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特殊是因為他們立國的時間都在法國大革命以前,而且他們直接繼承了中古封建歐洲多等級共治的政治傳統。傳統自由。
而美國革命的正式理由就是,不列顛國會企圖取消他們自古以來就享有的傳統自由。
所以,你如果查看美國憲法就會發現,美國憲法是沒有國家主權的憲法。
國家主權是從這個虛擬的共同體所產生出來的呢? 由作為一個想像共同體的虛擬的國民無罪的一切絕對權力,行政、立法、司法的一切權力都是從這個虛擬的共同體所產生的,這就是人民主權論。
美國憲法不是專利權的產品,它是一種更古老的專利權的產品,是多等級、多社會集團共治的傳統權利的產品。
這些傳統權利的合法性並不來自於他們想要的那種人民的意願,
相反,因為他們產生於歷史上無法追憶的遠古時代,經過歷代的傳承,沒有任何人向他們提出異象,
因此它們符合本政治團體這種自古以來的傳統規範,傳統規範構成了它們法律的依據。
這就是英國普通法和英美憲法問題的一個根本性的來源。
這個根本性的源泉,可以說,它在整個封建歐洲是一個共同的基礎。幷脊柱發揚光大。
在它們的影響所及地點,把這個法律體系擴散到了全世界各個地方,甚至擴散到像日本這樣的地方,
形成了許多單獨的實行英美法系的地方,以及許多雖然不是實行英美法系、但產生了英美法和大陸法的混合統治的地方。
這等於說,在理論上實行國民共同體和國家主權論的歐亞大陸這個世界體系之外,形成了一個以日耳曼-撒克遜習慣法為核心的英美法系的巨大孤島。
而這個孤島維護目前世界秩序的核心地位,它具體地體現於美國的特殊性和上面美國的例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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