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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救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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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教中,救恩(也稱為釋放或救贖)是透過基督的死和復活將人類從罪及其後果中拯救出來[ a ] ——包括死亡和與上帝的分離,[ 1 ]以及這種救恩所帶來的 稱義
耶穌的死作為人類罪孽的贖罪觀念記錄在基督教聖經中,並在保羅的書信和福音書中得到了詳細闡述。保羅看見信徒因參與耶穌的死和復活而得到救贖。早期基督徒認為自己透過耶穌基督的 犧牲死亡和隨後的高舉,與上帝簽訂了一個向猶太人和外邦人開放的新約。
早期基督教對耶穌的人格和在人類救贖中的犧牲作用的信仰被教父、中世紀作家和現代學者進一步闡述了各種贖罪理論,如贖金理論、基督勝利理論、生命再現理論、滿足理論、替代刑罰理論。
對救恩(救世論)的不同看法是劃分基督教各教派的主要斷層線之一,包括對罪和墮落(人類的罪性)、稱義(上帝消除罪的後果的手段)和贖罪(上帝的救贖)的相互衝突的定義。
定義和範圍
基督教中的救恩,或拯救或救贖,是透過基督的死和復活「將人類從死亡和與上帝的分離中拯救出來」 。 [網 1 ] [ a ] [ b ] [ c ]
基督徒的救恩不只涉及贖罪本身,也涉及一個人如何透過信仰、洗禮或順服來分享這種救恩的問題;而這種救贖是個人的[ 2 ] [ 3 ]還是普遍的問題。[ 2 ] [ 4 ]它進一步涉及有關來世的問題,例如「天堂、地獄、煉獄、靈魂睡眠和毀滅」。[ 2 ]不同教派之間的分歧包括對罪、稱義和贖罪的相互衝突的定義。
罪
在西方(與東正教不同),基督教罪孽學將罪描述為透過蔑視上帝本人和基督教聖經律法以及傷害他人而冒犯上帝的行為。 [ 5 ]這是一種邪惡的人類行為,違反了人的理性本性,也違反了上帝的本性和祂的永恆法則。根據希波奧古斯丁的經典定義,罪是「違背上帝永恆律法的言語、行為或慾望」。[ 6 ]
基督教傳統將罪解釋為人類存在的一個基本面,是由原罪(也稱為祖先罪)引起的,[ d ]人類的墮落源於亞當在伊甸園的反叛,吃了善惡知識樹上的禁果。邪惡的。[ 7 ]保羅在羅馬書 5:12-19 中擁護它,[ 8 ]希波的奧古斯丁在西方普及了他對此的解釋,將其發展為「遺傳罪」的概念,認為上帝擁有亞當的所有後裔夏娃要為亞當的叛逆罪負責,因此所有人都應該受到上帝的憤怒和譴責——除了他們個人犯下的任何實際罪孽。[ 9 ]
全然墮落(也稱為「徹底腐敗」或「普遍墮落」)是源自原罪概念的新教神學教義。它的教導是,由於人類的墮落,每個出生在世上的人都因其固有的墮落本性而被奴役於罪的奴役,並且,除了上帝不可抗拒或先在 的恩典之外,他們完全是罪孽的奴隸。許多新教信仰告白和教義問答都不同程度地提倡這一點,包括一些路德教會的宗教會議,[ 10 ]和加爾文主義,教導不可抗拒的恩典。[ 11 ] [ 12 ] [ 13 ] [ 14 ]阿民念派,如衛理公會,也相信並教導全然敗壞,但與教導先行恩典有明顯區別。[ 15 ] [ 16 ]
理由
在基督教神學中,稱義是神消除罪和罪罰的行為,同時透過基督的贖罪犧牲使罪人稱義。稱義的方式是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之間存在顯著差異的領域。[ web 2 ] [ e ]稱義常被視為宗教改革期間將天主教與新教的路德宗和改革宗傳統分開的神學斷層線。[ 17 ]
一般來說,東正教和天主教基督徒區分了最初的稱義,他們認為這通常發生在洗禮時;最終的救贖,是在一生努力遵行上帝旨意(神論或神化)之後完成的。[ 18 ]
正如東正教和東方天主教會所教導的,神論是一個變革的過程,其目的是與上帝相似或與上帝結合。作為一個轉變的過程,神化是由宣洩(心靈和身體的淨化)和理論(上帝的「願景」的「啟發」)的效果所帶來的。根據東方基督教的教義,神論在很大程度上是人類生活的目的。它被認為只有透過人類活動和上帝的非創造能量(或操作)之間的協同(或合作)才能實現。 [ 19 ] [ 20 ]同義術語「神化」是神聖恩典、[ 21 ]神的靈或基督的贖罪的轉化效果。神論和神化與成聖不同,「成聖」也適用於物體;[ 22 ]並來自神化,也「神化」。'使神聖')。
天主教徒相信,積極參與慈善事業和善行的信仰(fides caritate formata)可以證明人的罪孽或消除人的罪惡負擔。罪的赦免是存在的,並且是自然的,但因大罪而失去稱義。[ 23 ] [網 3 ]
在新教教義中,罪只是被“掩蓋”,正義被歸算。在路德會和加爾文教中,來自上帝的義被視為只透過信仰而記入罪人的帳上,而不需要行為。新教徒相信,沒有行為的信仰可以使人稱義,因為基督為罪人而死,但任何真正有信仰的人都會產生善行,作為信仰的產物,就像一棵好樹結出好果子一樣。對路德教徒來說,稱義可能會隨著信仰的喪失而喪失。[ 23 ] [網 3 ]
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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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中的贖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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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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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金 (教父) |
克里斯圖斯維克托 (20世紀) |
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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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 (學術 /安塞爾米安) |
替代刑罰 (經院/改革宗 /阿米念派) |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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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影響 (混合) |
道德典範 (索西尼安) |
類型 |
有限公司 (學術/改革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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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
基督教普世主義 |
舊約中經常使用“贖罪”一詞翻譯希伯來語kippur (כפור \ כִּפּוּר , kipúr , m.sg.) 和kippurim ( כפורם \ כִּפּוּרִם , kipurím , m.pl.) ,意思是“挽回祭”或「贖罪」;[ web 4 ]英語單字atonement源自「at-one-ment」的本義(即與某人「處於一體」或和諧)。[ 24 ]根據《柯林斯英語字典》,贖罪用來描述上帝(透過基督)授予世界與祂自己和好的拯救工作,以及一個人與上帝和好的狀態。[ 25 ] [ 26 ]根據《牛津基督教會字典》,基督教神學中的贖罪是「人類透過基督的犧牲性死亡與上帝和好」。[ 27 ]
許多基督徒相信無限的贖罪;然而,有些基督徒教導那些注定要得救的人有限的贖罪,因為它的主要好處不是給予全人類,而是只給予信徒。[網 5 ]
贖罪理論
