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答案:唯有愛上帝
引言
「人生到底是什麼?」、「我活著的意義是什麼?」這些問題從古至今困擾著無數的人。許多人以為人生像一張複雜的考卷,上頭布滿各式各樣的問題,每一道都需要仔細作答。然而,當我們真正回到聖經的啟示,當我們被聖靈引導時,才會明白,其實人生的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你愛上帝有多深?」正如耶穌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馬太福音22:37)——這是一切的根本。
主要論述
一、聖經對人生答案的啟示:愛上帝是最大的誡命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人一生的首要目的是敬畏上帝、遵行祂的命令,因為「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道書12:13)。耶穌也明確指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馬太福音22:37)這是最大的誡命。當人真正愛上帝,一切的行為就會自然流露,不是勉強、不是痛苦,而是甘心樂意的行為。
耶穌進一步說:「其次也相似,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9)然而,這「愛人」的命令是建立在「愛上帝」之上。如果沒有先愛上帝,就無法真正去愛人。因此,人生的答案,不是先做好事、做好人、努力解決世界問題,而是首先愛上帝。
二、唯有信心能生出真正的行為
保羅在羅馬書告訴我們:「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8)信心是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基礎。若沒有對上帝完全的信靠,所有的行為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哥林多前書13:1),沒有愛就沒有價值。
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這裡不是命令我們去遵守律法來賺得上帝的愛,而是因為愛上帝,自然會遵行祂的道。因此,信心生出愛,愛生出行為,這是聖經所揭示的人生正確次序。
三、愛上帝之後,自然會愛其他被造物
約翰一書教導我們:「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約翰一書4:20)當一個人真心愛上帝,他必然愛上帝所創造的一切,包括人類、動物、自然界。
然而,這份愛是「從上帝而來」的愛,是「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的愛(約翰一書4:19),而非出於人的努力或道德意志。只有在與上帝建立愛的關係後,我們才能以正確的方式去愛其他被造物。若將「愛人」放在「愛上帝」之前,就會迷失,甚至耗盡,因為沒有來自上帝的愛,我們自己無法供應那麼大的愛心。
結論
人生的答案,不是千百道問題,而是一個問題:「你愛上帝有多深?」這個答案也只有一個:「全部」。耶穌教導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馬可福音12:30)這就是人生的答案。當我們愛上帝,其他一切就都正確了。
聖經應許我們:「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言3:5-6)愛上帝、信靠祂,就是我們一生的目標和答案。
願我們每一天都如此回答人生的唯一問題:「我愛上帝,並且用我的一生來見證這份愛。」
引用經文清單
1. 馬太福音22: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2. 傳道書12:13:「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上帝,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
3. 馬太福音22:39:「其次也相似,就是要愛人如己。」
4. 羅馬書3: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5. 哥林多前書13:1:「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6. 約翰福音14: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7. 約翰一書4:20:「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
8. 約翰一書4:19:「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
9. 馬可福音12:30:「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
10. 箴言3:5-6:「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
為什麼要愛神?——記得那起初的愛心
引言
世人常常問:「為什麼我們要愛上帝?」這是一個關乎人生根本的問題。愛上帝並不是出於律法的壓迫,更不是單靠人自己的努力,而是因為上帝先愛我們。聖經說得清楚:「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19)人與上帝之間的愛,有著明確且美麗的順序:上帝先愛我們、創造我們、救贖我們,我們因此愛祂,並且因著愛祂而領受更多的恩典,進而更加愛祂。這樣的循環是一種愛的回應與成長。
然而,在愛神的路上,我們的愛是否真誠,是否只為了得好處。約伯記正是一場這樣的試煉,但結局顯明一件事——那從上帝而來、起初的愛,永遠無法被抹滅。因此,我們一生的責任,是要記得這「起初的愛心」(啟示錄2:4-5)。
主要論述
一、神先愛我們:愛的起點
一切的愛,都是從上帝開始的。祂在創世之初創造我們,按著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創世記1:27),並且賜給人靈魂氣息,讓我們能夠與祂相交。祂創造我們,是出於愛,不是需要我們什麼,而是願意我們享受祂的愛與榮耀。
保羅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這愛不是因為我們值得,而是祂單方面的恩典與慈愛。我們的一切愛,都只是對祂愛的回應。
二、我們為何要愛神?因為祂創造並救贖我們
首先,祂創造了我們,賜我們生命氣息、智慧、能力、情感,讓我們能經歷愛、真理、喜樂。若無上帝,我們什麼都不是,甚至不存在。
其次,當我們因罪墮落、與神為敵時,祂差遣耶穌基督為我們贖罪,叫我們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祂不但創造我們,還在我們失敗時救贖我們,這樣的愛豈不值得回應?
