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的見證:作神的兒女與活出光明的生命
「因為你們作光的兒女,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以弗所書 5:8】
這節來自使徒保羅書信的經文,是基督徒生活倫理的基礎。
它揭示了信徒的新身份與相應的行為責任。
我們既然是光明之子,就當活出聖潔的樣式。
其原文希臘文:
「ὡς τέκνα φωτὸς περιπατεῖτε.」
(hōs tekna phōtos peripateite.)
這段希臘文雖然簡短,卻充滿力量。
「ὡς」(hōs)意為「既然、如同」。
這是一個前提。
「τέκνα φωτὸς」(tekna phōtos)意為「光的兒女」。
「τέκνα」指「兒女」,強調了血緣與親密的關係。
「φωτὸς」指「光」,代表神的本質、真理與聖潔。
「περιπατεῖτε」(peripateite)意為「行事為人」。
這是一個命令式動詞,意味著「你們應當如此行」。
「περιπατεῖτε」原意為「行走」。
在聖經中常指「生活方式、行為舉止」。
這節經文的上文(以弗所書5:7)為其提供了背景: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以弗所書 5:7】
這表明保羅提醒信徒要與黑暗的世界劃清界線。
緊隨其後的5:9則闡明了「光明」的內涵: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以弗所書 5:9】
這清楚定義了光明之子應當結出的果子。
《以弗所書》5:8這節經文,是理解信徒身份與生活見證的核心。
它呼籲我們將生命的本質,透過行為表現出來。
透過聖經互證,我們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所蘊含的豐富真理。
一、新身份的宣告:從黑暗到光明
「你們作光的兒女」。
這句話宣告了信徒的新身份。
這身份是因著信主而得著的。
「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歌羅西書 1:12-13】
我們從黑暗的權勢中被拯救。
遷入了光明之子的國度。
「但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 2:9】
彼得也強調了我們的新身份。
這身份的目的是為了宣揚神的美德。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翰福音 1:9】
這「光」就是耶穌基督。
祂是真光,照亮了我們的人生。
二、行為的呼籲: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
「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
這是一個命令,也是一份見證。
我們的生活應與我們的身份相符。
「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歌羅西書 1:10】
我們的行為應當與主的名相稱。
並在善事上結果子。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書 2:14】
基督捨己的目的。
是要潔淨我們,使我們熱心行善。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6】
耶穌教導我們要行出好行為。
這行為是為了將榮耀歸給神。
三、光明的果子:良善、公義、誠實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以弗所書 5:9】
這句話明確了「像光明」的具體內容。
這果子是聖靈的內在工作。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 5:22-23a】
保羅在另一處書信中也列出了果子。
「良善」與「誠實」與此相呼應。
「耶和華啊,你使我所行的道都是良善的。」【詩篇 145:17a】
神本身是良善的。
祂的公義與誠實也是我們的榜樣。
「祂救了我們,不是出於我們的義行,乃是照祂的憐憫。」【提多書 3:5a】
我們的義行並非救恩的源頭。
而是救恩的果效。
四、黑暗的對比:責備與揭露
「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
這同時也意味著我們要與黑暗的行為區分。
光能揭露黑暗。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以弗所書 5:11】
我們不僅要遠離黑暗。
也要用真理的光去責備它。
「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路加福音 12:2】
最終,黑暗中的一切都會被顯明。
因為神的光會照亮一切。
「我們若說自己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翰一書 1:6】
約翰也警告我們,黑暗與光明無法共存。
若活在黑暗中,就不是真正與神相交。
結語:聖潔生活的見證
「因為你們作光的兒女,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以弗所書 5:8】
這節經文是信徒生命轉變的宣言。
它呼籲我們活出與身份相符的生命。
我們的身份從黑暗的權勢中被拯救(歌羅西書1:12-13)。
成為了光明之子(彼得前書2:9,約翰福音1:9)。
這份新身份要求我們活出聖潔的行為(哥羅西書1:10)。
這行為是為了榮耀神(馬太福音5:16)。
這行為的具體內容,是結出「良善、公義、誠實」的果子(以弗所書5:9)。
這果子來自聖靈的內在工作(加拉太書5:22-23)。
作為光的兒女,我們應當拒絕黑暗的行為(以弗所書5:11)。
並成為黑暗世界的見證。
讓我們的生命成為光,照亮世界,榮耀神。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以弗所書 5:8:「因為你們從前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兒女。」
以弗所書 5:7:「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以弗所書 5: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歌羅西書 1:12-13:「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
彼得前書 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約翰福音 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歌羅西書 1:10:「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
提多書 2:14:「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馬太福音 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加拉太書 5:22-23a:「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
詩篇 145:17a:「耶和華在祂一切所行的,都是公義的;在祂一切所作的,都是慈愛的。」
提多書 3:5a:「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
以弗所書 5:11:「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路加福音 12:2:「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約翰一書 1:6:「我們若說自己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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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