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神的休書與罪的代價:從《以賽亞書》論背約與救贖的應許

這節來自《以賽亞書》第50章的經文,

是一段充滿了法律隱喻與深刻詰問的宣告。

先知在此代表耶和華,

向以色列民提出了兩個核心問題,

以反駁他們對神公義與信實的懷疑。

首先是「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

希伯來原文中,「休了」(šālaḥ,שָׁלַח),

是當時猶太律法中「休妻」的法律用語,

暗示以色列民將他們被擄的命運,

歸咎於神單方面的無故拋棄,

將他們比作被無辜休棄的妻子。

然而,

先知隨即拋出第二個問題:

「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

這裡的「賣」(māḵar,מָכַר)

則指向了債務奴役,

意指他們並非被神因債務而賣給他人,

而是他們的苦難是自招的後果。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

在經文的後半部被直接揭示:「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這篇論文將從這句經文出發,

探討聖經中關於神的主權、

罪的代價,

以及在背約之後,

神所預備的救贖應許。

全文引用如下: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以賽亞書 50:2】

【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沒有能力搭救嗎?看哪,我一斥責,海就乾了;我使江河變為曠野;其中的魚因無水而發腥,乾渴而死。】

【以賽亞書 50:3】

【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以麻布為遮蓋。】

【以賽亞書 50:4】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以賽亞書 50:5】

【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以賽亞書 50:6】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以賽亞書 50:7】

【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

【以賽亞書 50:8】

【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辯,我們可以一同站立。誰是我的對頭,可以叫他近前來。】

【以賽亞書 50:9】

【看哪,主耶和華必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為蛀蟲所咬。】

【以賽亞書 50:10】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之話的呢?這人雖行在暗中,沒有亮光,他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他的神。】

【以賽亞書 50:11】

【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都當行在你們所點的火裡,所燒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一、罪的工價:從「休妻」到「被賣」

【以賽亞書 50:1】

【...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揭示以色列民被擄的真正原因:

不是神的任意妄為,

而是他們自己的「罪孽」(‘ǎwôn,扭曲、彎曲)

與「過犯」(peša‘,背叛、違約)。

神並未無故地「休妻」,

而是以色列民在與神所立的西乃之約上,

一次又一次地背叛與違約。

因此,

他們所承受的後果,

是罪所應得的工價,

而非無辜的犧牲。

【羅馬書 6:23】

清楚地闡明了這個普世性的真理: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這節經文與《以賽亞書》的「被賣」

形成了強烈的呼應。

在《以賽亞書》中,

他們被賣給了「債主」

(即外邦帝國),

但在《羅馬書》中,

保羅揭示了所有人都被賣給了罪,

其終極債務便是死亡。

同樣,

【彼得前書 1:18】

也強調了這種從罪中被贖回的代價:

【彼得前書 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這兩段經文共同指向了一個真理:

人類的苦難源於自身的罪,

其代價是巨大的,

而唯有神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救贖,

才能真正償還這筆無法償還的債務。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彼得前書 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二、神的膀臂:救贖的能力與應許

【以賽亞書 50:2】

【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沒有能力搭救嗎?...】

在質問了百姓的罪孽之後,

神隨即用一系列強有力的反問,

來證明祂那永不改變的救贖能力。

「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

這句話強烈地反駁了百姓對神能力不足的懷疑。

神的能力並未因他們的背叛而減弱,

祂仍然擁有那分開紅海、

行走於大地的絕對主權。

這與【以賽亞書 59:1】

的宣告完美契合:

【以賽亞書 59: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祂的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以賽亞書 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這兩節經文與《以賽亞書》50章相互呼應,

清楚地表明了人與神之間的隔絕,

並非來自神的能力不足,

而是來自人本身的罪惡。

因此,

儘管以色列民因罪被「賣」

給了外邦,

神的大能仍然是他們唯一的盼望。

【以賽亞書 59: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祂的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以賽亞書 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三、新約的應許:從背約到永恆的愛

【以賽亞書 50:1】

【...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以賽亞書》50章雖然用「休妻」

這一強烈的比喻來形容以色列的罪,

但這並非是最終的結論。

因為在更深遠的預言中,

神早已應許要重新建立一個新約,

一個無法被破壞的約。

【耶利米書 31:31】

清楚地預言了這個應許:

【耶利米書 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 31: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這個新約的應許,

徹底反轉了「休妻」

的隱喻,

表明神對祂子民的愛是永不改變的。

祂不僅會赦免他們的「罪孽」

和「過犯」,

更會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心,

使他們能夠從內心順服祂的旨意。

這個新約的應許最終在基督耶穌裡實現,

祂的寶血成了那永恆之約的印記。

【耶利米書 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 31: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結語:回歸神的應許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這節經文揭示了兩個核心真理:

第一,

我們的苦難與困境,

往往是我們自身罪惡的結果,

而非神的任意懲罰。

第二,

儘管我們因著罪與神隔絕,

但神的大能與愛是永不改變的。

祂並未真正與我們「休妻」,

而是預備了一個更美的新約。

在我們感到被罪惡捆綁、

被世界「賣」

給「債主」

的時候,

我們應當回歸這節經文的呼喚,

認清我們罪惡的根源,

同時堅定地信靠那永不縮短的救贖膀臂。

最終,

那在基督裡的新約,

將徹底解除我們因罪所背負的債務,

使我們得以重新進入神那永恆的愛與平安中。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打發你們的母親出去,是因我休了她嗎?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以賽亞書 50:2】

【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呢?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答應呢?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我豈沒有能力搭救嗎?看哪,我一斥責,海就乾了;我使江河變為曠野;其中的魚因無水而發腥,乾渴而死。】

【以賽亞書 50:3】

【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以麻布為遮蓋。】

【以賽亞書 50:4】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以賽亞書 50:5】

【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以賽亞書 50:6】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以賽亞書 50:7】

【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

【以賽亞書 50:8】

【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辯,我們可以一同站立。誰是我的對頭,可以叫他近前來。】

【以賽亞書 50:9】

【看哪,主耶和華必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為蛀蟲所咬。】

【以賽亞書 50:10】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之話的呢?這人雖行在暗中,沒有亮光,他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他的神。】

【以賽亞書 50:11】

【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都當行在你們所點的火裡,所燒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彼得前書 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以賽亞書 59: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祂的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以賽亞書 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

【耶利米書 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耶利米書 31: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利米書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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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