因此,愛神是人本分之事(申命記6:5),因為祂是我們的來源、我們的一切。
三、神因我們愛祂而賜福,愛的循環
當我們愛神,上帝樂意將更多恩典賞賜我們,使我們更深經歷祂的愛,這樣的經歷又讓我們更愛祂。正如耶穌所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14:21)
因此,愛神不是單方面的付出,而是一種與神之間不斷增長的愛的互動,從神而來,回應神,再得更多的神。
四、約伯記的啟示:愛的試煉與起初的愛
約伯記中,撒但質疑約伯對神的愛是否真誠:「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約伯記1:9)撒但的意思是:人愛神不過是為了利益。於是神允許撒但試煉約伯,奪去他一切財物與健康。
然而,雖然約伯在痛苦中疑惑、質問神,但他從未離棄神。最終,當神向他顯現、彰顯創造主的威嚴與智慧時(約伯記38-41章),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約伯記42:5-6)
這代表什麼?代表約伯想起了他對神的起初的愛,那愛超越一切物質利益,是因為「祂是神」,因為「神本為善」。這也是我們應該持守的愛。
五、事情有順序:先愛神,後愛人與萬物
聖經的命令非常清楚:「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馬可福音12:30-31)
順序不能顛倒:
1. 先愛神:因為祂是萬物之源,祂是愛的本體。
2. 再愛人與被造物:因為一切都是神所創,因著祂,我們學習如何去愛。
當我們先愛神,愛人就不會成為壓力,也不會迷失;因為那是從神來的愛,自然湧流。
結論
愛神,是我們生命的起點與終點。因為祂先愛我們,我們也應當全心、全意地愛祂,並將這份愛流露在生活中。即使我們曾失去、懷疑、跌倒,但那「起初的愛心」仍然在,等著我們去回應。
正如啟示錄所提醒的:「你要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啟示錄2:5)願我們一生記得,愛神,是我們存在的原因與答案。
引用經文清單
1. 約翰一書4:19:「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
2. 創世記1:27:「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
3. 羅馬書5: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4. 約翰福音3:16:「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5. 申命記6: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6. 約翰福音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7. 約伯記1:9:「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
8. 約伯記42:5-6:「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9. 馬可福音12:30-31:「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
10. 啟示錄2:5:「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
結論:愛神,並且與神同行
引言
聖經給我們一個明確且終極的人生目標,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馬太福音22:37)這是主耶穌所說最大的誡命,也是所有誡命的總綱。然而,愛神不是空談,也不僅是情感,更需要在行動中實踐出來。因此,上帝又告訴我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8)
這兩段經文,將「愛神」的核心意義,以及愛神所帶出的生活樣式,完整呈現。愛神的人,必然與神同行,並且活出公義、憐憫、謙卑的生命。
一、愛神是人生的核心與起點
耶穌在馬太福音22:37教導我們,愛神要「盡心、盡性、盡意」,也就是用全部的心思意念、情感、生命來愛神。因為神是創造我們、救贖我們的主,祂配得我們完全的愛。愛神不只是宗教儀式,而是生命的全部,是一種內在的渴慕、外在的順服,以及真誠的敬拜。
若人一生專心愛神,凡事以神為中心,就不再迷失於世界的誘惑,也不再被虛假的價值觀所綑綁,而是找到真正的平安與自由。
二、與神同行的生活樣式:公義、憐憫、謙卑
彌迦書6:8告訴我們,真正與神同行的人,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
1. 行公義:愛神的人,必定遵行神的誡命,按著真理與良心而行,不做虧負人的事,不隨從邪惡的勢力,而是站在真理與正義的一邊,保護弱者,追求公平,榮耀神的聖名。
2. 好憐憫:上帝憐憫我們,因此我們也當憐憫人。愛神的人,對人的苦難不會冷漠,而是願意扶持、幫助、赦免他人,如同神赦免我們一般。憐憫是一種出於愛神而愛人的流露,是基督徒生命不可或缺的特質。
3. 存謙卑的心:真正愛神的人知道自己不過是塵土,知道一切美善都從神而來,因此不驕傲、不自誇,凡事依靠神、仰望神、順服神的引導。謙卑使人柔和,也使人更能聽見神的聲音。
三、愛神與行動之間的關係
這兩段經文告訴我們,愛神與行動不可分割。真正愛神的人,必然行在神的道中,活出一個與神同行的生命。若說愛神,卻不行公義、不憐憫、不謙卑,那不是真愛,而是虛假的信仰。
如雅各書所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7)所以,愛神必須在我們每天的生活裡,透過我們對人的態度、言語、行為表現出來,這才是完整的愛神。
四、記得愛神的首要地位,再活出愛的行動
然而,順序非常重要——先愛神,後愛人。若我們不先愛神,所行的公義、憐憫、謙卑,就可能淪為人的義、自義、虛假的慈善。但若我們先愛神,這一切行為就是從神來的真正善行,能夠榮耀神,也能祝福人。
因此,我們一生都當學習的功課,就是:
• 先專心愛神,不讓任何事物取代祂的地位。
• 再靠著對神的愛,去愛人,行善,活出光與鹽的生命。
• 在每一個日常的選擇上,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與神同行。
結語
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記得:
• 愛主你的神,用盡一切全人去愛祂。
• 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成為神喜悅的兒女。
願我們一生不忘記那起初的愛心,直到見主面時,可以說:「主啊,我愛你,並且靠你的恩典與你同行。」
正如詩篇所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詩篇103:2)
引用經文清單
1. 馬太福音22: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2. 彌迦書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3. 雅各書2: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4. 詩篇103:2:「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祂的一切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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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