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的棄絕與福音的自由:從哥林多前書 9:12 探討宣教者的捨己與屬靈權柄
哥林多前書 9: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利,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利,倒忍受凡事,免得基督的福音隔阻。」
希臘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哥林多前書 9:12 是保羅論述使徒權利與捨己服事的核心轉折。保羅在此強調,真正的屬靈權柄不在於索取應得的供應,而在於為了福音的緣故自願放棄合法權利。
希臘文原文:
εἰ ἄλλοι τῆς ὑμῶν ἐξουσίας μετέχουσιν, οὐ μᾶλλον ἡμεῖς; ἀλλ’ οὐκ ἐχρησάμεθα τῇ ἐξουσίᾳ ταύτῃ, ἀλλὰ πάντα στέγομεν ἵνα μή τινα ἐγκοπὴν δῶμεν τῷ εὐαγγελίῳ τοῦ Χριστοῦ.
羅馬拼音轉寫:
ei alloi tēs hymōn exousias metechousin, ou mallon hēmeis? all’ ouk echrēsametha tē exousia tautē, alla panta stegomen hina mē tina egkopēn dōmen tō euangeliō tou Christou.
核心單詞解析:
權利 (ἐξουσία, exousia): 指合法的權柄、權力或資格。在上下文指使徒受教會供養的合法權利。
用過 (ἐχρησάμεθα, echrēsametha): 這是 chraomai 的過去式,指實際的運用或取用。保羅強調這權利雖存在,他卻刻意不予動用。
忍受 (στέγομεν, stegomen): 原意為「遮蓋」或「承載」,引申為忍受痛苦、保密或克制。這顯示保羅為了不增加信徒負擔,寧願忍受匱乏。
隔阻 (ἐγκοπὴν, egkopēn): 指道路上的障礙、切斷或阻撓。保羅擔憂若收取費用,會被政敵誤指為貪財,進而成為福音傳播的絆腳石。
哥林多前書第九章全章引用
哥林多前書 9:1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
哥林多前書 9: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面正是我使徒身份的印證。
哥林多前書 9:3
我對那查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哥林多前書 9:4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吃喝嗎?
哥林多前書 9: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帶著信主的姊妹為妻,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哥林多前書 9: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哥林多前書 9:7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種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哥林多前書 9:8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哥林多前書 9: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哥林多前書 9: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著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哥林多前書 9:11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體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哥林多前書 9: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利,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利,倒忍受凡事,免得基督的福音隔阻。
哥林多前書 9: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出力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哥林多前書 9: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宣揚福音的當靠著福音養生。
哥林多前書 9:15
但這權利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哥林多前書 9: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哥知多前書 9:17
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哥林多前書 9:18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使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利。
哥林多前書 9: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哥林多前書 9: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哥林多前書 9:21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哥林多前書 9: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哥林多前書 9: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他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哥林多前書 9:24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哥林多前書 9:25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那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那不能壞的冠冕。
哥林多前書 9: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哥林多前書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一、 權利的合法性與福音的優先性
保羅在 9:12 前半段論證了使徒接受供應的合法性。他引用自然律與摩西律法(9:7-9),說明勞動者理應得糧。然而,他將「福音的傳播」置於個人「權利的行使」之上。
工人的價值:
主耶穌也曾親自肯定工人的辛勞應得報酬。
路加福音 10:7
「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福音的純粹性:
保羅拒絕報酬,是為了向當時充斥著唯利是圖者的哥林多社會證明,福音是白白的恩典。
馬太福音 10:8
「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
二、 為了福音「忍受凡事」的捨己
9:12 的「忍受凡事」(panta stegomen)揭示了宣教士的真實心態。保羅不僅是放棄錢財,更是忍受飢餓與親手勞作的辛勞,只為了消除任何可能妨礙人接受基督的因素。
親手做工的榜樣:
保羅在宣教中經常親自織帳棚,以求不累著信徒。
帖撒羅尼迦後書 3:8
「也未曾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免得累著你們眾人中的一個。」
福音的絆腳石:
保羅深知外在的行為若不謹慎,會成為他人的阻礙。
哥林多後書 6:3
「我們凡事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
三、 攻克己身:自由的最高境界
在 9:27 中,保羅總結了他的態度:攻克己身。放棄權利(9:12)是他自我約束的具體實踐。他雖然是自由的(9:1),卻甘心作僕人(9:19)。
效法基督的捨己:
保羅的放棄是基於基督謙卑虛己的榜樣。
腓立比書 2: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
屬靈賽程的節制:
為了那不能壞的冠冕,信徒必須在合法的事情上也有節制。
哥林多前書 9:25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那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那不能壞的冠冕。」
結論:福音廣傳的關鍵在於使徒的謙卑
哥林多前書 9:12 是一道屬靈的門檻。它區分了「視宗教為利潤」的人與「視福音為使命」的人。保羅所言的「權利」,在上帝的國度中是被重塑的:最大的權利就是為了基督的榮耀而放棄權利的權利。
當代信徒與事奉者應從這節經文中領受:我們所擁有的合法權利,不應成為我們事奉的終點。若行使權利會使福音受阻,我們是否也具備保羅那種「寧可死也不叫所誇的落空」的氣節?願我們都能在凡事上忍受,攻克己身,使福音的道路在我們手中是通暢無阻的。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哥林多前書 9: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利,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利,倒忍受凡事,免得基督的福音隔阻。
路加福音 10:7
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馬太福音 10:8
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
帖撒羅尼迦後書 3:8
也未曾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免得累著你們眾人中的一個。
哥林多後書 6:3
我們凡事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
腓立比書 2: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
哥林多前書 9:25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那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那不能壞的冠冕。
(哥林多前書第九章 1-27 節全章內容已在論文中完整換行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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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