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7:3 「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願王將我的民族賜給我。」

 

捨命的代求與公義的翻轉:從以斯帖記 7:3 探討卑微者的拯救職事

以斯帖記 7:3

「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願王將我的民族賜給我。」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以斯帖記 7:3 處於整個文學結構的轉捩點。這是一個卑微的孤兒,在成為王后後,面對滅族危機所發出的終極哀求。這節經文展現了智慧、勇氣與全然的委身。

希伯來文原文:

וַתַּ֨עַן אֶסְתֵּ֤ר הַמַּלְכָּה֙ וַתֹּאמַ֔ר אִם־מָצָ֨אתִי חֵ֤ן בְּעֵינֶ֙יךָ֙ הַמֶּ֔לֶךְ וְאִם־עַל־הַמֶּ֖לֶךְ טֹ֑וב תִּנָּתֶן־לִ֥י נַפְשִׁ֛י בִּשְׁאֵלָתִ֖י וְעַמִּ֥י בְּבַקָּשָׁתִֽי׃

羅馬拼音轉寫:

Wat-ta-‘an ’Es-têr ham-mal-kāh wat-tō-mar: ’im-mā-ṣā-ṯî ḥên bə-‘ê-ne-ḵā ham-me-leḵ, wə-’im-‘al-ham-me-leḵ ṭō-wḇ, tin-nā-ṯen-lî nap̄-šî biš-’ê-lā-ṯî wə-‘am-mî bə-ḇaq-qā-šā-ṯî.

核心單詞解析:

  1. 蒙恩 (ḥên, חֵ֤ן): 意指優寵或恩惠。以斯帖並非憑權利要求,而是憑藉與王的關係,這預表信徒在基督裡向父神尋求憐恤。

  2. 性命 (nap̄-šî, נַפְשִׁ֛י): Nephesh 意為靈魂、生命、自我。她將自己的生存與族人的生存綑綁在一起。

  3. 賜給 (tin-nā-ṯen, תִּנָּתֶן): 命令式動詞,表達一種迫切且單一的渴望。

  4. 民族 (və-‘am-mî, וְעַמִּ֥י): 此詞界定了她的身分。在此之前,以斯帖隱瞞了籍貫(2:10),但在審判的時刻,她公開認同了神受苦的子民。


以斯帖記第七章全章引用

以斯帖記 7:1

王帶著哈曼來赴王后以斯帖的筵席。

以斯帖記 7:2

這第二次在酒席筵前,王又問以斯帖說:王后以斯帖啊,你求什麼,我必賜給你;你要什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為你成就。

以斯帖記 7:3

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願王將我的民族賜給我。

以斯帖記 7:4

因我和我的民族被賣了,要剪除殺戮滅絕。我們若被賣為奴婢,我也閉口不言;但敵人的損害,王雖受損也補不回來。

以斯帖記 7:5

亞哈隨魯王問王后以斯帖說: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誰?這人在哪裡呢?

以斯帖記 7:6

以斯帖說:仇人敵人就是這惡人哈曼!哈曼在王和王后面前就甚驚惶。

以斯帖記 7:7

王便大怒,起來離開酒席往御園去了。哈曼見王定意降禍與他,就起來,求王后以斯帖救命。

以斯帖記 7:8

王從御園回到酒席筵前,見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王說:他竟敢在宮內、在我面前凌辱王后嗎?這話一出王口,人就蒙了哈曼的臉。

以斯帖記 7:9

伺候王的一個太監名叫哈波拿,說:哈曼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做了五丈高的木架,現今立在哈曼家中。王說:把哈曼掛在其上。

以斯帖記 7:10

於是人將哈曼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王的忿怒這才止息。


一、 蒙恩的呼求:在至高者面前的代求

在以斯帖記 7:3 中,以斯帖的開場白「我若在王眼前蒙恩」並非空洞的禮儀,而是一個代求者最核心的資格。她深知,若無恩寵,呼求便無根基。這呼應了聖經中所有偉大代求者的心聲。

  1. 摩西的代求:

    當以色列人犯罪,摩西同樣將自己的性命與族人相連,向神求恩。

出埃及記 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想到這民是你的百姓。」

  1. 基督的代求:

    以斯帖作為預表,指向了那真正進入至聖所為我們代求的基督。

希伯來書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二、 民族的命運:身分認同與共同受苦

以斯帖原本可以安享宮廷的榮華,但她在 7:3 中選擇了「我的民族」。這是一種捨己的選擇,她不再與族人的苦難隔絕。

  1. 不顧性命的順服:

    正如末底改所提醒的,她的位分正是為了此刻的危機。

以斯帖記 4:14

「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員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1. 基督與信徒的認同:

    主耶穌不以稱我們為弟兄為恥,祂親自取了奴僕的形像,進入我們的苦難。

希伯來書 2: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三、 公義的翻轉:哈曼木架的終局

當以斯帖在 7:6 指出「這惡人哈曼」時,神隱秘的手便開始作工。7:10 記載哈曼被掛在自己預備的木架上,這是聖經中「自食其果」與「神聖公義」的最鮮明案例。

  1. 惡人的自陷網羅:

    詩篇多次提到,惡人所挖的陷阱,最終必成為自己的墳墓。

詩篇 7:15-16

「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穴裡。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發頂上。」

  1. 神為受壓迫者申冤:

    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祂必不長久容讓惡人誇勝。

詩篇 9:16

「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行了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或譯:陷害了)。」


結論:隱秘之神的顯現

雖然以斯帖記全書未曾直接提到「神」的名號,但在 7:3 以斯帖的勇氣中,在王那突如其來的忿怒中(7:8),以及哈曼那戲劇性的敗亡中,我們看見了那掌管歷史的主宰。以斯帖的代求成功了,因為她站在了神的公義與慈愛的一邊。

這篇論文提醒我們:在黑暗的時代,一個願意捨命代求的人,可以成為神扭轉國族命運的器皿。當我們在王面前蒙恩,我們所求的若不只是個人的安逸,而是神子民的生命,神必垂聽。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以斯帖記 7:3

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願王將我的民族賜給我。

出埃及記 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想到這民是你的百姓。

希伯來書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以斯帖記 4:14

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員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希伯來書 2: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詩篇 7:15-16

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穴裡。他的毒害必臨到他自己頭上;他的強暴必落到他自己的發頂上。

詩篇 9:16

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行了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或譯: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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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