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路加福音 18:27 神凡事都能:超越人有限的可能

 


神凡事都能:超越人有限的可能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路加福音 18:27


路加福音 18:27 是耶穌在回答門徒關於**「財主進天國」的困惑時,所說出的一句「擲地有聲、充滿神學深度」的話:「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揭示了神無限的全能與人有限的作為之間的巨大差異」。耶穌藉此強調,「救恩並非藉由人的努力或財富得以成就」,而是「完全仰賴於神的恩典和能力」。這意味著,「基督徒的生命根植於對神主權的絕對信靠」,並「在面對自身的軟弱和限制時,尋得超越的盼望」。這份真理挑戰了任何將「救恩視為人為成就或將神的能力侷限於人理性範疇的觀念」,將「真正的可能性」建立在「神完全的主權與無限的大能」之上。它提醒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是活出信心與仰望的見證」,其目的是「彰顯神的榮耀與大能」。本論文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的希臘文原文意義與其前後文的脈絡,闡釋「人所不能」、「神卻能」等關鍵詞的內涵,並結合聖經中關於「神的全能」「人的限制」「救恩的本質」,以及「信心的能力」**等經文,闡明為何這份宣告是基督徒盼望的基石,以及我們如何藉由這份屬天真理,活出充滿信心與突破限制的生活。


原文深入逐字研究與前後文脈絡

路加福音 18:27 的希臘文原文,精煉地表達了耶穌關於神全能的宣告。

原文解析

  • 「耶穌說:」ὁ δὲ εἶπεν, ho de eipen,

    • ὁ δὲ」(ho de)意為「祂則」。指耶穌。

    • εἶπεν」(eipen)是動詞**「說」legō)的「第三人稱單數過去式」。表明這是耶穌所說的「權威性話語」**。

  • 「在人所不能的事,」Τὰ ἀδύνατα παρὰ ἀνθρώποις Ta adynata para anthrōpois

    • Τὰ ἀδύνατα」(Ta adynata)意為「不可能的事、辦不到的事」。「ἀδύνατος」adynatos)是由否定前綴**「ἀ-」a-)和「δυνατός」dynatos,有能力的、可能的)組成,強調了「人的無能為力」,是「完全不可能實現的」。這裡用的是「中性複數」,表示「一系列或普遍的『不可能之事』」**。

    • παρὰ ἀνθρώποις」(para anthrōpois)意為「在人這裡、對於人而言」。「παρά」para)在這裡表示**「從…的角度看、根據…來看」,強調了「在人類的能力或觀點範圍內」**。

  • 「在神卻能。」παρὰ Θεῷ δυνατά ἐστιν. para Theō dynata estin.

    • παρὰ Θεῷ」(para Theō)意為「在神這裡、對於神而言」。與前面**「παρὰ ἀνθρώποις」形成「強烈對比」,突顯了「神與人能力的根本不同」**。

    • δυνατά ἐστιν」(dynata estin)意為「是可能的」。「δυνατά」dynata)是**「δυνατός」「中性複數形式」,表示「凡是不可能的事,對於神來說,都是可能的」「ἐστιν」estin)是動詞「是」eimi)的「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

綜合而言,路加福音 18:27 是一句**「高度簡潔卻充滿力量的宣告」,明確指出「凡是人憑藉自身力量、智慧或資源所無法達成的事,對於擁有無限大能的神而言,卻是完全可行的」。這句話「建立了神的全能性」,並「將人的限制與神的無限能力作了鮮明對比」**。

前後文脈絡

路加福音 18:27 位於**「耶穌與少年官的對話」之後,這段對話是「理解這句話的關鍵」**。

  • 路加福音 18:18-23:一位**「少年官」來見耶穌,問他「如何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告訴他要「遵守誡命」。少年官回答說「這一切他都從小遵守了」。耶穌看出他「缺乏一樣」,就是「要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還要來跟從祂」。少年官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有」**。

