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我們所有的跟從你了。」

 【路加福音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我們所有的跟從你了。」】


論門徒的撇下與永恆的得著:從彼得的宣告看捨己的真義與榮耀的賞賜

這節經文出自《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是使徒彼得向主耶穌發出的直率宣告。

這句話看似簡單,

卻深刻地反映了門徒生命的本質與核心張力:

捨棄今世的擁有,

以換取屬天的產業。

在希臘原文中,

「撇下」(ἀφέντες,aphentes)

這個詞是一個強而有力的分詞,

意指一種決定性、

果斷且完全的行動;

而「跟從」(ἠκολουθήσαμεν,ēkolouthēsamen)

則是一個過去式的動詞,

表明這是一個已經發生、

且持續進行的生命選擇。

這不僅僅是一個物理上的離別,

更是一個心靈與意志上的徹底轉向。

彼得的這番話並非出於自誇,

而是對耶穌先前關於財主難以進天國教導的直接回應。

這篇論文將從彼得的宣告出發,

深入探討門徒生命中「撇下」

的真實含義,

並藉由新約中其他經文的呼應,

闡明這份捨己的犧牲如何與神所應許的永恆賞賜緊密相連。

這節經文的緊密上下文,為這份真理提供了更為寬廣的視野。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中,耶穌藉由一系列的比喻和教導,揭示了進入神國的必要條件,從無望的寡婦到謙卑的稅吏,再到最終捨棄一切的門徒。全文引用如下:

【路加福音 18:1】

【耶穌給他們講了一個比喻,為要使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路加福音 18:2】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

【路加福音 18:3】

【那城裡有一個寡婦,常到他那裡去,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路加福音 18:4】

【他許久不肯,後來心裡說:『我雖然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

【路加福音 18:5】

【只因這寡婦常常來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不住地來纏磨我。』」】

【路加福音 18: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官所說的話。】

【路加福音 18: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豈不為他們伸冤嗎?難道他要遲延地為他們伸冤嗎?】

【路加福音 18:8】

【我告訴你們,他要快快地為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能在世上找到信心嗎?」】

【路加福音 18:9】

【耶穌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了這個比喻:】

【路加福音 18:10】

【「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路加福音 18: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是像別人一樣,勒索、不義、姦淫,也不是像這個稅吏。】

【路加福音 18:12】

【我每週禁食兩次,我所有的一切都獻上十分之一。』】

【路加福音 18: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路加福音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加福音 18:15】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了,就責備他們。】

【路加福音 18:16】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神的國正是像這樣的人。】

【路加福音 18: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神的國的,絕不能進去。」】

【路加福音 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才能承受永生?」】

【路加福音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

【路加福音 18:20】

【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要孝敬父母。」】

【路加福音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路加福音 18:22】

【耶穌聽見了,就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事:把你所有的都賣了,分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路加福音 18:23】

【那人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裕。】

【路加福音 18: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路加福音 18: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有錢的人進神的國還容易。」】

【路加福音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路加福音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卻能。」】

【路加福音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我們所有的跟從你了。」】

【路加福音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路加福音 18:30】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路加福音 18: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關於人子的事都要成就了。】

【路加福音 18: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身上;】

【路加福音 18:33】

【並且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路加福音 18: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明白,這話的意思向他們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路加福音 18:35】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乞討。】

【路加福音 18:36】

【他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路加福音 18:37】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路加福音 18:38】

【他就大聲喊著說:「耶穌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路加福音 18:39】

【走在前面的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路加福音 18:40】

【耶穌就站住,吩咐人把他領到他跟前。他到了,耶穌問他:】

【路加福音 18:41】

【「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路加福音 18:42】

【耶穌說:「你因著信,你的眼睛就可以看見了。」】

【路加福音 18:43】

【他就立刻能看見了,就跟從耶穌,榮耀神。眾百姓看見了,也讚美神。】


一、捨己的代價:撇下一切以換取上好的

【路加福音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我們所有的跟從你了。」】

彼得的這番話,

直接觸及了門徒生命的「成本」。

「撇下我們所有的」

不僅僅是物質上的財產,

更包括了我們生命中一切所珍視的事物:

家庭、

地位、

安全感,

甚至是自我。

這與耶穌在《路加福音》14章中對跟從者的嚴厲要求相互呼應: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26-27)。

這份捨棄的呼召並非為了使我們一無所有,

而是為了讓我們放下那些可能阻礙我們與神建立親密關係的偶像。

正如《馬太福音》6:24

所指出的: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馬太福音 6:24)。

彼得的宣告表明,

他與其他門徒已經做出了決定,

將生命的主權完全交給了耶穌。

【路加福音 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7】

【凡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 6: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二、永恆的賞賜:捨棄中的百倍得著

