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為聖的生命界線:利未記 11:47 探討聖潔飲食規條的屬靈深意與終極目的
利未記 11: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利未記 11: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希伯來文原文
לְהַבְדִּיל בֵּין הַטָּמֵא וּבֵין הַטָּהֹר וּבֵין הַחַיָּה הַנֶּאֱכֶלֶת וּבֵין הַחַיָּה אֲשֶׁר לֹא תֵאָכֵֽל׃
羅馬拼音轉寫
lə-haḇ-dîl bên hat-ṭā-mê ū-ḇên haṭ-ṭā-hō-wr ū-ḇên ha-ḥay-yāh han-ne-’ĕ-ḵe-leṯ ū-ḇên ha-ḥay-yāh ’ă-šer lō tê-’ā-ḵêl.
核心一:分別出來 (לְהַבְדִּיל ləhaḇdîl)
「בָּדַל」(badal):意為「切斷」、「區分」或「隔開」。
這個詞在創世記第一章中頻繁出現,描述神將光暗、空氣以上以下的水分開。在利未記中,這代表神要求祂的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建立一種「神聖的辨識力」,不隨從外邦的混亂。
核心二:不潔淨 (טָּמֵא ṭāmê) 與 潔淨 (טָּהֹר ṭāhōr)
「טָּמֵא」(ṭāmê):指禮儀上的污穢,使其不能進入聖所與神親近。
「טָּהֹר」(ṭāhōr):指純淨、發光、在儀式上被認可。
這種區分並非單純基於衛生,而是基於「類別的完整性」。神所創造的活物必須符合其生存環境的特定特徵,否則就被視為不潔。
核心三:可吃與不可吃的活物
這直接將屬靈的聖潔延伸到了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飲食。這提醒信徒,聖潔不是抽象的理論,而是體現在每一次舉箸、每一次選擇之中。
利未記第十一章全章引用
利未記 11: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利未記 11:2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地上一切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利未記 11:3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利未記 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5
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9
水中一切所有的,凡有翅有鱗的,不論是海裡,是河裡,都可以吃。
利未記 11:10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要以為可憎。
利未記 11:11
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以為可憎。
利未記 11: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要以為可憎。
利未記 11:13
雀鳥中你們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利未記 11:14
鷂鷹、小鷹的類;
利未記 11:15
烏鴉的類;
利未記 11:16
鴕鳥、夜鷹、魚鷹、大鷹的類;
利未記 11:17
鴞鳥、鸕鶿、貓頭鷹、
利未記 11:18
角鴟、鵜鶘、禿鵰、
利未記 11:19
鸛、鷺鷥的類,戴勝與蝙蝠。
利未記 11: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昆蟲,你們都要以為可憎。
利未記 11: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昆蟲中,足上有腿,在地上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利未記 11:22
其中有蝗蟲的類,螞蚱的類,蟋蟀的類,蚱蜢的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利未記 11:23
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昆蟲,你們都要以為可憎。
利未記 11:24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25
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利未記 11:26
凡走獸分蹄打瓣、卻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
利未記 11:27
凡用腳掌行走的禽獸,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28
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利未記 11:29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的類;
利未記 11:30
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利未記 11:31
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牠們死的時候,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32
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什麼器具,務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
利未記 11:33
若有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什麼,就不潔淨,你們也要把這瓦器打破了。
利未記 11:34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種器皿內一切可喝的,也都不潔淨。
利未記 11:35
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那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36
但是泉源或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唯挨了死屍的,就不潔淨。
利未記 11:37
若死屍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
利未記 11:38
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屍掉在上頭,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 11:39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牠,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40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要洗衣服,不潔淨到晚上;拿了死走獸的,也要洗衣服,不潔淨到晚上。
利未記 11:41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利未記 11: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利未記 11:43
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
利未記 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利未記 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 11:46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一切游動的活物,並地上一切爬物的條例。
利未記 11: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一、 分別的初衷:仿效神的聖潔
利未記 11:47 的核心在於「分別」。這種分別的力量源自於神的屬性。神在 11:44-45 重複強調「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神屬性的反映:聖徒必須在萬民中被區別出來,成為屬神的產業。
利未記 20: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我也將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使你們歸我。
創世秩序的回歸:飲食的區分是為了提醒百姓尊重神所定的秩序。
哥林多後書 6: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二、 潔淨與不潔淨:儀式、衛生與屬靈預表
11:47 提到的「潔淨」與「不潔淨」,在舊約中構成了一套嚴密的象徵系統。水中需有「翅與鱗」(11:9),陸地需「分蹄倒嚼」(11:3)。
行為與信仰的一致性:倒嚼象徵反覆思想神的話語,分蹄象徵行事為人的正直與區分。
詩篇 1:2
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避開死亡與腐敗:許多被列為不潔的獸類(如 11:13-19 的雀鳥)是食腐動物。這教導百姓要遠離死亡,追求生命。
以西結書 44:23
他們要教導我的民分別聖潔的和俗聖的,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三、 從律法到福音:潔淨條例的終極指向
雖然 11:47 嚴格規定了「不可吃的」,但在新約中,這些條例指向了更深層的心靈潔淨,並最終在基督裡得到了新的詮釋。
心靈的潔淨勝於外在:耶穌指出污穢的真正來源。
馬太福音 15:11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基督裡萬物皆潔淨:在彼得的異象中,神宣告了外邦人進入救恩的合法性。
使徒行傳 10:15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四、 結論:今日信徒的「分別」生活
利未記 11:47 的精神對今日信徒依然重要,儘管我們不再受限於禮儀律的食物種類,但「分別出來」的呼召依舊震耳欲聾。我們要分別的不再是食物的肉質,而是世界的價值觀與肉體的私慾。
身體是聖靈的殿:我們應當在身子上榮耀神。
哥林多前書 6:19-20
豈不知你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完全的奉獻:聖潔的終極意義是將全人獻給神。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利未記 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利未記 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未記 11: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未記 20: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我也將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使你們歸我。
哥林多後書 6: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詩篇 1:2
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以西結書 44:23
他們要教導我的民分別聖潔的和俗聖的,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馬太福音 15:11
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使徒行傳 10:15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哥林多前書 6:19-20
豈不知你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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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