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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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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失業保險,通俗地稱為失業救濟金,是指在失業期間為個人代替部分工資的社會保險計劃。美國的第一個失業保險計劃於 1932 年在威斯康星州創建, 1935 年的聯邦社會保障法在全國范圍內創建了由州政府管理的計劃。1937 年最高法院維持了該計劃的合憲性。
美國 50 個州中的每一個,以及哥倫比亞特區、波多黎各和美屬維爾京群島,都管理著自己的失業保險計劃。福利通常由州政府支付,大部分資金來自向雇主徵收的州和聯邦工資稅,用於非因自身過錯而失業的工人。阿拉斯加、新澤西和賓夕法尼亞的員工也必須為該計劃做出貢獻。[1] [2]截至 2022 年,符合條件的工人的福利金額因州而異,從馬薩諸塞州的每週最高支付 1,015 美元到密西西比州的 235 美元不等。[3] [4]根據國內稅收法,這些福利被歸類為“社會福利”,因此包含在納稅人的總收入中。[5]可用失業補償金的標準期限為六個月,但在經濟衰退期間可能會延長。在大蕭條期間,失業救濟金延長了 73 週。[6]
失業保險的資格要求因州而異,但一般來說,未因不當行為(“因故解僱”)而被解僱的員工有資格領取失業救濟金,而因不當行為(有時可能包括在工作場所之外犯下的不當行為,例如有問題的社交媒體帖子或犯罪)不是。[7]在每個州,沒有“正當理由”辭職的員工沒有資格領取失業救濟金,但正當理由的定義因州而異。在某些州,因行為不當而被解僱會永久禁止員工領取失業救濟金,而在其他州,這只會使員工在短期內失去資格。
歷史[編輯]
由於許多歐洲國家在 20 世紀初(從 1912 年的英國開始)建立了失業保險計劃,進步時代的改革者在美國倡導類似的政策,但收效甚微。[8] 20世紀初,一些工會和雇主為工人設立了私人失業保險計劃,但這些計劃只提供給一小部分勞動力。[9] [10]大蕭條開始後,倡導者推動國會和州立法機構制定公共失業保險計劃。[9]1931 年,紐約州、俄亥俄州、馬薩諸塞州、賓夕法尼亞州、新澤西州和康涅狄格州的州長組織了州際失業保險委員會。[9] 1932 年,威斯康星州通過了美國第一個公共失業保險計劃,提供最多 10 週的 50% 工資補償,資金來自對雇主徵收的工資稅。[11] [12]
1935 年聯邦社會保障法案通過後,其他州也創建了該計劃。根據該法案的第三章,聯邦政府將對幾乎所有雇主徵收工資稅,以資助州政府運營的失業保險計劃,條件是各州遵循有關計劃管理的某些最低要求。在自行徵稅以管理超出要求的項目的州,聯邦政府將免除這種工資稅。[8]這種聯邦-州合作的條款由聯邦失業稅法(FUTA)制定,該法授權國稅局(IRS) 收取年度聯邦雇主稅,用於資助州勞動力機構。1937 年,最高法院在Steward Machine Company 訴戴維斯案301 US 548中裁定聯邦 失業法符合憲法且不違反第十修正案。
喬治敦大學教授帕梅拉赫德說,福利是在州一級管理的,因為南部各州不希望聯邦政府強迫他們向黑人工人提供高額失業救濟金。她說,種族主義也是排斥農業和家政工人並使福利難以申請的動機。[13]
根據里德法案,從 1954 年開始,聯邦政府在聯邦餘額超過特定閾值時將失業基金轉移給州政府。[14]此外,FUTA 提供了一項基金,各州可以在需要時藉用該基金以繼續支付 UI 福利。[15] 1970 年,對 FUTA 進行了修訂,以創建一項延長福利計劃,聯邦政府支付在州級高失業率期間觸發的延長福利成本的一半。[14]
1986 年,稅收改革法案要求將失業補償視為聯邦稅的應稅收入。[16] [17] [18] 2003年,眾議員菲利普·英格利希提出立法廢除對失業補償的徵稅,但立法並沒有推進過去的委員會。[16] [19]大多數徵收所得稅的州都認為失業補償是應納稅的。[16]根據2009 年美國復甦和再投資法案,在 2009納稅年度收到的首筆價值 2,400 美元的失業收入免於被視為聯邦一級的應稅收入。
結構[編輯]
稅收[編輯]
失業保險的資金來自聯邦和州的工資稅。在大多數州,如果出現以下情況,雇主需繳納州和聯邦失業稅:(1) 他們在一個日曆年的任何一個季度向僱員支付的工資總額為 1,500 美元或更多,或 (2) 他們在一周中的任何一天至少有一名僱員一個日曆年中有 20 週或更多周,無論這些周是否連續。一些州法律與聯邦法律不同。[15]
