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義(基督教神學)

 

弗拉安吉利科(Fra Angelico)描繪的地獄的痛苦

在基督教神學稱義是指罪人在上帝眼中被稱為或宣告為義的事件或過程。 [ 1 ]

在 21 世紀,大多數基督教團體都對稱義達成了實質共識。大多數最大的基督教派的集體團體,包括天主教路德宗改革宗英國聖公會衛理公會,都確認了 1999 年路德宗-天主教關於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詳細說明了這一共識,並指出了各教會不同的「獨特重點」認為對國家至關重要。

從歷史上看,稱義手段理論的差異往往是宗教改革時期羅馬天主教、東正教東方正教與路德宗、聖公會和新教改革傳統之間的神學斷層。[ 2 [ 3 ]

天主教教義典型地將這種正義描述為注入的,即上帝將恩典「傾注」到一個人的靈魂中,或者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地「充滿」一個人的恩典。信仰——透過慈善和善行表現出來——使罪人稱義(fides caritate formata 由此產生的與上帝旨意合作的恩典成聖)中。 [ 4 [ 5 ]

在路德宗和改革宗的教派傳統中,這種義被描述為透過恩典,透過對基督的自願犧牲復活的信仰,歸咎於本質上不敬虔的人。改革宗、路德宗和聖公會的傳​​統強調,“遵守道德律既不是獲得稱義的先決條件,也不是維護稱義的手段。” [ 3 [ 6 ]因此,來自上帝的義被視為僅透過信仰而記入罪人的帳上,除了行為之外,完全基於「基督的血」。個人聖潔的成長被認為與稱義不同,而是屬於成聖

重洗派基督教中,路德宗的稱義教義被拒絕。[ 7 ]再洗禮派不是法醫稱義,只是在法律上改變一個人在上帝面前的地位,而是教導說,「稱義開始了一個動態的過程,透過這個過程,信徒分享了基督的本質,並因此能夠越來越像耶穌生活。[ 8 ]

正統神學同樣教導說,「救恩是透過恩典回應信仰而完成的。但是信仰不能是被動的;它必須表達自己......透過餵養,穿衣,探訪和以其他方式照顧耶穌弟兄中的「最小」(太25) 」。[ 9 ]

在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神學中,任何被稱義的人都會產生善行,作為信仰的產物,作為上帝成聖恩典的結果。在許多獨立浸信會教會所持有的自由恩典神學中發現了成聖和善行總是伴隨著稱義這一觀點的顯著例外[ 10 ]

對路德教徒來說,稱義可能會隨著信仰的喪失而喪失。[ 11 ]路德宗斷言,大罪可以摧毀信仰;[ 12 [ 13 ]對天主教徒和東正教徒來說,犯下大罪也可能失去稱義。[ 14 ]再洗禮派教導說,基督徒可以透過不順服上帝和放縱罪惡而背道,導致失去救恩;[ 15 ]對於衛理公會以及其他屬於聖潔運動的團體來說,救恩也可能因信仰的喪失或犯罪而失去(參見有條件的保障)。[ 16 [ 17 ]改革宗傳統普遍認為,稱義永遠不會真正失去:因為那些靠著恩典稱義的人,一定會因著信心而堅持下去,直到基督親自再來。[ 18 ]

聖經與教父參考文獻

安德烈亞斯‧德‧維加《宇宙論的合理性》,1572

福音書

耶穌在提到祂在地上的工作時使用了贖價或救贖的概念(馬太福音 20:28馬可福音 10:45)。基督的死和復活(戰勝撒但和死亡)為信徒在神面前稱義。祂的公義成為他們的,祂的死代替他們成為獻給上帝的祭物,以償還他們所有的罪。根據新教徒的說法,稱義僅是憑著信心——而不是透過善行——並且是上帝透過基督賜予的禮物。根據天主教徒東正教的說法,我們因上帝的恩典而稱義,這是一份免費的禮物,但最初是透過洗禮、透過在基督徒的持續生活中為愛而工作的信仰以及透過和解聖禮而獲得的,如果稱義的恩典是因嚴重的罪孽

詹姆斯

雅各簡短但意義重大地討論了稱義,[ 19 ]宣稱沒有行為的信心,[ 20 ]無果子的信心(參考馬太福音7:17),不能成為稱義的信心,因為信心是靠行為得以完全或完成的(雅各書 2,特別是雅各書 2:22;另參羅馬書 4:11)。事實上,稱義需要行為,因為「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書2:24 ),儘管這段經文中「稱義」一詞的含義存在爭議。 [ 21 ]雅各書的作者強調了猶太人的信仰,即信仰和行為是相輔相成的。 

