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獨一的神聖主權與排他性的效忠:從申命記 5:7 探討十誡首誡的聖約根基

申命記 5: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申命記 5:7 是神聖盟約的基石,規定了受造物對創造主應有的絕對忠誠。這節經文在希伯來文的結構中簡短而有力,蘊含了神人關係的排他性。

希伯來文原文:

לֹ֣א יִהְיֶֽה־לְךָ֛ אֱלֹהִ֥ים אֲחֵרִ֖ים עַל־פָּנָֽי׃

羅馬拼音轉寫:

Lō’ yihyeh-ləḵā ’ĕlōhîm ’ăḥērîm ‘al-pānāy.

核心單詞解析:

  1. 不可有 (לֹ֣א יִהְיֶֽה, Lō’ yihyeh): 使用了強烈的否定詞 Lō’ 配合未完成式動詞。這不只是一次性的禁止,而是建立一個永久、持續性的狀態:在你的生命中,不存在其他神祇。

  2. 別的神 (אֱלֹהִ֥ים אֲחֵרִ֖ים, ’ĕlōhîm ’ăḥērîm): 指除了耶和華以外,人類所虛構或膜拜的任何權能對象。這包括了當時的偶像,也包括當代任何取代神地位的事物。

  3. 除了我以外 (עַל־פָּנָֽי, ‘al-pānāy): 直譯為「在我的面面前」(before my face)。這詞組強調了上帝的全在性。在祂眼皮底下、在祂的統治範圍內(即全宇宙),絕不允許任何競爭者的存在。


申命記第五章全章引用

申命記 5:1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申命記 5:2

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申命記 5:3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

申命記 5:4

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申命記 5:5

(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

申命記 5:6

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申命記 5: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申命記 5:8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物件。

申命記 5: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牠,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申命記 5:1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申命記 5:11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申命記 5:12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

申命記 5:13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申命記 5: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

申命記 5:15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申命記 5:16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命記 5:17

不可殺人。

申命記 5:18

不可姦淫。

申命記 5:19

不可偷盜。

申命記 5:20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申命記 5:21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申命記 5:22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申命記 5:23

山被火燒,你們聽見聲音從黑暗中出來的時候,你們各支派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申命記 5:24

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神將他的榮耀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活著。

申命記 5:25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申命記 5:26

凡有血氣的,曾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活著的誰呢?

申命記 5:27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申命記 5:28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對你說的話,我都聽見了;他們所說的甚好。

申命記 5:29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申命記 5:30

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

申命記 5:31

惟有你站在我這裡,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申命記 5:32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申命記 5:33

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諸般道路,你們也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一、 救贖恩典作為誡命的前奏

在申命記 5:7 頒布禁止別神的命令前,上帝先在 5:6 宣告了祂的身分與作為。這表明律法並非奴役人的鎖鏈,而是救贖主對其子民的保護。

  1. 神的主動救贖:

    上帝先拯救,後立約。這確立了「除了我以外」的合法性。

申命記 5:6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1. 獨一真神的宣言:

    因為只有祂能拯救,所以只有祂配得敬拜。

以賽亞書 43:11

「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二、 排他性的效忠:忌邪的神

5:7 所要求的效忠是絕對的。上帝在 5:9 稱自己為「忌邪的神」,這是指上帝對其盟約純潔性的神聖堅持,如同婚姻關係不容第三者。

  1. 上帝的忌邪屬性:

    上帝的名就是「忌邪」,祂不與任何偶像分享祂的榮耀。

出埃及記 34:14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1. 盡心盡力的愛:

    首誡的本質就是愛神。這是耶穌重申的最大誡命。

申命記 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三、 靈裡的爭戰:識破當代的「別神」

「別神」在古代是木石偶像,但在現代可能是任何奪取神在人心中心位置的事物。5:7 的要求在於奪回人心的主權。

  1. 金錢的偶像化:

    耶穌明確指出財富(瑪門)是當代最主要的競爭神祇。

馬太福音 6: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1. 自我的偶像化:

    末後的日子,人往往以自我為神,違背了首誡的精神。

提摩太後書 3:2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讞,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


四、 守約的應許:福分與咒詛

5:7 的誡命伴隨著深刻的結果。5:9-10 指出,拒絕別神、轉向真神,是家族與後裔蒙福的關鍵。

  1. 對家族的影響:

    順服神不只是個人的事,更帶領子孫進入福分。

申命記 5:1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1. 生命與死亡的抉擇:

    專靠耶和華,就是選擇生命。

申命記 30: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居住。」


結論:回歸受造的本位

申命記 5:7 的「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是整部聖經神學的核心。它將人類從多神主義的混亂與虛假神祇的恐懼中解放出來,安置在一位既公義又慈愛的救贖主懷中。

當我們將上帝視為生命中唯一的「面面前」的神,所有的生活次序——包括家庭、工作、安息與倫理——才得以回歸正軌。首誡不是限制,而是自由的保障。願我們如同申命記 5:33 所言,行在祂所吩咐的諸般道路上,在唯一的真神面前,活出豐盛且長久的生命。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申命記 5: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申命記 5:6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以賽亞書 43:11

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出埃及記 34:14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申命記 6: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馬太福音 6: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提摩太後書 3:2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讞,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

申命記 5:1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申命記 30:20

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居住。

(申命記第五章 1-33 節全章經文已在論文中完整呈現)

在他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

 

拯救的角與大衛家的榮耀:從路加福音 1:69 探討彌賽亞權能的成就與盟約的守信

路加福音 1:69

「在他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


希臘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路加福音 1:69 記載於「撒迦利亞頌」(Benedictus)之中,是老祭司撒迦利亞在聖靈感動下,對神救贖計畫的深切讚美。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角」的隱喻。

希臘文原文:

καὶ ἤγειρεν κέρας σωτηρίας ἡμῖν ἐν οἴκῳ Δαυὶδ παιδὸς αὐτοῦ,

羅馬拼音轉寫:

kai ēgeiren keras sōtērias hēmin en oikō Dauid paidos autou,

核心單詞解析:

  1. 興起 (ἤγειρεν, ēgeiren): 動詞原意為「喚醒」或「抬起」。在路加福音中,這常用於描述神主動介入歷史,興起拯救者或使死人復活。

  2. 角 (κέρας, keras): 這是一個舊約常見的隱喻,取自公牛或野獸的力量中心。角代表著「權能」、「力量」與「勝利」。

  3. 拯救 (σωτηρίας, sōtērias): 意指救贖、保護與釋放。這不僅是政治上的脫離轄制,更是屬靈上罪的赦免。

  4. 僕人大衛 (Δαυὶδ παιδὸς, Dauid paidos): 強調這拯救者是合法的王室後裔,應驗了神對大衛之家的永恆承諾。


路加福音第一章全章引用

路加福音 1:1

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

路加福音 1:2

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

路加福音 1:3

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願意按著次序寫給你,

路加福音 1:4

使你知道所學的道都是確實的。

路加福音 1:5

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亞比雅班裡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他妻子是亞倫的後代,名叫伊利莎白。

路加福音 1:6

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路加福音 1:7

只是沒有孩子;因為伊利莎白不生育,兩個人又年紀老邁了。

路加福音 1:8

撒迦利亞按班次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路加福音 1:9

照祭司的規矩掣籤,得進主殿燒香。

路加福音 1:10

燒香的時候,眾百姓在外面禱告。

路加福音 1:11

有主的使者站在香壇的右邊,向他顯現。

路加福音 1:12

撒迦利亞看見,就驚慌害怕。

路加福音 1:13

天使對他說:撒迦利亞,不要害怕,因為你的祈禱已蒙垂聽。你的妻子伊利莎白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

路加福音 1:14

你必歡喜快樂;有許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樂。

路加福音 1:15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了。

路加福音 1:16

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神。

路加福音 1:17

他必有以利亞的精神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

路加福音 1:18

撒迦利亞對天使說:我憑著什麼可知道這事呢?我已經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紀老邁了。