新約著作中使用了許多隱喻(和舊約術語)和參考文獻來理解耶穌這個人[ web 6 ] [ 28 ] [ f ]和死亡。 [ 29 ] [ 30 ]從公元二世紀開始,人們提出了對贖罪的各種理解來解釋耶穌的死和復活,以及新約聖經用來理解祂的死的隱喻。幾個世紀以來,基督徒對耶穌如何拯救人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基督教派別中仍然存在著不同的觀點。根據聖經學者 C. 馬文·佩特 (C. Marvin Pate) 的說法,「…根據早期教會的說法,基督的贖罪有三個面向:替代贖罪 [替代贖罪]、[ g ]撒旦[ 勝利者基督] 的末世擊敗,以及效法基督[參與耶穌的死亡和復活]。[ 32 ]佩特進一步指出,這三個面向在最早的基督教著作中是交織在一起的,但這種交織自教父時代以來就消失了。[ 33 ]由於古斯塔夫·奧倫1931 年《基督勝利者》研究的影響,新約著作之後發展起來的各種贖罪理論或範式常常被歸類為“經典範式”、“客觀範式”和“贖罪範式」。主觀範式」。[ 34 ] [ 35 ] [ 36 ] [小時]
舊約
在希伯來著作中,上帝是絕對公義的,只有純潔無罪的人才能接近祂。[ 27 ]和解是透過上帝的作為實現的,即透過祂對獻祭制度的任命,[ i ]或者,按照預言的觀點,「透過未來神聖的新約禮物來取代有罪的以色列所擁有的舊約”破碎的。” [ 27 ]舊約描述了三種導致純潔或無罪的替代贖罪:逾越節羔羊;[ 38 ] “整個祭祀制度”,其中贖罪日是最重要的要素;[ 38 ] [ 27 ]和受苦僕人的觀念(以賽亞書 42:1-9, 49:1-6, 50:4-11, 52:13-53:12),[ 38 ] [ web 7 ] "這是主神他‘因我們的過犯而受傷’並‘承擔了許多人的罪孽’。” [ 27 ]舊約偽經增加了第四個概念,即正義的殉道者(2馬加比,4馬加比,智慧2-5)。[ 38 ] [ 27 ]
這些贖罪傳統只提供暫時的寬恕,[ 38 ]並且korbanot(祭品)只能用作贖罪最輕類型罪孽的手段,即在無知的情況下犯下的罪。[ j ] [ i ]此外,korbanot沒有贖罪作用,除非供養者在供養前真誠地悔改自己的行為,並向因違法行為而受到傷害的任何人做出賠償。[ 27 ] 馬庫斯·博格指出,第二聖殿猶太教中的動物祭祀不是“贖罪”,而是具有“通過將某物作為禮物獻給上帝而使其變得神聖”的基本含義,並包括與上帝共享一餐。祭祀有多種目的,即感恩、祈禱、淨化和和解。它們都不是“支付、替代或滿足”,甚至“和解的犧牲也是為了恢復關係”。[ web 9 ] James F. McGrath引用了 4 Maccabees 6, [ 39 ]「其中呈現了一位殉道者祈禱「憐憫你的人民,讓我們的懲罰足以滿足他們。的生命作為交換顯然,當時的猶太教中存在一些觀念,有助於從贖罪的角度理解義人的死亡。[網 10 ]
新約
耶路撒冷教會
哥林多前書 15:3-8 [ 40 ]包含早期基督徒的福音: [ 41 ]
保羅從耶路撒冷獲得了這一信條,在《耶路撒冷教會》中,「為我們的罪而死」這句話可能是耶穌的死的護教理由,因為耶穌的死是上帝計劃和目的的一部分,正如聖經所證明的那樣。[ 42 ]「為我們的罪而死」一詞源自以賽亞書,特別是以賽亞書 53:1-11,[ 43 ]和馬加比四書,特別是馬加比四書6:28 -29。[ 44 ] [ k ]「第三日復活」源自何西阿書 6:1-2: [ 48 ] [ 49 ]
耶穌死後不久,他的追隨者相信他被上帝從死亡中復活,並被提升為主(基里奧斯)的神聖地位,“在上帝的‘右手邊’”,[ 52 ]這“以令人驚訝的方式將他與上帝聯繫在一起」。[ 53 ] [ m ]根據烏爾塔多的說法,強大的宗教經驗是這種基督信仰出現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 55 ]這些經歷“似乎包括看到(和/或上升)上帝天堂的異象,其中看到榮耀的基督處於崇高的地位。” [ 56 ] [ n ]這些經驗是在上帝救贖目的的框架內解釋的,正如聖經所反映的那樣,「虔誠、虔誠地尋找和沈思聖經文本與持續強大的宗教體驗之間的動態互動」。[ 59 ]這開創了“猶太一神論中前所未有的新的虔誠模式”,即崇拜耶穌僅次於上帝,[ 60 ]給予耶穌一個中心地位,因為他的事工及其後果對他的人生產生了強烈的影響。[ 61 ]啟示,包括那些異象,也包括受啟發和自發的話語,以及對猶太經文的“魅力詮釋”,使他們相信這種奉獻是上帝命令的。[ 62 ]
保羅
對保羅來說,哥林多前書 15:3-8 的福音意義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並且有多種解釋。對保羅來說,「為我們的罪而死」具有更深刻的意義,為「除了律法之外,有罪的外邦人得救提供了基礎」。[ 42 ]
傳統上,這種福音被解釋為耶穌的死是對罪的“贖罪”,或者是贖價,或者是安撫上帝或平息上帝因人類的罪而對人類的憤怒的一種手段。隨著耶穌的死,人類從這種憤怒中解脫出來。[ 63 ] [ web 11 ] [ o ]在古典新教的理解中,人類透過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參與了這種救贖;這種信仰是上帝所賜的恩典,人們透過耶穌基督和對祂的信仰而被上帝稱義。[ 64 ]
《保羅新觀點》(1963 年)的一位前研究員對這些解釋提出了一些擔憂。傳統的解釋認為保羅對救恩的理解涉及「個人與神的關係的闡述」。根據克里斯特·斯坦達爾(Krister Stendahl)的說法,保羅關於耶穌的角色和因信得救的著作主要關注的不是人類罪人的個人良心,以及他們對是否被上帝選中的懷疑,而是外邦人的包容問題(希臘)托拉觀察者進入上帝的聖約。[ 65 ] [ 66 ] [ 67 ] [ 68 ] [ 69 ] [ p ]保羅利用了幾個解釋架構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最重要的是他自己的經驗和理解。[ 70 ]哥林多前書 15:3-5 的福音涉及兩個神話:希臘高貴死者的神話,與馬卡比的殉難和為人民而死的概念有關;[ k ]以及受迫害的聖人或正義者的猶太神話,特別是「智慧之子的故事」。[ 71 ] [ 72 ]對保羅來說,「為之而死」的概念指的是這種殉道和迫害。[ 73 ] [ i ]根據伯頓·麥克的說法,“為我們的罪而死”指的是外邦托拉觀察者的問題,他們儘管忠誠,卻不能完全遵守戒律,包括割禮,因此是“罪人”,被排除在外邦人之外。神的約。[ 74 ]耶穌的死和復活解決了外邦人被排除在神的聖約之外的問題,如羅馬書 3:21-26 所示。[ 75 ]
根據保羅新觀的倡導者EP 桑德斯的說法,保羅看到信徒因參與耶穌的死亡和復活而得到救贖。但“耶穌的死代替了其他人的死,從而使信徒擺脫了罪惡和罪責”,這是一個源自“古代獻祭神學”的隱喻,[ web 13 ] [ i ]保羅寫作的本質並不在於「法律術語」關於贖罪,而是「藉著與基督同死同復活而參與基督」的行為。[ 76 ] [ q ]根據桑德斯的說法,「那些受洗歸入基督的人就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因此他們逃脫了罪的權勢……他死了,以便信徒可以與他同死,從而與他同活”他。” [ web 13 ]詹姆斯·F·麥格拉斯 (James F. McGrath) 指出,保羅「更喜歡使用參與的語言。一人為眾人而死,所以眾人都死了(哥林多後書 5:14)。[ 77 ]這不僅與替代不同,而且與此相反。[ web 10 ]透過參與基督的死和復活,“一個人過去的罪得到寬恕,從罪的權勢中解放出來,並接受聖靈。” [ 78 ]保羅堅持認為救恩是靠著神的恩典而獲得的。根據桑德斯的說法,這種堅持與公元1世紀的猶太教是一致的。從 西元前 200 年到西元 200 年,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被視為神的恩典之舉。遵守律法是維持聖約所必需的,但聖約不是透過遵守律法而獲得的,而是透過神的恩典而獲得的。[網 16 ]