然而,在雅各書中,稱可能是指信徒如何以信徒身分行事,而不是非信徒如何成為信徒(即拯救)。[ 22 ]沒有行為的信心是假的。信仰必須結出好果子作為標誌,以免成為自我稱義的機會

假設有一位弟兄或姊妹沒有衣服,也沒有日常食物。如果你們中的一個人對他說:“走吧,祝你一切順利;保暖、吃好”,但對他的身體需要卻置若罔聞,那有什麼好處呢?同樣的,如果沒有行動,信仰本身就是死的。但有人會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讓我看到你不做任何事的信心,我就會用我所做的事告訴你我的信心。

D.詹姆斯甘迺迪解釋了這節經文:

雅各所面對的是那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但他們並沒有透過他們的行為來證明他們信仰的真實性。一次又一次…人們會說他們有信心,但沒有行為,而雅各說,真正的信心總是會產生行為…問題是,「一個人可能會說他有行為」。能讓他稱義嗎?如果這只是「所說的」信仰——不,它不會![ 23 ]

——D  ·詹姆斯·甘迺迪,《不可調和的分歧》

保羅

保羅在教會神學中發展了「稱義」這個名詞。稱義是新約羅馬書和加拉太的一個主題,在許多其他書信中也有論述。 

在羅馬書中,保羅首先談到神對罪的公義憤怒,從而發展了稱義(羅馬書 1:18-3:20)。然後,稱義被提出作為上帝憤怒的解決方案(羅馬書3:21-26羅馬書5:1)。據說一個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 3:28)。此外,保羅用兩個人──亞當和基督──來描述罪和稱義(羅馬書 5 章)。罪透過亞當來到了世界,帶來了死亡。藉著耶穌,公義來到了世界,使人稱義(羅馬書 5:15-17)。在這方面,保羅談到亞當的罪被「歸算」或「算清」(希臘文ελλογειται),並談到稱義就像罪的行為一樣(羅馬書5:13羅馬書5:18) 。在第 8 章中,保羅將稱義與預定和得榮耀連結起來(羅馬書 8:30)。他進一步指出,稱義的人不能與基督的愛分開(羅馬書8:33-39)。其中一些段落是羅馬天主教徒與新教各流派之間爭論的核心(雖然在因信稱義方面存在廣泛共識,但所有新教教派之間在稱義方面沒有完全統一的教義),他們可以完全理解它們。 

在《加拉太書》中,保羅強調拒絕因行律法稱義,這種拒絕顯然是由有關割禮對於得救的必要性的爭論引發的加拉太書 2:16加拉太書5 :4;另參羅 5:1-12耶路撒冷大公會議) )。他還補充說,唯一重要的是「生髮仁愛的信心」(加拉太書 5:6)。

其他新約作者

希伯來書探討了稱義的主題,宣稱耶穌的死優於舊約的獻祭,因為它一次性除去了罪(希伯來書10)。在希伯來書中,對耶穌犧牲的信心包括堅定不移的毅力(希伯來書 10:19-31希伯來書 12:1)。

早期教會

稱義作為一個概念在早期教父的著作中[ 24 ]和約翰金口的講道中都被提及,但直到奧古斯丁與伯拉糾的衝突 才得到發展。

伯拉糾教導說,一個人透過努力效法耶穌生活的榜樣而成為義人。與此相反,奧古斯丁教導[ 25 ]我們被上帝稱義,[ 26 ]是祂恩典的工作。[ 27 ]奧古斯丁在他的反伯拉糾著作中煞費苦心地駁斥了我們的著作可以作為我們稱義的適當基礎的觀念。在奧古斯丁的上訴之後,教宗英諾森一世譴責了伯拉糾。被指控的異端分子自己寫了一份上訴書,聲明自己無罪,並被英諾森的繼任者教皇佐西穆斯正式接受。然而,迦太基會議(418)在教宗的批准下再次放棄了伯拉糾。

稱義論聯合聲明 (1999)

1999年,羅馬天主教徒和大多數路德教徒(以世界各地大多數路德會理事會為代表)同意《稱義教義聯合聲明》(JDDJ),相信他們在稱義主題上達成了許多共識: 「在基本真理上達成共識」稱義教義存在於路德宗和天主教徒之間。[ 11 ]

