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的來源:從加拉太書三章五節看聖靈的降臨與福音的本質

 【加拉太書 3:5】

【所以,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還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恩典的來源:從加拉太書三章五節看聖靈的降臨與福音的本質

【加拉太書 3:5】這節經文,是使徒保羅向加拉太教會提出的一個尖銳詰問,旨在讓他們重新審視自己信仰的根基。當時的加拉太信徒受到猶太律法主義者的影響,開始懷疑單單憑信心是否足夠,他們試圖將遵守律法與聖靈的領受聯繫起來。保羅的這個問題,直接戳破了這種錯誤思維的核心。他明確指出,聖靈的降臨和上帝大能的彰顯,從來都不是因為人遵守了律法,而是因為人聽信了福音。這節經文不僅是對律法主義的有力駁斥,更是對福音本質的再定義:福音的核心是上帝的恩典,而聖靈的領受,就是這份恩典最直接、最確鑿的證明。

這節經文的希臘文原文是:ὁ οὖν ἐπιχορηγῶν ὑμῖν τὸ πνεῦμα καὶ ἐνεργῶν δυνάμεις ἐν ὑμῖν, ἐξ ἔργων νόμου ἢ ἐξ ἀκοῆς πίστεως;

「ὁ οὖν ἐπιχορηγῶν ὑμῖν τὸ πνεῦμα」(ho oun epichorēgōn hymin to pneuma)意為「所以,那賜給你們聖靈的」。ἐπιχορηγῶν(epichorēgōn)這個詞意為「豐盛地供應」或「慷慨地賜予」。它描繪了一個持續且豐盛的供應過程,強調聖靈的賜下是上帝慷慨的作為。

「καὶ ἐνεργῶν δυνάμεις ἐν ὑμῖν」(kai energōn dynameis en hymin)意為「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ἐνεργῶν(energōn)意為「運行」、「在…中工作」,δυνάμεις(dynameis)意為「大能」、「神蹟」。這表明聖靈的降臨不僅是內在的改變,也伴隨著外在的神蹟奇事。

「ἐξ ἔργων νόμου」(ex ergōn nomou)意為「是因行律法呢」。ἔργων νόμου(ergōn nomou)直譯為「律法的行為」,指遵守摩西律法的行為。

「ἢ ἐξ ἀκοῆς πίστεως」(ē ex akoēs pisteōs)意為「還是因聽信福音呢」。ἀκοῆς πίστεως(akoēs pisteōs)直譯為「信心的聽」。這裏強調的是聽這個動作,即聽見並回應福音的呼召。這兩個短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將兩種完全不同的稱義途徑擺在信徒面前。

這段原文通過一個簡單而強有力的反問句,將聖靈的降臨與兩條截然不同的道路聯繫起來,迫使讀者做出唯一的、符合真理的選擇。

全文引用如下:

【加拉太書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加拉太書 3: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領受聖靈,是因行律法呢?還是因聽信福音呢?】

【加拉太書 3:3】

【你們是如此無知嗎?你們既然靠聖靈入門,現在還想靠肉體成全嗎?】

【加拉太書 3:4】

【你們為甚麼受了這麼多苦呢?若是徒然,就真是徒然了。】

【加拉太書 3:5】

【所以,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還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加拉太書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加拉太書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拉太書 3:8】

【並且聖經預先看明,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稱義,就預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拉太書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詛咒的;因為經上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詛咒。」】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人能靠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很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書 3:12】

【律法是與信心無關的,因為經上說:「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

【加拉太書 3:13】

【基督替我們受了詛咒,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詛咒;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詛咒的。」】

【加拉太書 3:14】

【這要使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用人的話來說,一個人的遺囑既然立定了,就沒有人能廢棄或加添。】

【加拉太書 3:16】

【所應許的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後裔」,好像指許多人;而是說「你的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拉太書 3:17】

【我是這樣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後才有的律法廢棄,以致應許落空。】

【加拉太書 3:18】

【因為如果產業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是本於應許;但神是藉著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

【加拉太書 3:19】

【這樣,律法是為甚麼呢?是為過犯而加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律法是由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加拉太書 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單方面設立的;神卻是獨一的。】

【加拉太書 3: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相衝突嗎?斷乎不是!若曾有一條能賜人生命的律法,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

【加拉太書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好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些信的人。】

【加拉太書 3:23】

【但這信還沒有來到以前,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在將來的信,也就是要顯示出來的信裏。】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 3:25】

【但這信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在訓蒙的師傅手下了。】

【加拉太書 3:26】

【所以,你們藉著信,在基督耶穌裏都是神的兒女。】

【加拉太書 3:27】

【你們所有受洗歸入基督的人,都穿上基督了。】

【加拉太書 3:28】

【並不分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加拉太書 3:29】

【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一、律法的無能為力:無法帶來聖靈

【羅馬書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有所不能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贖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希伯來書 10: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保羅在【加拉太書 3:5】的核心論點是:如果遵守律法能帶來聖靈,那麼聖靈的降臨和神蹟的運行就應該是憑藉律法的行為。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律法的功用是顯明罪,而不是消除罪或賜下生命。正如【羅馬書 8:3】所說,律法因著人肉體的軟弱而無能為力。