路加福音 1:19

天使回答說: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奉差遣對你說話,將這好信息報給你。

路加福音 1:20

到了時候,這話必然應驗;只因你不信,你必啞巴,不能說話,直到這事成就的日子。

路加福音 1:21

百姓等候撒迦利亞,詫異他許久在殿裡。

路加福音 1:22

及至他出來,不能和他們說話,他們就知道他在殿裡見了異象;因為他直向他們打手式,竟成了啞巴。

路加福音 1:23

他供職的日子滿了,就回家去了。

路加福音 1:24

這些日子以後,他的妻子伊利莎白懷了孕,就隱藏了五個月,

路加福音 1:25

說:主在眷顧我的日子,這樣看待我,要把我在人間的羞恥除掉。

路加福音 1:26

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

路加福音 1:27

到一個童女那裡,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門徒,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路加福音 1:28

天使進去,對他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路加福音 1:29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覆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

路加福音 1:30

天使對他說:馬利亞,不要害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路加福音 1:31

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

路加福音 1:32

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

路加福音 1:33

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路加福音 1:34

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路加福音 1:35

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路加福音 1:36

況且你的親戚伊利莎白,在年老的時候也懷了男胎,就是那素來稱為不生育的,現在有孕六個月了。

路加福音 1:37

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路加福音 1:38

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應驗在我身上。天使就離開他去了。

路加福音 1:39

那時,馬利亞起身,急忙往山地去,來到猶大的一座城;

路加福音 1:40

進了撒迦利亞的家,問伊利莎白安。

路加福音 1:41

伊利莎白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裡跳動。伊利莎白被聖靈充滿,

路加福音 1:42

高聲喊著說: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

路加福音 1:43

我主的母到我這裡來,這是從哪裡得的呢?

路加福音 1:44

因為你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裡的胎就歡喜跳動。

路加福音 1:45

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為主對他所說的話都要應驗。

路加福音 1:46

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

路加福音 1:47

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路加福音 1:48

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

路加福音 1:49

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

路加福音 1:50

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

路加福音 1:51

他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他趕散了。

路加福音 1:52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路加福音 1:53

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

路加福音 1:54

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

路加福音 1:55

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路加福音 1:56

馬利亞同伊利莎白住約有三個月,就回家去了。

路加福音 1:57

伊利莎白的產期到了,就生了一個兒子。

路加福音 1:58

鄰里親族聽見主向他大施憐憫,就和他一同歡樂。

路加福音 1:59

到了第八日,他們來要給孩子行割禮,並要照他父親的名字給他起名叫撒迦利亞。

路加福音 1:60

他母親說:不可!要叫他約翰。

路加福音 1:61

他們說:你親族中沒有叫這名字的。

路加福音 1:62

他們就向他父親打手式,問他要給這孩子起什麼名字。

路加福音 1:63

他要了一塊寫字的板,就寫上,說:他的名字是約翰。他們便都希奇。

路加福音 1:64

撒迦利亞的口立時開了,舌頭也舒展了,就說話稱頌神。

路加福音 1:65

周圍居住的人都懼怕;這一切的事就傳遍了猶大的山地。

路加福音 1:66

凡聽見的人都將這事放在心裡,說:這個孩子將來怎麼樣呢?因為有主與他同在。

路加福音 1:67

他父親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了,就預言說:

路加福音 1:68

主─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眷顧他的百姓,為他們施行救贖,

路加福音 1:69

在他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

路加福音 1:70

正如主藉著從古以來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話,

路加福音 1:71

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

路加福音 1:72

向我們列祖施憐憫,記念他的聖約─

路加福音 1:73

就是他向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路加福音 1:74

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

路加福音 1:75

就可以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他。

路加福音 1:76

孩子啊!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預備他的路,

路加福音 1:77

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拯救。

路加福音 1:78

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

路加福音 1:79

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路加福音 1:80

那孩子漸漸長大,心靈強健,住在曠野,直到他顯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


一、 拯救之角的喻義:權能的彰顯

在路加福音 1:69 中,撒迦利亞稱彌賽亞為「拯救的角」。這個圖像在希伯來傳統中象徵著無可匹敵的力量與得勝。角是牛類的防禦與攻擊武器,因此被用來描述神保護祂子民的戰鬥力。

