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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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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頭巾,也稱為基督教頭巾,是各種基督教教派中婦女遮蓋頭部的傳統做法。有些基督教女性在公共禮拜和在家中私人祈禱時戴上頭巾,[ 1 ] [ 2 ] [ 3 ],而其他人(尤其是保守的重洗派)則認為女性應該始終戴上頭巾。[ 4 ]在東方和東正教教會中,某些神學家同樣教導說,「希望所有婦女不僅在禮拜儀式祈禱期間,而且在任何時候都被覆蓋,因為這是我們給予她們的榮譽和權威的標誌。主啊”,[ 5 ]而其他人則認為至少應該在祈禱和敬拜期間蒙頭。[ 6 ] [ 7 ]創 24:65 [ 8 ]將面紗記錄為女性謙虛的象徵。[ 9 ] [ 10 ] [ 1 ]
早期基督教的手冊,包括《Didascalia Apostolorum》和《Pædagogus》,都指示婦女在祈禱和禮拜以及外出時必須戴頭巾。[ 11 ] [ 12 ]當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命令婦女戴面紗時,周圍的異教希臘婦女沒有戴頭巾;因此,基督徒戴頭巾的做法在使徒時代是反文化的,是一種聖經法令,而不是一種文化傳統。 [ A ] [ 17 ] [ 18 ] [ 19 ] [ 20 ]頭巾的風格因地區而異,儘管使徒傳統規定「不透明的布料,而不是薄亞麻麵紗」。[ 21 ]
那些禁止基督徒婦女在「祈禱和說預言」時戴頭巾的人以《哥林多前書》第 11 章為根據。建立在聖保祿的基礎上。光彩的,並且反映了創造的秩序。[ B ] [ 25 ] [ 33 ] [ 34 ]許多聖經學者得出結論,在哥林多前書11 章中,“第4-7 節提到了字面上的帕子或布的遮蓋物”,用於“祈禱和預言”,並認為第15 節是指女人的頭髮是大自然賦予她的。[ 35 ] [ 36 ] [ 37 ] [ 38 ]基督徒用布頭巾蒙頭是早期教會的做法,教會神父 普遍教導,歷史上基督教婦女也實踐這種做法,[ 35 ] [ 2 ] [ 39 ] [ 40 ]繼續成為世界許多地區基督徒的普遍做法,例如羅馬尼亞、俄羅斯、烏克蘭、埃及、衣索比亞、印度和巴基斯坦;[ 41 ] [ 42 ] [ 43 ] [ 44 ] [ 45 ]此外,在保守派重洗派,如保守派門諾派教會和鄧卡德弟兄教會中,蒙頭被視為教會的一項法令,婦女全天佩戴。[ 4 ] [ 31 ]然而,在西方世界的大部分地區,蒙頭的習俗在20 世紀逐漸減少,在不實行蒙頭的教堂中,哥林多前書11 章中描述的蒙頭通常被教導為一種社會習俗,寫這篇文章的年齡。[46 ] [ 47 ] [ 48 ]
歷史
聖經與早期教會
在摩西時代,《聖經》記載,女性戴頭巾是一種規範(參考民 5:18)。[ 1 ]民數記 5 章 18 節詳細闡述了sotah(意為「誤入歧途的人」)儀式,在該儀式中,被控通奸的婦女的頭部被蒙住(稱為parua),這意味著通常情況下,婦女的頭部是被蒙住的;因此, 《塔木德》教導說,《妥拉》(摩西五經)命令婦女在公共場合外出時要蒙頭。[ 49 ] [ 50 ]聖經時代戴的頭巾是面紗或頭巾。[ 51 ]
在《舊約但以理書》中,蘇珊娜戴著頭巾,惡人要求將其摘下,以便他們對她產生淫欲(參見蘇珊娜13:31-33)。[ 1 ] 創世記 24:64-65記載,麗貝卡在去見以撒的路上,“並沒有炫耀自己的外表美”,而是“用面紗遮住自己,透過外在的謙虛來增加她的吸引力」。[ 1 ]以賽亞書 47:1-3摘除女人的面紗與赤身露體和羞恥感連結在一起。[ 52 ]聖經《雅歌》一書記錄了「頭髮的色情本質,來自於『你的頭髮如同一群山羊』(雅歌,4:1)這節經文,即來自一首讚美她美麗的詩句。[ 53 ]耶穌時代的猶太法律規定,已婚婦女在公共場合裸露頭髮就證明她不忠。[ 54 ]
多位教父教導說,女人的頭髮具有性能力,因此只能讓她的丈夫看到,其餘時間遮蓋。[ 55 ] [ 56 ]哥林多前書 11:2-6教導:「…你們要遵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典章。但我想讓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而女人就是男人;基督的頭就是神,凡是蒙著頭禱告或說預言的,就是羞辱自己的頭;但凡是蒙著頭禱告或說預言的,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如果女人不蒙頭,她也應該被剃頭;但如果女人被剃頭或剃頭是恥辱,那就讓她被剃頭。[ 38 ] [ 57 ]在解釋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10中的命令時,教會神父愛任紐(約 130 – 約 202 )是與撰寫反對異端的使徒們最後的活著的聯繫,解釋說「當禱告和預言時,女人頭上的『力量』或『權威』是一塊布面紗(κάλυμμα kalumma)。[ 58 ]羅馬教會神父希波呂托斯(約 170 – 約 235)在指示教會聚會時說:「…讓所有婦女的頭蓋上不透明的布,而不是薄亞麻麵紗,因為這不是真正的覆蓋物。[ 35 ] [ 59 ]早期基督教護教家德爾圖良(Tertullian ,約 155 – 約 220)同樣認為遮蓋物應該是實質性的(參見頭巾):[ 60 ]
