於幹預自然世界可能產生的後果的實證主張提出質疑,並認為某些類型的干預總體上有望產生良好的後果。經濟學家泰勒·考恩(Tyler Cowen)舉了一些動物物種的例子,人們普遍認為這些物種的滅絕總體上並不對世界造成不利影響。考恩也指出,就人類已經幹預自然而言,相關的實際問題不是是否應該幹預,而是應該支持哪些特定形式的干預。[ 147 ]奧斯卡·奧爾塔(Oscar Horta)同樣寫道,人類出於其他原因幹預自然的情況已經有很多,例如人類對自然的興趣和環境保護,因為它們本身的權利是有價值的。[ 5 ]奧爾塔也建議,應先在城市、郊區、工業或農業地區實施旨在幫助野生動物的行動方案並進行充分監測。[ 157 ]同樣,傑夫·麥克馬漢認為,由於人類“已經在自然世界中造成了巨大的、突然的變化”,人類應該支持那些能夠促進“草食性物種而不是肉食性物種”生存的變化。[ 120 ]哲學家Peter Vallentyne認為,雖然人類不應該消滅自然界中的掠食者,但他們可以以更有限的方式進行幹預以幫助獵物。就像人類在成本很小的情況下幫助有需要的人類一樣,人類至少在有限的情況下可能會幫助一些野生動物。[ 158 ]
動物權利與環保主義之間的潛在衝突
有人認為,保護某些抽象實體(例如物種和生態系統)的環保主義目標以及不干涉自然過程的政策與動物權利觀點不相容,動物權利觀點將個體動物的福利和利益置於首位。中心。[ 159 ] [ 160 ] [ 161 ]例子包括環保人士支持透過狩獵來控制物種數量,而動物權利倡議者則反對;[ 72 ]動物權利倡議者主張食肉動物或戰略物種的滅絕或重新設計,而深層生態學家則捍衛它們生存和繁榮的權利;[ 140 ] [ 162 ]和動物權利倡導者捍衛野生動物棲息地的減少或反對擴大野生動物棲息地,因為他們擔心大多數動物的痛苦發生在棲息地內,而環保主義者則希望保護和擴大野生動物棲息地。[ 163 ] [ 164 ]Oscar Horta 認為,在某些情況下,環保人士和動物權利倡議者可能都支持能夠減少野生動物痛苦的方法。[ 164 ]
生態過程、荒野與荒野的內在價值
有些作家,例如環境倫理學家霍姆斯·羅爾斯頓三世,認為動物的自然痛苦是有價值的,因為它服務於生態目的,只有非自然過程造成的動物痛苦在道德上是不好的,因此人類沒有義務幹預自然過程所造成的痛苦。[ 165 ] [需要頁面]羅爾斯頓讚揚自然界中的食肉動物,因為它們在生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162 ]其他人則認為,人類有責任保護其他人類而不是野生動物免遭捕食,因為人類是文化世界而不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因此在這些情況下,不同的規則適用於他們。[ 162 ] [ 166 ]一些作者斷言,被捕食的動物正在履行其自然功能,因此當它們被捕食或以其他方式死亡時,它們會蓬勃發展,因為這使得自然選擇發揮作用。[ 144 ]
動物權利哲學家Yves Bonnardel批評了這種觀點以及自然概念,他將自然概念描述為一種“意識形態工具”,使人類處於高於其他動物的優越地位,而其他動物的存在只是為了執行某些生態系功能,例如就像兔子被狼吃掉一樣。博納爾德爾將此與奴隸為主人而存在,或者女人為男人而存在的宗教觀念進行了比較。他認為動物作為個體都有對生活的興趣。[ 167 ]