【路加福音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我們所有的跟從你了。」】

對彼得的這番宣告,

耶穌給出了震撼人心的應許。

在緊接著的經文中,

祂明確地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加福音 18:29-30)。

這份應許是神對所有捨己跟從者的最終保障。

今世的「百倍」

得著,

並非總是物質上的回報,

它更可能是屬靈上的滿足、

在信仰群體中的家人,

以及從神而來的平安和喜樂。

這份賞賜是永恆的,

因為其最終的終點是「永生」。

這與耶穌在《馬太福音》19:29

的應許一致: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馬太福音 19:29)。

這份賞賜告訴我們,

我們所付出的任何代價,

在神的國度裡都會得到超越其價值的回報。

神是一位信實的神,

祂絕不會虧待任何為祂擺上的生命。

【路加福音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路加福音 18:30】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馬太福音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三、信心的基礎:跟從的動力來自於恩典

【路加福音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我們所有的跟從你了。」】

彼得的宣告雖然果斷,

但這份行動的真正動力並非源於他自己的能力,

而是來自於神所賜下的恩典與信心。

在《路加福音》18章的開頭,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卻能。」(路加福音 18:27)。

這句話在財主憂愁離去後,

為所有聽見的人打開了希望之門。

這份捨棄的行動,

其根本是一種信心的表現,

相信神所應許的遠比我們所擁有的更加寶貴。

正如《希伯來書》11:6

所說: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 11:6)。

門徒的跟從,

是基於他們對耶穌基督身份的認識,

以及對祂神聖權柄的信靠。

這份信心使他們能夠超越自身的軟弱和世界的誘惑,

勇敢地踏上跟從的道路。

【路加福音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卻能。」】

【希伯來書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結語:捨棄與得著的永恆循環

【路加福音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我們所有的跟從你了。」】

彼得在《路加福音》18:28

的簡短宣告,

不僅是其門徒生命的寫照,

更是所有基督徒生命的縮影。

它揭示了神國度的核心原則:

生命的豐盛不在於積攢,

而在於捨棄;

真正的安全不在於緊握,

而在於放手。

這是一個捨棄與得著的永恆循環,

其動力來自於神那無條件的愛與信實。

彼得與門徒們撇下的,

是短暫的;

他們所跟從的,

是永恆的。

這份永恆的生命,

正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就的。

因此,

讓我們效法彼得的信心,

勇敢地撇下那些攔阻我們跟從的重擔,

因為那為我們預備的賞賜,

遠超乎我們所能想像。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路加福音 18:1】

【耶穌給他們講了一個比喻,為要使他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路加福音 18:2】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

【路加福音 18:3】

【那城裡有一個寡婦,常到他那裡去,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路加福音 18:4】

【他許久不肯,後來心裡說:『我雖然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

【路加福音 18:5】

【只因這寡婦常常來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不住地來纏磨我。』」】

【路加福音 18: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的官所說的話。】

【路加福音 18: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豈不為他們伸冤嗎?難道他要遲延地為他們伸冤嗎?】

【路加福音 18:8】

【我告訴你們,他要快快地為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能在世上找到信心嗎?」】

【路加福音 18:9】

【耶穌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了這個比喻:】

【路加福音 18:10】

【「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路加福音 18: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是像別人一樣,勒索、不義、姦淫,也不是像這個稅吏。】

【路加福音 18:12】

【我每週禁食兩次,我所有的一切都獻上十分之一。』】

【路加福音 18: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路加福音 18: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加福音 18:15】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了,就責備他們。】

【路加福音 18:16】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神的國正是像這樣的人。】

【路加福音 18: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神的國的,絕不能進去。」】

【路加福音 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才能承受永生?」】

【路加福音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

【路加福音 18:20】

【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要孝敬父母。」】

【路加福音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路加福音 18:22】

【耶穌聽見了,就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事:把你所有的都賣了,分給窮人,你就會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路加福音 18:23】

【那人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裕。】

【路加福音 18: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路加福音 18: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有錢的人進神的國還容易。」】

【路加福音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路加福音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卻能。」】

【路加福音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我們所有的跟從你了。」】

【路加福音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路加福音 18:30】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路加福音 18: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關於人子的事都要成就了。】

【路加福音 18: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身上;】

【路加福音 18:33】

【並且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路加福音 18: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明白,這話的意思向他們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路加福音 18:35】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乞討。】

【路加福音 18:36】

【他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路加福音 18:37】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路加福音 18:38】

【他就大聲喊著說:「耶穌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路加福音 18:39】

【走在前面的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

【路加福音 18:40】

【耶穌就站住,吩咐人把他領到他跟前。他到了,耶穌問他:】

【路加福音 18:41】

【「你要我為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

【路加福音 18:42】

【耶穌說:「你因著信,你的眼睛就可以看見了。」】

【路加福音 18:43】

【他就立刻能看見了,就跟從耶穌,榮耀神。眾百姓看見了,也讚美神。】

【路加福音 14: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7】

【凡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 6: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馬太福音 19:29】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路加福音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在神卻能。」】

【希伯來書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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