除了祈禱和敬拜之外,古代基督教《Didascalia Apostolorum》也指示基督徒女性應該在公共場合戴上頭巾:「因此,你是基督徒[女人]…如果你希望忠誠,只取悅你的丈夫,當當你在市場上行走時,用你的衣服遮住你的頭,這樣你的美麗就可以被你的面紗遮蓋;不要裝飾你的眼睛,但要低頭行走,不要蒙著面紗。 」[ 11 ]同樣,早期基督教神學家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Clement of Alexandria ,約 150 – 約 215 )在《Paedagogus》中教導說,「女人和男人去教堂時要衣著得體 ……讓女人觀察這一點,更進一步,讓她完全被遮蓋起來,除非她恰好在家,因為這種衣服風格很嚴肅,可以防止被人注視,而她的遮羞布也不會。人陷入罪惡,因為這是聖道的願望,因為她蒙著面紗祈禱是理所當然的。[ 61 ] [ 62 ]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說:「因為天使」。他所說的天使是指正義和有道德的人。那麼就讓她蒙上面紗吧,免得她使他們陷入淫亂之中。因為天堂裡真正的天使雖然蒙著面紗卻能看見她。[ 63 ]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對此進行了解釋:「還規定必須蒙住頭、遮住臉,因為美麗成為男人的網羅是一件邪惡的事情。女人也不宜渴望用紫色面紗讓自己引人注目。[ 39 ] 德爾圖良解釋說,在他那個時代,科林斯教會的婦女從青春期開始(未婚和已婚)就開始實行基督教的頭巾,儘管該地區的非基督徒並不遵守這一法令;因此,基督徒的做法是反文化的。[ C ] [ 20 ] [ 18 ] [ 65 ] [ 66 ] [ 17 ]德爾圖良在其深思熟慮的論文《論處女的面紗》中,根據聖經、自然法和基督教紀律論證,從青春期開始,處女應該在公共場合時戴面紗。[ 67 ]一些迦太基人的習俗教會聚會時獻身的童女不戴面紗,遭到嚴厲批評,認為這是違背真理的。這距使徒保羅寫《哥林多前書》僅 150 年。他說:「哥林多人自己也理解[保羅]。事實上,在這一天,哥林多人確實給他們的處女[和已婚婦女]戴上面紗。使徒們的教導,他們的門徒都贊同。[ 68 ] [ 18 ] [ 69 ] “早期教會歷史證明,在羅馬、安提阿和非洲,[戴頭巾]的習俗成為[教會]的常態。” [ 70 ]作者科里·安德森(Cory Anderson)表示,這是因為早期基督徒理解聖保羅的指示適用於整個教會。[ 68 ] 亞歷山大的俄利根(約 185 – 約 253)寫道:「我們的集會中有天使 …我們這裡有一個雙重的教會,一個是人類,另一個是天使 …從那時起有天使在場 …婦女們在祈禱時,會被要求在頭上蓋上遮蓋物,因為她們協助聖徒並在教會中喜樂。在三世紀下半葉,聖維多利努斯在《約翰啟示錄》的評論中提到,婦女蒙頭祈禱是教會的慣例。[ 71 ]早期基督教《托馬斯行傳》以敘利亞阿拉姆語寫成,將地獄視為不戴頭巾的婦女的命運,並指出:[ 37 ]
“使徒憲法(公元 4 世紀)……明確要求婦女在教堂內應蒙頭。” [ 19 ]在同一時代,早期教會神父約翰·克里索斯托( John Chrysostom ,約 347 – 407 年)闡述了聖保羅的教義,解釋說,鑑於聖保羅將不戴頭巾的女性進行了比較,基督徒女性在公共場合應該戴布頭巾。
約翰‧克里索斯托 (John Chrysostom) 認為,不服從基督教關於戴面紗的教義是有害且有罪的:「… 是否遮蓋頭的問題是自然規定的(參考哥林多前書11:14- 15)。[ 73 ]約翰‧克里索斯托姆在家時教導說,在拿起一本《聖經》之前,除了洗手之外,女性(如果尚未戴面紗)還應該戴上頭巾,「顯示出她內心虔誠的象徵」。[ 74 ] 傑羅姆(c. 342 – c. 347 – 420)指出,埃及和敘利亞的基督徒婦女戴髮帽和祈禱面紗,她們「不可以不戴頭巾而無視使徒的命令,因為他們戴著貼身的帽子和麵紗」。[ 75 ] 希波的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354-430)在談到蒙頭時寫道:“即使是已婚婦女,也不宜裸露頭髮,因為使徒命令婦女要蒙住頭。” [ 76 ] 早期基督教藝術也證實了這段時期的女性戴著頭巾。[ 77 ] [ 18 ]
中世紀與現代