共識

  • 「我們共同承認,罪人因信神在基督裡的拯救行動而稱義。這樣的信心是在愛中積極行動的,因此基督徒不能也不應該保持沒有行為。但是,無論在稱義之前或之後在的白白恩賜中,信心既不是稱義的基礎,也不值得稱義。
  • 「我們共同承認,在洗禮中,聖靈使人與基督合而為一,使人稱義,並真正更新人。
  • 「我們承認:單靠恩典,憑著對基督救贖工作的信心,而不是因為我們的任何功德,我們就被神接納,接受聖靈,聖靈更新我們的心,同時裝備和呼召我們行善。
  • 「我們共同承認,所有人都完全依賴上帝的救贖恩典來得救。稱義完全是靠上帝的恩典。
  • “我們共同承認,人因信福音而稱義,“不在乎律法所規定的行為”(羅馬書 3:28)。(生髮仁愛的信心。加拉太書 5:6)”
  • 「我們共同承認,善行——活在信心、希望和愛中的基督徒生活——伴隨著稱義,並且是其果實。當稱義的人生活在基督裡並按照他們所接受的恩典行事時,用聖經的術語來說,他們就會結出好果子由於基督徒一生都在與罪作鬥爭,因此稱義的結果對他們來說也是他們必須履行的義務,因此耶穌和使徒聖經都勸告基督徒要表現出愛的行為。 (第 4.7 條第 37 條)

不同的接近角度

宣言指出,路德宗和天主教徒所持有的幾種關於稱義的神學觀點,雖然表面上並不相似,但實際上從不同的角度解釋了相同的「稱義教義的基本真理」。

可以從第 4.7 節引用一個例子。 38-39,「當天主教徒肯定善行的『功德』特徵時,他們想說的是,根據聖經的見證,這些善行在天堂得到了獎賞。他們的意圖是強調人對其行為的責任。與「保存恩典以及在恩典和信心中成長的概念也被認為他們確實強調,被神接受和分享基督的義總是完全的。會增長。實現。

吸收

2006年7月,代表包括聯合衛理公會在內的7000萬衛斯理基督徒的世界衛理公會理事會「簽署」(或確認)羅馬天主教徒與路德宗世界聯合會之間的稱義聯合聲明。

2016年,代表8,500萬英國聖公會教徒的英國聖公會諮詢委員會發布了第16.17號決議[ 28 ]

2017年,代表公理會、長老會、改革宗、聯合教會、聯合教會和韋爾多教會8000萬成員的 世界歸正教會聯合會確認了《聯合聲明》。

世界路德教會聯合會代表約 7,700 萬基督徒。天主教會代表約 14 億基督徒。截至 2022 年,約有 17 億人加入了確認《聯合聲明》的團體,佔全球基督徒總數的 75%。 

其他路德宗,特別是認信路德宗,認為該協議未能正確定義信仰、罪惡和其他基本術語的含義,因此不支持路德宗世界聯合會的協議。同樣,一些天主教徒承認特倫特會議的法令與 1580 年《協和書》中收集的規範性路德教文件之間存在真正和嚴重的差異,同樣拒絕接受 1999 年的“ JDDJ ”,因為它存在致命缺陷。[ 29 ]

傳統比較

基督教傳統對稱義的本質、功能和意義的問題的回答截然不同。這些問題包括: 理由是瞬間發生的事件還是持續的過程?稱義是僅靠神的行動(單一主義)、神與人的共同行動(協同主義)還是人類的行動來實現?正當理由是永久的還是會失去?稱義與成聖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傳統過程

事件
行動
類型
持久性稱義

成聖
羅馬天主教事件和過程協同作用可能因任何不可饒恕的罪孽而迷失同一過程的一部分
路德會在聖道和聖禮不斷更新的事件神性一元主義可能會因失去信心而迷失與成聖的區別和成聖的原因
衛理公會事件協同作用可能因喪失信心或故意犯罪而迷失與成聖不同但始終伴隨成聖
東正教流程協同作用可能因喪失信心或故意犯罪而迷失同一過程的一部分(theosis
加爾文主義者事件神性一元主義不能遺失兩者都是與基督聯合的結果

新教徒天主教徒東正教東正教基督徒都相信稱義是本乎、因信,儘管他們在信心、服從和稱義之間的關係上存在分歧。

新教徒相信稱義是僅透過信仰來應用的,而不是使個人成為正義和服從,新教徒通常將成聖視為一個獨特的現實,稱義是信徒擁有基督的正義和服從的法庭聲明。[ 30 ]