荒野倡議者認為,荒野具有內在的價值。生物學家EO Wilson寫道,「荒野本身就有美德,不需要任何額外的理由」。[ 168 ]約書亞·杜克洛(Joshua Duclos)將反對保護荒野的道德論點描述為“福利反對”,因為生活在其中的野生動物所經歷的痛苦。[ 169 ]傑克‧沃克認為「野性的內在價值不能用來反對減少〔野生動物痛苦〕的大規模幹預措施」。[ 170 ]約書亞·杜克洛 (Joshua Duclos) 觀察到,從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角度來看,荒野被賦予了內在價值,具有宗教精神維度。[ 171 ]
自然如田園詩般
田園詩般的自然觀被描述為一種普遍持有的觀點,即自然中的幸福是普遍存在的。[ 5 ] [ 6 ] Oscar Horta 認為,儘管許多人都意識到野生動物所經歷的傷害,例如捕食、飢餓和疾病,並且認識到這些動物可能會因這些傷害而遭受痛苦,他們並沒有由此得結論:野生動物的生活已經夠糟了,這意味著大自然不是一個快樂的地方。奧爾塔也認為,浪漫的自然觀對人們對野生動物的態度有重大影響,因為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可能會反對減少痛苦的干預措施。[ 5 ]
鮑伯費雪認為,即使沒有人類活動,許多野生動物也可能過著淨負生活(經歷的痛苦多於快樂)。費雪認為,如果許多動物的壽命為淨負數,那麼對動物個體有利的事情可能對其物種、其他物種、氣候或生物多樣性的保護不利;例如,某些動物的數量可能必須大幅減少和控制,而某些物種,如寄生蟲或捕食者,則必須被消滅。[ 172 ]
傲慢的干預
一些作家認為,減少野生動物痛苦的干預措施是傲慢、傲慢或扮演上帝的例子,因為這種幹預措施可能會帶來不可預見的災難性後果。他們也懷疑人類做出正確道德判斷的能力以及人類的錯誤。此外,他們認為人類的道德立場和道德機構可能導致將人類中心主義或家長式價值觀強加於他人。為了支持這些主張,他們利用了人類對大自然造成的負面影響的歷史,包括物種滅絕、荒野、資源枯竭以及氣候變遷。由此,他們得出結論,人類幫助野生動物的最佳方式是保護更大的荒野地區並減少人類對大自然的影響範圍。[ 12 ]
這一立場的批評者,例如 Beril Sözmen,認為人類的負面影響並非不可避免,而且直到最近,還沒有採取旨在改善野生動物個體福祉的干預措施。此外,她認為,此類人為傷害的例子並不是錯誤的人類幹預的結果,而實際上是人類農業和工業的結果,這些農業和工業沒有考慮或不關心它們對自然和動物的影響。 。索茲曼也聲稱,持有這一立場的人可能認為自然存在於一種微妙的平衡狀態,並對野生動物的生活抱持過於浪漫的看法,她認為野生動物蘊藏著巨大的痛苦。[ 12 ]瑪莎‧努斯鮑姆認為,由於人類不斷幹預自然,核心問題應該是這些幹預應該採取什麼形式,而不是是否應該進行幹預,她認為「明智地尊重家長式作風遠優於忽視」。[ 154 ]:377
自由放任
湯姆·雷根 (Tom Regan)、艾麗莎·阿爾托拉 (Elisa Aaltola )、克萊爾·帕爾默 (Clare Palmer) 和內德·赫廷格 (Ned Hettinger ) 捍衛了一種自由放任的觀點,即人類不應傷害野生動物,但也沒有義務在需要時幫助這些動物。雷根認為,動物之間的痛苦不應該成為出於道德動機的野生動物管理的關注點,而這些野生動物管理者應該專注於讓野生動物按原樣生存,不受人類捕食,並「開拓出生存空間」。他們自己的命運」。[ 13 ]阿爾托拉也認為,儘管掠食者給它們捕食的動物帶來了痛苦,但它們應該繼續繁衍生息。[ 14 ]帕爾默同意這立場的一個變體,即如果人類對野生動物的處境負責,那麼人類可能有義務幫助它們。[ 173 ]赫廷格主張基於「尊重獨立自然」的環境價值的自由放任。 [ 174 ]
