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敬虔生活的真諦:撒迦利亞書七章九至十節所重申的公義、慈愛與憐憫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曾 對 你 們 的 列 祖 如 此 說 : 要 按 至 理 判 斷 , 各 人 以 慈 愛 憐 憫 弟 兄 。 不 可 欺 壓 寡 婦 、 孤 兒 、 寄 居 的 , 和 貧 窮 人 。 誰 都 不 可 心 裡 謀 害 弟 兄 。】 撒迦利亞書 7:9-10
這段出自舊約先知書撒迦利亞書第七章的經文,是上帝藉著先知向那些從巴比倫被擄歸回的以色列百姓所發出的重要信息。當時,百姓來詢問是否應當繼續禁食,以紀念聖殿被毀。然而,上帝的回應卻出人意料。祂並沒有直接肯定或否定禁食的習俗,而是藉由撒迦利亞提醒他們,祂真正看重的是他們祖先曾經被吩咐要遵行的誡命:按公義判斷,彼此以慈愛憐憫相待,不欺壓弱勢群體,並且不心存惡念。這段經文深刻地指出,敬虔的生活並非僅限於外在的宗教儀式,更重要的是內在的品格和對待他人的態度。本文將以此段經文為核心,深入探討「按至理判斷」、「以慈愛憐憫弟兄」、「不欺壓弱勢群體」以及「不心裡謀害弟兄」所蘊含的上帝對祂子民的倫理要求,並藉由聖經中其他相關經文的呼應,闡明這段經文所揭示的屬靈真理和對信徒生命、教會生活以及社會責任的啟示與應用。
第一段:撒迦利亞書第七章的背景——禁食的質疑與神真正的要求
撒迦利亞書是猶大百姓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在重建聖殿期間所寫的先知書。當時百姓面臨著許多困難和挑戰,包括內部的貧困和外部的敵對。在撒迦利亞書第七章,一個從伯特利派來的代表團來到祭司和先知那裡,詢問他們是否還應該在五月和七月繼續禁食,以紀念聖殿被毀和聖城被圍困(撒迦利亞書 7:1-3)。這個問題本身似乎很合理,因為禁食是表達哀痛和悔改的方式。然而,上帝藉著撒迦利亞的回應,指出了他們的問題所在:他們的禁食更多是為了自己,而不是真正為了上帝(撒迦利亞書 7:5-6)。上帝藉此機會提醒他們,他們祖先之所以遭受審判和被擄,正是因為他們沒有遵行上帝曾經藉著先知們所傳達的真正重要的誡命。撒迦利亞書 7:9-10 就是上帝對這些「真正重要」誡命的重申。
第二段:「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曾 對 你 們 的 列 祖 如 此 說 」—— the enduring nature of God's ethical demands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曾 對 你 們 的 列 祖 如 此 說 」(כֹּה אָמַר יְהוָה צְבָאוֹת לֵאמֹר שִׁפְטוּ מִשְׁפַּט אֱמֶת וְחֶסֶד וְרַחֲמִים עֲשׂוּ אִישׁ אֶת־אָחִיו וְאַלְמָנָה וְיָתוֹם גֵּר וְעָנִי אַֽל־תַּעֲשֹׁקוּ וְרָעַת אִֽישׁ אֶת־רֵעֵהוּ אַֽל־תַּחְשְׁבוּ בִּלְבַבְכֶֽם׃,kōh ’āmar Yahweh ṣəḇā’ôṯ lē’mōr šip̄ṭû mišəpāṭ ’ĕmeṯ wəḥeseḏ wəraḥămîm ‘ăśû ’îš ’eṯ-’āḥîw wə’aləmānâ wəyāṯôm gēr wə‘ānî ’al-ta‘ăšōqû wəra‘aṯ ’îš ’eṯ-rē‘ēhû ’al-taḥšəḇû ḇiləḇaḇəḵem)這句話中的「萬軍之耶和華」(יְהוָה צְבָאוֹת,Yahweh Sabaoth)這個稱謂,強調了上帝是天上地下所有軍隊和權勢的主宰,祂擁有至高的權柄和能力。上帝藉著這個稱謂,來強調祂所說的話語是帶著權威的。更重要的是,上帝指出這些誡命是祂「曾對你們的列祖如此說」的,這表明這些倫理要求並非一時的,而是上帝從起初就對祂子民的要求,是祂永恆不變的性情和旨意的體現。即使經歷了被擄和歸回,這些基本的倫理原則仍然有效,而且是上帝真正看重的。
【因為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 瑪拉基書 3:6
瑪拉基書指出耶和華是不改變的。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希伯來書 13:8
希伯來書指出耶穌基督是不改變的,這也反映了上帝的不變。
第三段:聖經中關於上帝永恆要求的呼應——律法的精義、先知的教導、耶穌的重申
上帝對祂子民倫理和道德的要求,貫穿了整本聖經。舊約律法不僅包含了獻祭和禮儀的要求,更包含了對公義、正直、愛鄰舍的命令。先知們在不同的時代,都大聲疾呼百姓要離棄罪惡,歸向耶和華,並強調上帝所要的不是外在的儀式,而是內心的順服和公義的生活(彌迦書 6:8,何西阿書 6:6)。耶穌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祂將律法的精義總結為愛神和愛人如己(馬太福音 22:37-40)。祂也責備那些只注重外在儀式,卻忽略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公義、憐憫、信實的法利賽人(馬太福音 23:23)。這一切都表明,撒迦利亞書 7:9-10 所重申的倫理要求,是上帝對祂子民永恆的要求,在新約時代仍然適用。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彌迦書 6:8
彌迦書指出了上帝向人所要的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 22:37-40
耶穌將律法總結為愛神和愛人如己。
第四段:「要 按 至 理 判 斷 」—— the imperative for righteous judgment
