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4: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以弗所書 4: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聖潔的憤怒:從以弗所書看基督徒的情緒管理與關係修復

這節來自《以弗所書》的經文,是使徒保羅在書信中對信徒日常生活倫理進行教導時,所提出的一個極其重要且充滿智慧的原則。在當時,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們來自不同的文化背景,他們的衝突與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保羅用這段話語,將他們從屬世的憤怒與爭吵中提拔出來,引導他們將情緒的管理與人際關係的修復,置於神聖的原則之下。這句話以兩個命令句組成:「生氣卻不要犯罪」以及「不可含怒到日落」。這節經文,以極其濃縮的語言,揭示了基督信仰的本質,不是一種壓抑情感,而是一種在聖潔中駕馭情感、在愛中修復關係的過程。這節經文,是所有信徒在面對生命的衝突、內心的掙扎與關係的破裂時,一個永恆的指南。它提醒我們,我們的盼望,不是來自於世界的任何事物,而是來自於神那永恆的愛與顧念。

其原文希臘文:

ὀργίζεσθε καὶ μὴ ἁμαρτάνετε· ὁ ἥλιος μὴ ἐπιδυέτω ἐπὶ τῷ παροργισμῷ ὑμῶν,

(orgizesthai kai mē hamartanete. ho hēlios mē epidyetō epi tō parorgismō hymōn.)

中的每個詞語都承載著豐富的真理。

「ὀργίζεσθε」(orgizesthai)意為「生氣」。

這是一個命令式動詞,表明這是一個可以被命令、被駕馭的情感。

它表明生氣本身,並不一定是罪。

「καὶ μὴ ἁμαρτάνετε」(kai mē hamartanete)意為「卻不要犯罪」。

「ἁμαρτάνετε」(hamartanete)意為「犯罪」。

這表明生氣的界線,是「犯罪」。

只要我們的憤怒沒有導致罪惡,那麼憤怒本身,就不是罪。

「ὁ ἥλιος μὴ ἐπιδυέτω」(ho hēlios mē epidyetō)意為「日頭不要落」。

這是一個命令式動詞,表明這是一個急迫的、需要立刻執行的命令。

它要求我們在憤怒產生後,必須在日落之前,尋求和解與修復。

「ἐπὶ τῷ παροργισμῷ ὑμῶν」(epi tō parorgismō hymōn)意為「在你們的怒氣上」。

「παροργισμῷ」(parorgismō)意為「憤怒、怒氣」。

它表明憤怒,會成為我們與神與人之間關係的障礙。

它需要被處理,而不是被壓抑。

這節經文的緊密上下文,為這份真理提供了更為寬廣的視野。

上文(以弗所書 4:25)是保羅對信徒的勸勉:

【以弗所書 4:25】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這段話表明,憤怒的產生,往往與「謊言」與不實有關。

當我們在關係中「說實話」時,我們就能減少不必要的憤怒。

緊隨其後的4:27則是對這份應許的進一步闡述:

【以弗所書 4: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這段話讓我們看到,無法妥善處理的憤怒,將會成為「魔鬼的破口」。

當我們「含怒到日落」時,我們就是給魔鬼留下了攻擊我們的「地步」。

《以弗所書》4:26這節經文,是理解生命與信仰根基的鑰匙。它呼籲我們將生命的焦點,從對世界的恐懼,轉向對神話語的堅定信靠。透過聖經互證,我們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所蘊含的豐富真理。


一、憤怒的本質:一種情感而非罪惡

【生氣卻不要犯罪】

這句話,是神對信徒所給予的最核心的真理。

它表明「生氣」本身,並不一定是罪。

憤怒,是神所創造的情感之一,它可以是聖潔的。

【馬可福音 3:5】

【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為他們的心剛硬而憂傷,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這節新約經文,完美地呼應了「聖潔的憤怒」的真理。

耶穌基督也曾「怒目」。

祂的憤怒,不是因為個人的利益,而是為了人「心剛硬」的罪。

【詩篇 7:11】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這節舊約經文,則將神的「憤怒」與「公義」相連。

神的憤怒,是祂「公義」屬性的體現。

它表明神對罪惡的憎惡。


二、憤怒的界線:不可含怒到日落

【不可含怒到日落】

這句話,是神對信徒所給予的最終命令。

它表明憤怒,必須被妥善地處理。

否則,它將會變成「含怒」。

「含怒」是一種持續性的、沒有被處理的憤怒。

【馬太福音 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這節經文,完美地呼應了「含怒」的真理。

耶穌基督將「動怒」的後果,與「審判」相連。

這表明「含怒」,是神所憎惡的。

【箴言 29:22】

【好生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有過犯。】

這節經文,則將「好生氣」與「多有過犯」相連。

無法駕馭的憤怒,將會導致「過犯」。


三、憤怒的修復:與神與人的和好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這句話,是神對信徒所作出的最終警告。

無法妥善處理的憤怒,將會成為「魔鬼的破口」。

它會破壞我們與神、與人之間的關係。

【羅馬書 12: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這節經文,完美地呼應了「和睦」的真理。

當我們在憤怒中,我們必須「盡力與眾人和睦」。

這份「和睦」,是我們修復關係的最終目標。

【歌羅西書 3: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這節經文,則將「饒恕」與「包容」相連。

當我們在關係中產生「嫌隙」時。

我們必須「彼此包容,彼此饒恕」。

【以弗所書 4: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這節經文,則將「饒恕」的最終根源,歸於神的「饒恕」。

我們之所以能夠饒恕人,是因為「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


結語:在神的愛中活出聖潔的生命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這節經文,是一個永恆的提醒。它提醒我們,我們生命中的情緒,不是由世界的挑戰所決定,而是由神那份充滿愛與智慧的應許所決定。當我們將神視為我們生命旅程的最終掌權者時,我們就將生命的重擔,從自己的手,交託給神。

這份真理,呼召我們放下對世界的困惑與虛妄。我們應當將我們的生命,建立在對神話語的晝夜思想,與聖靈的引導之上。因為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所得到的,不是短暫的滿足,而是在神那永恆應許中的平安與盼望。

願我們都能將這節經文,深深地刻在我們的心中。願我們都能在每天的生活中,不斷地以感恩與信靠的心,活出那份在神保守下的豐盛生命。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以弗所書 4: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以弗所書 4:25】

【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以弗所書 4: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馬可福音 3:5】

【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為他們的心剛硬而憂傷,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詩篇 7:11】

【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馬太福音 5: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箴言 29:22】

【好生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有過犯。】

【羅馬書 12: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歌羅西書 3: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以弗所書 4: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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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