卡蒂亞·法利亞(Catia Faria)認為,遵循「人類只應在受到人類而非自然過程傷害時提供幫助」的原則,也意味著當人類和伴侶動物因自然過程而遭受痛苦時,拒絕幫助他們;大多數人似乎無法接受這種暗示,她斷言,當人類有能力幫助這些人時,就有充分的理由幫助他們。法裡亞認為,有義務幫助野生動物在類似情況下遭受痛苦,因此自由放任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175 ]同樣,史蒂文‧納德勒認為,拒絕幫助野生動物在道德上是錯誤的,無論人類是否對它們的痛苦負有間接或直接責任,就像拒絕向因自然災害而遭受痛苦的人類提供援助一樣。他的結論是,如果唯一與道德相關的是個人承受痛苦的能力,那麼在這些情況下遭受痛苦的人類和其他動物之間就不存在相關的道德差異。[ 124 ]同樣,史蒂夫·F·薩蓬蒂齊斯斷言:“當我們的利益或我們所關心的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時,我們不承認‘順其自然’的道德義務。” [ 176 ]
野生動物主權
有些作家,例如《動物園城》中的動物權哲學家蘇唐納森和威爾基姆利卡,認為人類不應該進行大規模幹預來幫助野生動物。他們斷言,這些幹預措施將剝奪這些動物自我管理的能力,從而剝奪它們的主權。[ 177 ]克里斯蒂安‧貝利斷言,某些野生動物,特別是親社會性動物,有足夠的標準被視為道德主體,也就是說,有能力做出道德判斷並負有責任的個體。她認為,幫助他們將使野生動物淪為無法為自己做決定的動物。[ 178 ]
奧斯卡·奧爾塔強調,儘管有些個體可能形成主權群體,但絕大多數野生動物要么是獨居動物,要么是重選擇動物,其族群規模每年都有很大差異。他認為,它們的互動大多是共棲、共棲、對抗或競爭。奧爾塔的結論是,如果人類採用唐納森和基姆利卡所製定的標準,大多數野生動物將不會形成主權社區。[ 179 ]
與殖民主義的類比
埃斯蒂瓦·雷烏斯斷言,從某種角度來看,殖民主義捍衛者的精神與「落後人民」認為人類必要進步的精神,與主張為了人類的利益而改革自然的作家的思想之間存在著比較。[ 180 ]
動物倫理學歷史學家和作家托馬斯·勒佩爾蒂埃 (Thomas Lepeltier)認為,“如果殖民化要受到批評,那是因為,除了言辭之外,它是一項極其殘酷的掠奪和勒索事業” 。 [ 181 ]他也認為,倡導幫助野生動物的作家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這樣做,因為幫助這些動物他們不會獲得任何好處。勒佩爾蒂埃繼續斷言,減少野生動物痛苦的倡導者會意識到他們對如何最好地幫助這些個體的疑慮,並且他們不會將它們視為基本且易於理解的生物,這與前者的願景相反。[ 181 ]
實踐中的干預
現有的援助形式
援助野生動物個體的現有方式包括為生病和受傷的動物提供醫療護理、為動物接種疫苗以預防疾病、照顧孤兒動物、營救被困或處於自然災害中的動物、照顧動物的需要。渴的動物,庇護因天氣條件而受苦的動物,[ 153 ]並使用避孕措施來調節族群規模。[ 182 ] [ 183 ]
幹預史
提供援助