自 2011 年 6 月起,聯邦失業稅法 (FUTA) 將應稅工資基數設定為一個日曆年內支付給每位員工的前 7,000 美元工資,稅率為應稅工資的 6%。[15] [a]如果雇主向州繳納稅款以支持符合聯邦標準的失業保險制度,則雇主最多可扣除應付金額的 90%。[21]按時繳納州失業稅的雇主可獲得高達 5.4% 的抵消額度,無論他們向州繳納的稅率如何。因此,淨 FUTA 稅率通常為 7,000 美元應納稅額的 0.6% (6.0%–5.4%),每位員工每年的最高 FUTA 稅為 42.00 美元。
州法律確定各州的失業保險稅率和應稅工資基數。[15]儘管 FUTA 規定每位員工的應稅工資基數為 7,000 美元,但截至 2020 年,只有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和波多黎各使用這一最低標準。[22] 應稅工資基數差異很大,其中華盛頓使用的工資基數最高,為 52,700美元。[23]所有州都使用經驗評級來確定稅率,這意味著使用該系統的雇主更經常需要繳納額外稅款。[24]因此,各州的失業稅率範圍差異很大。例如,截至 2020 年,亞利桑那州的失業保險雇主稅率為 0.05%–6.42%,加利福尼亞州為 1.5%–6.2%,馬薩諸塞州為 0.94%–14.37%,俄克拉荷馬州為 0.1%–5.5%。[25]
聯邦-州聯合資助機制的一個例外是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創建的大流行性失業保險 (PUA) 計劃,該計劃完全由聯邦政府資助。[26]
資格[編輯]
聯邦政府為覆蓋範圍和資格製定了廣泛的指導方針,但各州在確定福利和資格方面各不相同。通常,以下要求適用:[27] [28] [29]
- 工人必須在前一年工作至少四分之一。如果工人是臨時工或私下領取工資,他們通常不符合資格。
- 工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稱為“基準期”)內滿足州對所賺工資或工作時間的要求,才有資格獲得福利。在大多數州,基準期通常是在提出索賠之前的最後五個完整日曆季度中的前四個。
- 工人必須被雇主解僱。如果工人無正當理由辭職、因不當行為被解僱或因勞資糾紛而失業,則他們通常不符合資格。如果雇主證明失業人員因故辭職或被解僱,則工人必須償還他們收到的福利。
- 工人必須可以工作並且必須接受合適的工作機會
如果工人的要求被拒絕,那麼他們有權上訴。如果工人因不當行為被解僱,那麼雇主有責任證明終止僱傭關係是各州法律定義的不當行為。[30]然而,如果僱員辭職,那麼他們必須證明他們自願離職必須是正當理由。
福利金額和持續時間[編輯]
失業救濟金金額基於報告的涵蓋季度收入。收入金額和工作季度數用於確定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和價值。2020 年全國平均每週支付 378 美元。[31]自1987年以來,失業補償一直被聯邦政府視為應稅收入。[16]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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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多數州,領取救濟金的最長期限為 26 週。自 1970 年對 FUTA 進行修正以來,一直存在可能由州失業率觸發的擴展福利計劃。國會還經常通過臨時計劃以在經濟衰退期間擴大福利。這是通過 2002-2003 年的臨時延長失業補償 (TEUC) 計劃完成的,該計劃已經過期,[33]並隨著 2008 年延長失業補償立法一直有效到 2010 年 6 月 2 日。[34]由於2009 年 2 月通過的美國復甦和再投資法案,許多失業人員根據州立法獲得長達99 週的失業救濟金。[需要引用]2010 年 7 月,總統簽署了將聯邦延長失業救濟金延長至 2010 年 11 月的立法。該立法為 230 萬用盡失業救濟金的失業工人提供了救濟金。[需要引用]
申請流程[編輯]
福利金支付通常需要兩週時間才能開始,第一周是“等待週”,不予報銷,第二周是從符合該計劃資格到實際支付第一筆福利金之間的時間差。
要開始索賠,失業工人必須通過州失業機構申請福利。[28]在某些情況下,雇主會啟動該過程。一般來說,證明包括受影響的人確認他們“有能力並且可以工作”、他們可能擁有的任何兼職收入的數額,以及他們是否正在積極尋找工作。這些認證通常通過互聯網或通過交互式語音響應電話完成,但在一些州可能通過郵件完成。收到申請後,該州將通知個人是否符合資格以及他們每週將收到的費率。國家還將審查離職原因。許多州要求個人定期證明福利條件仍然得到滿足。