至少直到 19 世紀,在某些地區仍然存在,在公共場合和去教堂時戴頭巾被認為是基督教婦女的習俗,符合哥林多前書 11中的禁令,在地中海、歐洲、印度、中東和非洲社會。[ 78 ] [ 79 ] [ 80 ] [ 81 ] [ 82 ] [ 41 ] [ 57 ] [ 83 ]隨著基督教戴頭巾的習俗已經實行了幾個世紀,在中世紀,不戴頭巾的婦女被解釋為“妓女或通姦者”,儘管在前尼西亞時期情況並非如此,當時希臘異教徒婦女在公共場合光著頭祈禱(與蒙著面紗的基督教婦女相反)。[ 78 ] [ 84 ] [ 18 ] [ 64 ]
關於惡魔學的基督教文獻記載,在驅魔過程中,著魔的婦女試圖撕掉她們的頭巾,就像蘇爾茨巴赫的弗朗西斯·布魯赫穆勒林的案例一樣。[ 85 ] [ 86 ]
在世界許多地方,例如羅馬尼亞、俄羅斯、烏克蘭、衣索比亞、厄立特里亞、埃及、印度和巴基斯坦,蒙頭的做法仍然是基督教婦女的普遍做法。[ 41 ] [ 43 ] [ 87 ] [ 1 ] [ 88 ] [ 45 ]在西方,「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婦女起床後立即戴上白色帽子……某種類型的帽子或軟帽每次她離開家時都穿著。[ 79 ] [ 89 ]這種習俗在美國和西歐已經衰落,儘管某些基督教教派(例如保守重洗派)仍然要求這樣做,並且許多基督教婦女繼續遵守這種古老的習俗。[ 7 ] [ 3 ] 早期基督教學者戴維·貝爾科特(David Bercot)指出,西方世界相對較新的解釋認為,女性不需要戴頭巾,這與歷史上基督教女性戴頭巾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這與20世紀女性主義的興起。[ 90 ] [ 47 ] [ 91 ] 1968年,美國女權團體-全國婦女組織-發布了《關於頭巾的決議》:[ 92 ]
1969 年,在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全國婦女組織密爾瓦基分會的 15 名婦女在聖約翰德內波穆克天主教堂進行抗議;在聖餐欄上就座後,婦女們摘下帽子並將其放在聖餐欄上。[ 94 ]接下來的一周,《密爾瓦基哨兵報》發表了一封來自「密爾瓦基 ME 夫人」的致編輯的信,她認為這次抗議是「不成熟的暴露狂」。[ 92 ] [ 95 ] 20 世紀末印刷的一篇文章反映了西方基督教對女性蒙頭做法的普遍態度,美國作家 Ronald W. Pierce、Rebecca Merrill Groothuis 和 Gordon D. Fee 在《發現聖經平等》一書:[ 46 ]
然而,在21世紀,蒙頭的習俗在西方世界重新流行,一些屬於不同基督教會的婦女在這種習俗已經失效的地方重新流行起來,儘管其他教派已經永久地實行了聖經的法令,如鄧卡德兄弟會或保守門諾派,後者將蒙頭列為教會的七項法令之一。 [ 4 ] [ 96 ] [ 97 ] [ 98 ] [ 99 ] [ 100 ]特別是,天主教徒看到了女性戴面紗的輕微復興。[ 101 ]社會學家科里·安德森(Cory Anderson)表示,對於那些持續佩戴頭巾的基督教女性,例如保守派再洗禮派,頭巾可以作為一種外在的見證,通常可以用來傳福音。[ 68 ]
風格
關於早期教會,湯姆‧尚克(Tom Shank) 得出的結論是,早期基督徒佩戴的頭巾有很多種,從披肩到卡普斯:「威廉‧麥格拉思(William McGrath,1991) 發現羅馬多米蒂拉地下墓穴中的蝕刻畫— 其歷史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公元 95 年 – 展示「穿著樸素、戴著帽子式面紗的姊妹」。沃倫·亨德森(Warren Henderson)在撰寫有關地下墓穴的文章時也觀察到,女性會遮住頭部,但強調了布料的款式。[ 68 ]如今,基督教女性佩戴各種風格的頭巾:
宗派慣例
世界各地基督教各教派的許多婦女繼續在崇拜和在家祈禱時[ 42 ] [ 114 ]以及外出公共場合時練習蒙頭。[ 41 ] [ 43 ] [ 87 ]特別是在中東部分地區、印度次大陸和東歐(例如西摩爾達維亞)。[ 41 ] [ 88 ] [ 115 ] [ 1 ] [ 43 ] [ 87 ]
西方基督教
20世紀初,世界各地西方基督教主流教派的女性在教會做禮拜時戴頭巾已是司空見慣。[ 47 ] [ 83 ]其中包括重洗派、[ 116 ] [ 111 ] 英國聖公會、[ 117 ] 天主教、[ 97 ] [ 118 ] 路德宗、[ 119 ]衛理公會、[ 120 ] 摩拉維亞派、[ 121 ] 普利茅斯弟兄會、[ 98 ] 貴格會,[ 122 ]和改革宗。[ 123 ]那些屬於再洗禮派傳統的女性尤其以全天穿著它們而聞名。[ 124 ] [ 125 ]
西方婦女以前多戴軟帽當頭飾,後來帽子成為主流。[ 126 ] [ 127 ]這種做法在西方世界普遍減少,儘管在英國,婦女在婚禮等正式儀式上戴頭巾很常見。[ 128 ] [ 129 ] [ 117 ]在東半球(例如印度次大陸)的許多西方基督教派的信徒中,蒙頭仍然是常態。 [ 42 ] [ 124 ] [ 130 ] [ 2 ]
再洗禮派