比什諾伊派是成立於15世紀的印度教教派,有餵養野生動物的傳統。[ 184 ]一些比什諾伊寺廟也充當救援中心,祭司在那裡照顧受傷的動物;其中一些人被送回野外,而其他人則留下來,在寺廟院落裡自由漫步。[ 185 ]博拉納奧羅莫人過夜留水給野生動物飲用,因為他們相信動物有權喝水。[ 186 ]
剔除
2002年,澳洲政府授權捕殺10萬隻袋鼠中的15,000只,這些袋鼠被困在一個用圍欄圍起來的國家軍事基地中,並處於疾病、痛苦和飢餓的狀態。[ 187 ] 2016年,克魯格國家公園有350頭飢餓的河馬和水牛被公園管理員殺死;採取這一行動的動機之一是為了防止他們在死亡時遭受痛苦。[ 188 ]
救援
已經對多種野生動物進行了救援。 1988年,美國和蘇聯政府合作進行「突破行動」,解救了被困在阿拉斯加海岸浮冰中的三頭灰鯨。 [ 189 ] 2018年, BBC電影製作團隊在雪地裡挖了一個坡道,讓一群企鵝逃離南極洲的一個峽谷。[ 190 ] 2019年,2000隻小紅鶴在南非乾旱期間獲救。[ 191 ] 2019-20年澳洲叢林火災季節,許多受火災威脅的野生動物獲救。[ 192 ] 2020年,120頭擱淺的領航鯨在斯里蘭卡獲救。[ 193 ]2021年,1,700隻被父母遺棄的岬角鸕鶿雛鳥在南非獲救。 [ 194 ]同年,德州救出了近5,000隻冷暈的海龜。[ 195 ]
疫苗接種及避孕計劃
疫苗接種計劃已成功實施,以預防野生動物的狂犬病和結核病。[ 196 ]野生動物避孕已被用來減少和穩定野馬、白尾鹿、美洲野牛和非洲象的數量。[ 182 ] [ 197 ]
未來發展
提議的干預措施
技術性
有人認為,未來,基於研究、可行性以及是否可以在不增加整體痛苦的情況下進行幹預措施,可以更大規模地採用現有的野生動物援助形式來減少痛苦。[ 121 ] [ 198 ]技術建議包括基因驅動和CRISPR來減少r-策略物種成員的痛苦,[ 199 ]以及使用生物技術消除野生動物的痛苦。[ 18 ] [ 200 ]
防止掠食
當談到減少捕食造成的痛苦時,建議包括將捕食者從野生地區清除,[ 201 ] [ 202 ]避免將捕食者重新引入它們以前已經滅絕的地區,[ 72 ] [ 203 ]安排捕食者逐漸滅絕肉食性物種,[ 53 ]並使用種系工程將它們「重新編程」為食草動物。[ 198 ]由於貓和狗的捕食行為,建議對這些伴侶動物進行絕育,以防止野生動物的存在,並且貓應養在室內,狗應拴在皮帶上,除非在指定區域。[ 204 ]
棲息地減少
布萊恩·托馬西克(Brian Tomasik)等一些作家認為,從結果主義的角度來看,由於大多數野生動物都過著充滿痛苦的生活,因此應該鼓勵而不是反對棲息地的喪失。泰勒·約翰(Tyler M. John)和傑夫·塞博(Jeff Sebo)批評了這一立場,將其稱為“伐木者的邏輯”,基於“食品儲藏者的邏輯”的概念。[ 205 ]
福利生物學
福利生物學是研究動物福利的建議研究領域,特別關注動物與自然生態系統的關係。[ 206 ]它於 1995 年由 Yew-Kwang Ng 首次提出,他將其定義為「對生物及其環境及其福祉(定義為淨幸福,或享受減去痛苦)的研究」。[ 71 ]此類研究旨在促進人們對野生動物苦難的關注,並制定有效的行動,以便在未來幫助這些個體。[ 207 ] [ 208 ]動物倫理與野生動物倡議組織推動福利生物學作為一個研究領域的建立。[ 209 ]
氣候變遷的影響
