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蹄分兩瓣到不倒嚼:申命記14:8中的豬肉禁令與上帝子民的分別為聖
【申命記14:8】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你們不可喫牠的肉,也不可摸牠的屍體。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研究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你們不可喫牠的肉,也不可摸牠的屍體。
希伯來文原文
וְהַֽחֲזִיר כִּי־מַפְרִ֥יס פַּרְסָ֖ה וְהִ֣וא לֹא־גֵרָ֑ה טָמֵ֥א הִוא לָכֶ֑ם מִבְּשָׂרָ֤ם לֹֽא־תֹאכֵ֙לוּ֙ וּבְנִבְלָתָ֣ם לֹא־תִגָּֽעוּ׃
羅馬拼音轉寫
Wəhaḥăzîr kî-mafrîs parsāh wəhî lo’-ḡērāh, ṭāmē’ hî’ lāḵem; mibśārām lō’-ṯōḵēlū ūḇniḇlāṯām lō’-ṯiggā‘ū.
本節經文明確了上帝子民以色列人不可食用的動物之一——豬,並給出了雙重標準的判斷:外在的特徵和內在的生理過程。這段簡短的律法,卻蘊含了深遠的神學教導,關乎以色列的身份、潔淨的標準,以及屬靈的實質。
「豬」(חֲזִיר ḥăzîr):
豬在古代近東文化中,常與異教崇拜和不潔的行為聯繫在一起。對以色列而言,豬肉是典型的「禁忌食物」(Taboo Food),象徵著與異教習俗的絕對區隔。
「蹄分兩瓣」(מַפְרִ֥יס פַּרְסָ֖ה mafrîs parsāh):
字面意思是「分開的蹄」。這是潔淨動物所需具備的外在標記之一。這特徵在豬身上存在,說明豬在外表上似乎符合了部分的標準。
「卻不倒嚼」(וְהִ֣וא לֹא־גֵרָ֑ה wəhî lo’-ḡērāh):
字面意思是「而牠不反芻/倒嚼」。這是潔淨動物必須滿足的內在過程。缺乏倒嚼的行為,使得豬的單一特徵(蹄分兩瓣)變得無效。
「不潔淨」(טָמֵ֥א ṭāmē’):
這個詞描述了一種宗教上的儀式性狀態,使得人或物不適合接近上帝或參與聖潔的敬拜。
這段經文因此成為了一種神學隱喻:上帝要求祂的子民不僅要有外在的分別(蹄分兩瓣,即行為上的遵守),更要有內在的省思與消化(倒嚼,即對律法和教導的默想與實踐)。豬,徒有外表,缺乏實質,故被定為不潔。
申命記第十四章全章引用
【申命記14:1】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剃光你們額前的頭髮;
【申命記14: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申命記14:3】
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喫。
【申命記14:4】
可喫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申命記14:5】
鹿、羚羊、麃子、山羊、野鹿、紅鹿、黃羊。
【申命記14:6】
凡分蹄成為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喫。
【申命記14:7】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喫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申命記14:8】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你們不可喫牠的肉,也不可摸牠的屍體。
【申命記14:9】
凡水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喫;
【申命記14:10】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喫,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申命記14:11】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喫。
【申命記14:12】
不可喫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申命記14:13】
鸇、小鷹、鷙鳥,與其類;
【申命記14:14】
烏鴉,與其類;
【申命記14:15】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申命記14:16】
鴟鴞、貓頭鷹、角鴟、
【申命記14:17】
鵜鶘、禿鵰、鸕鶿、
【申命記14:18】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申命記14:19】
凡有翅膀的昆蟲,是與你們不潔淨的,都不可喫。
【申命記14:20】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喫。
【申命記14:21】
凡是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喫,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喫,或賣與外人,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申命記14:22】
你要把你撒種所出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結的,十分取一分;
【申命記14:23】
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喫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就是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敬畏耶和華─你上帝。
【申命記14:24】
當耶和華─你上帝賜福與你的時候,路若甚遠,你所帶的,因太重不能帶到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
【申命記14:25】
就要換成銀子,把銀子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去。
【申命記14:26】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喫喝快樂。
【申命記14:27】
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申命記14:28】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申命記14:29】
這樣,在你們城中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喫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在你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一、立約子民的身份標記:聖潔與分別的原則
【申命記14:8】的飲食禁令,其根本目的並非公共衛生,而在於劃清身份界線。這與【申命記14:2】所確立的原則緊密相關:
【申命記14: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上帝的子民必須在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包括飲食,展現其「聖潔」性,即分別出來歸於上帝。豬肉的禁令與【利未記11:7-8】中關於豬的律法是同源的,強調以色列必須與周邊的迦南和異教文化有所不同。
【利未記11: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這種區分是為了防止以色列人效法外邦的惡俗,保持其道德和儀式上的純淨。在新約中,雖然飲食的規條被廢除,但分別為聖的道德和倫理原則仍然被強調。基督徒被呼召要在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中,保持其屬靈的聖潔:
【彼得前書1:15-16】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着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因此,舊約的禁食是外在的記號,指向新約所要求的內在的聖潔生活。
二、不倒嚼的警告:徒有形式的敬虔
【申命記14:8】中,豬的「蹄分兩瓣」(外在可見的遵守)卻「不倒嚼」(缺乏內在的消化和反思),成為一個強大的屬靈隱喻。倒嚼在聖經中可以象徵對上帝話語的默想與吸收。
【詩篇1: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一個真正敬虔的人,不應僅僅擁有宗教的外殼和形式(蹄分兩瓣),更應當深入地反芻、消化上帝的真理,使之成為生命的實質(倒嚼)。缺乏「倒嚼」的行為,在靈性上就等於:
缺乏真理的吸收: 聽道而不行道,對真理一知半解。
徒具外貌的偽裝: 擁有宗教儀式的外貌,內心卻充滿世俗的污穢。
這與新約中對假冒為善者的警告不謀而合。耶穌也曾用豬的形象來警告門徒,不要將珍貴的真理浪費給不珍惜的人,因為他們將真理踐踏,最終暴露其內在的污穢:
