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之一奉獻:歸耶和華為聖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未記 27:30)
這段出自利未記的經文,簡潔而有力地闡述了十分之一奉獻的真諦。它不僅僅是一條律法,更是一種屬靈的原則,深刻地揭示了上帝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以及我們在物質財富上的責任。經文宣告,地上出產的十分之一,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是樹上的果子,都屬於耶和華,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這份宣告,如同洪鐘大呂,提醒我們反思財富的真正來源,以及奉獻的屬靈意義。
一、十分之一的根源:上帝的主權與所有權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詩篇 24:1)聖經從一開始就明確宣告,宇宙萬物,包括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屬於上帝。祂是創造者,也是擁有者,我們只是管家,受託管理祂所賜予的財富。十分之一奉獻的律例,正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提醒我們承認上帝的主權與所有權。
在創世記中,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將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麥基洗德。「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拿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為他祝福,說:『願至高的神,天地的主,賜福與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創世記 14:18-20)亞伯拉罕的奉獻,並非出於律法的要求,而是出於對上帝的敬畏與感恩。他承認麥基洗德所代表的至高神,是天地的主,也是他一切所得的源頭。
舊約律法中,十分之一奉獻被明確地確立為以色列民的義務。「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辦會幕的事,就是辦耶和華會幕的事。」(民數記 18:21)十分之一的奉獻,被指定用於支持利未人的生活,因為他們專職在會幕中事奉上帝。這表明,奉獻不僅僅是一種物質的付出,更是一種對事奉上帝之人的支持,以及對上帝聖工的參與。
申命記中,摩西再次強調了十分之一奉獻的重要性。「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吃,就是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群羊群的頭生的,為要使你時常學習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命記 14:22-23)十分之一奉獻不僅僅是為了支持聖工,更是為了培養敬畏上帝的心,學習將上帝放在生活的首位。透過定期的奉獻,以色列民被提醒,他們的一切都來自於上帝的恩典,他們的生活都應該以上帝為中心。
先知瑪拉基嚴厲地指責了以色列民在奉獻上的疏忽。「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瑪拉基書 3:8)瑪拉基指出,不獻上十分之一,就是奪取上帝之物,是一種對上帝的不忠與不敬。他進一步呼籲以色列民悔改,並應許上帝將因此賜福他們。「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瑪拉基的應許表明,奉獻不僅僅是一種義務,更是一種蒙福的管道,上帝樂意祝福那些在奉獻上忠心的人。
二、十分之一的目的:支持聖工與關懷 нуждающихся (需要幫助的人)
舊約時代,十分之一奉獻主要用於支持利未人的生活,以及維持聖殿的運作。「利未人辦會幕的事,就是辦耶和華會幕的事,他們要擔當罪孽,這在以色列中要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十分之一,我要賜給利未人為業;因此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他們不可有產業。』」(民數記 18:23-24)利未人沒有自己的產業,他們的生活完全依靠以色列民的奉獻。十分之一奉獻確保了利未人能夠專心事奉上帝,而不必為生活所困擾。
除了支持利未人,十分之一奉獻也用於聖殿的維護和運作。「祭司和利未人,並利未支派的全體,就是沒有分,沒有產業的利未人,和你們城裡寄居的,以及孤兒寡婦,都可以吃,並且在你們城裡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們的神必在你們手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們。」(申命記 14:29)十分之一奉獻的一部分,也用於幫助社會上的弱勢群體,包括寄居的、孤兒和寡婦。這體現了上帝對弱勢群體的關懷,以及對社會公義的重視。奉獻不僅僅是為了宗教目的,更是為了社會關懷,體現上帝的愛與公義。
新約時代,雖然不再有聖殿和利未人,但十分之一奉獻的原則仍然適用於支持教會的事工,以及關懷 需要幫助的人。「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哥林多前書 9:13-14)保羅引用舊約的例子,說明傳福音的工人,有權利接受教會的供養。教會的奉獻,應當用於支持牧師、傳道人等全職事奉人員的生活,使他們能夠專心牧養教會,傳揚福音。
保羅也強調了奉獻的甘心樂意。「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 9:6-7)奉獻不應該是勉強的,而應該是甘心樂意的。上帝看重的是我們奉獻的心,而不是奉獻的數額。即使是少數的奉獻,只要是出於甘心樂意的心,在上帝眼中都是寶貴的。