有人認為,氣候變遷可能對許多動物產生巨大的直接影響,其中對那些專門生活在受氣候變遷影響最大的環境中的特殊物種的影響最大;這可能導致被屬於更通才物種的個體所取代。也有人斷言,氣候變遷對野生動物痛苦的間接影響將是導致個體出生後遭受痛苦並在出生後不久死亡的數量增加還是減少,其中有很多因素需要考慮。 。[ 164 ]
風險
將野生動物的苦難傳播到地球之外
一些研究人員和非營利組織擔心人類文明可能會對地球以外的野生動物造成痛苦。例如,野生棲息地可能會在外星殖民地(如改造行星)上創建或允許發生。[ 210 ] [ 211 ]潛在實現風險的另一個例子是定向有源論,其中最初的微生物族群最終進化成有感知的生物體。[ 212 ] [ 213 ] [ 214 ]將有感知力的野生動物傳播到地球以外可能會構成痛苦風險,因為這可能會導致現有野生動物數量的大幅增加。[ 215 ]
文化描繪
野生動物紀錄片
對野生動物苦難描繪的批評
有人認為,人們對野生動物的了解大部分來自於野生動物紀錄片,這些紀錄片被認為不能代表野生動物遭受苦難的現實,因為它們沒有充分代表那些可能有能力承受苦難的無魅力動物,例如那些受苦的動物。[ 216 ]此外,有人認為這類紀錄片主要關注成年動物,而大多數可能遭受最大痛苦的動物在成年之前就已經死亡;[ 216 ]野生動物紀錄片一般不會表現遭受寄生的動物;[ 145 ] : 47 這類紀錄片會給觀眾留下一種錯誤的印象,認為遭受掠食者攻擊並遭受嚴重傷害的動物隨後得以倖存並繁衍生息;[ 217 ]而且許多特別暴力的掠奪事件並未包括在內。[ 218 ]紀錄片廣播公司大衛·阿滕伯勒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那些指責我們施行過多暴力的人,[應該看看]我們在剪輯室地板上留下了什麼。” [ 219 ]
有人認為,野生動物紀錄片將自然呈現為供觀眾被動消費的奇觀,以及需要保護的神聖而獨特的地方。此外,人們也關注如何以一種方式來描述動物所經歷的困難,從而給人留下野生動物透過適應過程能夠克服這些傷害來源的印象。這種適應性特徵的發展需要經過幾個世代的努力,他們在生活中可能會經歷許多痛苦和艱辛,同時遺傳他們的基因。[ 220 ]
大衛皮爾斯(David Pearce)是一位超人類主義者,也是減少野生動物痛苦的技術解決方案的倡導者,他對野生動物紀錄片(他稱之為“動物鼻煙電影”)如何表現野生動物的痛苦持高度批評態度:[ 221 ]
皮爾斯認為,透過類比,聰明的外星人為大眾娛樂創造人類死亡的風格化描繪的想法會被認為是令人憎惡的。他斷言,實際上,這就是人類在創作野生動物紀錄片時所扮演的角色。[ 221 ]
克萊爾·帕爾默聲稱,即使野生動物紀錄片包含野生動物痛苦的生動圖像,它們也不會像狗或貓等伴侶動物在類似情況下遭受痛苦時那樣激發道德或實際反應,大多數人會本能地採取這種立場自由放任:讓痛苦順其自然,不予幹預。[ 222 ]
不干預作為電影製作規則
野生動物紀錄片製片人是否應該介入幫助動物的問題是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 223 ]觀察動物但不干預被描述為此類電影製作的「黃金法則」。[ 224 ]這項規則偶爾會被打破,BBC紀錄片攝製組在2016年營救了一些擱淺的小海龜,並在2018年營救了一群被困在峽谷中的企鵝;[ 225 ]後一個決定得到了其他野生動物紀錄片製片人的辯護。[ 190 ]遵守這項規則的電影製片人因拍攝垂死的動物(例如渴死的大象)而不幫助它們而受到批評。[ 225 ]