「要 按 至 理 判 斷 」(שִׁפְטוּ מִשְׁפַּט אֱמֶת,šip̄ṭû mišəpāṭ ’ĕmeṯ)意指「施行真實的審判」或「按公義判斷」。這要求在處理爭端、裁決是非時,必須以真理和公義為基礎,不偏袒,不徇私,不接受賄賂。公義的判斷是社會秩序和公正的基石,也是上帝性情的反映。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詩篇 96:13)。祂要求祂的子民,特別是那些擔任審判官和領袖的人,要效法祂的公義,按至理判斷。這也延伸到我們日常生活中對人對事的判斷,應當基於事實和真理,而不是偏見或謠言。
【你們行審判,不可行不義;無論是度量衡,還是重量容量,都不可行不義。】 利未記 19:35
舊約律法要求在判斷上施行公義。
【王憑誠實判斷貧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箴言 29:14
箴言指出王憑誠實判斷貧窮人,他的國位必堅立。
第五段:聖經中關於公義判斷的呼應——律法的要求、王的責任、神的標準
聖經多處強調了公義判斷的重要性。舊約律法要求設立公義的官長和審判官,並禁止在判斷上接受賄賂或偏袒(申命記 16:18-20)。君王作為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有責任按公義治理國家(詩篇 72:1-4)。最終,上帝是那位最終極的公義審判者,祂將在末日按公義審判全地(使徒行傳 17:31)。因此,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應當在生活中追求公義,並仰望那位最終將帶來完全公義的上帝。
【你要在你的各城裡,就是耶和華你的神所賜給你的,為你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要按公義判斷百姓。你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有智慧的人眼睛昏昧,能使義人的話顛倒。】 申命記 16:18-19
摩西要求設立公義的審判官和官長。
【他必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 詩篇 96:13
詩篇宣告上帝必按公義審判世界。
第六段:「各 人 以 慈 愛 憐 憫 弟 兄 」—— the command for love and mercy among brethren
「各 人 以 慈 愛 憐 憫 弟 兄 」(וְחֶסֶד וְרַחֲמִים עֲשׂוּ אִישׁ אֶת־אָחִיו,wəḥeseḏ wəraḥămîm ‘ăśû ’îš ’eṯ-’āḥîw)這句話強調了在上帝子民內部,慈愛和憐憫是彼此相待的基本原則。「慈愛」(חֶסֶד,ḥeseḏ)是一種堅定的愛,是基於盟約關係的忠誠和信實。它表現為主動地施予恩惠,而不是因對方配得。 「憐憫」(רַחֲמִים,raḥămîm)是出於內心的同情,看到他人的困苦和需要而生髮的憐憫之心,並由此產生幫助的行動。這兩種美德應當在信徒之間得到充分的體現,彼此關懷,互相扶持,分享重擔。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路加福音 6:36
耶穌教導我們要像天父一樣有慈悲心。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 歌羅西書 3:12
保羅勸勉信徒要穿上憐憫和恩慈。
第七段:聖經中關於慈愛憐憫的呼應——上帝的本性、耶穌的榜樣、信徒的義務
慈愛和憐憫是上帝最突出的屬性之一。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信實」(出埃及記 34:6)。耶穌基督更是上帝慈愛和憐憫的完美化身。祂醫治病患,餵飽飢餓的人,赦免罪人,與那些被社會邊緣化的人為友(馬太福音 9:36)。祂教導門徒要憐憫人,正如天父憐憫人一樣(路加福音 6:36)。在新約中,使徒們也勸勉信徒要彼此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以弗所書 4:32)。這表明慈愛和憐憫是基督徒生命應當有的果子,是我們蒙了上帝的慈愛和憐憫後自然的流露。
【耶和華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 詩篇 145:8
詩篇讚美上帝的恩典、憐憫和慈愛。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 提摩太後書 2:13 (這節經文反映了上帝的信實,與「慈愛」中的忠誠相關)
第八段:「不 可 欺 壓 寡 婦 、 孤 兒 、 寄 居 的 , 和 貧 窮 人 」—— the specific protection for the vulnerable
「不 可 欺 壓 寡 婦 、 孤 兒 、 寄 居 的 , 和 貧 窮 人 」(וְאַלְמָנָה וְיָתוֹם גֵּר וְעָנִי אַֽל־תַּעֲשֹׁקוּ,wə’aləmānâ wəyāṯôm gēr wə‘ānî ’al-ta‘ăšōqû)這句話特別指出了上帝對社會中最弱勢群體的關懷,並嚴厲禁止欺壓他們。「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在古代社會常常處於沒有保障和權利的地位,容易受到欺壓和剝削。上帝在舊約律法中多次為他們提供了特別的保護,命令以色列人要善待他們(出埃及記 22:22-23,申命記 24:17-22)。先知們也常常責備那些欺壓這些弱勢群體的人,指出這是上帝所憎惡的罪惡(以賽亞書 10:1-2,阿摩司書 5:11-12)。耶穌基督在地上時,也特別關懷和服事這些邊緣人群(路加福音 4:18)。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應當效法上帝的關懷,主動地保護和幫助社會中的弱勢群體。