耶穌也曾教導門徒要關懷 需要幫助的人。「你們要將所收的十分之一,就是薄荷、茴香、芹菜,獻上給神,那律法上更重要的,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更重要的,也不可廢棄。」(馬太福音 23:23)耶穌肯定了十分之一奉獻的律例,但更強調了公義、憐憫、信實等更重要的屬靈原則。奉獻不應該只是外在的行為,更應該與內在的屬靈生命相結合。真正的奉獻,是出於愛上帝愛人的心,是為了榮耀上帝,造福人群。
三、十分之一的意義:敬拜、感恩與信靠
十分之一奉獻,不僅僅是一種物質的付出,更是一種屬靈的敬拜。「你們要以感謝的心,到他的門前;當稱謝進入他的院宇。當感謝他,稱頌他的名!」(詩篇 100:4)奉獻是我們向上帝表達感恩的方式,感謝祂賜予我們一切的恩典。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來自於上帝的供應,奉獻是我們對祂恩典的回應。
奉獻也是一種信心的操練,學習信靠上帝的供應。「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上帝鼓勵我們在奉獻上試驗祂,祂應許要賜福那些信靠祂的人。奉獻是我們對上帝信心的宣告,相信祂必將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
奉獻更是一種屬靈的投資,為永恆的國度積財寶。「你們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馬太福音 6:19-20)地上的財寶是短暫的,會朽壞,會失去,但天上的財寶是永恆的,不會朽壞,不會失去。奉獻是將地上的財寶轉化為天上的財寶,為永恆的國度積存產業。
保羅也鼓勵信徒要慷慨奉獻,因為這是一種蒙福的行為。「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 20:35)施予比接受更為有福,這是主耶穌親自說過的話。奉獻是一種施予的行為,是一種愛的付出,能夠帶來屬靈的祝福。奉獻不僅僅是幫助別人,更是祝福自己,使我們在施予中經歷上帝的恩典。
哥林多後書第九章,保羅進一步闡述了奉獻的原則。「論到為聖徒捐助的事,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們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哥林多前書 16:1-2)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要定期奉獻,並且要按照自己的收入比例奉獻。這表明,奉獻應該是有計劃的,有規律的,並且要與我們的收入相稱。奉獻不是一時的衝動,而是一種持之以恆的行動,體現我們對上帝的忠心。
四、超越十分之一:甘心樂意的慷慨奉獻
雖然十分之一奉獻是舊約律法的明確要求,也是新約時代值得參考的原則,但新約更強調甘心樂意的慷慨奉獻。「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加福音 6:38)耶穌鼓勵我們要慷慨施予,上帝必將以更豐盛的恩典回報我們。奉獻的原則不僅僅是十分之一,更是甘心樂意的慷慨施予,盡我們所能地奉獻,為了上帝的國度,為了 需要幫助的人群。
馬可福音記載了一個貧窮寡婦的奉獻。「有一個窮寡婦來,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馬可福音 12:42)寡婦所獻的雖然微不足道,但耶穌卻稱讚她的奉獻超過了所有人。「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的拿出來投;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 12:43-44)寡婦的奉獻之所以寶貴,並不在於數額的大小,而在於她奉獻的心。她將自己所有的都獻上了,這是一種完全的奉獻,是出於對上帝完全的信靠與愛。
保羅在腓立比書中,讚賞了腓立比教會的慷慨奉獻。「弟兄們,我告訴你們,神在馬其頓眾教會中所施的恩典。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溢的喜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哥林多後書 8:1-3)腓立比教會雖然貧窮,卻仍然慷慨奉獻,甚至超過了自己的能力。他們的奉獻是出於甘心樂意,是出於對福音事工的熱情,是出於對保羅的愛。他們的榜樣激勵了保羅,也激勵了後世的信徒。
新約的奉獻精神,超越了律法字句的限制,更強調內在的動機與心態。奉獻不應該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樂意;不應該是出於律法,而是出於恩典;不應該是出於義務,而是出於愛。真正的奉獻,是出於對上帝的愛,對人的愛,對福音事工的熱情。
五、今日的應用:在奉獻中活出信仰
在今日的教會生活中,十分之一奉獻仍然是一個重要的原則,值得我們學習和實踐。雖然我們不再需要支持利未人和聖殿,但教會仍然需要經濟上的支持,才能夠維持運作,拓展事工,關懷 需要幫助的人。十分之一奉獻可以作為一個起點,幫助我們養成奉獻的習慣,學習將上帝放在生活的首位。
然而,奉獻的意義不僅僅局限於金錢,更包括時間、才幹、精力等各方面的付出。「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馬書 12:1)保羅勸勉我們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是一種全人的奉獻,包括我們的一切所有,也包括我們的一切所是。真正的奉獻,是將我們的生命完全獻給上帝,為主所用。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可以透過多種方式來實踐奉獻的原則。在金錢方面,我們可以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教會,支持教會的事工。在時間方面,我們可以撥出時間參與教會的事奉,關懷 需要幫助的人群。在才幹方面,我們可以運用自己的恩賜,在教會中服事,在社會上見證福音。在精力方面,我們可以為主擺上我們的熱情與活力,為上帝的國度努力。
奉獻不僅僅是教會的責任,更是每一個基督徒的蒙召。我們都是上帝的管家,受託管理祂所賜予的一切。我們應該忠心盡責,善用上帝所賜的資源,為了榮耀上帝,造福人群。奉獻是一種蒙福的管道,透過奉獻,我們經歷上帝的恩典,支取祂的祝福,活出豐盛的生命。