天主教徒和東正教徒相信,源自信仰的服從是稱義增加的原因;認為稱義是一個透過與基督聯合和合作而真正稱義的本體論過程,並且相信他們是靠上帝的恩典稱義的,上帝的恩典是最初透過洗禮獲得的免費禮物,透過在持續的生命和成長中產生愛的信仰如果因而失去了稱義的恩典,就大罪救贖。對於天主教徒和東正教徒來說,稱義和成聖是談論同一現實的不同方式,而不是在兩者之間提出實際的差異。[ 31 [ 32 ]

天主教

對天主教徒來說,稱義是「一種轉變,從人類生來是第一個亞當的孩子的狀態,到恩典的狀態,並透過第二個亞當,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世主被收養為上帝的兒子」 ,[ 33 ]包括將罪人從不義的狀態轉變為聖潔的狀態。這種轉變是透過獲得基督的功德而成為可能的,而基督的功德是透過信仰和聖禮在贖罪中獲得的。[ 34 ]天主教教導說,「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 35 [ 36 ]而這種行為是完美的信心。[ 37 ]

在天主教神學中,所有人都生來就有原罪,這意味著所有人都繼承了亞當的罪性。繼奧古斯丁之後,天主教會斷言人們無法使自己成為正義的人。相反,他們需要理由。[ 38 ]

天主教神學認為,與信仰密切相關的洗禮聖禮可以「淨化、稱義和成聖」罪人;在這聖事中,罪人「脫離了罪惡」。[ 39 [ 40 ]這被稱為最初的稱義或“罪的潔淨”,進入基督徒生活。天主教徒使用《馬可福音》16:16、《約翰福音》3:5、《使徒行傳》2:38 和《彼得前書》3:21 來支持洗禮稱義的觀點。

隨著個人在基督徒生活中的進步,他繼續直接透過聖靈和聖事接受神的恩典。這具有與個人生活中的罪惡作鬥爭的效果,使他在內心和行動上變得更加正義。如果一個人犯了大罪,他就失去了自己的稱義,這可以透過認罪聖事重新獲得[ 41 ]

復活時,那些在恩典狀態下死去但犯有一些小罪的信徒將被清除掉這些過度的受造物依戀。作為接下來的最終審判的一部分,被拯救者的作品將被評估以獲得獎勵。[ 42 ]

在天主教徒認為是絕對正確的特倫託大公會議中,天主教會在第七次會議的第四條教規中宣布(反駁了聖禮是多餘的,因此應被視為不必要的觀點),“如果有人說,新律法的聖禮對得救來說並不是必要的,而是多餘的;沒有它們,或者沒有願望,人們只能透過信仰獲得上帝的稱義恩典;儘管並非所有聖禮都確實如此​ [ 43 ]

英國聖公會約翰·亨利·紐曼 (John Henry Newman ) 1838 年關於稱義教義的講座[ 44 ](1879 年作為天主教徒重新發行)試圖將新教和天主教對稱義的理解結合起來,按照天主教傳統的“等等...等等……」(即「既…又…」)正義既被歸咎又被注入(他建議使用「堅持」一詞。)[ 45 ]

東方基督教

東方基督教,包括東正教東正教,與天主教新教相比,往往不太強調稱義,將其視為「神論概念的一部分;東方神學家常認為稱義過於法庭化,因而拒絕接受。[ 46 ]大多數東方神學家並不將稱義的希臘術語(δικαίωσιςdikaiōsis)理解為僅僅意味著赦免一個人的罪。在很大程度上,這種對正當性的不重視是歷史性的。東方教會認為人類繼承了亞當的罪孽,但沒有繼承他的罪孽;因此,東方神學不需要任何法醫論證。[ 47 ]

東正教將救贖視為神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個人與基督聯合,基督的生命在他體內再現。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稱義是神論的一個面向。[ 48 ]然而,受洗加入教會並經歷基督聖油化的人也被認為是罪孽被洗淨了。[ 49 ]因此,東正教的稱義概念不能與新教概念調和,但它與某些羅馬天主教概念部分一致。用一位東正教主教的話說:

稱義是聖經中使用的一個詞,意思是我們在基督裡被赦免,並且在我們的生活中實際上被稱為義。稱義並不是一勞永逸的、瞬間的宣告,保證永恆的救贖,無論一個人從那時起生活得多麼邪惡。它也不僅僅是法律上宣告不義之人是公義的。相反,對跟隨基督的人來說,稱義是一種活生生的、動態的、日常的現實。基督徒在上帝賜給所有繼續相信祂的人的恩典和力量中積極追求正義的生活。[ 50 ]

— 亞歷山大主教

「聖靈影響聖召、光照、轉化、稱義、洗禮中的重生以及教會中的成聖…」[ 51 ]