聯邦稅不會在支付時從失業補償金中扣除,除非接收人使用W-4V 表格提出要求。[16] [35]
取消資格和上訴[編輯]
如果工人離職的原因不是“缺乏工作”,則將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獲得福利。一般而言,所有福利資格的確定均由適當的州根據其法律或適用的聯邦法律做出。如果工人被取消資格或被剝奪福利,他們有權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上訴。州政府將告知工人他或她的上訴權利。如果雇主不同意該州關於僱員資格的決定,雇主也可以對決定提出上訴。[28]
如果工人的要求被拒絕,那麼他們有權上訴。如果工人因不當行為被解僱,那麼雇主有責任實質性地證明終止僱傭關係是各州法律定義的不當行為。[30]但是,如果僱員辭職,則他們必須證明他們的自願離職必須是出於正當理由。
失業上訴的成功率為三分之二,即大多數申請者的成功率為 67%。[36] [37]在俄克拉荷馬州,索賠人在不當行為案件中通常有 51.5% 的勝率。[38]在新澤西州,因行為不當而被解僱的索賠人在六週的取消資格期結束後仍可領取失業救濟金。[39]
通過預付借記卡支付[編輯]
大多數州通過預付借記卡向沒有銀行賬戶的領取者發放失業救濟金。[40]聯邦政府使用Mastercard 和Comerica Bank提供的Direct Express Debit Mastercard預付借記卡向沒有銀行賬戶的人提供一些聯邦援助款項。許多州都有類似的失業金和其他援助計劃。[需要引用]
參與率[編輯]
資格要求、時間限制、強制性項目的時間承諾、成功申請的難度以及支付金額的差異導致全國各地的參與率大相徑庭。在 COVID-19 大流行之前,佛羅里達州有 7.6% 的失業人員獲得了福利;馬薩諸塞州 65.9% 的失業人員這樣做了。[41]
臨時福利延期[編輯]
擴展福利計劃[編輯]
1970 年,國會修改了失業保險計劃,允許在州級失業率高的情況下自動臨時延長福利期限。[42] [43]
臨時聯邦延期[編輯]
在國家經濟衰退期間,作為更廣泛的反週期經濟政策的一部分,聯邦政府通常會暫時延長失業保險福利。這發生在 1958 年、1961 年、1971 年、1974 年、1982 年、1991 年、2002 年、2008 年和 2020 年。[43]
下表根據國會研究服務處的研究總結了 2008 年之前的臨時延期:[42]
程序名稱 | 日期 | 延長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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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失業補償金 (TUC) | 1958 年 6 月 – 1959 年 6 月 | 正常應享權利的 50% 或 13 週,以較小者為準。 |
臨時延長失業補償金 (TEUC) | 1961 年 4 月 – 1962 年 3 月 | 正常應享權利的 50% 或 13 週,以較小者為準。 |
緊急失業補償(馬格努森法案) | 1972 年 1 月 – 1973 年 3 月 | 正常應享權利的 50% 或 13 週,以較小者為準。 |
聯邦補充福利 (FSB) | 1975 年 1 月 – 1978 年 1 月 | 長達 26 週。 |
聯邦補充補償 (FSC) | 1982 年 9 月 – 1985 年 6 月 | 不同的福利等級,從 2 周到 16 週不等。 |
緊急失業補償 (EUC) | 1991 年 11 月 – 1994 年 4 月 | 不同的福利等級,從 6 周到 26 週不等。 取代而不是補充擴展福利計劃。 |
臨時延長失業補償金(TEUC、TEUC-X) | 2002 年 3 月 – 2004 年 3 月 | 最多 13 週,在高失業率州最多額外 13 週。 |
2008 年緊急失業補償 (EUC08) | 2008 年 7 月 – 2013 年 12 月 | 最初是 13 週。修改以創建不同的福利等級,最多可增加 53 週。 |
大蕭條 (2008-2013) [編輯]
在大衰退期間,聯邦政府通過了2008 年的補充撥款法案、2009 年的美國復甦和再投資法案以及幾項修正案,這些修正案共同創造了失業保險福利的重大臨時擴張,稱為 2008 年緊急失業補償。[42 ]該計劃最初將福利延長了 13 週。與以往的經濟衰退不同,聯邦政府還承擔了自動延長福利計劃 100% 的費用。後來的修正案使用分層系統進一步擴大了福利,州計劃有資格根據州失業水平獲得最多 53 週的額外福利延期。[43]