六、結語:十分之一奉獻,蒙福的應許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未記 27:30)這句經文提醒我們,十分之一奉獻不僅僅是一種律法,更是一種屬靈的原則,關乎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我們在物質財富上的責任。透過十分之一奉獻,我們承認上帝的主權與所有權,支持教會的聖工,關懷 需要幫助的人群,操練對上帝的信心,為永恆的國度積財寶。
奉獻是一種敬拜,是一種感恩,是一種信靠,也是一種愛的回應。當我們甘心樂意地奉獻時,我們的心靈就被上帝的恩典所充滿,我們的生命也因此得到更新與轉化。上帝應許要賜福那些在奉獻上忠心的人,祂必將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
讓我們在生活中實踐十分之一奉獻的原則,學習慷慨施予,活出奉獻的生命。在奉獻中,我們必能更深地經歷上帝的恩典,支取祂的祝福,活出豐盛的生命,榮耀祂的名。阿們。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 利未記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 詩篇 24:1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
- 創世記 14:18-20
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拿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為他祝福,說:『願至高的神,天地的主,賜福與亞伯拉罕!』亞伯拉罕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 民數記 18:21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辦會幕的事,就是辦耶和華會幕的事。
- 申命記 14:22-23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吃,就是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群羊群的頭生的,為要使你時常學習敬畏耶和華─你的神。
- 瑪拉基書 3:8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 瑪拉基書 3:10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 民數記 18:23-24
利未人辦會幕的事,就是辦耶和華會幕的事,他們要擔當罪孽,這在以色列中要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十分之一,我要賜給利未人為業;因此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他們不可有產業。』
- 申命記 14:29
祭司和利未人,並利未支派的全體,就是沒有分,沒有產業的利未人,和你們城裡寄居的,以及孤兒寡婦,都可以吃,並且在你們城裡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們的神必在你們手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們。
- 哥林多前書 9:13-14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
- 哥林多後書 9:6-7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 馬太福音 23:23
你們要將所收的十分之一,就是薄荷、茴香、芹菜,獻上給神,那律法上更重要的,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更重要的,也不可廢棄。
- 詩篇 100:4
你們要以感謝的心,到他的門前;當稱謝進入他的院宇。當感謝他,稱頌他的名!
- 馬太福音 6:19-20
你們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 使徒行傳 20:35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 哥林多前書 16:1-2
論到為聖徒捐助的事,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們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 路加福音 6:38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 馬可福音 12:42
有一個窮寡婦來,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
- 馬可福音 12:43-44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的拿出來投;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 哥林多後書 8:1-3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神在馬其頓眾教會中所施的恩典。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溢的喜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
-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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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