許多再洗禮派婦女,尤其是保守派再洗禮派和舊秩序再洗禮派分支的婦女,戴著頭巾,通常搭配樸素的衣服。[ 131 ]這包括 門諾派(例如,舊秩序門諾派和保守門諾派),河弟兄會(舊秩序河弟兄會和各各他聖潔教會),[ 132 ] 哈特派,[ 133 ] 布魯德霍夫,[ 116 ] 施瓦澤瑙弟兄會(舊秩序施瓦澤瑙弟兄會)和鄧卡德弟兄會),[ 134 ]阿米甚人,使徒基督徒和慈善基督徒。[ 110 ] [ 108 ]與鄧卡德兄弟會一樣,蒙頭是保守門諾派的七條法令之一。[ 4 ] [ 31 ]
天主教
在1983 年《教會法典》生效之前,拉丁教會一致認為婦女必須戴頭巾。 [ 135 ]天主教傳統中的頭巾具有聖禮的地位。[ 136 ] [ 137 ]從歷史上看,在奧坦會議和昂熱會議之後,婦女在接受聖體聖事時必須蒙住頭。[ 138 ]同樣,585年,歐塞爾主教會議(法國)規定,婦女在彌撒期間應戴頭巾。[ 139 ] [ 140 ] 743 年羅馬主教會議宣稱,“根據使徒的話,在教堂裡不蒙頭祈禱的婦女會羞辱她的頭”,[ 141 ]這一立場後來得到了教皇尼古拉斯一世的支持866年,用於教堂禮拜。立即臣服於上帝;”但女人應該戴上遮蓋物,以表明除了上帝之外,她自然地服從另一個人。蒙著頭,衣著得體,特別是當他們接近主的餐桌時。根據《法典》新法典中,以前的法律僅對 1983 年法典中重複的規範具有解釋權;所有其他規範都被簡單地廢除了[ 97 ]這實際上消除了以前對天主教婦女戴頭巾的要求,在新法典中默默地放棄了這一要求。
傳統天主教和普通天主教婦女繼續實行蒙頭做法,儘管西方社會的大多數天主教婦女不再這樣做。[ 147 ]
路德會
路德會傳統之父馬丁路德鼓勵妻子在公共禮拜時戴面紗。[ 148 ]北美福音路德會主教會議的一般規則,載於“路德教會禮拜儀式”,在題為“婦女頭飾”的一節中指出:“這是值得稱讚的習俗,基於聖經禁令( 1 Cor 11:3-15),婦女在教堂裡要戴合適的頭巾,尤其是在做禮拜時。[ 149 ]
一些路德會婦女在慶祝禮拜和私人祈禱時戴著頭巾。 [ 150 ]
摩拉維亞/胡斯派
頭巾是一種基督教頭飾,歷史上至少從 1730 年代起,摩拉維亞教會的女性就一直戴著這種頭飾。 [ 151 ] 摩拉維亞神學家尼古拉斯·辛岑多夫(Nicolaus Zinzendorf)“將 Haube 比作耶穌裹屍布的‘可見王冠’。” 1815年,美國的摩拉維亞婦女改戴鄰居的英國帽。[ 151 ]如今,摩拉維亞女士在慶祝愛情盛宴時會戴上一種稱為haube的蕾絲頭巾。[ 152 ]
改革宗
在改革宗傳統中,大陸改革宗創始人約翰·加爾文和長老會創始人約翰·諾克斯都呼籲女性戴頭巾。[ 153 ] [ 154 ]加爾文教導說,蒙頭是基督徒婦女謙虛的基石,並認為那些摘掉頭髮上的面紗的人很快就會脫掉覆蓋胸部和腹部的衣服,導致社會不雅:[ 155 ]
此外,加爾文說:「如果現在有人反對說,她的頭髮就足夠了,因為它是一種天然的覆蓋物,保羅說它不是,因為它是一種需要用另一種東西來覆蓋它的覆蓋物。[ 155 ]其他改革宗的蒙頭支持者包括:威廉·格林希爾、威廉·古奇、約翰·萊特富特、托馬斯·曼頓、克里斯托弗·洛夫、約翰·班揚、約翰·科頓、以西結霍普金斯、大衛迪克森和詹姆斯達勒姆。[ 157 ]
16 世紀和 17 世紀的其他改革宗人物認為頭巾是一種文化製度,包括William Perkins、[ 158 ] Walter Travers、[ 159 ] William Ames、[ 160 ] Nicholas Byfield、[ 161 ]Arthur Hildersham、[ 162 ] Giles Firmin、[ 163 ] Theodore Beza、[ 164 ] William Whitaker、[ 165 ] [ 166 ] Daniel Cawdry、[ 167 ]和Herbert Palmer、[ 168 ] Matthew Poole、[ 169 ]和Francis Turretin。[ 170 ] [ 171 ] 《日內瓦聖經》的註釋暗示保羅的勸告是文化性的而非永久的。[ 172 ]
婦女在一些保守的改革宗和長老教會中遮住頭,例如傳統改革宗教會、荷蘭改革宗教會、蘇格蘭自由長老會、蘇格蘭自由教會(繼續)、北美自由長老會和長老會改革宗。[ 173 ] [ 174 ] [ 175 ] [ 176 ]
衛理公會
衛理公會的主要創始人約翰衛斯理認為,女性「尤其是在宗教集會中」應該「戴上面紗」。[ 177 ] [ 178 ] [ 179 ]衛理公會神學家托馬斯·科克(Thomas Coke)、亞當·克拉克(Adam Clarke)、約瑟夫·薩特克利夫(Joseph Sutcliffe)、約瑟夫·本森(Joseph Benson)和沃爾特·阿什貝爾·塞盧(Walter Ashbel Sellew)反映了同樣的立場——女性禁止戴面紗,而男性在祈禱時禁止戴帽子。[ 179 ] [ 180 ]
保守的衛理公會女性,就像那些屬於獨立衛理公會教會團契的女性一樣,都戴著頭巾。[ 181 ]在非洲衛理公會錫安教堂和基督教衛理公會聖公會教堂中,女性戴頭巾的情況仍然穩定(此外,那些被任命為女執事的女性都戴著女執事帽)。[ 182 ] [ 183 ] [ 184 ]