    【路加福音 18:18-23】「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有。」

  • 路加福音 18:24-25:耶穌看見他**「甚是憂愁」,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這句話「震驚了在場的門徒」**。

    【路加福音 18:24-25】「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 路加福音 18:26:聽見的人問:「這樣誰能得救呢?」這句話直接引發了 18:27 的回答。門徒們顯然困惑於,如果連「這樣一個有道德、守律法的富人」都難以得救,那「普通人又該如何呢」?他們將**「得救」與「人的能力和功績」**聯繫起來。

    【路加福音 18: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 路加福音 18:28-30:耶穌在 18:27 的回答後,彼得立即提出**「他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耶穌應許那些「為神的國撇下一切的,必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這進一步說明,「得救與承受永生」,不在於人「保留或積攢什麼」,而在於「憑信心放下一切,並因神的恩典而得著」**。

    【路加福音 18:28-30】「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因此,路加福音 18:27 是對**「人自義和自救觀念的徹底否定」,強調「救恩是神的作為」,並「將人的無能與神的全能形成鮮明對比」,為那些感到「絕望和無助的人」帶來了「唯一的出路和終極的盼望」**。


神的全能:超越一切的限制

「在神卻能」的宣告,彰顯了神超越一切、無所不能的本性,祂的能力不受任何限制。

創造的權能:從無到有

神是萬物的創造者,祂從無中創造有,這證明了祂超乎想像的能力。

【創世記 1:1】「起初,神創造天地。」

起初,神創造天地。

【羅馬書 4: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祂在主面前是我們眾人的父。」

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

掌管歷史:萬事萬物在祂手中

神的權能不僅體現在創造上,也體現在祂掌管歷史、統御萬有的主權上。

【但以理書 4:35】「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做甚麼呢?」

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做甚麼呢?

【約伯記 42:2】「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救贖的奇蹟:死裡復活

最大的神蹟莫過於將死人復活,這顯明了神超越生命和死亡的至高權能。

【以弗所書 1:19-20】「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使祂從死裡復活。

【哥林多前書 6:14】「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人的限制:軟弱與無能為力

「在人所不能的事」清晰地指出了人性的有限、軟弱和無法自救的困境。

罪的捆綁:無法自拔

人類因罪的緣故,陷入罪的捆綁中,憑藉自身的力量無法掙脫,無法達到神的義。

【羅馬書 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律法的無效:無法稱義

律法指出了人的罪,卻無法給人帶來稱義,也無法賜予人行善的力量。

【羅馬書 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加拉太書 3: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

財富的無用:無法買贖生命

物質財富在神的國度中毫無價值,無法買贖生命,也無法幫助人得救。

【馬可福音 8:36-37】「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詩篇 49:7-9】「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


救恩的本質:完全神的作為

路加福音 18:27 的核心信息是,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與作為,而非人的努力。

因信稱義:神白白的恩典

人稱義不是因為行為,乃是因信基督,這完全是神白白的恩典。

【羅馬書 3: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以弗所書 2:8-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基督的工作:唯一的道路

基督的死而復活成就了救恩,祂是通往神唯一的道路,沒有祂,人無法到父那裡去。

【約翰福音 14:6】「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使徒行傳 4:1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重生與新生命:聖靈的運行

得救不僅是赦罪,更是新生命的開始,這是聖靈在人心中運行,使人重生的結果。

【約翰福音 3:5-6】「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提多書 3:5】「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信心的能力:在神凡事都可能

儘管人有限,但藉著對神的信心,人可以經歷神的大能,成就看似不可能的事。

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看見神的作為

信心使人能夠看見神那看不見的作為,並在絕境中持守盼望。

【希伯來書 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馬可福音 9:23】「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禱告的權能:憑信求就得著

藉著禱告,人憑著信心向神呼求,就能經歷神的大能,改變看似不可能的局面。

【馬太福音 21:22】「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

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

【雅各書 5:16】「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靠主誇勝:在軟弱中得力量

承認自己的軟弱,反而能更多倚靠神,經歷祂的大能,在不可能中得勝。

【哥林多後書 12:9-10】「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腓立比書 4:13】「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結論