【馬太福音7:6】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這裏的「豬」象徵著那些雖然接觸了聖潔的事物,卻因內心缺乏實質的改變和對真理的尊重而表現出不潔本性的人。使徒保羅也針對「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的人發出警告:
【提摩太後書3: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三、新約的潔淨與自由:律法的完成與超越
雖然【申命記14:8】的規條在舊約中是絕對的命令,但在基督成就救贖之後,這些儀式性、飲食上的禁令,最終在新約中得到完成與超越。耶穌基督宣告了潔淨的真正來源:
【馬可福音7:19】
【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這句話表明,污穢的源頭來自於人心,而非食物。上帝對使徒彼得的啟示,更明確地宣告了潔淨的擴展:
【使徒行傳10:15】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上帝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這不僅是宣告食物上的自由,更是指明福音將要傳給外邦人,打破了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隔閡。在屬靈的層面,真正的「潔淨」來自於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內住:
【提多書1:15】
【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連心裏和良心也都不潔淨。】
因此,【申命記14:8】的飲食律法,雖然已不再是新約信徒的義務,但其背後的分別為聖的道德和屬靈實質,即要求信徒在基督裏擁有一個內外一致、持續默想真理的潔淨生命,依然是永恆的真理。
結論:從外在規條到內在生命
【申命記14:8】的豬肉禁令,是舊約對以色列人身份和聖潔要求的具體化。它透過對動物特徵的觀察,教導了外在行為與內在實質必須一致的屬靈原則。
在基督的恩典之下,我們不再受制於「喫」與「不喫」的規條,因為:
【羅馬書14:17】
【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喫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然而,這份自由並不意味著縱容,而是要求信徒更深刻地在心靈和行為上持續倒嚼上帝的話語,成為真正「聖潔的民」,將生命的焦點從律法的字句,轉向基督的公義、和平與喜樂。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並且完整顯示出每句聖經的內容全文
【申命記14:8】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你們不可喫牠的肉,也不可摸牠的屍體。
【申命記14:1】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剃光你們額前的頭髮;
【申命記14: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申命記14:3】
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喫。
【申命記14:4】
可喫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
【申命記14:5】
鹿、羚羊、麃子、山羊、野鹿、紅鹿、黃羊。
【申命記14:6】
凡分蹄成為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喫。
【申命記14:7】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喫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申命記14:9】
凡水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喫;
【申命記14:10】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喫,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申命記14:11】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喫。
【申命記14:12】
不可喫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申命記14:13】
鸇、小鷹、鷙鳥,與其類;
【申命記14:14】
烏鴉,與其類;
【申命記14:15】
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
【申命記14:16】
鴟鴞、貓頭鷹、角鴟、
【申命記14:17】
鵜鶘、禿鵰、鸕鶿、
【申命記14:18】
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
【申命記14:19】
凡有翅膀的昆蟲,是與你們不潔淨的,都不可喫。
【申命記14:20】
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喫。
【申命記14:21】
凡是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喫,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喫,或賣與外人,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申命記14:22】
你要把你撒種所出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結的,十分取一分;
【申命記14:23】
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喫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就是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敬畏耶和華─你上帝。
【申命記14:24】
當耶和華─你上帝賜福與你的時候,路若甚遠,你所帶的,因太重不能帶到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地方,
【申命記14:25】
就要換成銀子,把銀子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去。
【申命記14:26】
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喫喝快樂。
【申命記14:27】
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
【申命記14:28】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
【申命記14:29】
這樣,在你們城中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喫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在你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利未記11: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利未記11:8】
豬肉,你們不可喫;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彼得前書1: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彼得前書1:16】
因為經上記着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詩篇1: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馬太福音7:6】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提摩太後書3: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馬可福音7:19】
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裏。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使徒行傳10:15】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上帝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提多書1:15】
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甚麼都不潔淨,連心裏和良心也都不潔淨。
【羅馬書14:17】
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喫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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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