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三書 1:11】
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是屬乎神;行惡的,是未曾認識神。
善惡之辨:從約翰三書看信徒的生命見證
這節來自《約翰三書》的經文。
是使徒約翰對他所愛的加約發出的懇切勸勉。
這句話,簡潔而有力地劃分了生命中的兩條道路:「效法惡」與「效法善」。
約翰在此不僅僅是在提出一個道德上的選擇。
他更是在闡明一個深刻的神學真理:
我們的行為,最終反映出我們與神的關係。
「行善的,是屬乎神」;而「行惡的,是未曾認識神」。
這節經文,是所有基督徒在面對世界誘惑時,一個永恆的指南。
它提醒我們,我們的生命,應該成為神本性的真實反映。
其原文希臘文:
「Ἀγαπητέ, μὴ μιμοῦ τὸ κακόν, ἀλλὰ τὸ ἀγαθόν. ὁ ἀγαθοποιῶν ἐκ τοῦ θεοῦ ἐστιν· ὁ δὲ κακοποιῶν οὐχ ἑώρακεν τὸν θεόν.」
(Agapēte, mē mimou to kakon, alla to agathon. ho agathopoiōn ek tou theou estin; ho de kakopoiōn ouch heōraken ton theon.)
中的每個詞語都承載著豐富的真理。
「Ἀγαπητέ」(Agapēte)意為「親愛的」。
這是約翰對收信人加約的親密稱呼。
這份勸勉,是建立在愛與關懷的基礎上。
「μιμοῦ」(mimou)意為「效法、模仿」。
這是一個現在時態的命令式動詞。
強調了這是一個持續的、需要主動去執行的行動。
「τὸ κακόν」(to kakon)意為「惡」。
這指一切與神本性相違背的行為、思想與品格。
「τὸ ἀγαθόν」(to agathon)意為「善」。
這指一切與神本性相符的行為、思想與品格。
「ἀγαθοποιῶν」(agathopoiōn)意為「行善的」。
「κακοποιῶν」(kakopoiōn)意為「行惡的」。
這兩個詞,直接將行為與其本質相連。
「ἐκ τοῦ θεοῦ ἐστιν」(ek tou theou estin)意為「是屬乎神」。
這表明行善的生命,其源頭來自於神。
「οὐχ ἑώρακεν τὸν θεόν」(ouch heōraken ton theon)意為「未曾認識神」。
「ἑώρακεν」(heōraken)是「看見、認識」的完成時態。
這句話強調了,行惡的人,不僅僅是行為上的偏差。
他們更是缺乏對神真實的、親身的「認識」。
這節經文的緊密上下文,為這份勸勉提供了具體的背景。
上文(約翰三書1:9-10)是約翰對丟特腓的譴責:
【約翰三書 1:9】
我曾寫信給教會,但那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
【約翰三書 1: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他還不以此為足,也不自己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把他們趕出教會。
這段話表明,約翰發出這份勸勉,是因為教會中存在著「行惡」的例子。
丟特腓的行為,正是「未曾認識神」的體現。
緊隨其後的1:12則對底米丟給予了讚揚:
【約翰三書 1:12】
底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
這段話讓我們看到,與丟特腓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底米丟。
他的「行善」,得到了多方的「見證」。
這也正是「屬乎神」的生命所結出的果子。
《約翰三書》1:11這節經文,是理解基督徒生命見證與神關係的鑰匙。
它呼籲我們將我們的生命,從一個被動的接受者,轉變為一個積極的行善者。
透過聖經互證,我們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所蘊含的豐富真理。
一、善惡的本質:從神而來與與神隔絕
「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是屬乎神;行惡的,是未曾認識神。」
這句話,為我們提供了善惡最根本的定義。
善的本質,是「屬乎神」。
惡的本質,是「未曾認識神」。
【約翰一書 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乎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約翰在《約翰一書》中,也發出了同樣的宣告。
「行義」與「愛弟兄」,是區分「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的標準。
這份「行義」,就是約翰三書中所說的「行善」。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保羅的這段話,揭示了「行惡」的普世性。
所有的人,都因為罪而「虧缺了神的榮耀」。
這份虧缺,正是「未曾認識神」的體現。
二、認識神與行善:生命轉變的明證
「行善的,是屬乎神;行惡的,是未曾認識神。」
這句話,將「認識神」與「行善」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真正的認識神,必然會帶來生命的轉變。
【約翰福音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耶穌的這段話,將「認識神」提升到了「永生」的層次。
這份認識,不是單純的知識。
它是一種親密的、生命性的連結。
這份連結,必然會結出「行善」的果子。
【提多書 2:14】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保羅在《提多書》中,也發出了同樣的見證。
基督救贖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成為祂「自己的子民」。
這份子民,其特徵就是「熱心為善」。
這份「熱心」,是來自於對神真實的「認識」。
三、效法善:基督徒生活的呼召
「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
這句話,是所有基督徒生命中一個持續的呼召。
這份「效法」,不是被動的模仿。
而是一個主動的、有意識的選擇。
【以弗所書 5: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保羅的這段話,為「效法善」提供了最終的榜樣。
我們所要「效法」的,就是神本身。
我們作為「蒙慈愛的兒女」,應該活出與父神相稱的生命。
【腓立比書 2: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這節經文,為我們「效法善」提供了最具體的指南。
「基督耶穌的心」,就是那份完全的善。
當我們以祂的心為心時,我們的行為,自然而然地就會流露出善。
四、生命的見證:榮耀神的最終目的
「行善的,是屬乎神;行惡的,是未曾認識神。」
這句話,將我們的行為,與我們對神的最終見證相連。
我們的生命,應該成為神榮耀的反映。
【馬太福音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耶穌的這段話,完美地解釋了「行善」的最終目的。
我們的「好行為」,不僅僅是為了幫助人。
它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世人將「榮耀歸給」天父。
【彼得前書 2:1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彼得的這段話,則更具體地描繪了「行善」的見證力。
我們的「好行為」,能夠使那些曾經「毀謗」我們的人。
最終在「鑒察的日子」,將「榮耀歸給神」。
結語:在善中活出神的形象
【約翰三書 1:11】
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是屬乎神;行惡的,是未曾認識神。
這節經文,是一個永恆的提醒。
它提醒我們,我們的信仰,不是一個頭腦上的知識。
而是我們在每一天,每一個選擇中,所活出的生命。
這份生命,應該是「效法善」的生命。
這份「效法善」,是我們與神關係的真實寫照。
因為只有當我們真正「認識神」時。
我們才能夠從祂那裡,領受那份行善的力量。
這份力量,使我們能夠在一個充滿惡的世界中,活出光明。
願我們都能將這節經文,深深地刻在我們的心中。
願我們都能夠在每天的生活中,不斷地選擇「效法善」。
因為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所活出的生命,就是那份見證神榮耀的生命。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約翰三書 1:11】
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是屬乎神;行惡的,是未曾認識神。
【約翰三書 1:9】
我曾寫信給教會,但那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
【約翰三書 1: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他還不以此為足,也不自己接待弟兄,有人願意接待,他也禁止,並且把他們趕出教會。
【約翰三書 1:12】
底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
【約翰一書 3: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乎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約翰福音 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提多書 2:14】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以弗所書 5: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腓立比書 2: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馬太福音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彼得前書 2:1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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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