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皮膚的癒合到屬靈的潔淨:利未記 13:19 闡釋醫治、聖潔與律法條例
利未記 13:19
在瘡的熱處,若起了白而帶紅的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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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文原文深入逐字研究
利未記 13:19
在瘡的熱處,若起了白而帶紅的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希伯來文原文
וְתַ֣חַת הַשְּׁחִין֮ בְּמָקוֹם֮ אֲשֶׁ֣ר הָיְתָה־בָּהּ֒ שְׂאֵ֥ת לְבָנָ֖ה אֲדַמְדָּ֑מֶת וְהֻרְאָ֖ה אֶל־הַכֹּהֵֽן׃
羅馬拼音轉寫
Wĕṯaḥaṯ haššĕḥîn bĕmāqôm ’ăšer hāyĕṯāh-bāh śĕ’ēṯ lĕḇānāh ’ăḏamddāmeṯ wĕhur’āh ’el-hakōhēn.
核心一:在瘡的熱處 (וְתַ֣חַת הַשְּׁחִין֮ בְּמָקוֹם֮ אֲשֶׁ֣ר הָיְתָה־בָּהּ֒ Wĕṯaḥaṯ haššĕḥîn bĕmāqôm ’ăšer hāyĕṯāh-bāh)
「שְּׁחִין」(šĕḥîn)意為「瘡、癤子、潰瘍」。指先前皮膚受傷或發炎的部位。
「תַ֣חַת」(taḥaṯ)意為「在下面、代替」。強調病徵出現在既有的損傷之上或之後,屬於「繼發性」的病變。
核心二:若起了白而帶紅的斑 (שְׂאֵ֥ת לְבָנָ֖ה אֲדַמְדָּ֑מֶת śĕ’ēṯ lĕḇānāh ’ăḏamddāmeṯ)
「שְׂאֵ֥ת」(śĕ’ēṯ)意為「腫脹、凸起、斑點」。指皮膚上異常的外觀變化。
「לְבָנָ֖ה」(lĕḇānāh)意為「白色」。
「אֲדַמְדָּ֑מֶת」(’ăḏamddāmeṯ)意為「帶微紅/淡紅」。形容這種斑點是白色中夾雜著淡紅的顏色。這是判斷潔淨與否的關鍵標準之一。
核心三:就要給祭司察看 (וְהֻרְאָ֖ה אֶל־הַכֹּהֵֽן׃ wĕhur’āh ’el-hakōhēn.)
「וְהֻרְאָ֖ה」(wĕhur’āh)意為「且必須被帶去察看」。強調這是一個強制性的行動。
「הַכֹּהֵֽן」(hakōhēn)意為「祭司」。祭司不是醫生,而是宗教和社會潔淨狀態的官方裁決者。
利未記 13:19 位於對麻風病(或皮膚病變)條例的複雜敘述中,專門處理舊瘡癒合後殘留的皮膚病變。這凸顯了神對以色列人社會、儀式和身體潔淨的極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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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三章全章引用
利未記 13: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利未記 13:2
「人的皮膚若長了癤子,或癬,或火斑,在他皮肉中成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他的兒子中的一個祭司那裏。
利未記 13:3
祭司要察看患處的皮膚,患處的毛若變白,患處的現象深於皮肉,是個大痲瘋的災病,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
利未記 13:4
若火斑在皮膚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膚,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病的人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5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見病症止住了,沒有在皮膚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6
到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病症若消淡,也沒有在皮膚上發散,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不過是個癬。那人要洗衣服,就潔淨了。
利未記 13:7
但他為潔淨以後,病症若在皮膚上發散開了,他就要再給祭司察看。
利未記 13:8
祭司要察看,病症若在皮膚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
利未記 13:9
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那裏。
利未記 13:10
祭司要察看,皮肉上若有白癤,使毛變白,在白癤上有活肉,
利未記 13:11
這是他皮肉上久長的大痲瘋,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
利未記 13:12
大痲瘋若在皮膚上四圍發散,以致周身都滿了,從頭到腳,凡祭司眼所能見的,
利未記 13:13
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都變白,就要定那患病的為潔淨。他全身都變白了,所以是潔淨的。
利未記 13:14
惟有在他肉上,甚麼時候有活肉發現,他就不潔淨了。
利未記 13:15
祭司要察看那活肉,就定他為不潔淨。活肉是不潔淨的,是大痲瘋。
利未記 13:16
若活肉復原,又變白了,他就要來見祭司。
利未記 13:17
祭司要察看,患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病的為潔淨。他本是潔淨了。
利未記 13:18
人若在皮肉上生了瘡,又得了醫治,
利未記 13:19
在瘡的熱處,若起了白而帶紅的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利未記 13:20
祭司要察看,若是現象低於皮膚,其上的毛也變白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是發在瘡中的。
利未記 13:21
祭司要察看,其上若沒有白毛,也沒有低於皮膚,病症卻是消淡,祭司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22
若是發散在皮膚上,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災病。
利未記 13:23
若火斑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只是白而帶紅的斑,這是瘡疤。祭司要定他為潔淨。
利未記 13:24
人若在皮肉上被火燒傷,燒傷之後,起了白而帶紅的,或純白的斑,
利未記 13:25
祭司就要察看,斑上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於皮膚,是大痲瘋,是發在燒傷之處。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
利未記 13:26