貴格會
友友會的中央年會是貴格會古尼東正教分支的一部分,它教導說,在《哥林多前書》第 11 章中,聖保羅規定婦女戴面紗是「基督徒婦女適當尊重教會中男性領袖地位的一種方式,也是建立服從其權威的聲明(第 3、5 節)。[ 185 ]因此,戴面紗是「真正的基督徒虔誠和順服的表現」。[ 185 ]中央年會認為,同一段經文教導說,除了頭巾之外,第 14 和 15 節教導說,「大自然賦予婦女一種自然的遮蓋物,那就是她們的長髮」。[ 185 ]有鑑於此,中央年會認為:[ 185 ]
保守黨之友(貴格會)的女性,包括一些來自俄亥俄州年會(保守黨)的女性,通常佩戴「圍巾、帽子或帽子」形式的頭飾。[ 32 ]
普利茅斯弟兄會
普利茅斯弟兄會的婦女除了在公共場合戴某種形式的頭巾外,在禮拜時也戴頭巾。[ 186 ]
浸信會
北美第一次浸信會運動的創始人羅傑威廉斯教導說,婦女在禮拜時應該戴面紗,因為這是早期教會的做法。 [ 187 ]
五旬節派
五旬節崇拜時戴頭巾從一開始就是規範做法。 1960年代,西歐許多五旬節教派“不再強制戴頭巾”,當時“幾乎沒有爭議”,許多五旬節派“吸收了流行文化的元素”。[ 188 ]
某些五旬節教會,例如主耶穌基督使徒信仰教會、烏克蘭五旬節教會和基督教會繼續遵守婦女戴面紗的規定。[ 189 ] [ 190 ] [ 191 ]
復原主義者
大衛安息日會在其官方刊物《象徵法典》中教導,根據《哥林多前書》11 ,婦女在禮拜時無論是在教堂還是在家裡都應戴上頭巾。[ 193 ] [ 194 ]
耶和華見證人的女性成員只能在沒有受洗男性的情況下帶領禱告和教導,並且必須戴上頭巾。[ 195 ] [ 196 ]
搖床
在基督第二次顯現信徒聯合協會中,震教徒女孩和婦女將頭巾作為日常服裝的一部分。[ 197 ]這些是白色帽子的形式。[ 197 ]歷史上,這些都是由震教徒婦女自己縫製的,儘管在 20 世紀中葉,成衣的興起允許購買同樣的衣服。[ 197 ]
東方基督教
在東方基督教教會(包括東方天主教、東正教和東方路德會傳統)中,傳統上習慣女性在教會(也經常在公共場合)用頭巾遮住頭部;這種做法的一個例子發生在西摩爾達維亞地區和其他地區的東正教基督徒中。[ 43 ] [ 44 ] [ 87 ] [ 198 ]在阿爾巴尼亞,基督教婦女傳統上戴著白色面紗。[ 199 ] [ 200 ]
東正教
古老的東正教祈禱文名為“包紮婦女頭部的祈禱文” ,在禮拜儀式上被用來祝福婦女的頭巾,歷史上東正教婦女除了睡覺外,任何時候都戴著頭巾。
錫特卡和阿拉斯加教區的東正教主教阿列克謝·特拉特(Alexei Trader)描述了教會關於基督教婦女蒙頭的教義:[ 74 ]
阿列克謝主教進一步表示,“每一位戴面紗或頭巾的東正教婦女也受到聖母面紗的祝福,這面紗奇蹟般地多次保護信徒免受如此多的傷害。” [ 74 ]
老信徒社區的婦女戴著不透明的基督教頭巾,已婚婦女則在下面戴一頂被稱為povoinik的針織帽子。[ 201 ]
然而,在美國東正教教區,戴頭巾並不常見,而且是關乎基督徒自由的問題。[ 202 ]
東正教修女在任何時候都戴著一種稱為apostolnik 的頭巾,這是她們與東正教僧侶區分開來的修道院習慣的唯一部分。
東方正教
在東方東正教中,科普特婦女歷史上在公共場合和男性在場的情況下遮住頭部和臉部。[ 203 ] 19世紀,埃及上層城市的基督教和穆斯林婦女所穿的服裝包括頭罩和罩袍(覆蓋下鼻子和嘴巴的平紋細布)。 [ 204 ]這件衣服的名字「harabah」源自早期基督教和猶太教的宗教詞彙,這可能表明了這件衣服本身的起源。[ 204 ]未婚婦女一般戴白色面紗,已婚婦女則戴黑色面紗。[ 203 ]這種做法在20世紀初開始衰退。[ 203 ]
代表亞美尼亞、科普特、敘利亞、印度、衣索比亞和厄立特里亞東方東正教傳統的東方東正教常務會議(SCOOCH)規定,女性佩戴頭巾是「教堂裡的適當服裝」。[ 205 ]
東方新教
東方新教教派信徒東方教會的婦女戴著頭巾。[ 206 ]其前都主教KP Yohannan教導說,「當一個女人戴著上帝政府的象徵-頭巾時,她本質上是對所有墮落天使的譴責。她的行為對他們說,『你們背叛了上帝'。
聖經基礎
舊約與次經/申命記
諸如創世記24:65、[ 207 ]民數記5:18、[ 208 ]雅歌5:7、[ 209 ]蘇珊娜1:31-32、[ 210 ]和以賽亞書47:2 [ 211 ]等經文表明,相信舊約。[ 1 ] [ 212 ]雅歌 4:1 [ 213 ]記載頭髮本質上是性感的,所羅門稱讚頭髮的美麗。[ 53 ]以賽亞書 47:1-3摘除女人的面紗與赤身露體和羞恥感連結在一起。[ 52 ]
新約
1 《哥林多前書》第 11 章[ 214 ]包含一段關於女性使用頭巾(以及男性不戴頭巾)的關鍵段落。[ 23 ] [ 215 ]大部分解釋性討論都圍繞著這段話。
註解
保羅在介紹這段經文時,稱讚哥林多基督徒記得他所傳授給他們的「教儀」(也被翻譯為「傳統」[ 216 ]或「教訓」)[ 217 ] (第2節)。 [ 15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1 章中討論的這些使徒教儀中包括蒙頭和聖體聖事。[ 218 ]