路加福音 18: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這節經文,不僅僅是**「一句安慰人心的話語」,更是「一項深刻的神學真理宣告」,它「徹底顛覆了人類憑藉自身力量自救或成就大事的狂妄」,並「將一切榮耀歸於神的全能」**。

從**「原文深入逐字研究」來看,「在人所不能的事(Τὰ ἀδύνατα παρὰ ἀνθρώποις)」強調了「人性的有限與無能為力(ἀδύνατος)」,尤其在面對「承受永生」這樣的「屬靈課題」上。而「在神卻能(παρὰ Θεῷ δυνατά ἐστιν)」則強烈對比出「神無限的大能(δυνατά)」,表明「凡是人看為不可能的事,在神那裡都是可行的」。這句話是針對「少年官無法捨棄財富以致於不能進入神國的困境」,以及「門徒『誰能得救呢?』的疑問」所給出的「終極答案」**。

這份真理的基礎是**「神的全能」。祂是「從無到有」的創造主(創世記 1:1;羅馬書 4:17),「掌管宇宙萬物和歷史進程」(但以理書 4:35;約伯記 42:2),甚至能「使死人復活」(以弗所書 1:19-20;哥林多前書 6:14),這一切都「證明了祂超越一切的權能」**。

與此相對照的是**「人的極大限制」。人類因「罪的捆綁」「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羅馬書 7:18),「無法憑藉律法稱義」(羅馬書 3:20;加拉太書 3:11),而「世上的財富」更是「無法買贖生命」「進入神的國」(馬可福音 8:36-37;詩篇 49:7-9)。這些都顯示了「人性的軟弱和無助」**。

因此,「救恩的本質完全是神的作為」。人得以稱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羅馬書 3:28;以弗所書 2:8-9),這一切**「都由基督的救贖工作成就」,祂是「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 14:6;使徒行傳 4:12)。信徒的「重生和新生命」,也是「聖靈運行的結果」**(約翰福音 3:5-6;提多書 3:5),絕非人的功勞。

儘管人有極限,但藉著**「對神的信心」,我們卻可以「經歷神的大能」。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使我們能「看見未見之事」(希伯來書 11:1),並深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馬可福音 9:23)。藉由「憑信心的禱告」,我們能「得著所求的」(馬太福音 21:22;雅各書 5:16)。甚至在我們的「軟弱中」,神的能力反而得以「顯得完全」,使我們「靠著那加力量的,凡事都能做」**(哥林多後書 12:9-10;腓立比書 4:13)。

總而言之,路加福音 18:27 是一項**「宣告神絕對主權和無限大能的真理」。它「鼓勵我們在面對看似不可能的困境時」,不要「憑藉有限的自我」,而是要「將眼目定睛在全能的神身上」。這份真理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支柱」,也是我們「活出超越生命極限的動力來源」。我們是否真正將自己的盼望建立在「人所不能、神卻能」**的真理上呢?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 路加福音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 路加福音 18:18-23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有。

  • 路加福音 18:24-25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 路加福音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 路加福音 18:28-30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 創世記 1:1

    起初,神創造天地。

  • 羅馬書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祂在主面前是我們眾人的父。

  • 但以理書 4:35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祂手,或問祂說:你做甚麼呢?

  • 約伯記 42:2

    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 以弗所書 1:19-20

    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 哥林多前書 6:14

    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 羅馬書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 馬可福音 8:36-37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 詩篇 49:7-9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

  • 羅馬書 3: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以弗所書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約翰福音 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 使徒行傳 4:12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 約翰福音 3:5-6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 提多書 3:5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 希伯來書 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 馬可福音 9:23

    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 馬太福音 21:22

    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

  • 雅各書 5:16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 哥林多後書 12:9-10

    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 腓立比書 4:13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