重洗派

再洗禮派神學強調「有效的信仰」;再洗禮派教導說,「稱義[開始]一個動態的過程,透過這個過程,信徒分享了基督的本質,並且能夠越來越像耶穌一樣生活」。[ 7 [ 52 [ 53 ]

再洗禮派牧師大衛‧格里芬寫道:[ 52 ]

對早期的再洗禮派來說,唯獨信仰透過普遍地為反基督教行為辯解,特別是為針對基督徒同胞的暴力行為辯護,從而削弱了效法基督的號召。有人認為,真正的信仰既以基督為救世主,也以基督為榜樣。也就是說,信心不僅針對基督之死的救恩工作,也針對祂模範的人生。信仰承認,因為基督在地上的生活令上帝喜悅,所以它是人類正確經驗的規範。因此,早期重洗派期望對兩個基本問題得到肯定的回答:1)“你相信基督擔當了你的罪嗎?” 2)“你相信耶穌所喜悅的人性生活應該被複製嗎?” [ 52 ]

— 格里芬

門諾·西蒙斯(Menno Simons)在他的《受苦基督徒的懺悔》中寫道,救贖不是靠“行為、言語或聖禮”,而是只能在基督裡找到。 1539 年,他寫下了這種信仰的品質; 「真正的福音派信仰……不能處於休眠狀態;而是以一切公義和愛的行為表現出來;它……為赤身露體的人提供衣服;為飢餓的人提供食物;安慰受苦的人;為悲慘的人提供庇護;幫助和安慰所有受壓迫的人;回歸以善報惡;為傷害它的人祈禱;為迫害它的人祈禱。[ 54 ] 巴爾塔薩·胡邁爾在《關於基督徒生活的十八篇論文》中寫道,“唯有信仰使我們在上帝面前稱義”,但進一步補充說,“這樣的信仰不能保持閒置,而必須在對上帝的感恩和各種行為中爆發出來”對他人的兄弟之愛。” [需要引用] 皮爾格拉姆·馬派克同樣寫道,罪人因信稱義,並且「如果神……將他(罪人)從魔鬼的束縛、繩索和力量中解放出來,如果基督再次住在他裡面「透過他的聖靈,他因基督而稱義,不再是一個罪人,他的罪孽和邪惡的污點已被基督的寶血洗淨,上帝不再將罪歸咎於他」。簡言之,馬派克的辯護就是解放──也就是從黑暗的力量中解放出來。[ 55 ]

路德

從 1510 年到 1520 年,路德教導《詩篇》、《希伯來書》、《羅馬書》和《加拉太書》。當他研究聖經的這些部分時,他開始以新的方式看待天主教會對懺悔正義等術語的使用。他開始確信教會在其行事方式上是腐敗的,並且忽視了他所認為的基督教的幾個核心真理,其中對路德來說最重要的是稱義教義——上帝宣布罪人為義的行為。 —唯獨憑著信心,藉著神的恩典。他開始教導說,救恩或救贖是上帝恩典的禮物,只有透過對耶穌的信仰才能實現。[ 56 ]

馬丁路德堅持說:“這塊堅固的磐石,我們稱之為稱義教義,是整個基督教教義的主要內容,它包含了對所有敬虔的理解。” [ 57 ]他也將這一學說稱為articulus stantis et cadentis ecclesiae(「關於教會的興盛與衰落的文章」):「…如果這篇文章站得住,教會就站得住;如果它倒塌了,教會就倒塌了。[ 58 ]路德宗在這一點上追隨路德,他們稱這一學說為與聖經有關的神學的“物質原則”,即“形式原則”。[ 59 ]他們相信唯獨靠著恩典稱義,唯獨相信基督的義才是福音,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所有其他基督教教義都以它為中心和基礎。

路德逐漸明白稱義完全是上帝的工作。當福音中提到神的義時,就是神宣告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不義罪人為義的行動。[ 60 ]人稱義的義(被宣告為義)不是他自己的義(神學上的正當義),而是另一個人基督的義(外來的義)。路德說:「這就是為什麼只有信仰才能使人正義並履行法律」。 「信心是透過基督的功勞帶來聖靈的」。[ 61 ]因此,對路德來說,信仰是來自上帝的禮物,並且「…對上帝恩典的活潑、大膽的信任,對上帝的恩惠如此確信,以至於冒著死亡的危險一千次地相信它。[ 62 ]這種信仰抓住了基督的義,並將其歸給信徒。他在Smalcald 文章中解釋了他的「正當理由」概念