保羅的幾段經文,如羅馬書 3:25,傳統上被解釋為人類因信基督而得救。根據發起「Pistis Christou辯論」[ 82 ] [ s ]的理查德·B·海斯 (Richard B. Hays ) [ 81 ] 的說法,對這些段落的不同解讀也是可能的。[ 83 ] [ 75 ] [ 84 ] [ web 12 ] pistis Christou可譯為“信仰基督”,即透過相信基督而得救,這是傳統的解釋;或“基督的信實”,即“透過耶穌基督的信實”的信仰。[ 85 ] [ t ] [ web 12 ]在這種觀點中,根據科布的觀點,耶穌的生與死並不被保羅視為贖罪,而是作為參與忠誠的一種手段。[ web 12 ]在這種解釋中,羅馬書 3:21-26 指出耶穌是忠心的,甚至不惜以死為代價,並因這種忠心而被神稱義。[ 75 ]那些參與這種忠誠的人,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同樣被上帝稱義。[ 75 ] [ web 12 ] [ u ]這一觀點雖然得到了眾多學者的支持,但也遭到了質疑和批評。[ 82 ]
福音書
在福音書中,耶穌被描述為呼籲人們悔改罪孽,並說上帝想要憐憫而不是犧牲(馬太福音 9:13)。然而,他也被描述為“獻出自己的生命作為許多人的贖價”,並將以賽亞書 53章中“受苦的僕人”段落應用到自己身上(路加福音 22:37)。約翰福音將他描述為上帝獻祭的羔羊,並將他的死與逾越節羔羊在逾越節的犧牲進行比較。[ 27 ]
基督徒斷言耶穌是由以賽亞預言的,路加福音 4:16-22 證實了這一點,[ 86 ]其中耶穌被描述為說以賽亞書中的預言是關於他的。[ v ]新約在馬太福音 8:16-18 [ 88 ]中明確引用以賽亞書 53 章[ 87 ]來顯示耶穌是這些預言的應驗。
經典範例
經典典範包含了早期教父們的傳統理解,[ 34 ] [ 35 ]他們發展了新約中的主題。[ 27 ]
來自撒旦的贖金
贖罪的贖價理論說,基督透過將自己的生命作為贖價犧牲給撒旦,用完美的生命(耶穌)交換不完美的生命,將人類從罪惡和撒旦的奴役中解放出來,從而從死亡中解放出來。它包含這樣的觀點,即上帝欺騙了魔鬼,[ 89 ]並且由於人類的墮落和繼承的罪,撒旦或死亡在來世對有罪的靈魂擁有「合法的權利」[ 89 ]。在公元第一個千年,贖罪的贖金理論是贖罪的主要隱喻,無論是在東方還是西方基督教中,直到它在西方被安瑟姆的贖罪滿足理論所取代。[ 90 ]
在欺騙觀念的一個版本中,撒旦試圖在耶穌死後奪走他的靈魂,但這樣做過度擴展了他的權威,因為耶穌從未犯過罪。於是,撒但徹底失去了權柄,全人類都獲得了自由。在另一個版本中,上帝與撒旦達成了交易,提出用耶穌的靈魂來交換所有人的靈魂,但交易結束後,上帝使耶穌從死裡復活,並沒有給撒旦留下任何東西。其他版本則認為耶穌的神性被他的人形所掩蓋,因此撒旦試圖奪走耶穌的靈魂,卻沒有意識到他的神性會摧毀撒旦的力量。另一個想法是,耶穌來教導如何不犯罪,而撒但對此感到憤怒,試圖奪走他的靈魂。[需要引用]
贖金理論首先由愛任紐( Irenaeus ,約 130 – 約 202 ) 明確闡述,[ 91 ]他是諾斯替主義的直言不諱的批評者,但藉用了他們的二元世界觀。[ 92 ]在這種世界觀中,人類處於創造世界的小神造物主的力量之下。然而,人類內在有真正神聖本質的火花,可以透過這種神聖火花的靈知(知識)來解放它。這種知識是由邏各斯(Logos )所揭示的,即“至高神的思想”,他以耶穌的身份進入了世界。然而,邏各斯並不能簡單地消除造物主的力量,必須隱藏祂的真實身份,以肉身的形式出現,從而誤導造物主,解放人類。[ 92 ]在愛任紐的著作中,造物主被魔鬼取代。[ 92 ]
奧利金(Origen,184-253)提出了這樣的觀點:魔鬼擁有對人類的合法權利,而人類是透過基督的血獲得自由的。[ 93 ]他也提出了這樣的觀點:魔鬼被欺騙了,認為他可以掌握人類的靈魂。[ 94 ]
古斯塔夫·奧倫在他的研究《基督勝利者》(Christus Victor,1931)中重新解釋了贖金理論, [ 95 ]將其稱為基督勝利者學說,認為基督的死不是對魔鬼的付款,而是擊敗了邪惡的力量,特別是撒旦,人類在他們的統治下。[ 96 ]根據皮尤的說法,“自從[奧倫]時代以來,我們將這些教父思想稱為基督勝利者看待十字架的方式。” [ 97 ]
重述理論
重演觀點首先由愛任紐 (Irenaeus)全面表達,[ 98 ]與贖金理論「並進」。[ 97 ]它說基督在亞當 失敗的地方取得了成功,[ 99 ]糾正了亞當所犯的錯誤,並且由於他與人類的結合,引導人類走向永生,包括道德的完美。[ 100 ] 神論(「神化」)是生命回顧的「推論」。[ 101 ]
客觀範式
滿意
11世紀,坎特伯雷的安瑟姆否定了贖金觀點,提出了贖罪滿足理論。據稱,他將上帝描繪成一位封建領主[ 102 ],其榮譽因人類的罪惡而受到侵犯。根據這種觀點,人們需要從這些罪行帶來的神聖懲罰中得到拯救,因為他們無法償還榮譽債。安瑟倫認為,基督透過祂的生和死無限地榮耀了上帝,並且基督能夠償還人類欠上帝的,從而滿足了對上帝榮耀的冒犯,並消除了懲罰的需要。當安塞姆提出滿足觀時,立即遭到彼得·阿伯拉德的批評。
替代刑罰
16世紀,新教改革者在法律典範中重新詮釋了安瑟姆的救贖滿足理論。在法律體系中,犯罪行為需要懲罰,而沒有任何滿足可以避免這種需求。他們提出了一種被稱為替代刑罰的理論,即基督以人罪的刑罰作為替代,從而將人從神對罪的憤怒中拯救出來。因此,替代刑罰表明耶穌將人們從過去的錯誤行為的神聖懲罰中拯救出來。然而,這種救贖並不是自動的。相反,一個人必須有信心才能獲得這份免費的救恩禮物。在替代刑罰觀點中,救贖並不依賴人類的努力或行為。[ 103 ]
新教徒廣泛持有救贖的刑罰替代範式,他們常認為它是基督教的核心。然而,它也受到了廣泛的批評,[ 104 ] [ 105 ] [ 106 ] [ 107 ],並被自由派基督徒拒絕,認為它不符合聖經,並且冒犯了上帝的愛。[ web 17 ] [ web 18 ] [ web 19 ]根據理查德·羅爾的說法,“這些理論是基於報應性正義,而不是先知和耶穌所教導的恢復性正義。” [ web 20 ]保羅新觀點的擁護者也認為,使徒保羅的許多新約書信過去支持替代受罰的理論,應該有不同的解釋。
政府理論
「政府贖罪論」教導說,基督為人類受苦,以便上帝能夠寬恕人類而不懲罰他們,同時仍然保持神聖的正義。傳統上,它是在阿米念派圈子裡教授的,主要藉鏡雨果·格勞秀斯的作品。[需要引用]
主觀範式
道德轉變
「贖罪的道德影響理論」是由Abelard (1079–1142) [ 108 ] [ 109 ] [ w ]發展或最引人注目地傳播的,作為安瑟姆滿足理論的替代。[ 108 ]阿伯拉德不僅“拒絕耶穌的死是作為向魔鬼支付的贖金的想法”,[ 108 ] [ 109 ]這將魔鬼變成了一個敵對的神, ]109[ [ 108 ]他也反對強調上帝的審判,以及在罪人接受耶穌的犧牲死亡後上帝改變主意的觀點,這與「完美的、冷酷的上帝[誰]不改變」。[ 108 ] [ 112 ]阿伯拉爾致力於改變人類對上帝的看法-不要被視為被冒犯、嚴厲和評判,而是被視為充滿愛。[ 108 ]根據阿伯拉德的說法,“耶穌的死是上帝之愛的證明”,這一證明可以改變罪人的心靈和思想,使他們迴轉歸向上帝。[ 108 ] [ 113 ]
在西方基督教的新教改革期間,大多數改革者強烈拒絕贖罪的道德影響觀,轉而支持替代刑罰,這是對以榮譽為導向的安塞爾米安滿足模型的高度法醫修改。福斯托·索齊尼(Fausto Sozzini)的宗教改革的索西尼派仍然堅信贖罪的道德影響觀。索西尼主義是一神論的早期形式,今天的一神論教會和現代許多自由新教神學家一樣,保持著贖罪的道德影響觀。 [ 114 ]
在 18 世紀,不同版本的道德影響觀在德國神學家中得到了壓倒性的支持,其中最著名的是啟蒙運動哲學家伊曼紐爾·康德。[ 115 ]在19世紀和20世紀,它在英國聖公會、衛理公會、路德宗和長老會的自由派新教思想家中流行,其中包括英國聖公會神學家黑斯廷斯·拉什達爾( Hastings Rashdall)。近百年來的許多英國神學著作都提倡並普及了贖罪的道德影響論。[ 116 ] [ 105 ]
自宗教改革以來,自由派新教徒(通常採取道德影響觀點)和保守派新教徒(通常採取替代刑罰觀點)之間仍然存在著嚴重的分歧。雙方都相信他們的立場是聖經所教導的。[ 116 ] [ 117 ] [ × ]
道德榜樣理論
浮士德·索西努斯(Faustus Socinus,1539-1604)在其著作《耶穌的僕人》(De Jesu Christo servatore,1578)中提出了一種相關理論,即“道德榜樣理論” 。他拒絕了「替代滿足」的想法。[ y ]根據索西努斯的說法,耶穌的死為我們提供了自我犧牲奉獻給上帝的完美典範。
許多神學家將贖罪的「範例」(或「範例」)理論視為道德影響理論的變體。[ 118 ]然而,韋恩·格魯登認為,“道德影響理論說基督的死教導我們上帝有多麼愛我們,而榜樣理論說基督的死教導我們應該如何生活。” [ 119 ]格魯登認為索西尼派是範例理論的支持者。
