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 21:7 「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不肯滅絕大衛家,照他所應許的,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

 

永不熄滅的燈火:從歷代志下 21:7 探討大衛之約的信實與恩典的護衛

歷代志下 21:7

「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不肯滅絕大衛家,照他所應許的,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歷代志下 21:7 是一個在極度黑暗的歷史背景下,閃耀著神聖恩典的光明宣告。當時猶大王約蘭行惡,效法以色列諸王,甚至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導致猶大陷入屬靈與政治的全面崩解。然而,這節經文揭示了神不滅絕大衛家的終極原因。

希伯來文原文:

וְלֹֽא־אָבָ֨ה יְהוָ֜ה לְהַשְׁחִ֣ית אֶת־בֵּית走דָּוִ֗יד לְמַ֤עַן הַבְּרִית֙ אֲשֶׁ֣ר כָּרַ֣ת לְדָוִ֔יד וְכַאֲשֶׁ֣ר אָמַ֗ר לָתֵ֨ת לֹ֥ו נִיר֙ וּלְבָנָ֖יו כָּל־הַיָּמִֽים׃

羅馬拼音轉寫:

Wəlō-’āḇāh Yahweh ləhašḥîṯ ’eṯ-bêṯ Dāwîḏ, ləma‘an habərîṯ ’ăšer kāraṯ ləDāwîḏ, wəḵa’ăšer ’āmar lāṯêṯ lō nîr ūləḇānāyw kol-hayyāmîm.

核心單詞解析:

  1. 不肯 (לֹֽא־אָבָ֨ה, lō-’āḇāh): 動詞原意為「不願意」或「拒絕」。這強調了上帝的主動意志。儘管約蘭的罪行足以招致毀滅,但上帝因著信實,拒絕執行那本該發生的毀滅。

  2. 約 (הַבְּרִית֙, habərîṯ): 指神與大衛所立的聖約。這是大衛家存續的法律與靈性基礎,不因人的背叛而作廢。

  3. 燈光 (נִיר֙, nîr): 象徵著後裔、權柄與生命。在古代中東,家中的燈火熄滅代表家道中落或絕後。神承諾賜下燈光,意味著大衛的血脈與王權將永遠延續。

  4. 永遠 (כָּל־הַיָּ實ִֽים, kol-hayyāmîm): 直譯為「所有的日子」。這宣告了應許的恆久性,超越了歷史的興衰。


歷代志下第二十一章全章引用

歷代志下 21:1

約沙法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約蘭接續他作王。

歷代志下 21:2

約蘭有幾個弟弟,就是約沙法的兒子亞撒利雅、耶歇、撒迦利亞、亞撒利雅、米迦勒、示法提雅。這都是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

歷代志下 21:3

他們的父親給他們許多金銀、財寶,和猶大地的堅固城;但將國賜給約蘭,因為他是長子。

歷代志下 21:4

約蘭興起坐了他父的位,奮勇自強,就用刀殺了他的眾弟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首領。

歷代志下 21:5

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

歷代志下 21:6

他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與亞哈家一樣;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歷代志下 21:7

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不肯滅絕大衛家,照他所應許的,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

歷代志下 21:8

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

歷代志下 21:9

約蘭就率領軍長和所有的戰車,夜間起來,攻擊圍困他的以東人和車兵長。

歷代志下 21:10

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那時利拿人也背叛了,脫離約蘭的權下,因為約蘭離棄了耶和華─他列祖的神。

歷代志下 21:11

他在猶大諸山上建築丘壇,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淫,誘惑猶大人。

歷代志下 21:12

先知以利亞有信過來對約蘭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神如此說:因為你不行你父約沙法和猶大王亞撒的道,

歷代志下 21:13

乃行以色列諸王的道,使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淫,像亞哈家一樣,又殺了你父家比你好的眾弟兄。