第一篇也是主要的文章是:耶穌基督,我們的神和主,為我們的罪而死,並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羅馬書3:24-25)。唯有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 1:29),神已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53:6)。所有人都犯了罪,並且白白地稱義,不需要他們自己的行為和功德,靠著祂的恩典,透過基督耶穌的血的救贖(羅馬書3:23-25)。這是必須要相信的。任何工作、法律或優點都無法以其他方式獲得或掌握這一點。因此,很明顯且確定的是,只有這種信仰才能使我們稱義……即使天地和其他一切都傾倒了,本文中的任何內容都不能屈服或放棄(馬可福音13:31)。[ 63 ]

— 康科迪亞:路德宗懺悔錄

傳統上,路德宗教導「法醫」(或法律)稱義,這是對相信的罪人宣告無罪的神聖判決。神宣告罪人“無罪”,因為基督已經取代了他的位置,按照神的律法過著完美的生活,並為他的罪受苦。對路德宗來說,稱義絕不依賴那些唯獨因信基督而稱義的人的思想、言語和行為。稱義的罪人透過成聖而對上帝所作的新的順服是稱義之後的結果,但不是稱義的一部分。[ 64 ]

路德宗相信,個人僅透過信仰就能獲得這份救贖的禮物。[ 65 ]得救的信心是對福音應許的認識、[ 66 ]接受、[ 67 ]和信任[ 68 ] 。 [ 69 ]甚至信仰本身也被視為上帝的禮物,是透過聖靈透過聖言[ 71 ]和洗禮在基督徒心中創造的禮物[ 70 ][ 72 ]信仰被視為接受救恩禮物的工具,而不是導致救恩的東西。[ 70 ]因此,路德宗拒絕現代福音派中常見的決定神學」 。

對路德宗來說,稱義提供了基督徒在聖潔中成長的力量。只有當信徒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之後,這種進步才會發生。這種改進並沒有在今生完成:基督徒總是「同時是聖徒和罪人」( 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 73 ] ——聖徒因為他們在上帝眼中是聖潔的,為了基督的緣故,並且做討他喜悅的事;罪人,因為他們繼續犯罪直至死亡。

改革宗/加爾文主義者

從救恩論來看,改革宗基督教包括大陸改革宗長老會公理會英國國教傳統。約翰·加爾文對稱義的理解與馬丁·路德的基本一致。加爾文透過強調稱義是一個人與基督聯合的一部分來擴展這種理解。加爾文救世論的中心與基督聯合[ 74 ]對加爾文來說,一個人透過信仰與基督聯合,基督的所有好處都來自於與祂聯合。因此,任何稱義的人也將獲得救恩的所有好處,包括成聖。因此,雖然加爾文在本質上同意「同時是聖人和罪人」的表述,[ 75 ]他更明確地斷言稱義的結果是隨之而來的成聖。[ 76 ]加爾文也使用了比路德更明確的語言,闡明了歸算公義的交換概念:耶穌一生中所行的善行(統稱為基督的積極服從)歸於祂的子民,而他們的子民則歸於祂的子民。

對加爾文來說,亞當和耶穌充當聯邦元首或法律代表,這意味著每個人都透過自己的行動代表他的人民。[ 77 ]當亞當犯罪時,亞當的所有子民都被認為在那一刻都犯了罪。當耶穌獲得公義時,祂所有的子民在那一刻都被視為公義了。加爾文試圖用這種方式同時解決原罪、稱義和贖罪的問題。

這種與基督聯合的一些技術細節與加爾文對贖罪預定的理解有關

加爾文改變中心立場以反對路德的一個結果是,他將稱義視為與基督聯繫的一個永久特徵:因為對加爾文來說,人們是單方面地依附於基督的,因此,如果他們確實是稱義的,那麼他們就不可能失去稱義。這思想被多特主教會議表述為「聖人的堅持」。

近來,改革宗教會中關於稱義的問題出現了兩個爭議。第一個涉及諾曼·謝潑德(Norman Shepherd)關於「最終稱義」的教導;第二個是稱義、成聖和教會成員身份之間的確切關係,這是聯邦異象的更大爭議的一部分。

英國國教

在歷史上的英國聖公宗中,三十九條的第十一條改革宗神學一致,明確表示稱義是無法贏得的,「我們在上帝面前被算為義……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的行為或應得的」。[ 78 ]北美聯合聖公會首席主教彼得‧羅賓遜牧師寫道:[ 79 ]