其他理論
擁抱理論
香港浸信會大學宗教與哲學系講師多梅尼克·馬爾巴尼昂(Domenic Marbaniang)[ 120 ]借鑒弗里德里希·尼采的觀點,認為神聖的自願自我奉獻是人類在其最終罪惡行為(即殺戮或謀殺上帝)中的最終擁抱,從而消除了十字架上的罪。[ z ]
共同贖罪理論
美南浸信會神學家大衛·耶利米寫道,在「共享贖罪」理論中,贖罪被稱為所有人共享。也就是說,上帝維持著宇宙。因此,如果耶穌是以人的形式出現的神,那麼當他死時,整個人類與他一起死了,當他從死裡復活時,整個人類也與他一起復活了。[ 121 ]
不同理論的兼容性
一些神學家堅持「聖經對贖罪的不同理解不必衝突」。[ web 21 ] 例如,吉·帕克 (JI Packer)宗神學家改革基督得勝者和其他聖經的贖罪觀可以共同呈現基督工作的完整圖像」。[ web 21 ] J. Kenneth Grider從政府理論的角度出發,表示政府理論可以將“其他主要贖罪理論中提倡的眾多理解”納入其中,包括贖金理論、“阿伯拉德‘道德影響’的要素”理論」、贖罪的替代面向等。[ web 18 ]
英國聖公會神學家奧利佛·蔡斯·奎克(Oliver Chase Quick)將不同的理論描述為有價值的,但也否認任何特定的理論是完全正確的,他說:「如果我們從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的行為的基本和主要思想開始[...]我我認為我們可以達成一種調和的觀點,從這種觀點來看,每種理論都對真理做出了重要貢獻,儘管沒有一種理論,任何數量的理論,都足以表達其完整性。[ 122 ]
其他人則說,某些贖罪模式自然會互相排斥。例如,詹姆斯·F·麥格拉斯(James F. McGrath) 在談到贖罪時說,「保羅[...] 更喜歡使用參與的語言。有一位為眾人而死,所以眾人都死了(哥林多後書5:14)。[ web 22 ]同樣,Mark M. Mattison 在他的文章《贖罪的意義》中說,「替代意味著『非此即彼』;參與意味著『兩者/和』。」[ web 23 ] J. Kenneth Grider,上面引用的內容顯示了各種贖罪模型與政府理論的兼容性,但也表明替代刑罰和滿足贖罪理論與政府理論都是不相容的。[網 18 ]
術語混亂
在討論贖罪時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因為所使用的術語有時會根據其使用的上下文而具有不同的含義。[ 123 ]例如:
- 有時,替代性贖罪僅指代替刑罰,[ 124 ],當該術語還具有更廣泛的含義,包括其他非刑罰性的贖罪模型時。[ 125 ]
- 替代刑罰有時也被描述為一種滿足贖罪,[ web 24 ]但術語「滿足贖罪」主要作為一個技術術語,專門指稱安瑟姆的理論。[ 126 ]
- 替代性和刑罰主題在教父(以及後來的)文獻中被發現,但直到改革宗時期它們才被用於刑罰替代意義上。[ 127 ]
- “替代”,以及潛在地指代贖罪的具體理論(例如替代刑罰),有時也以不太技術性的方式使用——例如,當用於“[耶穌,通過他的死,]對我們來說,我們永遠無法為自己做到這一點。[ 128 ]
- 「替代贖罪」一詞有時被用作替代受罰的同義詞,有時也被用來描述其他非受罰替代的贖罪理論。[ 129 ] [ 130 ]需要注意理解不同脈絡中所使用的各種術語所指的意思。[ 131 ] [ 132 ]
東方基督教
根據東方基督教神學,基於他們對愛任紐重演理論所提出的贖罪的理解,耶穌的死是一種贖價。這恢復了與上帝的關係,上帝是慈愛的、面向人類的,並提供了神化或神化的可能性,成為上帝希望我們成為的人類。
在東正教和東天主教中,救贖被視為透過上帝永恆的話語來參與人性本身的更新,並呈現出完整的人性。與西方神學分支相反,東正教基督徒傾向於使用「贖罪」一詞來形容祭祀行為中所完成的事。在東正教神學中,贖罪是一種旨在改變奉獻者的奉獻行為。聖經希臘文hilasmos (約翰一書2:2, 4:10)被翻譯為「 propitiation」和「expiation」,意思是「使人蒙悅納並且能夠親近上帝」。因此,東正教強調基督的死,不是為了平息憤怒和報復性的天父,也不是為了避免上帝對罪人的憤怒,而是為了擊敗並確保罪和死亡的毀滅,以便那些墮落並處於精神束縛中的人可能會被神聖地改變形象,因此成為完全的人,正如他們的創造者所希望的那樣;也就是說,人類在其能量或運作上成為上帝,但在本質或身份上卻沒有成為上帝,符合基督的形象並重新獲得神聖的肖像(見神論)。[ 133 ] [ 134 ]
東正教進一步教導說,一個人住在基督裡,並不僅透過愛的行為來確保他的救贖,而且還透過他對各種悲傷、疾病、不幸和失敗的耐心忍受。[網 25 ] [ aa ] [網 25 ]
天主教
天主教會教導說,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是救贖人類並使人與上帝和好的犧牲。[ web 26 ]耶穌的犧牲既是“父神親自賜予的禮物,因為父將他的兒子交給罪人,為的是使我們與他和解”,也是“神兒子的獻祭造了人,他在自由和愛透過聖靈將他的生命獻給了天父,以補償我們的不服從。[網 26 ]
天主教神學家經常透過將救恩分為稱義(與注入的信仰和如何滿足正義有關)和成聖(與注入的仁愛和我們在幸福願景中獲得幸福的能力有關)來解釋救贖,[ 135 ]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強調它們的相互交織性。[ 136 ] [ 137 ]天主教神學也肯定救恩是公共的:任何一個人的救恩「與他人的救恩密不可分」。[ 138 ]
一個單獨的用法是「從煉獄中得救」(即,與成聖相關),而不是從罪和懲罰中得救(即,與稱義相關):[ 139 ]這種用法比較罕見,但例子可以在天主教徒、[ 140 ]新教徒、[ 141 ]:304 和學者。[ 142 ]
三齒象定義
天主教對基督救贖工作的看法是在天特大公會議第六次會議上正式提出的。[ 143 ]該委員會指出,耶穌配得稱義的恩典,這不僅是罪孽的赦免,而且是將信仰、希望和仁愛的美德注入基督徒體內。一個稱義的基督徒被稱為處於恩典狀態,這種狀態可以透過犯下大罪、進入罪惡狀態而失去。[ 144 ]
特倫特會議上盛行的觀點被描述為「安瑟姆和阿伯拉德意見的結合」。[ 145 ]天主教學者指出,阿伯拉德並沒有教導耶穌只是一個好的道德榜樣,而是基督徒真正透過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而得救。[ 145 ]
基督徒的道德轉變不僅僅是遵循基督的榜樣和教義的結果,而是耶穌的犧牲所帶來的超自然的禮物,因為「一個人的服從,許多人將成為正義」。[網 26 ]
恩典合作
雖然稱義的最初恩典只能透過耶穌的犧牲來獲得,但天主教會教導說,稱義的基督徒可以透過與上帝的恩典合作,獲得稱義的「增加」和永生的實現。[ web 26 ]最終堅忍的恩典使稱義的基督徒保持恩典狀態,直到他或她去世。[ 146 ]
教會聖師聖阿方索‧利古里 (St. Alphonsus Liguori)闡述了實際的救贖方式:
神化
天主教會分享東方基督教對神化的信仰,教導「上帝的兒子成為人,以便我們可以成為上帝」。[ web 27 ]然而,與東正教的神論概念相反,在東正教的神論中,神化的基督徒在他的能量或運作中成為上帝,天主教會教導說,神化的最終目的是幸福的願景,神化的基督徒將在其中看見神的本質。[網 28 ]
死者的命運
天主教會不相信基督教普救論(即所有或大多數人都去天堂),雙重預定論(即一些,大多數或所有人注定要犯罪和地獄),菲尼主義(即非天主教徒)被逐出教會的天主教徒無法得救),或有多少人會上天堂或地獄(大多數人或少數人或某些人)。[ 148 ]但教會確實說,在最終不悔改的狀態下死亡-這是死時拒絕悔改罪孽(甚至是小罪)的大罪,其後果是永恆的懲罰-會導致地獄。[ 149 ]教會也說,在完美狀態下死亡(沒有罪和懲罰)會通往天堂,[ 150 ]而在原罪狀態下死亡(這不是罪,而是缺乏成聖的恩典)或悔改的罪(無論是大罪或小罪)會導致煉獄[ 151 ] - 除非未受洗的有罪靈魂接受洗禮,或受洗的有罪靈魂接受病人的恩膏和使徒赦免,在這種情況下,靈魂會去天堂。[ 152 ] [ 153 ]
如果你死在 | 比你去的 | 持續時間 |
---|---|---|
1.最終的不悔罪,無論有沒有原罪 | 地獄 | 永恆 |
2. 僅限原罪 | 煉獄 | 上天堂之前的臨時(參閱#6) |
3. 原罪與悔罪 | 煉獄 | 上天堂之前的臨時(參閱#6) |