然後,保羅以元首地位、榮耀、天使、自然頭髮長度和教會的實踐等主題解釋了基督徒對頭巾的使用。 [ 1 ] [ 219 ]這導致了基督教普遍戴頭巾的做法。[ 35 ] [ 1 ]神學家大衛‧利普斯科姆(David Lipscomb )與 JW 謝潑德(JW Shepherd)在《哥林多前書》註釋中解釋了傳統基督教對《哥林多前書》第11 章的解釋背後的神學,寫道保羅教導說:「因此,每個人在禱告或說預言時都蒙著頭。 ,從而承認自己依賴於某個地上的元首而不是他的天上的元首,從而從後者那裡奪走了他作為人類元首應有的榮譽。在舊約中,祭司(全是男性)戴著頭巾和帽子,因為耶穌在那個時代還不為人所知,這確立了「為什麼沒有命令透過不戴頭巾祈禱或說預言來榮耀祂的原因」。[ 90 ]耶穌對人類的啟示是:“凡在頭上祈禱或說預言的,就是羞辱他的頭(基督)。” [ 90 ]根據《哥林多前書》11:4,在整個教會歷史中,基督徒在祈禱和敬拜以及進入教堂時都摘下了帽子。[ 220 ] [ 221 ] [ 222 ]隨著聖經經文的進展,保羅教導:[ 90 ]
聖公會神學院教授埃茲拉·帕爾默·古爾德(Ezra Palmer Gould)指出,「長髮和麵紗都是用來遮蓋頭部的,也是真正女性氣質的標誌,也是男女正確關係的標誌;因此,其中一個的缺席與另一個的缺席具有相同的意義。[ 223 ]這反映在早期教會神父約翰·金口 (John Chrysostom)的教父教義中,他解釋了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1 中討論的兩種覆蓋物:[ 64 ]
麥加維 (John William McGarvey ) 在描述《哥林多前書》第11 章第10 節時指出,「放棄這個合理且已確立的從屬象徵,將會對侍奉天使的順服和順從精神感到震驚(以賽亞書 6:2),他們雖然是看不見的, ,總是在你們禮拜的地方與你們同在(馬太福音 18:10-31;詩篇 138:1;提摩太前書5:21;太 4:9;傳 5:6)」。[ 224 ]此外,第 10 節將布面紗視為權力或權威的標誌,強調了上帝賦予基督徒婦女的獨特角色,並賦予她「用她所獲得的屬靈恩賜祈禱和說預言」的能力。「(參見互補主義)。[ 192 ]這是由早期教會神父愛任紐( Irenaeus,公元 120-202 年)所教導的,他是與使徒最後的活著的聯繫,他在《哥林多前書》11:10中解釋了聖保羅的命令,在《反對異端》中描述了「權威」女人頭上的「力量」是布面紗(κάλυμμα kalumma)。[ 58 ]愛任紐的解釋構成了早期基督教對這節聖經經文的評論。[ 225 ]與此相關的是,在許多早期聖經版本(例如某些vg、cop bo和arm)中,第 10 節是用「面紗」一詞(κάλυμμα kalumma)而不是「「權威」(ἐeditουσία exousia);修訂後的標準版本反映了這一點,顯示的詩句如下:「這就是為什麼女人應該在頭上戴面紗,因為天使」。[ 226 ] [ 225 ]同樣, 《新美國聖經》中的學術腳註指出,「權威(exousia)」一詞的出現可能是由於亞蘭語中「面紗」一詞的誤譯所致。[ 227 ]這種誤譯可能是由於「在亞蘭文中,power和veil一詞的字根拼法相同」。[ 228 ] 羅納德‧諾克斯補充說,某些聖經學者認為「保羅試圖透過這個希臘詞,翻譯一個希伯來詞,表示傳統上已婚猶太婦女所戴的面紗。[ 229 ]然而,“ exousia這個詞來到了科林斯,或者在科林斯教會,被用來表示‘面紗’或‘覆蓋’……就像希臘語中的‘王國’一詞可能被用來表示‘皇冠” (將regno與教宗頭飾的名稱進行比較),因此權威可能意味著權威的標誌(修訂版),或「覆蓋物,表明她處於丈夫的權力之下」(授權版,頁邊空白) )」。 [ 230 ] [ 231 ] 讓‧夏爾丹( Jean Chardin)對近東的因此指出,婦女「戴面紗,顯示她們處於服從之下」。 [ 230 ] [ 231 ]除了愛任紐之外,教父們,包括希波呂托斯、俄利根、金口、埃皮法尼烏斯、傑羅姆、奧古斯丁和比德都使用“面紗”一詞(κάλυμμαkalumma)寫第10節。 [ 225 ] [ 232 ]
基督教的某些教派,例如傳統的再洗禮派(例如保守派門諾派),將其與帖撒羅尼迦前書第 5 章結合起來(「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234 ] [ 25 ]再洗禮派解釋者,如丹尼爾·威利斯,引用了早期教會神父約翰·克里索斯托姆的話,他從聖經中為基督徒婦女一直戴著頭巾的做法提供了額外的理由——“如果剃須是總是不光彩的,很明顯,被遮蓋總是一種恥辱”,並且“因為天使……意味著不僅在祈禱時而且不斷地,她應該被遮蓋。” [ 72 ] [ 29 ] [ 33 ]一本保守的重洗派出版物,題為《基督教婦女面紗的意義》,由梅爾·魯思(Merle Ruth)撰寫,教導關於信徒婦女持續佩戴頭巾的問題,它是:[ 30 ]
