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父神:蒙慈愛兒女的生命樣式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或譯:蒙愛的)的兒女一樣。」 以弗所書 5:1

 


效法父神:蒙慈愛兒女的生命樣式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或譯:蒙愛的)的兒女一樣。」

以弗所書 5:1


以弗所書 5:1 不僅是一個勸誡,更是對基督徒身份的深刻提醒。保羅在此呼籲信徒效法神,其基礎在於我們已被神收納為「蒙慈愛的兒女」。這節經文承接了前面章節中關於新生命、新團體的教導,將神的聖潔與慈愛作為信徒生活的榜樣,引導我們如何在世上活出與基督呼召相稱的生命。這篇論文將深入探討「效法神」的意義,從希臘原文的精確字義切入,探究蒙愛的兒女身份如何成為效法的動力,並結合其他聖經經文,闡明在生活中具體效法神慈愛、聖潔和饒恕等屬性的實踐之道。


原文深入逐字研究:身份與行動的連結

以弗所書 5:1 的希臘文原文精妙地連結了信徒的身份與其應有的行為。

「所以」(Οὖν Oun

這個連接詞將前文與此處的勸誡緊密連接。在以弗所書第四章,保羅教導信徒要「穿上新人」,「不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弗4:17),並要「除去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弗4:31),反而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4:32)。因此,5:1 的「所以」強調,效法神是基於前面所建立的新生命基礎和新團體行為準則的必然結果。

「你們該效法神」(γίνεσθε οὖν μιμηταὶ τοῦ Θεοῦ ginesthe oun mimētai tou Theou

γίνεσθε」(ginesthe)是一個現在時命令語氣,意為「成為」或「持續成為」。這表明效法神不是一次性的事件,而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是生命成長的目標。「μιμηταὶ」(mimētai)是「效法者、模仿者」的意思,英文中的「mimic」(模仿)即源於此。這字強調了外在行為與內在品格的學習和模仿。因此,「效法神」是指在我們的行為和品格上模仿神的屬性。

「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ὡς τέκνα ἀγαπητά hōs tekna agapēta

ὡς」(hōs)意為「如同、好像」。「τέκνα」(tekna)指「兒女」,強調的是一種血緣關係或親密的家庭關係,而非僅僅是僕人。「ἀγαπητά」(agapēta)意為「蒙愛的、親愛的」。這是這節經文的核心動機。我們效法神,不是因為懼怕或義務,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先被祂所愛,是祂「蒙愛的兒女」。這份愛是我們效法神的內在動力和身份根基。

總體而言,這節經文的原文表明:因為我們已經是神所深愛的兒女,所以我們應當持續不斷地,如同孩子模仿父母那樣,在我們的品格和行為上模仿神。


身份的根基:蒙慈愛的兒女

效法神的前提,是我們已經藉著基督的救贖,被神收納為祂的兒女,領受了祂無條件的愛。

因信稱義,成為神的兒女

我們之所以能成為「蒙慈愛的兒女」,是因為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得以與神和好。

【約翰福音 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這節經文清楚指出,成為神兒女的權柄是因著信靠耶穌的名而得。這是白白的恩典,而非我們憑行為賺取。

神的愛是效法的動力

我們被神所愛,這份愛激勵我們去效法祂。

【約翰壹書 4: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正是因為我們親身體驗了神無比的慈愛、恩典和饒恕,我們才能夠以同樣的愛去愛人、去饒恕人,並在生活的各個層面彰顯神的屬性。這份被愛的確據,消除了懼怕和壓迫感,使效法神成為一種甘心樂意的回應。


效法的範疇:在生活各方面彰顯神性

既然我們是蒙愛的兒女,我們就應當在生活的各個層面效法我們的天父。

效法神的愛與饒恕

以弗所書 5:2 緊接著勸勉信徒要活在愛中,如同基督的愛。

【以弗所書 5:2】「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神透過基督向我們展現了最大的愛——捨己的愛。效法神的愛,意味著我們要以同樣無私、犧牲的愛去愛身邊的人,甚至是敵人。這包括饒恕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我們。

【路加福音 6:35-36】「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耶穌明確教導我們要像天父一樣有慈悲之心,甚至恩待那些忘恩負義和作惡的人。這正是效法神愛的實際體現。

效法神的聖潔與公義

神是聖潔的,因此祂的兒女也當活出聖潔的生命,遠離罪惡。

【彼得前書 1:15-16】「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效法神的聖潔,意味著我們要對罪惡敏感,抵擋誘惑,追求公義。這包括在言語、行為、思想上都力求聖潔,與世俗的分別為聖。

效法神的忍耐與恩慈

神對罪人的忍耐和恩慈是極大的。

【羅馬書 2:4】「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作為神的兒女,我們也應當學習神的忍耐和恩慈,對待他人有更多的寬容和諒解,給予悔改的機會,而不是輕易定罪或放棄。


效法的結果:榮耀神與見證福音

當我們活出效法神的生命時,不僅自身生命得到更新,更能成為神榮耀的見證。

榮耀神的名

當信徒的生命彰顯出神的屬性時,就是在榮耀神。

【馬太福音 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我們的善行,即效法神的生活,能夠吸引人歸向天父,認識祂的良善與真實。

見證福音的大能

效法神的生活方式,本身就是對福音最有力的見證。

【提多書 2:9-10】「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討他的喜歡,不可頂撞他,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

無論我們的身份和處境如何,只要我們活出與神心意相符的品格,就能夠「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向世人證明福音改變生命的大能。


結論

以弗所書 5:1 的命令「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是保羅對基督徒身份與使命的精煉概括。它奠基於我們因著基督的救贖而獲得的「蒙愛的兒女」的尊貴身份,並以此為動力,激勵我們在生活的各個層面持續不斷地「效法」我們天父的屬性。這種效法體現在愛與饒恕、聖潔與公義、忍耐與恩慈等諸多方面。當我們真實地活出這種效法神的生命時,我們不僅能經歷內心的平安與豐盛,更能成為神在世上的榮耀見證,吸引更多的人認識並歸向這位慈愛的天父。願我們都能緊記自己的身份,甘心樂意地效法神,活出配得「蒙愛的兒女」稱號的生命樣式。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 以弗所書 5: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或譯:蒙愛的)的兒女一樣。

  • 以弗所書 4:17

    所以我說,且在主裡確實地說,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行事。

  • 以弗所書 4:31-32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 約翰福音 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 約翰壹書 4: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 以弗所書 5: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

  • 路加福音 6:35-36

    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 彼得前書 1:15-16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 羅馬書 2: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

  • 馬太福音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 提多書 2:9-10

    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討他的喜歡,不可頂撞他,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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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