1552 年的 42 條條款和1563 年的39 條條款都使英國國教會恪守改革宗信仰的基本原則。這兩套條款都確認了聖經的中心地位,並在稱義問題上採取了獨裁者立場。這兩套條款都確認英國教會接受預定和揀選的教義作為“對信徒的安慰”,但警告不要對這一教義進行過多的猜測。事實上,隨便讀一下1551 年的《符騰堡信條》、《第二次赫爾維蒂信條》、《1560 年的蘇格蘭信條》和《第三十九條宗教條例》就會發現,它們都是從同一塊布上剪下來的。[ 79 ]

—— 彼得‧羅賓遜,《英國國教改革宗的面貌》

一些英國天主教徒相信稱義涉及人和上帝。 「稱義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客觀方面是神在基督裡恢復聖約並向所有人開放的作為。主觀方面是信心、對神的因素的信任、接受神的憐憫。除了臨在之外就主觀方面而言,如果不知道或違背自己的意願,人們就無法稱義……神寬恕並接受罪人,因為他們進入了神聖的團契,而這些罪人實際上因他們對上帝的信任而改變了。[ 80 ]稱義、透過基督與上帝建立關係、成聖是齊頭並進的。某些聖公會神學家(特別是英國天主教徒)主張以忠誠為特徵的信仰,其中善行和聖禮在基督教信徒的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參考保羅新觀點

阿民念主義/衛理公會

循道宗的創始人約翰·衛斯理深受荷蘭改革宗神學家雅各布·阿民念和雨果·格老秀斯政府贖罪理論的影響。因此,他認為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包括先在的恩典,它充分消除了罪的影響,使我們可以自由地選擇相信。個人的信仰行為會導致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分,這使人能夠為自己使用基督的贖罪祭,消除罪。[ 81 ]根據衛理公會《紀律手冊》中的宗教條款

我們在神面前被算為義,只是因為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功勞,憑著信心,而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的行為或應得的。因此,我們唯獨因信稱義是最健全的教義,並且非常令人安慰。[ 82 ]

— 衛理公會宗教章程,第九條 — 論人的稱義

衛理公會神學教導稱義和重生發生在重生期間:[ 83 ]

儘管新生的這兩個階段同時發生,但實際上它們是兩個獨立且截然不同的行為。稱義是上帝仁慈和公正的行為,藉此靈魂獲得所有罪孽的完全赦免,並從罪的刑罰中完全釋放(羅馬書3:23-25)。這種神聖恩典的行為是透過對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功德的信心而實現的(羅馬書5:1)。重生是神聖生命的分賜,這體現在人的道德品質的徹底改變,從愛罪的生活到愛神的生活和公義的生活(哥林多後書5:17;彼得前書1:23 ) )。[ 83 ]

— 以馬內利教會協會指南,信仰原則,以馬內利教會協會

然而,一旦個人獲得瞭如此的正當性,一個人就必須繼續接受所賦予的新生活;如果一個人不能堅持信仰,實際上在完全不信的情況下遠離了上帝,那麼對基督的依戀——以及隨之而來的稱義——可能會消失。[ 84 ]

其他

普世主義者

普世主義在 18 世紀成為重要的少數觀點,並由約翰·莫瑞(美國人,而不是蘇格蘭人)等思想家推廣。普救論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已經完全贖回了人類的罪。因此,上帝的憤怒已經或將會為所有人得到滿足。普世主義的保守派和自由派則指向不同的方向。多元一神論普世主義斷言許多不同的宗教都通往上帝。其他人則教導說,神的愛足以遮蓋罪孽,從而接受了彼得·阿伯拉德某種形式的道德影響理論。對某些普救論者來說,稱義要麼在十字架上一勞永逸地完成,要麼完全沒有必要。

後期聖徒(摩門教徒)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LDS教會)認為,雖然稱義是來自上帝的禮物,但[ 85 ]接受者必須透過努力盡可能做好事來選擇它。尼腓第二書:“……在我們盡了一切努力之後,我們得救是靠著恩典。” [ 86 ]在摩門教神學中,稱義不是透過善行贏得的,而是透過努力擺脫生活中的罪惡來選擇的。這使得上帝能夠將祂的孩子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同時又不侵犯他們的代理權。[ 87 ]

新教堂(伊曼紐爾·史威登堡)

根據伊曼紐·史威登堡所解釋的新教會的教義,唯獨因信稱義的教義是一種錯誤的信仰,它構成了許多新教神學的基礎。 「人必須憑自己的意志稱義,但又要相信稱義只來自上帝。人不僅要相信上帝,而且必須全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 [ 88 ] “既然人遵守上帝愛人的誡命,上帝就將自己與人結合,人與上帝結合。由此,人的信仰成為活生生的、得救的信仰。” [ 89 ] “人是透過出於仁的信而被改造和稱義的,而這似乎是出於他自己,這是從聖靈流入的神性真理而來的。” [ 90 ]

