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的獻祭:逾越節和除酵節中持續而完全的燔祭 【民數記28: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喫無酵餅七日。

 

聖潔的獻祭:逾越節和除酵節中持續而完全的燔祭

【民數記28: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喫無酵餅七日。

希伯來文原文深入研究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喫無酵餅七日。

希伯來文原文

וּבַחֲמִשָּׁ֨ה עָשָׂ֥ר י֖וֹם לַחֹ֣דֶשׁ הַזֶּ֑ה חָ֚ג שִׁבְעַ֣ת יָמִ֔ים מַצּ֥וֹת יֵאָכֵֽל׃

羅馬拼音轉寫

Ûḇaḥămiššâ ‘āśār yôm laḥōḏeš hazzeh ḥāḡ šîḇ‘aṯ yāmîm maṣṣôṯ yē’āḵēl.

本節經文明確了以色列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期之一,即除酵節的起始日期和主要禮儀。這段經文屬於民數記中對獻祭條例的詳盡補充,尤其關注在不同節期應當獻上的額外祭物

核心日期「這月十五日」(וּבַחֲמִשָּׁ֨ה עָשָׂ֥ר י֖וֹם לַחֹ֣דֶשׁ הַזֶּ֑ה Ûḇaḥămiššâ ‘āśār yôm laḥōḏeš hazzeh):這指的正是尼散月(正月)十五日,即逾越節晚餐的第二天,也是除酵節的開始。這節期與逾越節(正月十四日)緊密相連,共同紀念以色列人從埃及的拯救。

核心名詞「節期」(חָ֚ג ḥāḡ):意為「朝聖的節日」,要求以色列人前往耶路撒冷朝聖並歡慶。

核心禮儀「喫無酵餅七日」(שִׁבְעַ֣ת יָמִ֔ים מַצּ֥וֹת יֵאָכֵֽל šîḇ‘aṯ yāmîm maṣṣôṯ yē’āḵēl):Maṣṣôṯ 意為「無酵餅」,是貧乏、純淨、匆忙的象徵。七日(šîḇ‘aṯ yāmîm)代表了完整的潔淨和分別為聖的週期

核心意義:【民數記28:17】提醒以色列民,從正月十五日起,他們必須進行七天的禮儀潔淨,除去家中一切發酵之物,以此紀念上帝快速、大能的拯救,並保持其作為聖潔子民的身份。

民數記第二十八章全章引用

【民數記28: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28: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食物,作馨香火祭獻給我的,你們要按着日期獻上。

【民數記28:3】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每日所獻常獻的燔祭,每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兩隻。

【民數記28:4】

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民數記28:5】

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民數記28:6】

這是西奈山所命定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民數記28:7】

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清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

【民數記28:8】

那第二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要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獻上,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為馨香的祭。

【民數記28:9】

「在安息日,要獻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素祭,並獻這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

【民數記28:10】

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數記28:11】

「月朔,就是每月初一日,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民數記28:12】

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獻給每隻公牛,伊法十分之二獻給那隻公綿羊,

【民數記28:13】

伊法十分之一獻給每隻羊羔,作燔祭;都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民數記28:14】

一隻公牛要獻酒半欣,一隻公綿羊要獻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要獻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常獻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民數記28:15】

並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獻給耶和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數記28:16】

「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民數記28: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喫無酵餅七日。

【民數記28:18】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民數記28:19】

你們要將火祭,就是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都要沒有殘疾的,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民數記28:20】

同獻的素祭,就是調油的細麵,你們要按着各隻公牛、公綿羊、公羊羔的數目,獻伊法十分之三、十分之二、十分之一。

【民數記28:21】

為每隻公牛,要獻酒半欣;為一隻公綿羊,要獻酒一欣三分之一;為每隻公羊羔,要獻酒一欣四分之一。

【民數記28:22】

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民數記28:23】

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

【民數記28:24】

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數記28:25】

第七日也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民數記28:26】

「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時候,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民數記28:27】

只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獻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民數記28:28】

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照定例。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的細麵;為一隻公綿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民數記28:29】

為每隻公羊羔,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民數記28:30】

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民數記28:31】

你們獻這些,要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


一、逾越節—除酵節的救贖統一性

【民數記28:17】所指向的除酵節,雖然是七日之久,但其神學意義必須與前一日的逾越節(【民數記28:16】)聯繫起來理解。逾越節紀念的是上帝藉羔羊的血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死亡,而緊隨其後的除酵節則強調了聖潔的分別

【出埃及記12:15】

【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頭一日到第七日,凡喫有酵之餅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喫無酵餅(Maṣṣôṯ)的禮儀,象徵著以色列人在離開埃及時的匆忙,沒有時間讓麵團發酵。更深層次來說,「酵」在聖經中常被視為罪惡、敗壞或虛偽的象徵:

【哥林多前書5:7-8】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新約將基督視為真正的逾越節羔羊,祂的獻祭成就了救贖。因此,信徒在【民數記28:17】所規定的七日之久喫無酵餅的行動,在新約中被轉化為持續不斷的聖潔生活和道德純淨,是救贖之後的必然回應。


二、節期獻祭的疊加與完全性

民數記第二十八章是獻祭的「日曆」,詳列了每日、安息日、月朔以及各大節期必須獻上的附加祭物

【民數記28:24】

【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數記28:19】列出了除酵節期間每天的獻祭內容: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為燔祭,以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民數記28:22】)。

這種不斷增加祭物的規定,強調了以色列對上帝的敬拜必須是完整而持續的

  1. 每日常獻的燔祭(【民數記28:3-8】):這是敬拜的基礎。

  2. 安息日、月朔的額外祭物(【民數記28:9-15】):週期性的額外奉獻。

  3. 節期的盛大獻祭(【民數記28:17-25】):在特定的拯救事件紀念日,獻上最豐厚的祭物。

這種獻祭的疊加模式,提醒以色列人,在享受節期喜樂和安息的同時,他們必須更加努力地藉由獻祭來維護與上帝的關係,並為他們在節期中可能無意犯下的罪行贖罪(【民數記28:22】)。

【希伯來書10: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就不能憑着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律法中重複且疊加的獻祭,包括【民數記28:17】在內的各種節期祭物,只是「美事的影兒」,預示著基督一次而永遠的獻祭(【希伯來書10:10】),祂的獻祭徹底成全了所有重複的燔祭和贖罪祭的需要。


三、遵守律例的應許:敬拜與生命的連結

利未記和民數記的獻祭條例,從來都不是純粹的儀式主義,而是與以色列的生命和福祉緊密相連。遵守這些規條,如【民數記28:17】所規定的節期禮儀,是對上帝權威的順服,也是蒙福的途徑。

【利未記26:3-4】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

獻祭條例確保了以色列人的生活有規律地以敬拜上帝為中心,這使得他們能夠領受上帝對土地和出產的應許。

在除酵節(【民數記28:17】)期間,所有以色列人必須聚集守節,不可勞碌做工(【民數記28:18】)。這份對日常工作和時間的聖潔規範,標誌著以色列作為一個神權統治的群體,其時間和生命都首先屬於耶和華。

【申命記16: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卻不可空手朝見。】

【民數記28:17】的條例確保了以色列在正月十五日的聚集和獻祭是有結構、有組織的。這種聚集與獻祭的模式,是為了讓以色列民不斷回顧他們的立國之本——上帝的拯救和聖潔要求,從而在一個聖潔的國度中活出順服的生命。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並且完整顯示出每句聖經的內容全文

【民數記28:17】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喫無酵餅七日。

【民數記28: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28: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食物,作馨香火祭獻給我的,你們要按着日期獻上。

【民數記28:3】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每日所獻常獻的燔祭,每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兩隻。

【民數記28:4】

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民數記28:5】

又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民數記28:6】

這是西奈山所命定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民數記28:7】

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清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

【民數記28:8】

那第二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要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獻上,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為馨香的祭。

【民數記28:9】

「在安息日,要獻兩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作素祭,並獻這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

【民數記28:10】

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數記28:11】

「月朔,就是每月初一日,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民數記28:12】

並用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獻給每隻公牛,伊法十分之二獻給那隻公綿羊,

【民數記28:13】

伊法十分之一獻給每隻羊羔,作燔祭;都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民數記28:14】

一隻公牛要獻酒半欣,一隻公綿羊要獻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要獻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常獻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民數記28:15】

並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獻給耶和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數記28:16】

「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民數記28:18】

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民數記28:19】

你們要將火祭,就是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都要沒有殘疾的,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民數記28:20】

同獻的素祭,就是調油的細麵,你們要按着各隻公牛、公綿羊、公羊羔的數目,獻伊法十分之三、十分之二、十分之一。

【民數記28:21】

為每隻公牛,要獻酒半欣;為一隻公綿羊,要獻酒一欣三分之一;為每隻公羊羔,要獻酒一欣四分之一。

【民數記28:22】

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民數記28:23】

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

【民數記28:24】

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數記28:25】

第七日也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民數記28:26】

「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時候,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民數記28:27】

只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獻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民數記28:28】

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照定例。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的細麵;為一隻公綿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民數記28:29】

為每隻公羊羔,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民數記28:30】

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民數記28:31】

你們獻這些,要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

【出埃及記12:15】

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頭一日到第七日,凡喫有酵之餅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哥林多前書5:7-8】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希伯來書10: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就不能憑着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希伯來書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利未記26:3-4】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

【申命記16:16】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祂,卻不可空手朝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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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