4.沒有原罪,只有悔改的罪 | 煉獄 | 上天堂之前的臨時(參閱#6) |
5.根本沒有罪,只是暫時的懲罰 | 煉獄 | 上天堂之前的臨時(參閱#6) |
6. 沒有任何罪孽,也沒有任何懲罰 | 天堂 | 永恆 |
宇宙的命運
天主教神學中的救贖是針對整個受造世界的,而不僅僅是天使和人類。[ 154 ]宇宙的救贖——即擺脫邪惡並充滿所有美好的事物——將在時間的終結時到來,因為宇宙無條件地註定要在最後的審判中神化。[ 155 ]只有人類和天使的神化命運是有條件的,而且是基於道德行為,因為他們有自由意志。[ 156 ]透過神化,所有的創造物(除了惡魔和被詛咒的人)都將變得完美和幸福,超乎想像[ 157 ]因為一切都將分享上帝自己的完美和幸福。[ 158 ]這種神化在最後的審判之前無法獲得、體驗或預見,因為宇宙中沒有任何東西是無限的、超自然的完美和幸福的——只有有限的、自然的完美或幸福。[ 159 ]儘管如此,洗禮讓人預嘗永生,這是神化的開始,也是透過成聖恩典對宇宙未來救贖的保證。[ 160 ]天上的永生意味著靈魂的神化,並且透過最後審判時的普遍復活,神化的靈魂將與其身體永久地重新結合,而身體本身也將被神化。[ 161 ]天堂中的神化靈魂以其整個自我(人格、想像、智力、意志、良心、理性、美德、自我形象、與他人的關係等)體驗幸福的景象,[ 162 ]神化的身體也將體驗到整個自我的幸福願景(所有五種感官,生命,活動,存在,運動,外表,才能,服裝,需求等),以便整個人- 身體和靈魂- 將被拯救,即,神化並體驗美好願景。[ 163 ]作為其神化的一部分,神化的身體將像耶穌自己神化的復活身體一樣,這意味著被賦予了冷漠(對邪惡的免疫力,包括誘惑、罪惡、惡魔、不便、錯誤、無聊、恐懼、痛苦、和死亡)、微妙(不受時空束縛,意味著聖人可以變形、時間旅行、控制自然、瞬移,並擁有超人的感官和能力)、敏捷(服從靈魂,就像靈魂服從上帝一樣) )和清晰度(燦爛的美麗和五冠)。[ 164 ]有了最後的審判,惡魔將不再被允許在地獄之外活動(如誘惑和附身),宇宙將免疫邪惡,邪惡將不再可能,宇宙將無限大於宇宙。 。[ 165 ]
新教
新教關於救贖的信仰 | |||
下表總結了三種新教關於救贖的經典觀點。[ 166 ] | |||
話題 | 加爾文主義 | 路德 | 阿民念主義 |
---|---|---|---|
人的意志 | 完全墮落:[ 167 ]人類擁有“自由意志”,[ 168 ]但它受到罪的束縛,[ 169 ]直到它被“轉化”。[ 170 ] | 徹底墮落:[ 167 ] [ 171 ] [ 172 ]人類在「商品和財產」方面擁有自由意志,但本質上是有罪的,無法為自己的救贖做出貢獻。[ 173 ] [ 174 ] [ 175 ] | 徹底的墮落:人類擁有免於必然的自由,但不是“免於罪惡的自由”,除非有“先在的恩典”。[ 176 ] |
選舉 | 無條件選舉。 | 無條件選舉。[ 167 ] [ 177 ] | 鑑於預見的信仰或不信仰而有條件的選舉。 [ 178 ] |
稱義與贖罪 | 唯獨因信稱義。關於贖罪範圍的各種觀點。[ 179 ] | 所有人的稱義,[ 180 ]在基督的死時完成,並且僅透過信仰而有效。[ 181 ] [ 182 ] [ 183 ] [ 184 ] | 透過基督的死,所有人都可以稱義,但只有在選擇相信耶穌時才能完成。[ 185 ] |
轉換 | Monergistic,[ 186 ]透過恩典的手段,不可抗拒。 | 單一性,[ 187 ] [ 188 ]透過恩典的手段,可抵抗。[ 189 ] | 由於自由意志的共同恩典,協同、可抵抗。 [ 190 ] [ 191 ] |
堅持與背道 | 聖徒的堅忍:在基督裡的永恆選民一定會堅忍信仰。[ 192 ] | 背離是可能的,[ 193 ]但神給了福音保證。[ 194 ] [ 195 ] | 保存的條件是持續對基督的信仰;並有可能最終叛教。[ 196 ] |
在新教 中,恩典是上帝主動行動的結果,與發起工作的人無關,沒有人可以透過舉行儀式、善行、禁慾主義或冥想來獲得上帝的恩典。從廣義上講,新教徒堅持宗教改革的五個唯獨,宣稱救贖是唯獨在基督裡的恩典,唯獨透過信仰唯獨為了上帝的榮耀而獲得的,正如聖經中所講述的那樣。[ 197 ]大多數新教徒相信,救贖只能透過上帝的恩典來實現,一旦人獲得救贖,善行就會成為結果,讓善行常常成為救贖的標誌。有些新教徒,如路德宗和改革宗,將這理解為上帝僅憑恩典來拯救,而行為則是拯救恩典的必然結果。其他人,例如衛理公會(和其他阿民念主義者),相信救贖只能透過信仰,但如果沒有持續的信仰以及隨之而來的自然行為,救贖就會被喪失。其他人則堅信,救贖是單靠信心來完成的,而不涉及任何行為,包括救贖之後可能發生的行為(見下文“其他神學”和“自由恩典神學”)。
路德
路德宗相信基督透過祂的死和復活,已經為所有罪人獲得了稱義和贖罪。路德教會相信這是聖經中的中心信息,教會的存在取決於它。在路德教中,這是一條與所有種族、社會階層、所有時間和地點的人們相關的訊息,因為「一次過犯的結果,就是眾人都被定罪」(羅馬書5:18)。所有人都需要在神面前得到罪孽的寬恕,聖經宣稱所有人都已稱義,因為「一件事的正義行為,就叫眾人稱義,並帶來生命」(羅馬書5:18)。[網 29 ]
路德教教導說,個人獲得這種寬恕和救贖的免費禮物不是基於他們自己的行為,而是僅透過信仰(Sola fide):[ web 30 ]
得救的信心是對福音應許的認識、[ 198 ]接受、[ 199 ]和信任[ 200 ] 。 [ 201 ]甚至信仰本身也被視為上帝的禮物,是透過聖靈透過聖言[ 204 ] [ 205 ]和洗禮在基督徒心中創造的[ 202 ] [ 203 ]。[ 206 ] [ 207 ]信仰被視為接受救恩禮物的工具,而不是導致救恩的東西。[ 208 ] [ 203 ]因此,路德宗拒絕現代福音派中常見的「決定神學」 。[網 31 ]
加爾文主義
加爾文主義者相信選民在世界創立之前就已經被預定。所有選民都必須堅持信仰,因為上帝阻止他們偏離。加爾文主義者所理解的救贖教義包括加爾文主義的五點,通常用英語排列形成離合詩“TULIP”。[ ab ]
- “完全墮落”,也稱為“完全無能”,斷言由於人類墮落到罪中,每個出生在世上的人都成為罪的奴隸。人們本性上並不傾向於全心全意、全心全意地愛上帝,而是所有人都傾向於為自己的利益凌駕於鄰居的利益之上,並拒絕上帝的統治。因此,所有的人憑自己的能力在道德上都無法選擇跟隨上帝並得救,因為他們出於自己本性的需要而不願意這樣做。 (本文中的「全部」一詞是指影響一個人每一部分的罪,而不是指每個人都盡可能邪惡。)[ 209 ]這一學說源於奧古斯丁對原罪的解釋。
- 「無條件的揀選」斷言上帝從永恆中選擇了那些祂將把他們帶到自己身邊的人,而不是基於對這些人預見的美德、功績或信仰;相反,它無條件地建立在上帝的憐憫之上。神從永恆中選擇向祂所揀選的人施憐憫,而對那些沒有揀選的人不施憐憫。那些被選中的人單單透過基督就可以得到救恩。那些沒有被選中的人會因他們得罪上帝而受到正義的憤怒[ web 32 ]
- “有限的贖罪”,也稱為“特別的救贖”或“確定的贖罪”,斷言耶穌的替代贖罪在其目的和所完成的事情上是明確和確定的。這意味著只有選民的罪才能透過耶穌的死得到贖罪。然而,加爾文主義者並不認為贖罪的價值或力量是有限的,而是認為贖罪是為某些人而非所有人設計的。因此,加爾文主義者認為贖罪對所有人來說都是足夠的,對選民來說也是有效的。[ web 33 ]該教義是由加爾文主義關於上帝在救贖中的主權的概念以及他們對贖罪本質的理解所驅動的。
- “不可抗拒的恩典”,也稱為“有效的恩典”,斷言上帝的拯救恩典有效地應用到那些他決定要拯救的人(即選民)身上,並在上帝的時間裡,克服他們對服從呼召的抗拒。這意味著當神主權地定意要拯救某人時,那個人肯定會得救。該教義認為,上帝聖靈的這種有目的的影響是無法抗拒的,但聖靈「仁慈地使被揀選的罪人合作、相信、悔改、自由地、心甘情願地來到基督面前」。[網 34 ]
- 「聖徒的堅忍」或「聖徒的保守」斷言,由於上帝是至高無上的,祂的意誌不能被人類或其他任何事物挫敗,所以那些被上帝呼召與祂相交的人將繼續信仰直到最後。那些明顯離道的人要不是一開始就沒有真正的信心,就是會回來。 「聖徒」這個字用來指所有被上帝分別出來的人,而不僅僅是那些特別聖潔的人、被封為聖徒的人、或在天堂裡的人)。[ 210 ]
阿民念主義
