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盼望:從聖經看永生的意義與應許
引言
永生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教義之一,是神賜給信徒的恩典與盼望。《約翰福音》3:16清楚表明:「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永生不僅是時間上的無限延續,更是一種與神同在、完全得著的新生命狀態。本文將探討永生的意義、基督徒如何得著永生,以及永生對現今基督徒生活的影響。
一、永生的聖經定義
1. 永生是與神同在的生命
• 聖經多次提到,永生的核心不僅是生命的延續,更是與神建立親密關係。《約翰福音》17:3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永生的本質是與神恢復和諧的關係,體驗祂的愛與同在。
2. 永生是神的應許
• 《提多書》1:2說:「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永生是神早在創世以前就預定要賜給祂子民的應許,表明這是神救贖計劃的一部分。
3. 永生的雙重層面
• 永生既是現今的實際,也是未來的盼望。信徒在接受基督時,已經開始經歷永生,但其完全的實現將在未來的永恆國度中。《約翰一書》5:11-12說:「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二、永生的來源:基督的救贖
1. 永生的基礎是耶穌基督的犧牲
• 人因罪而與神隔絕,無法靠自身努力得著永生。《羅馬書》6:23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是永生的唯一途徑。
2. 信心是得永生的關鍵
• 永生是神白白賜予的恩典,但信徒需要以信心來接受。《以弗所書》2:8-9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3. 基督的復活保證永生
•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信徒永生的保證。《哥林多前書》15:20-22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
三、永生的意義與特質
1. 永生是無罪的生命
• 在永生中,罪將完全被除去,信徒將活在完全聖潔的狀態。《啟示錄》21:27說:「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能進去。」
2. 永生是沒有痛苦的生命
• 神應許,在永生中不再有眼淚、死亡、悲哀、哭號或疼痛。《啟示錄》21:4說:「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3. 永生是充滿喜樂的生命
• 永生是與神同在、享受祂榮耀的生命。《詩篇》16:11說:「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4. 永生是完全得著的生命
• 永生中,信徒將完全認識神,並得著祂一切的豐盛。《哥林多前書》13:12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四、永生對現今生活的影響
1. 激勵信徒追求聖潔
• 永生的盼望激勵信徒遠離罪惡,過討神喜悅的生活。《彼得後書》3:11-12說:「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消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
2. 賜予信徒忍耐的力量
• 永生的應許使信徒能夠在患難中持守信心。《羅馬書》8:18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3. 促使信徒積極傳福音
• 永生的盼望使信徒意識到傳福音的重要性,因為這是帶領人得著永生的途徑。《馬太福音》28:19-20記載,耶穌吩咐門徒:「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4. 提醒信徒珍惜今生的使命
• 雖然永生是信徒的最終盼望,但今生的使命不可忽略。《以弗所書》5:15-16說:「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五、對未信者的警告與呼召
1. 永生與永死的對比
• 聖經清楚指出,得永生與受永刑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結局。《馬太福音》25:46說:「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2. 悔改與信主的必要性
• 永生是給所有願意悔改、接受基督的人。《使徒行傳》2:38記載,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3. 神不願意一人沉淪
• 神的心意是所有人都得救,進入永生。《彼得後書》3:9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結論
永生是神為信徒預備的美好應許,是祂愛與救贖的最高表現。永生不僅是未來的盼望,也是現今信徒生活的動力與指引。基督徒在永生的盼望中,應活出聖潔的生命,忍耐面對苦難,並積極參與神的事工,將福音傳揚出去。同時,這盼望也向未信者發出呼召,邀請他們接受耶穌基督,得著神所賜的永生恩典。
引用經文來源
• 《約翰福音》3:16;17:3
• 《提多書》1:2
• 《約翰一書》5:11-12
• 《羅馬書》6:23;8:18
• 《哥林多前書》15:20-22;13:12
• 《啟示錄》21:4;21:27
• 《詩篇》16:11
• 《彼得後書》3:9;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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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