  1. 神是拯救的角:

    詩篇中多次稱神為拯救的角,表明救恩並非出於人,而是出於神的大能。

詩篇 18:2

「耶和華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以我拯救的角,是我的高臺。」

  1. 角的顯出與權威:

    神應許要為大衛家顯出力量,這在耶穌基督降生時得到了終極成就。

詩篇 132:17

「我要在那裡使大衛的角發生;我為我的受膏者預備明燈。」


二、 大衛家的血統:應驗先知的預言

1:69 明確指出這「角」是興起於「大衛家中」。這不僅是血緣的宣稱,更是對神在舊約中所立盟約的確認。彌賽亞必須出自大衛支派,這是猶太人認可救主身分的首要條件。

  1. 大衛之約的延續:

    神曾對大衛應許,他的國度將永遠堅立。

撒母耳記下 7:16

「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原文是你)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永遠堅定。」

  1. 公義苗裔的興起:

    耶利米也曾預言一位具有權能的王,將在大衛的譜系中出現。

耶利米書 23:5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三、 拯救的目的:聖潔、公義與平安

路加福音 1:74-75 解釋了興起這拯救之角的目的:並非僅僅為了政治的復仇,而是為了讓百姓能「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他」。

  1. 脫離罪的轄制:

    真正的拯救在於罪孽的赦免。

路加福音 1:77

「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拯救。」

  1. 引導至平安之路:

    拯救的結果是賜下平安,使人脫離死亡的威脅。

路加福音 1:79

「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四、 憐憫的心腸:神聖行動的動機

路加福音 1:72 與 1:78 揭示了這一切拯救行動的根源——上帝憐憫的心腸(viscera misericordiae)。這「拯救的角」並非因人的行為而興起,而是神主動記念祂的約。

  1. 神對盟約的守信:

    神的憐憫是救贖歷史的引擎。

詩篇 106:45

「為他們記念他的約,照他豐盛的慈愛後悔。」

  1. 清晨光芒的恩典:

    日光(彌賽亞)的臨到,是神憐憫最生動的表達。

路加福音 1:78

「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


結論:迎接那拯救的角

路加福音 1:69 不僅是撒迦利亞的頌歌,更是整個人類歷史的轉捩點。當拯救的角在大衛家興起時,象徵著舊約的期待已轉化為新約的實體。耶穌基督不僅是大衛的子孫,更是那能粉碎死亡權勢、擊退靈界仇敵的權能之子。

這「角」的興起帶給我們的不僅是暫時的紓困,而是永恆的保障。我們被救出來,是為了更自由地服事。願我們在基督的大能中,能坦然無懼地站在神面前,讓這拯救的權能成為我們每日生活的保障,並在那「清晨日光」的引領下,行在平安的路上。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路加福音 1:69

在他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

詩篇 18:2

耶和華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以我拯救的角,是我的高臺。

詩篇 132:17

我要在那裡使大衛的角發生;我為我的受膏者預備明燈。

撒母耳記下 7:16

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原文是你)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永遠堅定。

耶利米書 23:5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路加福音 1:77

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拯救。

路加福音 1:79

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詩篇 106:45

為他們記念他的約,照他豐盛的慈愛後悔。

路加福音 1:78

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

(路加福音第一章 1-80 節全章經文已在論文中完整呈現)

創世記 25:30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

 

瞬間的渴欲與永恆的代價:從創世記 25:30 探討長子名分的屬靈價值與肉體試探

創世記 25:30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創世記 25:30 是聖經中關於「選擇」與「價值觀」最具戲劇性的時刻之一。這節經文揭示了以掃性格中急躁與輕看屬靈應許的致命傷。

希伯來文原文:

וַיֹּ֨אמֶר עֵשָׂ֜ו אֶֽל־יַעֲקֹ֗ב הַלְעִיטֵ֤נִי נָא֙ מִן־הָאָדֹ֤ם הָאָדֹם֙ הַזֶּ֔ה כִּ֥י עָיֵ֖ף אָנֹ֑כִי עַל־כֵּ֥ן קָרָֽא־שְׁמ֖וֹ אֱדֽוֹם׃

羅馬拼音轉寫:

wayyōmer ‘ēśāw ’el-ya‘ăqōḇ hal‘îṭēnî nā’ min-hā’āḏōm hā’āḏōm hazzeh kî ‘āyēp̄ ’ānōḵî ‘al-kēn qārā’-šəmō ’ĕḏōm.

核心單詞解析:

  1. 給我喝 (הַלְעִיטֵ֤נִי, hal‘îṭēnî): 這是希伯來文中極為罕見的動詞,原意近乎「填塞」或「狼吞虎嚥地餵食」。這反映出以掃當時被生理慾望完全支配,甚至失去了作為長子應有的莊重。

  2. 紅 (הָאָדֹ֤ם, hā’āḏōm): 以掃甚至沒有稱呼那食物的名稱,只是連用了兩次「紅的」。這種語言上的簡略顯示出他的專注力僅侷限於感官的吸引。

  3. 累昏了 (עָיֵ֖ף, ‘āyēp̄): 指的是極度的疲憊或虛弱。以掃以此作為他妥協的藉口,卻忽略了人在軟弱時更應守住屬靈的底線。

  4. 以東 (אֱדֽוֹם, ’ĕḏōm): 意即「紅色」。這成為他一生的記號,也象徵著他為了「紅色」的湯而放棄了長子的榮耀。


創世記第二十五章全章引用

創世記 25:1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創世記 25:2

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

創世記 25: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土示族,和勒烏米族。

創世記 25: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

創世記 25: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

創世記 25: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創世記 25: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

創世記 25:8

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

創世記 25:9

他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安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

創世記 25:10

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

創世記 25:11

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創世記 25:12

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是以實瑪利。

創世記 25:13

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是基達、亞德別、米比賞、

創世記 25:14

米施瑪、度瑪、瑪撒、

創世記 25:15

哈達、提瑪、伊土、拿非施、基底瑪。

創世記 25:16

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

創世記 25:17

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

創世記 25:18

他子孫的住處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洱,正在亞述的道上。以實瑪利住處隔斷了眾弟兄。

創世記 25: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如下。亞伯拉罕生以撒。

創世記 25: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創世記 25:21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

創世記 25:22

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什麼活著呢(或作:我為什麼如此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

創世記 25:23

耶和華對他說:兩國在你腹中;兩族要從你身上分出。這族必強於那族;大的要服事小的。

創世記 25:24

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

創世記 25:25

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就是有毛的意思)。

創世記 25:26

隨後又產下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就給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

創世記 25:27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

創世記 25:28

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創世記 25:29

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

創世記 25:30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

創世記 25:31

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

創世記 25:32

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

創世記 25:33

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

創世記 25:34

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一、 肉體的試探與瞬間的蒙蔽

以掃的行為體現了人類最原始的試探:當生理需求達到頂點時,屬靈的視野往往會變得狹隘。在創世記 25:30 中,以掃自稱「累昏了」,這種極度的疲累成為他放棄信仰原則的導火線。

  1. 肚腹的崇拜:

    新約聖經對以掃式的生命有嚴厲的警誡,指出那些只顧念地上之事的人,其實是以自己的肚腹為神。

腓立比書 3:19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1. 試探的時刻:

    魔鬼常在人飢渴或疲累時發動攻擊,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同樣面臨「餅」的誘惑,但主展現了完全不同的回應。

馬太福音 4:4

「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二、 長子名分的屬靈維度:亞伯拉罕的應許

在列祖時代,長子的名分(Birthright)不僅意味著雙份的產業,更意味著成為家族的祭司,承接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以掃在 25:32 說這名分對他「沒有益處」,這顯示出他對神國應許的完全無視。