阿民念救世論-由衛理公會等基督教派所持有-基於荷蘭改革宗神學家雅各布斯·阿米紐斯(Jacobus Arminius,1560-1609)的神學思想。和加爾文主義者一樣,阿民念主義者也同意所有人生來就有罪,都需要救贖。古典阿米念派強調上帝的白白恩典(或先在恩典)使人類能夠自由地回應或拒絕透過基督所提供的救恩。古典阿民念主義者認為,一個人與基督的拯救關係是以信仰為條件的,因此,一個人可以透過持續的不信來斷絕他或她與基督的拯救關係。 「信徒與基督的關係從來都不是一種靜態的關係,是過去決定、行為或經歷的不可撤銷的結果。” [交流]
阿米尼烏斯的追隨者於 1610 年制定的五篇諫言陳述了有關以下方面的信仰:(I) 有條件的選舉,(II) 無限的贖罪,(III) 完全墮落,(IV) 完全墮落和可抵抗的恩典,以及(V) 叛教的可能性。然而,第五條並沒有完全否定聖徒的堅忍;阿民紐斯說:「我從未教導說,一個真正的信徒可以……背離信仰……但我不會隱瞞,在我看來,聖經中的某些段落具有這一方面;以及我被允許對它們的答案據我所知,他們並不是那種在所有方面都認可自己的人。[ 211 ]此外,《諫言》的文本說,沒有任何信徒可以從基督的手中被奪走,而離道、「失去救恩」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然後才能得到任何確定性的教導。
衛理公會
衛理公會完全屬於替代贖罪的傳統,儘管它與勝利者基督和道德影響理論有關。 [ 212 ]衛理公會也強調贖罪的參與性,其中衛理公會信徒在精神上與基督同死,就像基督為人類而死一樣。[ 212 ]
衛理公會肯定因信稱義的教義,但在衛斯理神學中,稱義是指“赦免、罪的赦免”,而不是“真正變得公正和公義”,衛理公會認為這是透過成聖來完成的。[ ad ] [ web 35 ] 衛理公會創始人約翰衛斯理教導說,遵守十誡中包含的道德律,[ 213 ]以及從事虔誠和憐憫的工作,是「對我們的成聖來說是不可或缺的」。[網 36 ]
衛理公會救恩論強調在救恩中追求聖潔的重要性,[ 214 ]這個概念在衛理公會福音傳教士菲比·帕爾默的一句話中得到了最好的總結,她說「如果我拒絕聖潔,我的稱義就會結束。[ 215 ]因此,對衛理公會教徒來說,「真正的信仰…沒有行為就無法存在」。[網 36 ]
雖然“信仰對於與上帝建立有意義的關係至關重要,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也透過我們對人、社區和創造本身的關心而形成。” [ 216 ]衛理公會,包括聖潔運動,因此教導說,“稱義的條件是服從和成聖的進步”,[ 215 ]強調“對基督的深深依賴,不僅是在相信基督的過程中,而且是在保持信仰的過程中。[網 37 ]
自由恩典神學
有些人相信自由恩典神學。他們相信人們僅靠恩典,透過對主耶穌基督的信仰,就可以利用他們的自由意志來接受歸算的正義和天堂的永生。一旦得救,個人將永遠得救,因為他們相信神在他們相信祂的那一刻就應許了他們永生。重要的是要注意,他們不相信一個人可以透過好行為得救,他們也不教導好行為會自動跟隨得救作為任何證據。得救後,基督徒被指示向失喪的人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過美好的生活,為耶穌基督作美好的見證,討父神的喜悅。這裡的信仰是,做好事將為信徒贏得天上的財寶和地上的祝福,而犯罪和做壞事會導致上帝對祂信仰的孩子們的地上懲罰,慈愛的父親的懲罰。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相信一個人在任何時候都不會失去救恩。[ 217 ] [ 218 ]
重洗派
除了彼此相愛並與他人和睦相處之外,服從耶穌和嚴格遵守十誡也被視為「得救者的標誌」。[ 220 ]
普世主義
基督教普救主義是所有人最終都會與上帝和解的教義或信仰。[ 2 ] [ 4 ]普救觀念的訴求可能與對地獄問題的看法有關,與地獄中無休止的有意識的折磨等觀念相對立,但也可能包括一段類似於地獄的有限懲罰的時期。[ 221 ]普遍和解的信徒可能會支持這樣的觀點,即雖然可能存在某種真正的“地獄”,但它既不是一個無盡痛苦的地方,也不是一個人類精神在忍受苦難後最終“消滅”的地方。 [ 221 ]
復闢主義
基督教會
基督教會在對救恩的理解上強烈反對加爾文主義,並且通常將皈依視為「服從所宣告的福音事實,而不是情感上的、聖靈發起的皈依的結果」。[ 222 ]一些基督教會認為,達到應盡責任年齡的人是因為他們的罪而迷失的。[ 223 ]這些迷失的靈魂可以得到救贖,因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獻上自己作為贖罪祭。[ 223 ]年齡太小,無法理解是非,並在兩者之間做出有意識的選擇的兒童被認為是無罪的。[ 223 ] [ 224 ]一般認為發生這種情況的年齡在13歲左右。
從 20 世紀 60 年代開始,許多傳道者開始更加強調恩典在救贖中的作用,而不是僅僅專注於執行所有新約命令和例子。[ 225 ]
基督教會認為,既然信仰和悔改是必要的,而且罪孽的洗淨是透過基督的寶血透過上帝的恩典實現的,洗禮並不是一種本質上的救贖儀式。[ 226 ] [ 227 ] [ 228 ]一位作者這樣描述信仰和洗禮之間的關係:「信仰是一個人成為神的孩子的原因;洗禮是一個人融入基督並成為上帝的孩子的時刻[ 229 ]洗禮被理解為信仰與悔改的懺悔表達,[ 229 ]而非贏得救贖的「工作」。[ 229 ]
其他
新教堂(瑞典堡)
根據伊曼紐·史威登堡(Emanuel Swweborg ,1688-1772)所解釋的新教會教義,不存在一般理解的替代贖罪之類的東西。史威登堡對贖罪的描述與基督勝利者教義有很多共同點,後者指的是基督徒對贖罪的理解,將基督的死視為擊敗將人類置於其統治之下的邪惡勢力的手段。[ 96 ]它是可以追溯到教父們的贖罪模型,[ 230 ]並且它與相關的贖金理論一起,是一千年來贖罪的主導理論。
耶和華見證人
根據耶和華見證人的說法,贖罪只能透過耶穌基督的生命、傳道和死亡來實現。他們相信耶穌是“第二個亞當”,是預先存在且無罪的神的兒子,成為以色列的人類彌賽亞,並且祂來消除亞當的罪。[ 231 ] [ 232 ] [ 233 ] [網38 ]
目擊者相信,上帝對亞當及其後裔的死刑判決要求有一個完美的人作為同等的替代品或贖價犧牲。他們相信只有透過耶穌的贖價犧牲才有可能獲得救贖,[ 234 ]並且個人無法與上帝和解,除非他們悔改自己的罪,然後透過耶穌呼求上帝的名。[ 235 ]救恩被描述為來自上帝的免費禮物,但據說如果不服從作為君王的基督和善行,如洗禮、認罪、傳福音和促進上帝王國,這些都是由信仰推動的,就無法獲得救恩。根據他們的教導,行為證明信心是真實的。[ 236 ] [ 237 ]據說「傳福音」對傳道者和他們所傳道的對象來說都是得救所必需的工作之一。[ 238 ]他們相信,藉由將耶和華見證人確定為上帝的神權組織,並作為其中的一部分來事奉上帝,「末世」的人們就可以「得救」 。 [ 239 ]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教導說,耶穌基督的贖罪是無限的,也是實現「救贖計畫」(通常也稱為「拯救計畫」)的中心原則。在《摩門經》中,先知艾繆萊克教導說,「最偉大和最後的犧牲將是神的兒子,是的,無限和永恆。因此,祂將為所有相信祂名字的人帶來救恩」[ web 39 ] [ web 40 ]義人有條件的救恩是靠恩典加上嚴格遵守福音原則而來的,其中那些堅持最高標準並致力於上帝聖約和法令的人將繼承最高的天堂。嬰兒不需要洗禮。基督的贖罪完全解決了亞當墮落所帶來的屬靈死亡的後果,使嬰兒、幼兒和那些在自我負責的年齡之前死去的無辜心智能力的人,因此所有這些都在復活中復活到永生。然而,那些被神視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需要接受洗禮(摩羅乃書 8:10-22)
聯合五旬節教會
合一五旬節派教導說,耶穌基督的死亡、埋葬和復活是為垂死的人類獲得贖罪的唯一途徑,這使得神免費的救恩成為可能。他們相信所有人都必須相信基督的挽回工作才能獲得永生。根據聯合五旬節神學,這種得救的信心不僅是心靈上的同意或理智上的接受,甚至是口頭上的承認,還必須包括信任、挪用、應用、行動和服從。他們認為,水洗禮是信仰和服從的工作之一,是基督的犧牲贖罪有效所必需的。[網 41 ]
參見
參考
筆記
- 基督教中救贖的定義:牛津英語字典,第二版。 1989:“靈魂的拯救;從罪及其後果中解脫出來”
