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篇 119:11)


引言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詩篇 119:11)

這句出自《詩篇》的經文,揭示了神話語的重要性與力量。如同詩人所宣告,將神的話語深藏於心,不僅是敬虔的表現,更是抵禦罪惡、活出聖潔生活的關鍵。本文將以此經文為起點,深入探討神話語在基督徒生命中的角色與意義。

神話語的本質與特性

聖經,作為神所默示的話語,具有超越時空的永恆價值。《提摩太後書》3:16-17 明確指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這段經文揭示了聖經的多重功效: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這些功效不僅關乎個人靈命的成長,更指向基督徒生命的完全與成熟,使我們預備好行各樣的善事,榮神益人。

首先,聖經具有教訓的功能。《羅馬書》15:4 提到:「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聖經中的歷史、律法、詩歌、預言、福音書、書信等,無不蘊含著豐富的教訓,引導我們認識神的屬性、旨意、作為,以及人在神面前的地位與責任。透過聖經的教訓,我們得以明白真理,分辨是非,建立正確的價值觀與人生觀。

其次,聖經具有督責的功能。當我們偏離真道,行事為人與神的旨意相違背時,聖經如同明鏡,能夠反映出我們的不足與虧欠,使我們知罪悔改。《希伯來書》4:12 強調:「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神的話語如同利劍,能夠穿透人的內心深處,揭露隱藏的罪惡與軟弱,促使我們在神面前謙卑認罪,尋求赦免與更新。

再者,聖經具有使人歸正的功能。當我們走在錯誤的道路上,迷失方向時,聖經如同指南針,能夠指引我們回到正路。《詩篇》119:105 宣告:「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神的話語照亮我們前方的道路,使我們不至迷失,引導我們走在蒙神喜悅的義路之上。透過聖經的引導,我們得以歸回真道,重新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

此外,聖經具有教導人學義的功能。義是神公義、聖潔屬性的彰顯,也是神對人的道德要求。聖經不僅教導我們何為義,更啟示我們如何活出義的生活。《提多書》2:11-12 說:「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聖經的教導幫助我們脫離罪的轄制,活出合乎神心意的生活,在世上作光作鹽,榮耀神的名。

將神的話藏在心裡

詩篇 119:11 強調「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藏在心裡」不僅僅是將聖經經文背誦下來,更是指將神的話語深入內化,成為我們思想、情感、意志的引導與塑造力量。當我們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它便會在我們生命中產生深遠的影響。

首先,「藏在心裡」意味著勤讀默想。《詩篇》1:2-3 形容蒙福之人是「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晝夜思想神的話語,如同樹木扎根於溪水旁,能夠源源不斷地汲取生命的養分,使生命充滿活力,結出豐盛的果實。勤讀默想聖經,使我們的心思意念被神的話語充滿,屬靈生命得以茁壯成長。

其次,「藏在心裡」意味著遵行實踐。《約翰福音》14:21 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愛神不僅體現在口頭上的宣告,更體現在行動上的遵行。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並非僅僅停留在知識的層面,而是要將所領受的真理付諸實踐,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樣式,以此來回應神的愛。

再者,「藏在心裡」意味著隨時應用。《以弗所書》6:17 勸勉我們「要拿起救恩的頭盔,戴上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神的話語如同聖靈的寶劍,是我們屬靈爭戰的武器。當我們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在面對試探、挑戰、困境時,就能夠隨時從心中取出神的話語,抵擋魔鬼的攻擊,戰勝環境的壓力,堅守信仰的立場。

免得我得罪你

詩篇 119:11 的後半句是「免得我得罪你」。這句話揭示了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的終極目的:避免得罪神。罪是人與神之間隔閡的根源,也是阻礙我們蒙神祝福的障礙。得罪神不僅會損害我們與神的關係,更會影響我們生命的各個層面。

首先,得罪神會破壞與神的關係。《以賽亞書》59:2 宣告:「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罪如同牆垣,阻隔了我們與神之間的交通,使我們無法經歷神的同在與恩典。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能夠提醒我們何為神所喜悅,何為神所憎惡,使我們警醒自守,避免行在得罪神的道路上,保守我們與神之間親密的關係。

其次,得罪神會攔阻神的祝福。《箴言》28:13 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罪如同污穢,會玷污我們的生命,攔阻神的祝福臨到我們。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能夠幫助我們認識罪的真相與危害,促使我們在神面前認罪悔改,蒙神赦免潔淨,重新領受神的恩典與祝福。

再者,得罪神會失去屬靈的喜樂。《詩篇》51:12 大衛在犯罪後祈求:「求你使我重得救恩的樂歌,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罪如同陰影,會遮蔽我們心中的光明,奪走屬靈的喜樂。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能夠引導我們走在聖潔的道路上,與神和好,恢復與神之間甜蜜的關係,重新經歷屬靈的平安與喜樂。

結論

詩篇 119:11「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這句經文不僅是詩人的心聲,更是每一位基督徒應當持守的信仰原則。神的話語是我們生命的燈塔,是我們屬靈爭戰的武器,是我們蒙福的根基。將神的話語藏在心裡,勤讀默想,遵行實踐,隨時應用,就能夠幫助我們認識真理,分辨是非,活出聖潔,榮耀神的名。

願我們都效法詩人的榜樣,將神的話語深藏於心,讓神的話語成為我們生命的指引,生活的力量,使我們在世上活出蒙神喜悅的生命,直到見主面的日子。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1. 詩篇 119:11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1. 提摩太後書 3:16-17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1. 羅馬書 15:4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1. 希伯來書 4: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1. 詩篇 119:105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1. 提多書 2:11-12

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

  1. 詩篇 1:2-3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1. 約翰福音 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1. 以弗所書 6:17

要拿起救恩的頭盔,戴上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

  1. 以賽亞書 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1. 箴言 28:13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1. 詩篇 51:12

求你使我重得救恩的樂歌,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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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