在小說中
19世紀
赫爾曼·梅爾維爾 (Herman Melville ) 在1851 年出版的《白鯨》 (Moby-Dick ) 中將海洋描述為「普遍同類相食」的地方,「生物之間相互捕食,自世界誕生以來就進行著永恆的戰爭」;後來的一個描繪鯊魚吃掉自己內臟的場景就說明了這一點。[ 226 ]
安徒生的童話故事描述了動物因自然過程而遭受的苦難以及人類對它們的拯救。 《拇指姑娘》中的同名角色遇到了一隻看似死了的冰凍燕子。拇指姑娘為這隻小鳥和她的同伴鼴鼠感到難過,她說:「生來就是一隻小鳥,這是多麼不幸的事情啊。謝天謝地,我的孩子們都不能成為一隻小鳥,除了'嘰嘰喳喳',什麼都沒有,而且冬天一到,肯定會餓死。[ 227 ]拇指姑娘發現燕子其實並沒有死,並設法讓它們恢復健康。[ 228 ] 《醜小鴨》中,嚴冬的嚴寒使小鴨子被凍在結冰的池塘裡;小鴨子被農夫救起,他打破了堅冰,把小鴨子帶回了家中接受復甦。[ 229 ]
20世紀
在 1923 年出版的《小鹿斑比,林中生活》一書中,菲利克斯·薩爾滕描繪了一個掠食和死亡不斷發生的世界:烏鴉殺死了一隻生病的小野兔,狐狸殺死了一隻野雞和一隻鴨子,貓頭鷹殺死了一隻老鼠一隻松鼠描述了他們的家人是如何被掠食者殺死的。[ 230 ] 1942 年迪士尼改編的《小鹿斑比》受到批評,因為它不準確地描繪了一個不再強調掠奪和死亡的世界,創造了一種「消除了可能困擾兒童和成年人更願意避免的創傷和困難的自然幻想」。[ 231 ]電影版本也受到批評,因為它不切實際地將不受人類幹擾的自然描繪成一個田園詩般的地方,由跨物種的友誼組成,斑比的生活沒有受到現實生活中的同伴經常經歷的許多傷害的干擾,例如飢餓,捕食、牛結核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 216 ]
約翰溫德姆 (John Wyndham)在 1957 年出版的《米德維奇杜鵑》 (The Midwich Cuckoos)書中飾演的角色澤爾比 (Zelby)將大自然描述為“無情、醜陋和殘酷得令人難以置信”,並指出昆蟲的生命“只有通過奇妙恐怖的複雜過程才能維持”。[ 232 ]在 1972 年出版的《Watership Down》中,理查德·亞當斯 (Richard Adams)將動物在冬天所經歷的艱辛與可憐的人類所經歷的痛苦進行了比較,他說:“對於鳥類和動物,以及對於窮人來說,冬天是另一回事。[ 233 ]亞當斯也描述兔子在冬天更容易感染疾病。[ 233 ]
在哲學家尼克·博斯特羅姆 (Nick Bostrom ) 1994 年的短篇小說《黃金》中,主人公艾伯特是一隻樂觀的金毛獵犬,他觀察到人類從生態美學的角度觀察自然,而忽視了居住在「健康」生態系中的個體的痛苦。[ 234 ]阿爾伯特也聲稱,動物權運動中的一個禁忌是,動物所經歷的大部分痛苦是由於自然過程造成的,並且「任何補救這種情況的建議都注定是烏托邦,但我的夢想是有一天太陽會在地球上升起,所有有情眾生都會歡欣鼓舞地迎接新的一天」。[ 235 ]
21世紀
特里·普拉切特(Terry Pratchett)的《看不見的學術》中的人物維蒂納裡勳爵(Lord Vetinari)在一次演講中講述了他曾經觀察到一條鮭魚被母水獺活活吃掉,而她的孩子則以鮭魚卵為食。他諷刺地將「母親和孩子們吃母親和孩子們的食物」描述為「大自然的奇蹟」之一,並以此作為邪惡如何「融入宇宙本質」的例子。[ 236 ]這種對邪惡的描述被描述為非傳統的,因為它表達了對邪惡被設計為宇宙的一個特徵的想法的恐懼。[ 237 ]