祭司要察看,其上若沒有白毛,也沒有低於皮膚,病症卻是消淡,祭司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27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病症在皮膚上發散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
利未記 13:28
若火斑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膚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膚,這是燒傷。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因為不過是燒傷的痕跡。
利未記 13:29
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或是鬍子上長了癤子,
利未記 13:30
祭司就要察看,癤子的現象若深於皮膚,其間的毛若黃而細,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癬或鬍癬,是大痲瘋。
利未記 13:31
祭司若察看頭癬或鬍癬,現象不深於皮膚,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32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患處,頭癬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現象也不深於皮膚,
利未記 13:33
那人就要剃去毛髮,但不可剃頭癬之處。祭司第二次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34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癬,頭癬若沒有在皮膚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膚,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就潔淨了。
利未記 13:35
但他為潔淨以後,頭癬若在皮膚上發散開了,
利未記 13:36
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癬若在皮膚上發散,就不必尋找黃毛,他是不潔淨了。
利未記 13:37
頭癬若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他就痊癒了,是潔淨了。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
利未記 13:38
無論男女,皮膚上若有火斑,就是白而發紅的火斑,
利未記 13:39
祭司就要察看,他們皮膚上的火斑若白而帶黃,這是癬,是從皮膚上發出來的。那人是潔淨了。
利未記 13:40
人頭上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的。
利未記 13:41
他頭前部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額禿,還是潔淨的。
利未記 13:42
頭禿處或是額禿處若有白而帶紅的災病,這就是大痲瘋發在他的頭禿處或是額禿處。
利未記 13:43
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禿處或是額禿處的災病,那白而帶紅的斑,現象若像肉皮上大痲瘋的樣子,
利未記 13:44
那人就是長了大痲瘋,他是不潔淨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在他頭上。
利未記 13:45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着上嘴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利未記 13:46
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自居住,住在營外。
利未記 13:47
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利未記 13:48
無論是織的,是補的,是麻的,是羊毛的,無論是皮子,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
利未記 13:49
染病的災病若是發綠,或發紅,在衣服上,或在皮子上,或在經上,或在緯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是大痲瘋的災病,就要給祭司察看。
利未記 13:50
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51
到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若在衣服上,或在經上,或在緯上,或在皮子上發散,這就是損壞的大痲瘋,是不潔淨的。
利未記 13:52
祭司就要把那染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或是緯上,或羊毛的,或麻的,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都燒了,因為這是損壞的大痲瘋,必用火焚燒。
利未記 13:53
祭司要察看,災病若沒有在衣服上,或在經上,或在緯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發散,
利未記 13:54
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55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原來災病的現象若沒有變,這物件仍是不潔淨,你要用火焚燒;無論是內面是外面,已經損壞了。
利未記 13:56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災病若消淡了,就要把那物件從衣服上,或皮上,或經上,或緯上,剪去。
利未記 13:57
若再發現在那物件上,那就是災病發散了,就要把那染災病的物件用火焚燒。
利未記 13:58
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災病若離了,就要再洗,就潔淨了。
利未記 13:59
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是織的,是補的,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可以定為潔淨,可以定為不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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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儀式性潔淨的嚴謹與目的
利未記 13:19 涉及的「瘡後的斑點」判斷,體現了律法對潔淨狀態的極度細緻和嚴謹。祭司的職責並非是治療,而是宣告個體在儀式上是否適合參與社群生活和敬拜。一旦被定為不潔淨(例如患上麻風病),個人就必須「獨自居住,住在營外」【利未記 13:46】,這是一種社會和宗教上的隔離。
這種對身體病變的嚴格審查,指向了神對其選民的聖潔要求。身體的完整與潔淨,象徵著以色列作為神選民的聖潔身份:
【利未記 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律法的條例,無論是關於皮膚、衣物還是房屋的麻風病,其核心在於區分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藉此維持一個配得神居住的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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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肉體病變到心靈疾患的預表
舊約中關於麻風病的律例,在神學上被廣泛視為罪惡的嚴重後果和排他性的預表。麻風病具有傳染性、毀壞性和無法自行治癒的特徵,恰如罪惡對人類心靈和社群的影響。
因此,要求「就要給祭司察看」,即將身體的污穢暴露在神聖的權威和審視之下,正預示了人必須將心靈的罪污帶到大祭司耶穌基督面前,求得赦免和潔淨:
【希伯來書 4:14-16】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利未記的祭司只能判斷潔淨與否,而基督則能夠真正潔淨和治癒:
【馬太福音 8:3】
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那人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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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醫治與恢復的最終裁決
利未記 13:19 及其後續條例(如 13:23 所述,若「火斑在原處止住...只是瘡疤。祭司要定他為潔淨」)表明,律法不僅著重於隔離和定罪,也同樣重視醫治和恢復。只要病變被判定為非麻風病,或已經完全痊癒,個人便能回歸社群,恢復敬拜的權利。
這反映了神對祂子民的救贖性心意,即祂願意恢復和更新祂所創造的一切。儘管律法規定了不潔淨帶來的隔離,但最終目的仍是引導人走向潔淨與生命。
新約的救恩更是徹底的恢復。當信徒因信稱義時,他們的屬靈生命從罪惡的「不潔淨」狀態中被徹底轉移到基督裏的「潔淨」狀態,這是超越儀式、達到生命本質的潔淨:
【約翰一書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因此,利未記 13:19 這一細微的條例,是對聖潔的持久呼喚,引導我們從皮膚的外部症狀,看見神渴望在祂子民心中成就的徹底且永久的屬靈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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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3:19】
在瘡的熱處,若起了白而帶紅的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利未記 13:46】
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自居住,住在營外。
【利未記 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希伯來書 4:14-16】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馬太福音 8:3】
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那人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
【利未記 13:23】
若火斑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只是白而帶紅的斑,這是瘡疤。祭司要定他為潔淨。
【約翰一書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利未記 13: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利未記 13:2】
「人的皮膚若長了癤子,或癬,或火斑,在他皮肉中成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他的兒子中的一個祭司那裏。
【利未記 13:3】
祭司要察看患處的皮膚,患處的毛若變白,患處的現象深於皮肉,是個大痲瘋的災病,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
【利未記 13:4】
若火斑在皮膚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膚,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病的人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5】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見病症止住了,沒有在皮膚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6】
到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病症若消淡,也沒有在皮膚上發散,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不過是個癬。那人要洗衣服,就潔淨了。
【利未記 13:7】
但他為潔淨以後,病症若在皮膚上發散開了,他就要再給祭司察看。
【利未記 13:8】
祭司要察看,病症若在皮膚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
【利未記 13:9】
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那裏。
【利未記 13:10】
祭司要察看,皮肉上若有白癤,使毛變白,在白癤上有活肉,
【利未記 13:11】
這是他皮肉上久長的大痲瘋,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
【利未記 13:12】
大痲瘋若在皮膚上四圍發散,以致周身都滿了,從頭到腳,凡祭司眼所能見的,
【利未記 13:13】
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都變白,就要定那患病的為潔淨。他全身都變白了,所以是潔淨的。
【利未記 13:14】
惟有在他肉上,甚麼時候有活肉發現,他就不潔淨了。
【利未記 13:15】
祭司要察看那活肉,就定他為不潔淨。活肉是不潔淨的,是大痲瘋。
【利未記 13:16】
若活肉復原,又變白了,他就要來見祭司。
【利未記 13:17】
祭司要察看,患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病的為潔淨。他本是潔淨了。
【利未記 13:18】
人若在皮肉上生了瘡,又得了醫治,
【利未記 13:20】
祭司要察看,若是現象低於皮膚,其上的毛也變白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的災病,是發在瘡中的。
【利未記 13:21】
祭司要察看,其上若沒有白毛,也沒有低於皮膚,病症卻是消淡,祭司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22】
