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之光與神榮耀的奧祕——從創世到新天新地
一、引言:光的起源與終極
聖經的開頭與結尾,都圍繞著「光」展開: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 1:3)
「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啟示錄 21:23)
從「起初的光」到「末後的光」,聖經啟示神本身就是光,而這光成為萬物的起源,也是人類最終的歸宿。
二、主要論述
第一部分:神自己就是光——光的神學
1. 神的屬性:光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約翰一書 1:5)
• 光不僅是物理現象,更是神的屬性,象徵祂的聖潔、公義、真理、愛與生命。
• 光是生命之源,如同約翰福音所說: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 1:4)
2. 光與榮耀不可分
• 神的榮耀往往以「光」的形式顯現,如摩西山上的火光、耶穌變像時的榮光、啟示錄中的光輝聖城。
• 榮耀(希伯來文:כָּבוֹד,kabod)原意為「重量、價值」,表示神本體的尊榮、超越一切的本質。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歌羅西書 2:9)
第二部分:光與生命、救贖的關係
1. 光賜下生命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 1:3)
• 光是生命的起點,沒有光,萬物無法生長,無法存活。
• 耶穌作為世界的光,帶來屬靈的生命與重生: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 8:12)
2. 光驅逐黑暗,帶來救贖
• 墮落後的人類活在黑暗中,無法自救。
• 神差遣基督,成為世上的光,驅散罪惡與死亡的黑暗,使人能回到神面前。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 1:5)
• 因信耶穌,我們「脫離黑暗進入光明」: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歌羅西書 1:13)
第三部分:新天新地——神本身成為永恆之光
1. 不再有日月,因神本身成為光
「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啟示錄 21:23)
• 取代日月星辰的,是神的榮光,無須再靠暫時的物理光源。
2. 羔羊(基督)的榮光成為燈
• 救贖與榮耀合一,耶穌的救恩不僅赦免我們的罪,也使我們有份於神的榮耀。
• 進入這光的人,就是神的子民,與神一同永遠活在光明裡:
「那城的門必不關,因為在那裡沒有黑夜。」(啟示錄 21:25)
3. 光是永恆存在的生命泉源
• 在新天新地中,生命水、生命樹供應萬民,維繫永恆的生命(啟示錄 22:1-2)。
• 而光,則成為一切存在的基礎,如同靈魂依靠神而活。
三、結論:渴慕與行在光中
弟兄姊妹,神本身就是光,祂創造光,也成為光,並要我們在光中行走: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福音 5:14)
我們當記得:
• 如今的光:我們因信耶穌,已經得著屬靈的光,活在神的光明裡。
• 未來的光:新天新地裡,神的榮光將親自照耀我們,沒有黑暗,沒有痛苦,只有永恆的平安與生命。
你願意行在這光中,直到永遠嗎?
讓我們今日就預備自己,成為光明之子,等候神榮耀之光完全彰顯的那日!
四、引用經文清單
1. 創世記 1:3
2. 啟示錄 21:23
3. 約翰一書 1:5
4. 約翰福音 1:4
5. 歌羅西書 2:9
6. 約翰福音 8:12
7. 約翰福音 1:5
8. 歌羅西書 1:13
9. 啟示錄 21:25
10. 啟示錄 22:1-2
11. 馬太福音 5: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