在非小說類作品中
安妮·迪拉德在《修補匠溪的朝聖者》和《神聖的公司》中所表達的自然觀,偏離了對自然世界和平與平衡的傳統描繪。相反,她將自然描繪成一個充滿殘酷和暴力的領域,用生動的圖像來描繪掠奪、寄生和死亡的場景。迪拉德探討了這樣一種觀點,即神性並非與這種暴力分離,而是與之交織在一起,提出了一個存在於自然世界的混亂和痛苦中的內在上帝。這種觀點挑戰了仁慈的神靈獨立於自然嚴酷現實而存在的概念,邀請讀者思考在冷漠的宇宙中神存在的可能性。透過這種方法,迪拉德的作品為美國自然寫作提供了獨特的視角,將神學探究與對自然暴力的反思融為一體。[ 238 ]
在詩歌中
古老的
荷馬在《伊利亞德》中用一頭雄鹿作為受害者,被人類獵人打傷,然後被豺狼吞掉,豺狼自己又被食腐的獅子嚇跑了。[ 239 ]在尤努斯的警句《燕子與蚱蜢》中,詩人寫到一隻燕子正在餵一隻蚱蜢給它的幼崽,並評論說“不會很快把它扔掉嗎?因為這不正確,也不只是歌手”應該死在歌手的嘴裡。” [ 240 ]
中世紀
阿爾·馬阿里(Al-Ma'arri)描寫了給鳥兒喝水的善意,並推測是否有來生,無辜的動物會體驗到幸福,以彌補他們在這個世界上所經歷的痛苦。在《盧祖米亞特》中,他收錄了一首寫給狼的詩,狼「如果意識到自己的血罪,寧願不出生」。[ 241 ]
18世紀
在 1733 年撰寫的《論詩歌:狂想曲》中,喬納森·斯威夫特認為霍布斯證明了所有生物都存在於永恆的戰爭狀態,並以不同動物的捕食作為證據。他寫道:“中等大小的鯨魚/一灘鯡魚會被他的胃吞下。/一隻狐狸和鵝的肚子會塞滿;/一隻狼會消滅一千隻羔羊。” [ 242 ] 伏爾泰在其1756年出版的《里斯本災難詩》中對掠奪做出了類似的描述,他認為:“元素、動物、人類,一切都處於戰爭狀態。” [ 243 ]伏爾泰還斷言,“所有動物都注定要生存,/所有有知覺的事物,都按照同樣嚴格的法則誕生,/像我一樣受苦,也像我一樣死亡。” [ 244 ]在威廉布萊克的《瓦拉》或《四佐阿斯》中,人物埃尼恩哀嘆大自然的殘酷,[ 245 ]觀察烏鴉如何哭泣卻得不到憐憫,以及麻雀和知更鳥如何在冬天餓死。埃尼恩也哀悼狼和獅子如何在愛的狀態下繁殖,然後將它們的幼崽遺棄到野外,以及蜘蛛如何努力結網,等待蒼蠅,但隨後被一隻鳥吃掉。[ 246 ]
19世紀
伊拉斯謨·達爾文 (Erasmus Darwin) 在 1803 年去世後出版的《自然的殿堂》(The Temple of Nature )中觀察了生存鬥爭,描述了不同動物如何互相捕食。他寫道:「高聳的雄鷹,從高處飛翔,/無情地撕裂無害的鴿子......也不放過,迷戀他的光芒四射的形式,/飢餓的夜鶯發光的蠕蟲”,以及像馬蠅這樣的寄生動物如何繁殖,它們的幼崽在其他動物的活體中進食,並寫道:“秋天的發情期埋葬在她的快速過程中/她無數的雄鹿、公牛或馬的巢穴;/其飢餓的幼蟲吃掉它的活體,/在溫暖中孵化,並將問題納入當天。[ 247 ] : 154–155 他也將世界稱為「一個大屠宰場」。[ 247 ] : 159 在註腳中,他推測人類是否有一天能夠為食肉動物創造基於糖的食物來源,並斷言,結果,「動物的食物將變得像水一樣豐富,它們可能會依賴糖生存。 「地球上不互相捕食,像草葉一樣厚,數量不受限制,但缺乏局部空間」。[ 247 ] : 160 這首詩被用來當作伊拉斯謨‧達爾文如何預測演化論的例子。[ 248 ]