歷代志下 21:14

故此,耶和華降大災與你的百姓和你的妻子、兒女,並你一切所有的。

歷代志下 21:15

你的腸子必患重病,日加沉重,以致你的腸子墜落下來。

歷代志下 21:16

以後,耶和華激動非利士人和靠近古實的亞拉伯人來攻擊約蘭。

歷代志下 21:17

他們上來攻擊猶大,侵入境內,擄掠了王宮裡所有的財物和他的妻子、兒女,除了他小兒子亞哈謝(又名約哈斯)之外,沒有留下一個兒子。

歷代志下 21:18

這些事以後,耶和華使約蘭的腸子患了不能醫治的病。

歷代志下 21:19

他臨死的時候,日加沉重,病重兩年,他的腸子墜落下來,就病重而死。他的百姓沒有為他燒火,像為他列祖所燒的一樣。

歷代志下 21:20

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去世無人思慕,葬在大衛城,只是不在列王的墳墓裡。


一、 守約的上帝:超越背叛的慈愛

歷代志下 21:7 的核心在於「約」。當約蘭王殺害親兄弟(21:4)並引入偶像崇拜(21:11)時,他已經完全破壞了人神之間的倫理基礎。然而,上帝因著大衛的緣故,守住了祂那一端的諾言。

  1. 大衛之約的應許:

    神曾對大衛保證,儘管他的後裔會犯錯,但神的慈愛必不離開。

撒母耳記下 7:14-15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

  1. 神的信實與人的失信:

    即使人不信,神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提摩太後書 2:13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


二、 永恆的燈火:生命與權柄的延續

21:7 提到的「燈光」是一個極其深刻的隱喻。在約蘭的災難中(21:17),雖然王宮被擄,眾子被殺,但上帝保留了最小的兒子亞哈謝。這微弱的燈火,證明了神的手在掌權。

  1. 燈火不熄的應許:

    神賜燈光給大衛,是為了讓祂的子民在黑暗中仍有指望。

列王紀上 11:36

「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城裡,在我面前常有燈光。」

  1. 在患難中保留餘種:

    即便在最徹底的管教中,神仍存留餘數,使應許不至斷絕。

以斯拉記 9:8

「現在耶和華─我們的神暫且施恩與我們,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我們的神好照亮我們的眼目,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


三、 罪的後果與恩典的界限

雖然 21:7 宣告大衛家不被滅絕,但約蘭個人並未逃脫審判。他的病重(21:19)與死後的淒涼(21:20)說明了恩典不等於縱容罪惡。神護衛祂的「約」,但也會管教違約的人。

  1. 公義的審判:

    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出埃及記 34:7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 管教的痛苦:

    約蘭的結局印證了離棄上帝的後果。

歷代志下 21:10

「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那時利拿人也背叛了,脫離約蘭的權下,因為約蘭離棄了耶和華─他列祖的神。」


四、 終極的燈光:大衛之子耶穌基督

歷代志下 21:7 所保留的燈光,最終指向了那要來到世上的真光。大衛的肉身子孫雖然屢次失足,但那完美的「大衛之子」耶穌基督,完全成就了這永恆的約。

  1. 世界的光:

    耶穌基督是那永不熄滅的真光,照亮所有在死蔭之地的人。

約翰福音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1. 大衛的根與後裔:

    在啟示錄中,基督再次確認祂與大衛之約的連結。

啟示錄 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結論:在絕望中仰望神的守約

歷代志下 21:7 給予我們深刻的安慰。在人性的黑暗、權力的貪婪與信仰的荒涼中,上帝依然守望著祂與人所立的約。約蘭王的墮落幾乎毀滅了猶大,但上帝的信實保住了那最後的一盞燈。

這提醒我們,教會與信徒的存續,並非建立在我們自身的完美或功勞之上,而是建立在上帝「不肯滅絕」的恩典與祂那永遠不變的應許之上。當我們看見世界的動盪或自覺軟弱時,願我們能想起那照亮大衛家的燈火,這光如今在基督裡更為明亮,指引我們直到永恆。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歷代志下 21:7

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不肯滅絕大衛家,照他所應許的,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

撒母耳記下 7:14-15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責打他,用人的鞭責罰他。但我的慈愛仍不離開他,像離開在你面前所廢棄的掃羅一樣。

提摩太後書 2:13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

列王紀上 11:36

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城裡,在我面前常有燈光。

以斯拉記 9:8

現在耶和華─我們的神暫且施恩與我們,給我們留些逃脫的人,使我們安穩如釘子釘在他的聖所,我們的神好照亮我們的眼目,使我們在受轄制之中稍微復興。

出埃及記 34:7

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歷代志下 21:10

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那時利拿人也背叛了,脫離約蘭的權下,因為約蘭離棄了耶和華─他列祖的神。

約翰福音 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啟示錄 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歷代志下 21:1-20 全章經文已在正文中完整換行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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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