  1. 祭司的尊榮:

    長子被歸給耶和華,本應在神面前事奉。

出埃及記 13:2

「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1. 亞伯拉罕的福分:

    這名分連結著使萬國蒙福的偉大計畫,以掃卻因一碗紅湯將其斷送。

創世記 12:3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三、 輕看的後果:無法挽回的遺憾

創世記 25:34 給出了最終的評語:「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這種「輕看」在希伯來書中被定性為「淫亂」與「世俗」。

  1. 貪戀世俗的警誡:

    希伯來書作者將以掃視為反面教材,警惕信徒不可為了當下的享樂而放棄永恆。

希伯來書 12:16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1. 後悔莫及的眼淚:

    當以掃後來想要追回福分時,即便流淚哀求,也已失去了機會。

希伯來書 12:17

「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發現位(註:意即:門路)使他父親的心回轉。」


四、 雅各的「抓住」與神聖的渴望

雖然雅各採取了投機的手段,但其背後的動機是對上帝應許的強烈渴望。他寧願要屬靈的長子名分,也不要地上的安逸。這種渴望與以掃的冷漠形成鮮明對比。

  1. 神對雅各的愛:

    上帝看重人的內心,祂愛那渴慕祂應許的人。

羅馬書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 靈裡的飢渴:

    渴慕神應許的人必得飽足,而雅各正是那渴慕神之福的人。

詩篇 42:1

「神啊,我的心切慕祢,如鹿切慕溪水。」


結論:面對「紅湯」的現代抉擇

創世記 25:30 的「紅湯」至今仍以各種形式出現在信徒的生命中。它可能是當下的名聲、轉瞬即逝的快感、或是為了生存而妥協的真理。以掃的故事提醒我們,一個人的價值觀決定了他的命運。

「累昏了」或許是事實,但那不應成為放棄長子名分的藉口。願我們能從這段慘痛的歷史中學習,看重上帝賜予我們作為天國後嗣的身分,不讓感官的「紅色」遮蔽了信心的雙眼,在短暫與永恆之間,做出正確的選擇。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創世記 25:30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

腓立比書 3:19

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馬太福音 4:4

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出埃及記 13:2

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

創世記 12:3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希伯來書 12:16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希伯來書 12:17

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發現位(註:意即:門路)使他父親的心回轉。

羅馬書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詩篇 42:1

神啊,我的心切慕祢,如鹿切慕溪水。

(創世記第二十五章 1-34 節全章經文已在論文中完整呈現)

和好使命 哥林多後書 5:11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化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敬畏主與勸化人:從哥林多後書 5:11 探討使徒職分的審判意識與和好使命

哥林多後書 5:11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化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希臘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哥林多後書 5:11 是保羅對其事奉動機的核心陳述。這節經文將「審判的覺悟」與「宣教的熱忱」緊密連結,展現出一種既嚴肅又充滿憐憫的使徒心境。

希臘文原文:

Εἰδότες οὖν τὸν φόβον τοῦ κυρίου ἀνθρώπους πείθομεν, θεῷ δὲ πεφανερώμεθα· ἐλπίζω δὲ καὶ ἐν ταῖς συνειδήσεσιν ὑμῶν πεφανερῶσθαι.

羅馬拼音轉寫:

Eidotes oun ton phobon tou kyriou anthrōpous peithomen, theō de pephanerōmetha; elpizō de kai en tais syneidēsesin hymōn pephanerōsthai.

