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之道:聽從神的聲音,活出神子民的樣式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耶利米書 7:23
耶利米書 7:23 是耶和華神透過先知耶利米,向悖逆的以色列民發出的一份**「關鍵且核心的宣告」:「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這節經文的核心,在於「強調神與祂子民之間立約關係的基礎:單純的順服」。在耶利米所處的時代,以色列民陷入了形式主義的宗教活動,他們依靠聖殿和獻祭,卻忽略了神最根本的要求——「聽從祂的話並遵行祂的道」。神藉著耶利米明確指出,「祂真正看重的並非繁瑣的儀式,而是內心的順服和生命的實踐」。這句話語如同「一道劃破虛偽的利劍」,直指他們信仰的核心問題:「他們失去了對神話語的敬畏與遵從」。這意味著,「神與人關係的建立與維繫,以及蒙福的關鍵,都繫於人是否願意專心聽從並實踐神的一切吩咐」。這份真理不僅是對古以色列民的提醒,也是對歷世歷代所有信靠神之人「永恆不變的呼召」。它提醒我們,在一個追求表面功夫和形式的世代中,「神仍然看重我們對祂話語的單純順服」。本論文將深入探討這節經文的希伯來文原文意義,闡釋「聽從我的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以及「就可以得福」等關鍵詞的內涵,並結合聖經中關於「神與人立約的基礎」、「順服的真諦」、「悖逆的後果」以及「順服帶來的美好福分」**等經文,闡明為何聽從並遵行神的話語,是建立真實神人關係、活出神子民樣式並經歷神所賜全備福分的唯一途徑。
原文深入逐字研究:立約關係的核心條件
耶利米書 7:23 的希伯來文原文,透過精煉的語句,清晰地勾勒出神與祂子民立約的關鍵要素。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כִּי אִם־אֶת־הַדָּבָר הַזֶּה צִוִּיתִי אֹותָם לֵאמֹר Ki im-et-haDavar haZeh tziviti otam lemor)
「כִּי אִם־אֶת־הַדָּבָר הַזֶּה」(Ki im-et-haDavar haZeh)意為「唯有這句話、這件事」。「כִּי אִם」(ki im)帶有**「強調和排除」的意思,表示「唯獨這件事、不是別的」。這表明神對他們的要求「是單一且核心的」,而非繁瑣的外在儀式。
「צִוִּיתִי אֹותָם לֵאמֹר」(tziviti otam lemor)意為「我吩咐他們說」。強調「這是神的直接命令和宣告」**。
「你們當聽從我的話,」(שִׁמְעוּ בְקֹולִי Shim'u v'Koli)
「שִׁמְעוּ」(Shim'u)是動詞「聽、聽從、順從」(shama)的命令式。它不僅指**「用耳朵聽見」,更重要的是「聆聽並順從、遵從」。
「בְקֹולִי」(v'Koli)意為「我的聲音、我的話」。強調「聽從的對象是神本身的聲音和話語」。這句話是「順服的核心」**。
「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וְהָיִיתִי לָכֶם לֵאלֹהִים וְאַתֶּם תִּהְיוּ־לִי לְעָם v'hayiti lakhem l'Elohim v'atem tihyu-li l'Am)
「וְהָיִיתִי לָכֶם לֵאלֹהִים」(v'hayiti lakhem l'Elohim)意為「我就作你們的神」。這是一個**「立約的宣告」,表明神願意與他們建立「獨特的關係」。
「וְאַתֶּם תִּהְיוּ־לִי לְעָם」(v'atem tihyu-li l'Am)意為「你們也作我的子民」。這表明以色列民將享有「特別的身分和地位」,成為「屬於神的選民」。這種關係的建立是「以聽從為前提」**。
「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וַהֲלַכְתֶּם בְּכָל־הַדֶּרֶךְ אֲשֶׁר אֲצַוֶּה אֶתְכֶם vaHalakhtem b'chol-haDerekh asher atzaveh etkhem)
「וַהֲלַכְתֶּם」(vaHalakhtem)是動詞「行走、行事」(halakh)的完成時。指**「生命中的行動和實踐」。
「בְּכָל־הַדֶּרֶךְ」(b'chol-haDerekh)意為「在一切的道上、在一切的道路上」。「דֶּרֶךְ」(derekh)指「道路、生活方式、行為準則」。這強調了「遵行的全面性」,不是只選擇性地遵行一部分。
「אֲשֶׁר אֲצַוֶּה אֶתְכֶם」(asher atzaveh etkhem)意為「我所吩咐你們的」。再次強調「是遵行神的命令」**。
「就可以得福。」(לְמַעַן יִיטַב לָכֶם׃ lema'an yitav lakhem.)