COVID-19 大流行 (2020-2021) [編輯]
在 2020 年COVID-19 大流行期間,CARES 法案製定了三個顯著擴大失業保險福利的計劃。除了州計劃分配的正常金額外,聯邦大流行病失業補償金 (FPUC) 還將福利金額增加了 600 美元。該計劃於 2020 年 7 月底到期,但被分配給FEMA的資金部分替換為特朗普總統的行政命令, 對於提供配套資金的州。大流行病緊急失業補償 (PEUC) 將福利期限延長了 13 週,適用於那些福利已用盡的人。大流行性失業援助 (PUA) 暫時擴大了失業保險的資格,將其擴大到任何因大流行病而失業的個人,包括以前的個體經營者、合同工和零工。[44]
2020 年 8 月 8 日,唐納德·特朗普總統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每週提供 300 至 400 美元的額外福利。根據該命令,聯邦政府使用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FEMA) 的資金提供 300 美元的額外失業救濟金,各州負責提供剩餘的 100 美元。[45] [46]各州可以選擇如何支付剩餘的 100 美元,並決定是否支付。[需要引用]
在 2020 年 12 月通過的《綜合撥款法》中,聯邦政府提供了為期 11 週(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的每週 300 美元的額外福利金。[47] [48] 2021 年 1 月,新上任的喬·拜登總統政府宣布了一項提案,將進一步延長失業保險,每週額外支付 400 美元,直至 2021 年 9 月。[49]根據2021 年 3 月通過的美國救援計劃,額外福利金增加到每週 400 美元,福利金延長至 2021 年 9 月 6 日。[50]雖然福利金通常是應稅的,[32]該法使 2020 財年收到的第一筆 10,200 美元失業救濟金免稅。[50]從 2021 年 6 月開始,20 多個州(主要是共和黨控制州政府的州)選擇提前結束福利或資格延期。[51] [52]
大流行期間失業申請的激增和資格變化造成了大量積壓的申請。失業人員報告說,在聯繫失業辦公室解決問題或提出非傳統索賠方面存在嚴重延誤,一些人被告知使用 Twitter 或聯繫州長來解決問題。[需要引證]有些人在被解僱後等了幾個月才領取福利。[13]為了更好地應對索賠的大幅增加並遵守聯邦欺詐預防要求,各州加快了失業保險制度現代化的計劃。[53]國會在《2021 年美國救援計劃法案》中撥款 20 億美元幫助各州改善獲得失業救濟金的機會,減少付款延誤,並打擊欺詐行為。[54]此外,美國勞工部 於 2021 年 8 月宣布,它正在成立一個失業保險現代化辦公室,以監督這項支出並協助各州更新其失業製度。[55]
測量[編輯]
- 當前數據
每個星期四,勞工部都會發布失業保險每週索賠報告。[56]其標題數字是美國上週首次申請失業救濟人數的季節性調整後估計數。由於該統計數據每週發布一次,因此通常將其作為勞動力市場和經濟的當前指標。
2016 年,領取失業救濟金的人數降至 214 萬左右,為近 4 年來最低。. [57] 2020年4月,索賠達到4000萬,創歷史新高。[需要引用]
- 失業保險前景
管理和預算辦公室每年兩次對與預算問題相關的失業保險計劃進行經濟評估。[58]關於 2012 財年預算,OMB 報告稱,2011 財年和 2012 財年的保險失業率 (IUR) 預計平均為 3.6%。該財年州失業定期福利支出估計為 610 億美元2011 年和 2012 財年的 643 億美元,略低於 Midsession 估計。[58] 2011 財年和 2012 財年,州信託基金賬戶的支出預計將超過收入和利息收入 160 億美元和 151 億美元。[58]州信託基金賬戶餘額(扣除貸款)預計將繼續下降,從 2010 財年末的負 274 億美元降至 2013 財年末的負 627 億美元,然後開始再次增長。[58]
淨餘額預計要到 2016 財年以後才會再次變為正值。預計多達 40 個州將在未來幾年繼續從聯邦失業賬戶 (FUA) 大量借款。[58]總貸款餘額預計將從 2010 財年末的 402 億美元增加到 2013 財年年末餘額的峰值 683 億美元。由於國家貸款量大和 EB 付款增加,FUA和 EUCA 預計在 2011 財年從普通基金借入 267 億美元,在 2012 財年再藉入 194 億美元,預計這兩個賬戶都不會在 2016 年之前恢復到淨正餘額。 [58] 普通基金預付款必須連本帶息償還.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