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神的休書與罪的代價:從《以賽亞書》論背約與救贖的應許
這節來自《以賽亞書》第50章的經文,
是一段充滿了法律隱喻與深刻詰問的宣告。
先知在此代表耶和華,
向以色列民提出了兩個核心問題,
以反駁他們對神公義與信實的懷疑。
首先是「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
希伯來原文中,「休了」(šālaḥ,שָׁלַח),
是當時猶太律法中「休妻」的法律用語,
暗示以色列民將他們被擄的命運,
歸咎於神單方面的無故拋棄,
將他們比作被無辜休棄的妻子。
然而,
先知隨即拋出第二個問題:
「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
這裡的「賣」(māḵar,מָכַר)
則指向了債務奴役,
意指他們並非被神因債務而賣給他人,
而是他們的苦難是自招的後果。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
在經文的後半部被直接揭示:「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這篇論文將從這句經文出發,
探討聖經中關於神的主權、
罪的代價,
以及在背約之後,
神所預備的救贖應許。
全文引用如下: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以賽亞書 50:2】
【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沒有能力搭救嗎?看哪,我一斥責,海就乾了;我使江河變為曠野;其中的魚因無水而發腥,乾渴而死。】
【以賽亞書 50:3】
【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以麻布為遮蓋。】
【以賽亞書 50:4】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以賽亞書 50:5】
【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以賽亞書 50:6】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以賽亞書 50:7】
【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
【以賽亞書 50:8】
【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辯,我們可以一同站立。誰是我的對頭,可以叫他近前來。】
【以賽亞書 50:9】
【看哪,主耶和華必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為蛀蟲所咬。】
【以賽亞書 50:10】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之話的呢?這人雖行在暗中,沒有亮光,他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他的神。】
【以賽亞書 50:11】
【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都當行在你們所點的火裡,所燒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一、罪的工價:從「休妻」到「被賣」
【以賽亞書 50:1】
【...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揭示以色列民被擄的真正原因:
不是神的任意妄為,
而是他們自己的「罪孽」(‘ǎwôn,扭曲、彎曲)
與「過犯」(peša‘,背叛、違約)。
神並未無故地「休妻」,
而是以色列民在與神所立的西乃之約上,
一次又一次地背叛與違約。
因此,
他們所承受的後果,
是罪所應得的工價,
而非無辜的犧牲。
【羅馬書 6:23】
清楚地闡明了這個普世性的真理: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這節經文與《以賽亞書》的「被賣」
形成了強烈的呼應。
在《以賽亞書》中,
他們被賣給了「債主」
(即外邦帝國),
但在《羅馬書》中,
保羅揭示了所有人都被賣給了罪,
其終極債務便是死亡。
同樣,
【彼得前書 1:18】
也強調了這種從罪中被贖回的代價:
【彼得前書 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這兩段經文共同指向了一個真理:
人類的苦難源於自身的罪,
其代價是巨大的,
而唯有神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救贖,
才能真正償還這筆無法償還的債務。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彼得前書 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二、神的膀臂:救贖的能力與應許
【以賽亞書 50:2】
【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沒有能力搭救嗎?...】
在質問了百姓的罪孽之後,
神隨即用一系列強有力的反問,
來證明祂那永不改變的救贖能力。
「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
這句話強烈地反駁了百姓對神能力不足的懷疑。
神的能力並未因他們的背叛而減弱,
祂仍然擁有那分開紅海、
行走於大地的絕對主權。
這與【以賽亞書 59:1】
的宣告完美契合:
【以賽亞書 59: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祂的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以賽亞書 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這兩節經文與《以賽亞書》50章相互呼應,
清楚地表明了人與神之間的隔絕,
並非來自神的能力不足,
而是來自人本身的罪惡。
因此,
儘管以色列民因罪被「賣」
給了外邦,
神的大能仍然是他們唯一的盼望。
【以賽亞書 59: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祂的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以賽亞書 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三、新約的應許:從背約到永恆的愛
【以賽亞書 50:1】
【...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以賽亞書》50章雖然用「休妻」
這一強烈的比喻來形容以色列的罪,
但這並非是最終的結論。
因為在更深遠的預言中,
神早已應許要重新建立一個新約,
一個無法被破壞的約。
【耶利米書 31:31】
清楚地預言了這個應許:
【耶利米書 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 31: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這個新約的應許,
徹底反轉了「休妻」
的隱喻,
表明神對祂子民的愛是永不改變的。
祂不僅會赦免他們的「罪孽」
和「過犯」,
更會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心,
使他們能夠從內心順服祂的旨意。
這個新約的應許最終在基督耶穌裡實現,
祂的寶血成了那永恆之約的印記。
【耶利米書 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 31: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結語:回歸神的應許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這節經文揭示了兩個核心真理:
第一,
我們的苦難與困境,
往往是我們自身罪惡的結果,
而非神的任意懲罰。
第二,
儘管我們因著罪與神隔絕,
但神的大能與愛是永不改變的。
祂並未真正與我們「休妻」,
而是預備了一個更美的新約。
在我們感到被罪惡捆綁、
被世界「賣」
給「債主」
的時候,
我們應當回歸這節經文的呼喚,
認清我們罪惡的根源,
同時堅定地信靠那永不縮短的救贖膀臂。
最終,
那在基督裡的新約,
將徹底解除我們因罪所背負的債務,
使我們得以重新進入神那永恆的愛與平安中。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以賽亞書 50:2】
【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沒有能力搭救嗎?看哪,我一斥責,海就乾了;我使江河變為曠野;其中的魚因無水而發腥,乾渴而死。】
【以賽亞書 50:3】
【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以麻布為遮蓋。】
【以賽亞書 50:4】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以賽亞書 50:5】
【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以賽亞書 50:6】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以賽亞書 50:7】
【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
【以賽亞書 50:8】
【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辯,我們可以一同站立。誰是我的對頭,可以叫他近前來。】
【以賽亞書 50:9】
【看哪,主耶和華必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為蛀蟲所咬。】
【以賽亞書 50:10】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之話的呢?這人雖行在暗中,沒有亮光,他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他的神。】
【以賽亞書 50:11】
【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都當行在你們所點的火裡,所燒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彼得前書 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以賽亞書 59: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祂的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以賽亞書 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耶利米書 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 31: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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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