【不可虧負寡婦和孤兒。你若一點虧負他們,他們向我呼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呼求。】 出埃及記 22:22-23
舊約律法禁止虧負寡婦和孤兒,並應許上帝必垂聽他們的呼求。
【禍哉!那些設立不義的律例,寫下欺壓人的法令的;他們偏離公義,不為貧窮人判斷,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權利,侵吞寡婦的財產,搶奪孤兒的。】 以賽亞書 10:1-2
先知以賽亞譴責那些設立不義法令,欺壓弱勢群體的人。
第九段:「誰 都 不 可 心 裡 謀 害 弟 兄 」—— the prohibition against malice and evil intentions
「誰 都 不 可 心 裡 謀 害 弟 兄 」(וְרַעַת אִֽישׁ אֶת־רֵעֵהוּ אַֽל־תַּחְשְׁבוּ בִּלְבַבְכֶֽם׃,wəra‘aṯ ’îš ’eṯ-rē‘ēhû ’al-taḥšəḇû ḇiləḇaḇəḵem)這句話深入到內心層面,禁止人「心裡謀害弟兄」(「謀害」字面意思為「思想邪惡」)。這表明上帝不僅僅關注我們外在的行為,更關注我們內心的意念。罪惡常常始於內心的邪惡思想和動機。嫉妒、仇恨、苦毒、報復等負面情緒,都可能導致我們心裡謀害他人,即使這種謀害沒有付諸行動。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升了律法的標準,指出心裡恨人就如同殺人(馬太福音 5:21-22),心裡動淫念就如同犯姦淫(馬太福音 5:27-28)。這提醒我們,潔淨我們的心靈,除去一切邪惡的意念,是活出敬虔生活的重要一環。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人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箴言 4:23
箴言強調保守心的重要性,因為心是一切的源頭。
【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淫亂、苟合、偷盜、假見證、毀謗。】 馬太福音 15:19
耶穌指出從心裡發出來的惡念會導致各種罪惡行為。
第十段:聖經中關於內心意念的呼應——律法的提升、耶穌的教導、心的重要性
聖經多次強調內心的重要性,以及內心意念對行為的影響。舊約律法禁止貪戀,已經觸及了內心的層面(出埃及記 20:17)。耶穌基督更是將上帝的要求提升到內心層面,指出律法的真正精髓在於內心的順服和愛。祂教導門徒,上帝看人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 16:7)。因此,我們應當追求一顆清潔的心,因為清心的人有福了,他們必得見神(馬太福音 5:8)。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出埃及記 20:17
舊約律法禁止貪戀,涉及內心。
【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 馬太福音 12:34
耶穌指出言語是心裡所充滿的流露。
第十一節:公義、慈愛、憐憫與內心純全的相互關係——上帝性情的反映與新生命的見證
撒迦利亞書 7:9-10 所列舉的這些倫理要求——公義、慈愛、憐憫和內心純全——並非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關聯,共同構成了上帝對祂子民生命的要求,也是上帝自身性情的反映。上帝是公義的,祂審判罪惡,但也滿有慈愛和憐憫,樂意赦免那些真心悔改的人。祂關懷社會中的弱勢群體,祂洞察人心,憎惡一切邪惡的意念。當信徒在生活中努力活出這些美德時,他們就是在效法上帝,彰顯基督的樣式,向世人見證新生命的特徵和福音的大能。這表明真正的敬虔,是外在行為和內在生命的統一,是公義與慈愛的結合。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以弗所書 4:11-15 (這段經文提到了在愛中說誠實話,並長大成人,滿有基督的身量)
【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 歌羅西書 3:12
保羅勸勉信徒穿上憐憫、恩慈等美德。
第十二段:結論——活出公義與慈愛的生命,榮耀萬軍之耶和華的名
撒迦利亞書 7:9-10 這段經文,以萬軍之耶和華的權威,重申了上帝對祂子民永恆不變的倫理要求。它提醒我們,真正的敬虔不僅僅在於外在的宗教儀式,更在於我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對待他人,尤其是在公義、慈愛和憐憫方面。上帝呼籲我們按至理判斷,彼此以慈愛憐憫相待,特別要關懷和保護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並且要保守我們的心,不心裡謀害弟兄。當我們在生活中努力活出這些美德時,我們就是在遵行上帝的旨意,彰顯祂的性情,向世人發出有力的見證。願我們都能夠將這些誡命銘記在心,靠著聖靈的能力,在生活中切實踐行,活出公義與慈愛的生命,將榮耀歸給那位萬軍之耶和華。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曾 對 你 們 的 列 祖 如 此 說 : 要 按 至 理 判 斷 , 各 人 以 慈 愛 憐 憫 弟 兄 。 不 可 欺 壓 寡 婦 、 孤 兒 、 寄 居 的 , 和 貧 窮 人 。 誰 都 不 可 心 裡 謀 害 弟 兄 。】 撒迦利亞書 7:9-10
【你當對全地的百姓和祭司說:「你們這七十年,在五月七月禁食悲哀,豈是為我禁食嗎?】 撒迦利亞書 7:5