不同教義之間的互動

憑誠意

路德對稱義的重新闡述引入了“sola fide”一詞,或“僅憑信心”。[ 91 ]這句話一直是各個新教教派之間的團結因素之一。儘管新教徒的教義和實踐多種多樣,但他們都同意,一個人只能透過信仰而得救(通常意味著「稱義」)。[ 91 ]

對保羅的新看法

一系列新教學者,如EP SandersNT WrightJames Dunn,試圖重新思考歷史上新教對稱義的理解。他們認為,人們常常透過新教改革的視角來閱讀保羅的書信,而不是在一世紀第二聖殿猶太教的背景下閱讀,因此將律法主義的宗教強加於他們對法利賽主義的理解上。這一觀點受到許多改革宗牧師和神學家的批評,包括約翰·派博地方檢察官卡森辛克萊·弗格森[ 92 [ 93 [ 94 ]

英國聖公會主教NT Wright撰寫了大量關於稱義主題的文章。[ 95 ]一些福音派人士[誰? ]擔心他的稱義觀點擔心他邊緣化了救贖時發生的 刑罰替代交易的重要性。

參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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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柯蒂斯·希斯(2015 年 7 月 8 日)。大罪與救贖的喪失。 Gottesdienst:路德會禮儀雜誌。因此,有必要知道和教導,當聖人仍然有原罪並感到原罪,並且每天悔改並與之鬥爭時,碰巧陷入明顯的罪中,就像大衛陷入通姦、謀殺和褻瀆一樣,那麼信仰和聖靈就離開了他們[他們驅逐了信仰和聖靈]。因為聖靈不容許罪掌權、佔上風而得以完成,而是壓制它、限制它,使它不能為所欲為。但如果它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聖靈和信仰就[肯定]不存在。因為聖約翰說,約翰一書 3: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然而,當同一位聖約翰說:1:8時,這也是真理:如果我們說我們無罪,我們就欺騙自己,真理不在我們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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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傑夫·羅賓遜(2016 年 8 月 25 日)。「認識一位改革宗阿民念主義者」福音聯盟。檢索日期:2019 年6 月 16 日改革宗阿民念主義對叛教的理解偏離了衛斯理派的觀念,即個人可能會因犯下個人罪而反覆從恩典中墮落,也可能會透過懺悔反覆恢復恩典狀態。
  18. 《聖徒的堅忍》 .恩典歸於你。檢索日期:2022 年8 月 13 日
  19.  特別注意雅各書中這段被多次引用的段落的上下文:在上下文中,他是在對基督教信徒說話,勸告富人接受窮人參加他們的教會聚會,從而成為好樹(見太7: 17)和仁慈的,真正的信徒(雅各書 2:1)。仁慈就是「遵守」(τελεῖτε)「王法」(雅各書 2:8;參考太 5:48 //路 6:36)。因為憐憫反映了耶穌基督的父(雅各書 1:17)。
  20.  請注意,此處引用的特定希臘文 χωρὶς 在《雅各書》2:26《羅馬書》3:28中都有使用,在這兩種情況下通常都被翻譯為「除了」。然而,雅各使用 χωρὶς 的意思可以在雅各書 2:17中找到,其中這種「信心」據說是 καθ' ἑαυτήν,「本身」。這種“信仰”就是我們在英語中所說的“純粹同意”,或“信仰”。甚至魔鬼也有一個“信心”,一個“信仰”——他們相信神是獨一的(雅各書2:19),但他們當然不能因所說的信心而稱義!
  21.  天主教徒和其他人以最常見的意義來看待它,而新教徒則認為這種意義與保羅相矛盾,因此認為雅各書中的含義是“被證明是正確的”,如馬太福音11 :19中那樣。有些人也指出保羅和雅各所提到的亞伯拉罕生平中的事件之間的差異。在羅馬書 4 章,保羅在創世記 15 章提到亞伯拉罕因信神應許而被算為義,而雅各在創世記22 章後來談到亞伯拉罕“稱義”,在某種意義上更像是“被證明”,因為他忠實地願意將以撒獻上祭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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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請參閱保羅頁面上的NT Wright,「The Shape of Justification」; 「稱義:聖經基礎及其與當代福音派的相關性」,新約賴特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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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