若是發散在皮膚上,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災病。
【利未記 13:24】
人若在皮肉上被火燒傷,燒傷之後,起了白而帶紅的,或純白的斑,
【利未記 13:25】
祭司就要察看,斑上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於皮膚,是大痲瘋,是發在燒傷之處。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
【利未記 13:26】
祭司要察看,其上若沒有白毛,也沒有低於皮膚,病症卻是消淡,祭司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27】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病症在皮膚上發散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痲瘋。
【利未記 13:28】
若火斑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膚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膚,這是燒傷。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因為不過是燒傷的痕跡。
【利未記 13:29】
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或是鬍子上長了癤子,
【利未記 13:30】
祭司就要察看,癤子的現象若深於皮膚,其間的毛若黃而細,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癬或鬍癬,是大痲瘋。
【利未記 13:31】
祭司若察看頭癬或鬍癬,現象不深於皮膚,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32】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患處,頭癬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現象也不深於皮膚,
【利未記 13:33】
那人就要剃去毛髮,但不可剃頭癬之處。祭司第二次將他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34】
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癬,頭癬若沒有在皮膚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膚,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就潔淨了。
【利未記 13:35】
但他為潔淨以後,頭癬若在皮膚上發散開了,
【利未記 13:36】
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癬若在皮膚上發散,就不必尋找黃毛,他是不潔淨了。
【利未記 13:37】
頭癬若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他就痊癒了,是潔淨了。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
【利未記 13:38】
無論男女,皮膚上若有火斑,就是白而發紅的火斑,
【利未記 13:39】
祭司就要察看,他們皮膚上的火斑若白而帶黃,這是癬,是從皮膚上發出來的。那人是潔淨了。
【利未記 13:40】
人頭上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的。
【利未記 13:41】
他頭前部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額禿,還是潔淨的。
【利未記 13:42】
頭禿處或是額禿處若有白而帶紅的災病,這就是大痲瘋發在他的頭禿處或是額禿處。
【利未記 13:43】
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禿處或是額禿處的災病,那白而帶紅的斑,現象若像肉皮上大痲瘋的樣子,
【利未記 13:44】
那人就是長了大痲瘋,他是不潔淨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在他頭上。
【利未記 13:45】
身上有長大痲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着上嘴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利未記 13:47】
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利未記 13:48】
無論是織的,是補的,是麻的,是羊毛的,無論是皮子,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
【利未記 13:49】
染病的災病若是發綠,或發紅,在衣服上,或在皮子上,或在經上,或在緯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這是大痲瘋的災病,就要給祭司察看。
【利未記 13:50】
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51】
到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若在衣服上,或在經上,或在緯上,或在皮子上發散,這就是損壞的大痲瘋,是不潔淨的。
【利未記 13:52】
祭司就要把那染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或是緯上,或羊毛的,或麻的,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都燒了,因為這是損壞的大痲瘋,必用火焚燒。
【利未記 13:53】
祭司要察看,災病若沒有在衣服上,或在經上,或在緯上,或在皮子做的甚麼物件上發散,
【利未記 13:54】
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利未記 13:55】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原來災病的現象若沒有變,這物件仍是不潔淨,你要用火焚燒;無論是內面是外面,已經損壞了。
【利未記 13:56】
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災病若消淡了,就要把那物件從衣服上,或皮上,或經上,或緯上,剪去。
【利未記 13:57】
若再發現在那物件上,那就是災病發散了,就要把那染災病的物件用火焚燒。
【利未記 13:58】
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災病若離了,就要再洗,就潔淨了。
【利未記 13:59】
這就是大痲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是織的,是補的,是皮子做的甚麼物件,可以定為潔淨,可以定為不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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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