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的知曉:約翰一書五章十三節所啟示的救恩確據與信心的穩固 【我 將 這 些 話 寫 給 你 們 信 奉 神 兒 子 之 名 的 人 , 要 叫 你 們 知 道 自 己 有 永 生 。】 約翰一書 5:13

 


標題:永恆的知曉:約翰一書五章十三節所啟示的救恩確據與信心的穩固

【我 將 這 些 話 寫 給 你 們 信 奉 神 兒 子 之 名 的 人 , 要 叫 你 們 知 道 自 己 有 永 生 。】 約翰一書 5:13

這節出自約翰一書第五章的經文,是使徒約翰在書信結尾處,清晰而直接地闡明了寫作的目的。他寫信給那些已經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其核心目標是讓他們確切地知道自己擁有永生。這不僅是對當時的信徒的安慰和鼓勵,也是對歷世歷代所有相信耶穌基督之人永恆的應許。這節經文強調了救恩的確定性,以及信徒可以擁有的那份屬天的把握。本文將以此經文為核心,深入探討「信奉神兒子之名」、「知道自己有永生」的含義,並藉由約翰一書及其他相關聖經經文的呼應,闡明這節經文所蘊含的屬靈真理和對信徒生命的啟示與挑戰。

第一段:約翰一書的背景——真理的辨別與信徒的確信

約翰一書是使徒約翰所寫的書信之一,其寫作背景是當時教會中出現了一些否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等異端思想。約翰寫這封信的目的,一方面是要幫助信徒辨別真理與謬誤,另一方面也是要堅固他們的信心,讓他們確信自己在基督裡所擁有的救恩是真實可靠的。因此,約翰一書充滿了對真理的強調,以及對信徒彼此相愛、遵守誡命的勸勉,這些都是驗證真信仰的標誌,也是獲得永生確據的基礎。約翰一書 5:13 這節經文正是約翰寫作意圖的總結,它直接點明了信徒可以並且應該知道自己擁有永生。

第二段:「我 將 這 些 話 寫 給 你 們 信 奉 神 兒 子 之 名 的 人 」—— the recipients of this assurance

「我 將 這 些 話 寫 給 你 們 信 奉 神 兒 子 之 名 的 人 。」約翰明確地指出,這封信是寫給那些已經「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信奉」在原文中含有相信、信靠、依賴的意思。「神兒子之名」指的是耶穌基督的身份、權柄和所代表的一切。相信神兒子的名,不僅僅是理性上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更是在生命中全然地信靠祂,接受祂為救主和生命的主。這表明,永生的確據是賜給那些真正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是他們因著信而得到的屬靈產業。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 1:12

約翰福音也強調了信奉耶穌之名與成為神兒女的關係。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 4:12

彼得宣告了耶穌之名的獨一救贖權柄。

第三段:「要 叫 你 們 知 道 自 己 有 永 生 」—— the purpose of the writing—assurance of eternal life

「要 叫 你 們 知 道 自 己 有 永 生 。」約翰寫這封信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讓信徒「知道」自己擁有永生。「知道」在原文中是「oida」,意指確切地知道,擁有堅定的認識和把握,而不是一種模糊的猜測或希望。這表明,永生不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也不是一個需要懷疑或不確定的未來,而是信徒現在就可以擁有的真實產業。約翰希望他的讀者能夠對此有充分的確信,從而在信仰的道路上更加穩固和喜樂。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約翰福音 6:47

耶穌親自應許,信的人有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 3:16

這節經文是永生應許的經典宣告。

第四段:「信 奉 神 兒 子 之 名 」的含義—— faith in Jesus Christ and His authority

「信 奉 神 兒 子 之 名 」不僅僅是口頭上的承認,更包含著深刻的屬靈意義。它意味著:

  • 承認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相信祂具有完全的神性,是與父神同等、同榮、同尊的。
  • 相信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 接受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大工,祂的死是為了替我們贖罪。
  • 相信耶穌基督的復活: 相信祂從死裡復活,戰勝了罪惡和死亡,為我們帶來了永生的盼望。
  • 全然信靠和委身於耶穌基督: 將自己的生命完全交託給祂,順服祂的主權,並遵行祂的教導。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 14:6

耶穌宣告自己是通往永生的唯一道路。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 2:8

救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第五段:聖經中「永生」的概念——質與量的雙重意義

「永生」在聖經中不僅僅指時間上的永恆存在,更包含了生命質量的深刻含義。它不僅僅是永遠活著,更是指與上帝建立美好的關係,擁有那種在上帝的同在中才能體驗到的豐盛、喜樂和聖潔的生命。這種生命在我們信主的那一刻就開始了,並且會持續到永恆。因此,永生不僅僅是未來的盼望,也是信徒現在就可以經歷的屬靈現實。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 17:3

耶穌將永生定義為認識真神和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翰福音 4:13-14

耶穌用活水來比喻祂所賜的永生。

第六段:聖經中「相信」的意義——不僅是理性上的認同,更是全人的委身

聖經中所說的「相信」並非僅僅是頭腦上的認同或知識上的接受,更是一種全人的委身和信靠。它包括我們的心靈、意志和行動都向著上帝敞開,願意接受祂的真理,並按照祂的旨意生活。這種相信是行動的,它會帶來生命的改變,使我們在愛神愛人方面不斷成長。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騙自己。】 雅各書 1:22

雅各強調信心需要有行為的印證。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馬書 10:10

這節經文強調了內心的相信和口裡的承認都是得救的必要條件。

第七段:約翰一書中提供永生確據的證據——愛、順服、對基督的正確認識、聖靈的內住

約翰一書中提供了許多驗證真信仰和獲得永生確據的證據,包括:

  • 愛弟兄: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知道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不愛弟兄的,仍住在死中。】(約翰一書 3:14)真信徒會彼此相愛,這種愛是從神而來的,是我們已經擁有永生的證據。
  • 遵守神的誡命: 【我們若遵守神的誡命,就知道是認識他了。】(約翰一書 2:3)真信徒會努力遵行神的旨意,活出聖潔的生活。
  • 承認耶穌是基督,是道成肉身而來的: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凡不認耶穌的,就不是出於神。】(約翰一書 4:2-3)真信徒會持守對基督的正確信仰。
  • 聖靈的內住: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翰一書 4:13)聖靈住在信徒的心中,是我們擁有永生的印記和憑證。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或作:種子)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約翰一書 3:9

這節經文也指出了從神而生的人的生命特徵。

第八段:其他新約經文對永生確據的應許——羅馬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等

新約聖經的其他書卷也提供了許多關於永生確據的應許:

  • 羅馬書: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 5:1)因信稱義是獲得永生的基礎,並且帶來與神和好的平安。【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你們所領受的,是使人作兒子(原文作:嗣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親自與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 8:14-17)聖靈的內住和見證是我們是神兒女和後嗣的確據。
  • 加拉太書: 【你們既是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承受產業。】(加拉太書 4:6-7)我們藉著聖靈得以呼叫神為父,並承受祂的產業。
  • 以弗所書: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並且信了基督,就在他裡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產業的憑據,直到神的子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以弗所書 1:13-14)聖靈是我們得產業的印記和憑據。
  • 腓立比書: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立比書 1:6)上帝在我們裡面所開始的救恩工作,祂必會完成。

第九段:舊約中對永恆盼望的預示——亞伯拉罕、摩西等人的信心

雖然舊約中對永生的概念不如新約清晰,但其中也蘊含著對永恆盼望的預示。亞伯拉罕因著信,仰望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設計所建造的(希伯來書 11:10)。摩西因著信,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希伯來書 11:26)。這些信心偉人的榜樣表明,即使在舊約時代,那些信靠上帝的人也擁有對永恆的盼望。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他在神面前作了我們眾人的父。正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因信仍有盼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他沒有因不信而懷疑神的應許,反倒因信而剛強,將榮耀歸給神,並且深信神所應許的,必定能夠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馬書 4:17-22

保羅用亞伯拉罕的信心來闡述因信稱義的道理。

第十段:永生確據對信徒生命的重要性——平安、喜樂、盼望與服事的動力

擁有永生的確據對信徒的生命至關重要,它能帶來:

  • 與神和好的平安: 知道自己的罪已經被赦免,與神恢復了美好的關係,就能享有內心的平安。
  • 在聖靈裡的喜樂: 確信自己擁有永生,就能在聖靈裡充滿喜樂,即使在患難中也能保持盼望。
  • 對未來永恆的盼望: 知道自己將來要與主永遠同在,就能輕看今生的苦難,積極面對未來的挑戰。
  • 服事神的動力: 感恩於神所賜的永生,就會更加願意奉獻自己,服事神和他人,將福音傳揚出去。

【願那賜盼望的神,因著你們的信,把一切喜樂和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靠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羅馬書 15:13

這節經文表達了永生確據所帶來的喜樂和平安。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在主裡面的勞苦不是徒然的。】 哥林多前書 15:58

對復活和永生的確信激勵信徒多作主工。

第十一段:結論——堅信神兒子的名,持守永生的確據,活出蒙恩的生命,直到那永恆的榮耀顯現

約翰一書 5:13 這節經文是上帝賜給所有信徒的寶貴應許,它讓我們知道,凡是真心信奉神兒子耶穌基督之名的人,都已經擁有永生。這份確據不是建立在我們自己的行為或感受上,而是建立在上帝信實的應許和耶穌基督已經完成的救贖大工上。讓我們堅定地相信耶穌基督,持守這份永生的確據,並在生活中活出與這份恩典相稱的生命,直到我們與主在永恆的榮耀中相見的那一天。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我 將 這 些 話 寫 給 你 們 信 奉 神 兒 子 之 名 的 人 , 要 叫 你 們 知 道 自 己 有 永 生 。】 約翰一書 5:1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 1: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 4:12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約翰福音 6:47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 3:1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 14:6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 2:8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知道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不愛弟兄的,仍住在死中。】 約翰一書 3:14

【我們若遵守神的誡命,就知道是認識他了。】 約翰一書 2:3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凡不認耶穌的,就不是出於神。】 約翰一書 4:2-3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 約翰一書 4:13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或作:種子)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約翰一書 3:9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羅馬書 5:1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你們所領受的,是使人作兒子(原文作:嗣子)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親自與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 羅馬書 8:14-17

【你們既是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承受產業。】 加拉太書 4:6-7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並且信了基督,就在他裡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產業的憑據,直到神的子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以弗所書 1:13-14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腓立比書 1:6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他在神面前作了我們眾人的父。正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因信仍有盼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他沒有因不信而懷疑神的應許,反倒因信而剛強,將榮耀歸給神,並且深信神所應許的,必定能夠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馬書 4:17-22

【願那賜盼望的神,因著你們的信,把一切喜樂和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靠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 羅馬書 15:13

【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在主裡面的勞苦不是徒然的。】 哥林多前書 15:58

【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免得你們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單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遵守神的誡命,就知道是認識他了。】 約翰一書 2:1-3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他的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領受的命令。】 約翰一書 4:19-21

(全文約一萬零三百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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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