【因為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 瑪拉基書 3:6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希伯來書 13: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彌迦書 6:8
【我喜愛慈愛,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何西阿書 6:6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福音 22:37-40
【禍哉!你們法利賽人!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至於那些,也不可不行。】 馬太福音 23:23
【你們行審判,不可行不義;無論是度量衡,還是重量容量,都不可行不義。】 利未記 19:35
【你要在你的各城裡,就是耶和華你的神所賜給你的,為你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要按公義判斷百姓。你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有智慧的人眼睛昏昧,能使義人的話顛倒。】 申命記 16:18-19
【他必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 詩篇 96:13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路加福音 6:36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 歌羅西書 3:12
【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信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埃及記 34:6-7
【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治好了他們的病人。】 馬太福音 14:14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以弗所書 4:32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虧負寡婦和孤兒。】 出埃及記 22:21-22
【你們在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地的邊緣,也不可拾取莊稼遺下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未記 23:22
【你不可欺壓寄居的、孤兒、寡婦,也不可取借錢財的衣服為當頭。】 申命記 24:17
【禍哉!那些設立不義的律例,寫下欺壓人的法令的;他們偏離公義,不為貧窮人判斷,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權利,侵吞寡婦的財產,搶奪孤兒的。】 以賽亞書 10:1-2
【那些切慕耶和華殿的,有福了!他們在裡面居住,讚美你。(細拉)】 阿摩司書 5:11-12 (阿摩司書責備百姓欺壓窮人,並厭惡他們的宗教儀式)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治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 路加福音 4:18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人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箴言 4:23
【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淫亂、苟合、偷盜、假見證、毀謗。】 馬太福音 15:19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受議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下地獄的火。】 馬太福音 5:21-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已經在心裡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 5:28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詩篇 51:10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看人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撒母耳記上 16:7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馬太福音 5:8
【總而言之,弟兄們,凡是真實的,凡是可敬的,凡是公義的,凡是清潔的,凡是可愛的,凡是聲譽好的;若有什麼美德,若有什麼值得稱讚的,你們都要思想這些事。】 腓立比書 4:8 (保羅勸勉信徒思想美好的事物,這有助於內心的純全)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的,就是住在神裡,神也住在他裡面。】 約翰一書 4:16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翰福音 13:34-35
(全文約一萬零五百餘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