再洗禮派基督徒和東正教基督徒等人對聖經中的這段經文進行了解釋,將其與衣著端莊相結合(《提摩太前書》2:9-10)「我也希望婦女們穿著得體,端莊得體,裝飾自己,而不是精緻的髮型或黃金或珍珠或昂貴的衣服,但有善行,適合自稱敬拜上帝的婦女」)。[ 235 ]創 24:65 [ 8 ]將面紗記錄為女性謙虛的象徵。[ 9 ] [ 10 ] [ 1 ]早期基督教文本(例如《Didascalia Apostolorum》和《Pædagogus》)中命令基督徒婦女在公共場合戴頭巾,以保持謙虛。[ 11 ] [ 61 ]
《哥林多前書》第 11 章第 4 節使用希臘文kata kephalēs ( κατάIn κεφαλῆς ) 表示“蒙頭”,與以斯帖記 6:12 [ 236 ] (七十士譯本) 中所使用的希臘字同樣,其中「因為他[哈曼] 受到羞辱,他回家,頭上蒙著外衣」(另外,《七十士譯本》中的《以斯帖記》6:12 中的某些手稿使用希臘語單詞κατακεκαλυμμένος κεφαλήν,這是“哥林多前書 11:6 和 7 中使用的關鍵動詞的完美被動分詞”男人和女人都遮住頭部[κατακαλύπτω]”)——新約學者拉傑什·甘地陳述的事實清楚地表明,這段話禁止基督徒婦女戴布面紗。[ 237 ] [ 238 ]聖經學者克里斯多福‧赫特森(Christopher R. Hutson)引用同一時代的希臘文本,例如《道德經》(Moralia) ,將這節經文置於上下文中:[ 239 ]
《哥林多前書》第 11 章第 5 節到第 7 節以及第 13 節使用了希臘語「遮蓋」一詞的形式,κατακαλύπτω katakalupto;這與同一章第 15 節中提到的希臘文 περιβόλαιον peribolaion形成對比,它指的是“圍繞著的東西”,就像“女人的頭髮…就像圍繞著的斗篷”。[ 17 ] [ 240 ] [ 241 ] [ 242 ]這些單獨的希臘文表明,保羅指出基督徒婦女必須戴兩種頭巾,布面紗和自然頭髮。[ 36 ] [ 238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1:5 中使用的詞語被當代希臘化哲學家所採用,例如斐羅(公元前30 年至公元45 年)在《特別法》 3 :60 中使用了「頭露」(akatakalyptō tē kephalē) ) [ἀκατακαλύπτῳ τῇ κεφαλῇ] 並且「很明顯,菲洛說的是頭巾被摘掉,因為牧師剛剛摘下了她的頭巾」;此外,akatakalyptos [ἀκατακάλυπτος] 同樣「在斐洛寓言解釋II,29 和波利比烏斯 15,27.2(公元前二世紀)中意為『揭露』」。[ 243 ]哥林多前書 11:16 [ 244 ]保羅所寫的關於基督徒戴頭巾的段落總結道:「如果有人想爭論這一點,我只是說,除了這個之外,我們沒有其他的習俗,上帝的其他教會也沒有。[ 15 ]聖經語言學者邁克爾·馬洛(Michael Marlowe)解釋說,聖保羅加入這句話是為了確認“蒙頭的做法是使徒權威和傳統的問題,不容爭論”,並通過重複類似的句子來證明他以此開頭:「保持傳統,就像我將它們傳遞給你們一樣」。[ 15 ]
解釋問題
自 1960 年代以來,《哥林多前書》11:2-16 的幾個關鍵部分一直受到聖經註釋家和基督教會眾的不同看法,導致教會要么繼續實行戴頭巾的做法,要么不實行這項法令。[ 47 ] [ 245 ]
- 基於性別的領導權:保羅將使用(或不使用)頭巾與聖經中男女之間的差異連結起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1:3 [ 246 ]中寫道:“基督是眾人的頭,男人也是女人的頭。”他立刻繼續基於性別的關於使用頭巾的教導:「每個在祈禱或預言時頭上蒙著東西的男人都會羞辱自己的頭。但是每個在祈禱或預言時不蒙頭的女人都會羞辱她的頭。[ 15 ]
- 榮耀和敬拜:保羅接下來解釋說,在禱告和預言的時候,使用(或不使用)頭巾與神的榮耀有關。在《哥林多前書》11:7 [ 247 ]中,他指出人是“上帝的榮耀”,因此“人不應該蒙著頭”。在同一節經文中,保羅也指出女人是「男人的榮耀」。他在接下來的兩節經文中引用創世記 2:18 [ 248 ]中女人的創造來解釋這一說法,然後得出結論:「因此,女人頭上應該有一個權威的象徵」(第10節)。換句話說,在敬拜的時候,「神的榮耀」(男人)要被揭露,而「男人的榮耀」(女人)則要被遮蓋。[ 15 ]
- 天使:在《哥林多前書》11:10 中,[ 249 ]保羅說:「因著天使的緣故,女人頭上當有權柄的象徵」(NASB),也譯為「所以女人應該有一個權柄的象徵」(NASB)。由於天使的緣故,她頭上蒙著面紗」(修訂標準版)。許多解釋者承認,保羅沒有對天使在這方面的作用提供太多解釋。這段話的一些流行解釋是:
- 呼籲不要因違反保羅的指示而冒犯天使,即當天使參加屬靈操練時,婦女戴面紗(男人祈禱時不戴頭巾)(托比特書 12:12-15,啟示錄 8:2-4)[ [ 250 ] [ 251 ] [ 252 ] [ 224 ] [ 1 ]
- 命令準確地向天使展示受造秩序的圖畫(弗 3:10,[ 253 ]彼前書 1:12),[ 254 ]