- “傳統基督教認為,人類由於其罪孽而面臨死亡和與上帝永遠分離,但由於我們可以稱之為“耶穌的工作”,他們可以以某種方式從這種情況中被拯救出來。 ,這本書至少包括他在十字架上的受難和死亡,也許還包括他無罪的生命、復活和升天。 我們在這裡使用了“贖罪理論”這個術語,因為這是哲學文獻中最常用的術語。主題上,它也是一個在神學中經常使用的術語,但它並不是一個中性術語,它已經體現了關於人類救贖的部分理論,特別是關於基督的工作。死亡和與上帝的分離主要涉及贖罪,而不是(比如說)將人類從某種束縛中解救出來,修復人性,或者其他什麼。以外)用來描述或描述耶穌代表人類所完成的工作,例如稱義、救贖或贖金、和好、從罪惡中得釋放、再創造或重生、提供贖罪祭、豐盛的生命,和永生。顯然,這些術語並不都是同義詞。因此,整個救恩神學(救恩論)的任務之一就是理清這些不同術語和短語之間的關係(例如,救恩是否只是簡單地等同於永生?),以確定應採用哪些術語和短語。鑑於這一切,一些神學家和哲學家故意避免談論“贖罪理論”,而是談論(例如)“和解神學”或“救贖”理論等。
-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耶穌基督救贖的現實和希望。基督教信仰是對拿撒勒人耶穌所啟示的救贖之神的信仰。基督教傳統總是將這種救贖等同於人類超然的、末世的實現。擺脫罪惡、有限性和死亡並與三位一體的上帝結合的生活,這也許是基督教信仰中不容爭議的問題,即救恩與我們在世界上的活動之間的關係。1989 年,第 14 頁。 79
- 例:
- 戈利津 1995 年,第 17 頁。 119
- 泰特美術館,2005 年,第 14 頁。 190
- 巴托洛-阿貝拉 2011,p。 32
- 哈桑 2012 年,第 17 頁。 62
- 布雷克:「在西方,至少在大眾心目中,長期以來,爭論一直兩極分化,天主教強調透過「行為稱義」而得救,而新教則堅持「因信稱義(唯獨!)。相信救恩是但這種信仰不能是被動的;它必須透過承認耶穌是「個人的主和救主」來表達自己,還可以透過餵養、穿衣、探訪和以其他方式照顧耶穌的「最小的」來實現。 '弟兄們(山25)。
- 最早的基督教著作給了耶穌幾個稱號,如“人子”、 “上帝之子”、 “彌賽亞”和“基里奧斯”,這些頭銜都源自希伯來聖經。 [網 6 ] [ 28 ]
- 在基督教中,替代贖罪,也稱為替代贖罪,是指耶穌「為我們」而死。 [ 31 ]
- 卡爾巴特指出了一系列可供選擇的主題:法醫(人類犯了罪,基督接受了懲罰)、金融(人類虧欠上帝,基督償還了人類的債務)和邪教(基督為人類做出了犧牲) )。由於各種文化原因,最古老的主題(榮譽和犧牲)比現代主題(償還債務、懲罰犯罪)更有深度。但在所有這些選擇中,對贖罪的理解具有相同的結構,即人類欠上帝一些無法透過人類手段支付的東西,而基督代表人類支付了它。因此,上帝既是完全公正的(堅持懲罰)又是完全慈愛的(親自支付懲罰)。許多基督徒會將這種贖罪的替代觀點定義為正統基督徒信仰的一部分。 [ 37 ]
- 根據《猶太百科全書》(1906 年),「密西拿說罪可以透過(1) 獻祭、(2) 在死亡時或在贖罪日悔改、(3) 在較輕的罪過中得到赦免。了充分的道歉(Yoma 85b)。 [ web 8 ] 猶太虛擬圖書館寫道:「[獻祭]的另一個重要概念是替代元素。這個想法是,所提供的東西是獻祭者的替代品,而所做的事情是對獻祭者所做的事情。 [ web 14 ] 猶太百科全書進一步寫道:「最有效的似乎是義人在流亡期間所經歷的痛苦的贖罪力量。這是《以賽亞書》第13 章4、12 章中描述上帝受苦僕人的基本思想。 1-7, l) 6). 義人的贖罪力量也見於 IV Macc,第 21-23 章;M. Ḳ R。三25)。 [網 15 ]
- 猶太教中的罪有不同的嚴重程度: [ web 8 ]
- 最輕的是ḥeṭ、ḥaṭṭa'ah或ḥaṭṭat (字面意思是「錯誤、缺點、失誤」),是在不知道該命令的存在或含義的情況下違反該命令的行為。
- 第二種是awon,即在充分了解該戒律的存在和性質的情況下違反該戒律的行為(bemezid)。
- 最嚴重的一種是「pesha」或「mered」,這是一種冒犯上帝的叛逆行為。最糟糕的形式是“ resha”,即一種懷有邪惡意圖的行為。
- 詹姆斯·F·麥格拉思 (James F. McGrath) 提到《馬加比》4 章第 6 章, [ 45 ], “其中有一位殉道者祈禱:“憐憫你的人民,讓我們的懲罰足以滿足他們。讓我的血成為他們的淨化,並以我的生命來交換他們的生命」(4 Maccabees 6:28-29)。 [ 46 ]顯然,當時的猶太教中存在一些想法,有助於理解義人的死亡就贖罪而言。 [ web 10 ]另請參閱 Herald Gandi (2018),復活:「根據聖經」?,參考《以賽亞書》第 53 章, [ 47 ]等:「[4] 他誠然擔當了我們的軟弱,背負了我們的疾病;然而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 [5] 但祂為我們的緣故而受傷。當他痛苦時,主卻願意用痛苦壓垮他。找到滿足。 我的僕人,他必使許多人成為義人,並擔當他們的罪孽。
- 參考為什麼復活在「第三天」?關於「第三天」一詞解釋的兩個見解。另參列王紀下 20:8: [ 50 ]「希西家對以賽亞說:「有什麼徵兆顯示耶和華醫治我,我第三天就能上耶和華的殿呢? ,保羅提到耶穌「在第三天復活…」只是表達了這樣的信念,即耶穌從完全遠離上帝(死亡)的命運中被拯救出來,並被承認上帝的拯救存在(末世論)未來) 。
- The worship of God as expressed in the phrase "call upon the name of the Lord [Yahweh ]" was also applied to Jesus, invoking his name "in corporate worship and in the wider devotional pattern of Christian believers (eg, baptism, exorcism , 治癒)." [ 54 ]
- 這些異象可能大多出現在集體敬拜期間。 [ 57 ]約翰‧萊曼認為,公共餐食提供了一個環境,讓參與者進入一種感受到耶穌存在的心態。 [ 58 ]
- 贖罪:
- Briscoe 和 Ogilvie (2003):“保羅說基督的贖價是他的血。” [ 63 ]
- 科布:「問題是保羅是否認為上帝犧牲了耶穌來贖罪人類的罪。在過去的千年裡,這種想法在西方教會中經常被視為基督教的核心,並且許多擁護它的人都認為上帝犧牲了耶穌是為了贖罪。死亡是一種和解的犧牲,可以透過信仰來利用,《好消息聖經》將其意義解釋為:「上帝提供了他,以便透過祂的犧牲性死亡,祂成為人們犯罪的手段。」儘管存在這種多樣性,並且普遍避免使用「贖罪」這個詞,但所有這些翻譯都與新修訂的標準版本一致,即上帝犧牲了耶穌,以便人們可以透過信仰與上帝和好。因此,所有這些都支持透過使用「贖罪」一詞最直接表達的想法。[ web 12 ](科布本人不同意這種觀點。)
- 鄧恩 1982 年,第 17 頁。 n.49 引Stendahl 1976,第 49 頁。 2 「…保羅制定了信仰教義,其目的是為了捍衛外邦皈依者的權利,使其成為上帝對以色列的應許的完全和真正的繼承人」 Westerholm 2015 年,第 4-15 頁:「對保羅來說,'因信稱義'要回答的問題是:'外邦人憑什麼條件才能成為神的子民? '他一心否認任何關於外邦人必須成為猶太人並遵守猶太律法的建議,他回答說:「憑信心,而不是靠(猶太)法律的行為。」Westerholm 參考: Stendahl 1963,第 199-215 頁 重印於Stendahl 1976,第 78-96 頁 Westerholm 2015,第 78-96 頁496 引用桑德斯的話:「桑德斯指出,「外邦人的救恩對保羅的講道至關重要;隨之而來的是法律;因為,正如保羅簡單地說的那樣,外邦人不能靠律法生活(加拉太書2.14)」。在類似的註釋中,桑德斯提出,保羅反對的唯一猶太人的「誇口」是對授予以色列的神聖特權而歡欣鼓舞。
- 喬丹庫柏:「桑德斯認為保羅的救贖主題更多的是參與主義而非法學。宗教改革過度強調了寬恕和逃避定罪的司法範疇,而忽略了救贖的真正核心,即對基督的神秘參與。的法律。 [網 16 ]
- 存根:羅 3:22, 26;加爾。 2:16、20; 3:22、26;菲爾. 3:9;以弗所。 3:12、4:13; [ 79 ]通斯塔德:羅馬書 1:17; 3:21、22、25;加拉太書 3:23, 25 [ 80 ]
- 另見:
- Arland J. Hultgren,《保羅給羅馬人的信:註釋》,附錄 3:“Pistis Christou:信仰基督還是信仰基督?”