劉易斯·岡珀茨 (Lewis Gompertz) 的弟弟艾薩克·岡珀茨 (Isaac Gompertz)在其1813 年的詩《致無思想者》中批評了人類食用其他動物是合理的這一論斷,因為它是天生如此,讓讀者想像自己被動物捕食並考慮他們是否願意拯救自己的生命,就像被捕食的動物一樣,例如被蜘蛛攻擊的蒼蠅,儘管捕食是自然法則的一部分。[ 249 ]在 1818 年的詩《給約翰·漢密爾頓·雷諾茲的書信》中,約翰·濟慈向約翰·漢密爾頓·雷諾茲重述了一天晚上他在海邊的情景,當時他看到“太遠進入大海;每一個胃/越大越小”永遠進食”,並觀察到世界的核心存在著“永恆的猛烈破壞”:“鯊魚在野蠻捕食——鷹在猛撲,——/溫柔的羅賓,像一隻帕德或盎司,/掠奪一條蠕蟲」。[ 250 ]這首詩被引用為伊拉斯謨‧達爾文關於濟慈的著作的例子。[ 251 ]
1850年,阿爾弗萊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發表詩《紀念啊啊》,其中有「自然,牙齒和爪子呈紅色」的表達;此後,這個短語被廣泛用作表示自然苦難程度的速記。[ 252 ]在他 1855 年的詩《莫德》中,丁尼生將自然描述為不可挽回的,因為它本質上包含著盜竊和掠奪:「因為自然與掠奪是一體的,這是任何傳教士都無法治癒的傷害;/蜉蝣被燕子撕裂,麻雀被伯勞刺傷,/而我坐的整個小樹林就是一個掠奪和獵物的世界。[ 253 ] 埃德溫·阿諾德 (Edwin Arnold)在 1879 年出版的一首關於釋迦牟尼王子一生的敘事詩《亞洲之光》中,描述了王子最初如何看到自然的“和平與富足”,但經過仔細觀察後發現:“生命在死亡中生存”所以公平的表演/掩蓋了一個巨大的、野蠻的、可怕的陰謀/從蠕蟲到人類的相互謀殺。[ 254 ]有人斷言,這首詩中描繪的達爾文主義鬥爭更多來自阿諾德,而不是佛教傳統。[ 255 ]
20世紀
美國詩人羅賓遜傑弗斯的詩中描繪了自然界的暴力,例如《血腥的陛下》:「除了狼牙削得那麼細/羚羊飛快的四肢之外,還有什麼?/除了鳥兒的恐懼和飢餓/珠寶之外,還有什麼?[ 256 ]在《受傷的鷹》一詩中,敘述者描述了他目睹一隻曾經強壯有力的鷹受了傷,現在面臨著餓死的嚴峻命運。[ 257 ]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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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正是世界上存在的秩序,並且看到邪惡存在於這個秩序中,並且沒有邪惡,這種秩序就不可能存在,使得後者的存在變得不可思議。注定要為其他物種提供營養的動物。眾生對其同胞與生俱來的嫉妒與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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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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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