- 警告人類要服從,作為問責的手段,因為天使正在註視著(提摩太前書 5:21),[ 255 ]
- 像在上帝面前遮蓋自己的天使一樣(以賽亞書6:2),[ 256 ] [ 30 ]和
- 保護人類免於墮落天使的侵害,他們貪戀凡間的女性,卻沒有扮演上帝為她們創造的角色(猶大書 1:6)。[ 257 ] [ 258 ]
- 自然與頭髮長度:在哥林多前書 11:13-15 中,[ 259 ]保羅問了一個關於蒙頭是否適當的反問,然後用自然的教訓親自回答了這個問題:「你們自己判斷一下:這對女人來說適當嗎? 」這段經文的歷史解釋,例如在早期教父約翰·克里索斯託的講道中看到的,重申了保羅的教導,即由於女人自然地用她的天然頭髮「遮住」她的頭,所以她同樣應該用布頭巾遮住它。[ 36 ] [ 64 ]
聖經語言學者麥可‧馬洛(Michael Marlowe)解釋了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所使用的反證法: [ 15 ]
保羅對頭髮長度的討論並不是要求任何特定的頭髮測量,而是對「男性和女性差異」的討論,因為女性通常比男性擁有更長的頭髮;斯巴達男性留著及肩的頭髮,而斯巴達女性的頭髮則明顯更長。[ 261 ]
- 教會慣例:在《哥林多前書》11:16,[ 262 ]保羅回應了任何可能不同意他關於使用頭巾的教導的讀者:「但如果有人傾向於爭論,我們就沒有其他慣例,教會也沒有上帝的。這可能表明,頭巾被認為是一種標準的、普遍的基督教象徵習俗(而不是當地的文化習俗)。換句話說,雖然教會在地理上分散並且包含多種文化,但它們都實行女性成員蒙頭的做法。[ 15 ]
當代結論
從20世紀開始,由於上述問題,聖經註釋家和基督教會要麼主張繼續戴頭巾,要麼放棄遵守歷史意義上的這項法令。[ 2 ] [ 245 ]雖然許多基督教會,例如保守重洗派的會,繼續禁止女性成員戴頭巾,但其他教會則不這樣做。[ 48 ] [ 263 ] [ 245 ]
- 一些基督教派,例如重洗派教會和東正教教會,將基督教的蒙頭視為保羅為所有基督徒、所有地點、所有時間段打算的一種做法,因此他們在會眾中繼續這種做法。這種觀點是由早期教父所教導的,並在隨後的幾個世紀裡被統一的基督教所普遍持有。[ 35 ] [ 2 ]這種歷史性的解釋與上帝所命定的元首地位連結在一起。[ 264 ] 保守重洗派和舊秩序重洗派認為,因為“元首和天使的見證適用於信徒一生的所有時期,而不僅僅是教會禮拜”,此外,聖經還要求“經常禱告,甚至不斷禱告(使徒行傳6 章)」。 :3-4, 6; 羅馬書 1:8-10; 以弗所書 1:18-20; 提摩太後書 1:3-6) ”,要求婦女全天戴上頭巾。[ 68 ]社會學家科里·安德森(Cory Anderson)表示,對於那些持續佩戴頭巾的基督徒女性來說,頭巾可以作為一種外在的見證,通常可以用來傳福音。[ 68 ]
- 現代的解釋是,保羅關於蒙頭的命令是一項文化規定,只適用於第一世紀的哥林多教會。這種觀點指出,保羅只是試圖在未戴頭巾的哥林多妓女和敬虔的哥林多基督徒婦女之間做出區分,並且在現代,在教會內沒有必要戴頭巾。[ 48 ]教會歷史學家大衛‧貝爾科特批評了這種觀點,因為早期的教會著作並沒有證明這種推理。[ 48 ]
- 斯堪的納維亞神學家阿貝爾·艾薩克森(Abel Isaakson) 於1965 年首次提出了最新的解釋,聲稱保羅指出“頭髮”(特別是“長髮”)是整段經文中唯一提到的覆蓋物;哥林多前書 11:15 ( NRSV ) 寫道:“女人若有長髮,這是她的榮耀?因為她的頭髮是給她作遮蓋的。” [ 265 ] [ 266 ] [ 35 ] [ 179 ]然而,有些人對第15 節中用於遮蓋的希臘詞(περιβόλαιον) 與第15 節中用於遮蓋/遮蓋的詞的形式不同這一事實提出了質疑。[ 36 ] [ 240 ] [ 238 ] [ 241 ] [ 267 ] 蘇格蘭自由教會大會主席(續)約翰· W·凱迪( John W. Keddie)認為,如果頭髮是保羅所說的遮蓋物,那麼第6 節將是: “如果婦女頭上沒有頭髮,就讓她也剃光頭”,使這段話變得荒謬。[ 36 ] [ 266 ]
法律問題
在美國,阿拉巴馬州居民伊馮艾倫 (Yvonne Allen) 因拍攝駕照照片而被迫摘下頭巾,於 2016 年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268 ] [ 269 ]艾倫將自己描述為「虔誠的基督教女性,她的信仰迫使她在公共場合遮住頭髮」。[ 268 ] [ 270 ]在Allen v. English 等人案中。,李縣被指控違反政教分離條款,並透過談判達成和解,給予「艾倫一張帶有頭巾的新駕駛執照」。[ 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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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