聖經中找不到任何證據表明,有人因著完美遵守律法而領受聖靈或行出異能。即使是舊約的獻祭制度,其功效也只是暫時的,因為【希伯來書 10:4】明確指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因此,律法無論是其行為或儀式,都無法觸及人內心靈性的核心,更不能帶來聖靈這份新生命的恩典。聖靈的賜下,必須來自律法之外的、全新的途徑。


二、福音的獨特能力:因信而得的恩典

【羅馬書 10: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以弗所書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與律法的無能為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加拉太書 3:5】明確指出,聖靈的賜下是因著「聽信福音」。保羅所說的「聽」,不僅僅是耳朵的聽聞,更是心靈的敞開與回應。這份「信」並非源於人自己的努力,而是對上帝恩典話語的回應。

【羅馬書 10:17】闡明了這份「信」的起源:它來自於「基督的話」。當人聽見關乎耶穌基督的福音,並在心裏相信祂為我們的罪而死、為我們的義而復活時,聖靈就降臨在他們身上,這就是【以弗所書 2:8-9】所說的「本乎恩,也因著信」的真實寫照。聖靈的降臨,不是人努力的獎賞,而是對信心的印證,是上帝無條件恩典的禮物。


三、亞伯拉罕的見證:信心的祖先

【加拉太書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馬書 4:2-3】

【如果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口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為了進一步證明他的論點,保羅將加拉太信徒的經歷與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的經歷聯繫起來。他在【加拉太書 3:6】中直接引用了【創世記 15:6】的經文,指出亞伯拉罕之所以被稱為義,是因為他信神,而不是因為他做了甚麼。

保羅在【羅馬書 4:2-3】中也同樣強調了亞伯拉罕的稱義是因信而非因行為。亞伯拉罕在律法賜下之前就因信稱義,這本身就證明了信心在上帝救贖計劃中的優先地位。因此,加拉太信徒的經歷——因信而領受聖靈——正是亞伯拉罕稱義原則的延續與實現。他們不必回到律法之下,因為他們已經踏上了與亞伯拉罕同樣的、因信稱義的道路。

結語:聖靈的印記與福音的堅固

【加拉太書 3:5】

【所以,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還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哥林多後書 1:22】

【他也在我們身上蓋了印記,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

【加拉太書 3:5】這節經文的提問,不僅是對加拉太教會的當頭棒喝,也是對我們每個信徒的持續提醒。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將上帝的恩典與自己的努力混為一談?我們是否試圖用行為去贏得那已經白白賜下的聖靈?保羅的答案是明確的:聖靈是因信而賜的禮物,而不是因行為而得的報酬。

聖靈的降臨,正如【哥林多後書 1:22】所說的,是上帝在我們身上「蓋了印記」,並在我們心裏作「憑據」。這個印記,證明了我們已經屬於基督,是上帝產業的繼承人。這個憑據,保證了我們將來必會領受更完全的救贖。因此,我們當堅守這份因信而得的福音,拒絕任何試圖將我們引回律法行為的誘惑,因為我們的信仰,從開始到結束,都是建立在上帝恩典的根基之上。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加拉太書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加拉太書 3: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事:你們領受聖靈,是因行律法呢?還是因聽信福音呢?】

【加拉太書 3:3】

【你們是如此無知嗎?你們既然靠聖靈入門,現在還想靠肉體成全嗎?】

【加拉太書 3:4】

【你們為甚麼受了這麼多苦呢?若是徒然,就真是徒然了。】

【加拉太書 3:5】

【所以,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還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加拉太書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加拉太書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拉太書 3:8】

【並且聖經預先看明,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稱義,就預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加拉太書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加拉太書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詛咒的;因為經上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詛咒。」】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人能靠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很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加拉太書 3:12】

【律法是與信心無關的,因為經上說:「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

【加拉太書 3:13】

【基督替我們受了詛咒,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詛咒;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詛咒的。」】

【加拉太書 3:14】

【這要使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用人的話來說,一個人的遺囑既然立定了,就沒有人能廢棄或加添。】

【加拉太書 3:16】

【所應許的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後裔」,好像指許多人;而是說「你的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加拉太書 3:17】

【我是這樣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後才有的律法廢棄,以致應許落空。】

【加拉太書 3:18】

【因為如果產業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是本於應許;但神是藉著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

【加拉太書 3:19】

【這樣,律法是為甚麼呢?是為過犯而加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律法是由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加拉太書 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單方面設立的;神卻是獨一的。】

【加拉太書 3: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相衝突嗎?斷乎不是!若曾有一條能賜人生命的律法,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

【加拉太書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好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些信的人。】

【加拉太書 3:23】

【但這信還沒有來到以前,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在將來的信,也就是要顯示出來的信裏。】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 3:25】

【但這信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在訓蒙的師傅手下了。】

【加拉太書 3:26】

【所以,你們藉著信,在基督耶穌裏都是神的兒女。】

【加拉太書 3:27】

【你們所有受洗歸入基督的人,都穿上基督了。】

【加拉太書 3:28】

【並不分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加拉太書 3:29】

【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羅馬書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而有所不能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贖罪,在肉體中定了罪,】

【希伯來書 10: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羅馬書 10:17】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以弗所書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

【以弗所書 2: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羅馬書 4:2】

【如果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口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羅馬書 4:3】

【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哥林多後書 1:22】

【他也在我們身上蓋了印記,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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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