核心單詞解析:

  1. 既知道 (Εἰδότες, Eidotes): 這是完成式分詞,指一種根深蒂固、確信不疑的認知。保羅對上帝威嚴的認知不是理論,而是深刻的生命體驗。

  2. 可畏 (τὸν φόβον, ton phobon): 這裡的 phobos 應譯為「敬畏」。這不是卑微的恐懼,而是受造者對審判之主聖潔威榮的極度崇敬。

  3. 勸化 (πείθομεν, peithomen): 意為「說服」或「贏得」。保羅的事奉不是強加於人,而是帶著末世審判的急迫感,試圖感化人的靈魂。

  4. 顯明 (πεφανερώμεθα, pephanerōmetha): 來自 phaneroō,指「被揭露」或「完全展示」。保羅深知其心志在上帝面前是赤露敞開的,他也渴望在信徒的良心裡得到同樣的信任。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全章引用

哥林多後書 5:1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哥林多後書 5:2

我們在此帳棚內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哥林多後書 5:3

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

哥林多後書 5:4

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

哥林多後書 5:5

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哥林多後書 5:6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

哥林多後書 5:7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哥林多後書 5:8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哥林多後書 5:9

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哥林多後書 5:10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哥林多後書 5:11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化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哥林多後書 5:12

我們不是向你們再舉薦自己,乃是給你們有誇口的機會,好回答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

哥林多後書 5:13

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

哥林多後書 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哥林多後書 5: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哥林多後書 5:16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按著外貌(原文作:肉體;下同)認人了。雖然按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

哥林多後書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後書 5:18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哥林多後書 5:19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使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哥林多後書 5: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樣。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哥林多後書 5:21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一、 審判意識:事奉的敬畏動機

保羅在 5:11 提到「主是可畏的」,這直接呼應了前一節 5:10 所提到的「基督臺前」。一個真實的服事者,其動力不來自人的掌聲,而是來自對末日審判的清醒認識。

  1. 基督臺前的審判:

    信徒的行為都要經過火焰的試驗,這使我們在世度日必須存敬畏的心。

哥林多前書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1. 在神面前的赤露敞開:

    沒有任何隱瞞能逃過主的面。

希伯來書 4:13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二、 勸化他人:救靈魂的急迫感

因為知道審判的真實,保羅無法對失落的靈魂坐視不管。「勸化人」反映了一種迫切性。他不僅傳講知識,更是投入生命去感化他人。

  1. 竭力得人:

    保羅為了福音的緣故,甘心作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哥林多前書 9: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1. 基督之愛的激勵:

    「勸化」的背後除了敬畏,更有基督那捨命之愛的催迫。

哥林多後書 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三、 內在顯明:良心裡的無虧

保羅在 5:11 後半段提到「在神面前是顯明的」,這是一種坦蕩的職分倫理。事奉者必須先在上帝面前通過檢驗,才能在人的良心裡產生影響力。

  1. 無虧的良心:

    使徒的事奉建立在誠實與純潔之上。

使徒行傳 24:16

「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1. 不靠詭詐傳道:

    真正的顯明是拒絕暗昧可恥的事。

哥林多後書 4:2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四、 和好的職分:基督使者的定位

5:11 的「勸化」在章末得到了完整的神學定義——即「勸人與神和好」。保羅清楚自己是基督的使者,代表天上的國度發出和平的邀請。

  1. 和平的福音:

    神主動成就了和好,並將這福音託付給人。

以弗所書 2:17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1. 代求與挽回:

    使者的工作是站在破口上,求人回轉向神。

哥林多後書 5: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樣。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結論:在敬畏與愛中奔跑

哥林多後書 5:11 是平衡事奉的最佳寫照。如果只有「敬畏」,服事會變得冷酷而僵化;如果只有「勸化」而無審判的覺悟,福音會變得廉價且媚俗。

保羅透過這章經文提醒我們,我們這屬地的帳棚終必拆毀,唯有在基督臺前顯明的工作能存到永久。願我們每位信徒都能像保羅一樣,既深知主的威嚴而戰兢作成救心的工夫,又被基督的愛激勵,成為這世代中「顯明」的見證人,領人進入與神和好的新造領域。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哥林多後書 5:11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化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哥林多前書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希伯來書 4:13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哥林多前書 9: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哥林多後書 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使徒行傳 24:16

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哥林多後書 4:2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以弗所書 2:17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哥林多後書 5: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樣。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 1-21 節全章經文已在論文中完整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