- 皮斯蒂斯·克里斯圖辯論時間表
- Still & Longenecker (2014):「對許多解釋者來說,保羅書信中的某些段落在被視為包含對耶穌基督的信仰(fulnes)的提及時,呈現出更完整的神學維度。在像《羅馬書》第3 章這樣的段落中:例如,在第21-26 章中,神信實的公義不僅“臨到所有相信的人”,而且也臨到所有“因著耶穌基督的信實”相信的人。 [ 85 ]
- 科布指出,在這種觀點中,保羅並沒有宣揚道德影響理論,而是宣揚更多的東西:「耶穌透過徹底的信實來拯救我們。這種信實向我們展示了上帝公義的真正特徵。對上帝的忠誠的參與。與耶穌一起受苦。 [網 12 ]
- 路加福音 4:16-22:「耶穌到了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按著他的規矩,在安息日進了會堂,站起來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他打開書,發現上面寫著: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派我去向窮人宣講福音。” ,讓盲人重見光明,釋放那些受壓迫的人,宣告主的福年。他合上書,還給侍者,然後坐下;會堂裡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開始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
- Pugh指出“最早的教父著作[...]傾向於對十字架的道德解釋”, [ 110 ]但拒絕認為這構成了一種成熟的道德影響贖罪理論。他提到 AJ Wallace 和 RD Rusk (2011),《道德轉變:原始基督教救贖範式》是「最近試圖詳細證明『道德轉變』是『原始基督教救贖範式』。這部作品完全片面地呈現了聖經和歷史資料。 [ 111 ] 根據貝爾比和艾迪的說法,主觀理論(阿伯拉德的理論就是其中之一)強調上帝對人類的愛,並專注於改變人的態度。 [ 109 ]根據貝爾比和艾迪的說法,“任何宣告上帝對人類的愛以及隨之而來的拯救罪人的願望的新約文本都可以作為贖罪解釋的證據。” [ 109 ]
- William C. Placher:「關於基督如何拯救我們的爭論往往將新教徒分為保守派和自由派,保守派捍衛某種形式的替代贖罪理論,而自由派則更傾向於接受某種道德影響理論。他們的反對者視為異端。
- 基督為罪人受苦或受罰。
- 馬爾巴尼昂 2018 年,第 17 頁12:「疏離和扭曲的深度體現在死亡的方式上:十字架上的死。然而,真實的故事並不是世界拒絕了他;真正的故事是他願意讓世界拒絕他他。神聖的自我倒空、神聖的奴役和神聖的受難是震撼宗教哲學的強大主題,尼采稱最大的罪惡是謀殺上帝(弒神)。了人類與上帝之間的敵對歷史,它取消了人類犯下的所有罪行。和上帝承認他的歸屬的地方。
- (路 16:19 -31、可 8:31 -38、羅馬書 6:3 -11、希伯來書 12:1 -3、加拉太書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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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爾韋爾 2001 年,第 17 頁。 1268 指出:「這種平衡在衛斯理對信仰和行為、稱義和成聖的理解中最為明顯……衛斯理本人在題為「因信稱義」的講道中試圖準確地定義這個術語。首先,他陳述了什麼稱義不是真正的正義和公義(即成聖),它並沒有清除撒但的指控,也沒有清除律法的指控,甚至沒有清除上帝的指控。最終,真正的衛斯理救恩是透過我們回歸原始的正義來完成的……衛斯理傳統堅持恩典並不與恩典相對立。創造了我們,祂希望透過這個形象恢復我們的完全和完美的服從。衛斯理堅持認為,沒有履行諸般正義的衛理公會教徒應該被置於火湖中最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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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們選擇了基督,而是祂選擇了我們(約翰福音 15:16)我們相信人類在轉化中純粹是被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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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民念派接受神聖的選舉,但他們認為這是有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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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23-24、5:9、18 等經文引導我們說,說普遍稱義是一個已完成的事實是最恰當、最準確的。不管人們信不信,神已經赦免了全世界的罪。他所做的不僅僅是「讓寬恕成為可能」。這一切都是為了耶穌基督完美的替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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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神已經稱所有罪人為義,也就是說,祂因基督的緣故稱他們為義。這是聖經的中心信息,教會的存在取決於它。這是一個與所有時間和地點、所有種族和社會階層的人們相關的訊息,因為「一次過犯的結果就是全人類的定罪」(羅馬書5:18])。所有人都需要在神面前得到罪孽的寬恕,聖經宣稱所有人都已稱義,因為「一件事的正義行為,就叫眾人稱義,並帶來生命」(羅馬書5:18)。我們相信,個人獲得這種免費的寬恕禮物不是基於他們自己的行為,而是僅透過信仰(以弗所書2:8-9)。 ……另一方面,雖然耶穌為所有人而死,但聖經說「不信的人必被定罪」(可16:16)。非信徒就失去了基督為他們贏得的寬恕(約翰福音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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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償還了我們所有的罪。因此,父神赦免了他們。但為了從這個判決中受益,我們需要聽到它並信任它。如果我為你把錢存入銀行,你需要了解並使用它才能從中受益。基督已經為你的罪付出了代價,但要從中受益,你需要聽到並相信它。我們需要有信仰,但我們不應該把信仰視為我們的貢獻。這是聖靈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神的恩賜。
- 奧格斯堡懺悔錄,第五條,論稱義。人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功績或行為在神面前稱義,但當他們相信自己蒙恩,他們的罪因基督的緣故被赦免時,他們就可以因基督的緣故白白地稱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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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宗信條完全符合聖經教導唯獨論。 「聖經也以這種方式將皈依、對基督的信仰、重生、更新以及所有這些歸因於它們有效的開始和完成,而不是歸因於人類自然自由意志的力量,既不完全,也不部分,也不部分任何,甚至是最小或最微不足道的部分,但在固體中,即完全,完全,神聖的工作和聖靈」(Trigl. 891,FC,Sol. Decl.,II,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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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念主義協同論」指的是「福音派協同論,它肯定恩典的先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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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尼烏斯]福音派協同論將救恩的所有力量、能力和功效保留給恩典,但允許人類有上帝賦予的能力來抵抗或不抵抗它。人類所做的唯一「貢獻」就是不抵抗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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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可能會失去信仰。聖經警告說:「你若以為站得穩,就要小心,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 10:12)。加拉太人中有些人相信了一段時間,卻陷入了毀滅靈魂的錯誤之中。保羅警告他們:「你們想要靠律法稱義的人,已經與基督隔絕了;你們已經偏離了恩典」(加拉太書 5:4)。耶穌在解釋撒種的比喻時說:「那些在磐石上的人,聽見道,就歡喜領受,卻沒有根。他們暫時相信,但到了考驗的時候,他們就離去」(路加福音8: 13)。根據耶穌的說法,一個人可以相信一段時間,然後就離棄了。雖然他們相信自己擁有永恆的救恩,但當他們背棄信仰時,他們就失去了上帝恩典的恩賜。
- 「聖徒的堅忍(一旦得救,永遠得救)」。WELS 專題問答。威斯康辛州福音路德會會議。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9月27日。檢索日期:2015 年2 月 7 日。
我們無法為我們的救恩貢獻一丁點,但由於我們自己的傲慢或粗心,我們可以把它扔掉。因此,聖經一再敦促我們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例如以弗所書6章和提摩太後書4章)。我的罪威脅並削弱了我的信仰,但聖靈透過聖言和聖禮中的福音加強並保守了我的信仰。這就是為什麼路德宗通常談論上帝對信仰的保存,而不是聖徒的堅持。關鍵
不是我們的忍耐,而是聖靈的保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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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徒堅忍
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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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翰福音 17:3、路加福音 1:77、加拉太書 4:9、腓立比書 3:8和提摩太前書 2:4都提到知識方面的信心。
- 約翰福音 5:46提到接受基督教導的真理,而約翰福音 3:36指出拒絕他的教導。
- 約翰福音 3:16,36、加拉太書 2:16、羅馬書 4:20-25、提摩太後書 1:12談到對基督的信任、信心和信念。約翰福音 3:18提到相信基督的名,馬可福音 1:15提到相信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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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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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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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馬斯,G.邁克爾。贖罪的程度:改革宗神學的困境,從加爾文到共識,系列,帕特諾斯特聖經和神學專著(卡萊爾,蘇格蘭:帕特諾斯特出版,1997)ISBN 0-85364-828-X
- 安東尼約翰馬斯 (1912)。。查爾斯·赫伯曼(編)。天主教百科全書。卷。 13.紐約:羅伯特‧阿普爾頓公司。
- 約瑟夫·波爾(1909)。。查爾斯·赫伯曼(編)。天主教百科全書。卷。 6.紐約:羅伯特‧阿普爾頓公司。
外部連結
- 哲學與基督教神學 >史丹佛哲學百科全書的贖罪
- 猶太百科全書中的“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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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