「לְמַעַן」(lema'an)意為「以便、為要」。表明這是**「最終的目的和結果」。
「יִיטַב לָכֶם׃」(yitav lakhem.)意為「就可以得好處、就可以得福」。「יָטַב」(yatav)指「好、順利、蒙福」。這福分是「神所應許的結果」,它不是人的努力所賺取的,而是「神因人的順服而賜下的」**。
這節經文的核心是,我唯獨命令你們這一件事:要聽從我的聲音,這樣我才能作你們的神,你們也才能作我的子民。你們要按照我所吩咐的一切道路去行,這樣你們就可以蒙福。
立約關係的基礎:神的主權與人的順服
耶利米書 7:23 揭示了神與祂子民之間立約關係的基石,即神的主權和人對神話語的順服。
神的主權:唯獨的呼召
神以祂的主權設立了與人的關係,並向人發出獨特的呼召,人必須回應。
【出埃及記 19:5】「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
【利未記 26:12】「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聽從的實質:內心的回應
「聽從我的話」不僅是耳朵的聆聽,更是內心深處的順服和願意遵行的回應。
【撒母耳記上 15: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聽命勝於獻祭。
【申命記 11:26-28】「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咒詛。」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必蒙福。
子民的樣式:分別為聖
作為神的子民,意味著要活出與世界不同的樣式,順服神的聖潔要求。
【彼得前書 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是屬神的子民。
【羅馬書 12: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
行神吩咐的道:生命全面的實踐
「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強調了順服的範圍是全面性的,涵蓋生活的每一個層面。
遵行的全面性:沒有例外
神的要求是全面的,我們不能選擇性地遵從,而是要行祂所吩咐的一切道。
【詩篇 119:4-5】「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為要我們殷勤遵守。
【申命記 5:32-33】「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得為業的地上得以長久。」
不可偏離左右。
內外一致:心的轉變
真正的遵行源於內心的改變和對神的愛,而非僅僅是外在的行為。
【耶利米書 24:7】「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必一心歸向我。」
他們必一心歸向我。
【羅馬書 2:29】「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
基督的榜樣:完全的順服
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樹立了完全順服神的榜樣,祂一生都遵行神的旨意。
【約翰福音 15:10】「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
【希伯來書 5:8】「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順服的福分:生命的全備恩典
「就可以得福」是神對聽從並遵行祂話語之人的應許,這福分是全面且真實的。
地上的福分:昌盛與安定
在舊約背景下,順服往往帶來物質上的昌盛、土地的安定和戰爭的勝利。
【申命記 28:3-6】「你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蒙福。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蒙福。你出入都必蒙福。」
你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
【約書亞記 23:14】「你們也知道,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你們的一切福氣,沒有一句落空的,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
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你們的一切福氣,沒有一句落空的。
屬靈的福分:與神親近
新約更強調順服帶來與神更親密的關係、內心的平安和屬靈的成長。
【約翰福音 14: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
【詩篇 119:165】「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甚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
永恆的福分:進入神的國
最終,完全的順服將引導我們進入永恆的生命和神的國度,得著最大的福分。
【馬太福音 7: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啟示錄 22:14】「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
結論
耶利米書 7:23「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這節經文是**「神向祂子民發出的永恆呼召」,它簡潔而有力地闡明了「神與人立約關係的核心本質,以及蒙福的唯一途徑」。在耶利米所處的時代,以色列民陷入了宗教形式主義的泥淖,神透過先知「糾正了他們對信仰的錯誤認知」,強調「真正的敬拜不在於外在的儀式,而在於內心的順服」**。
首先,「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Ki im-et-haDavar haZeh tziviti otam lemor, Shim'u v'Koli)明確指出,「順服神的話語是神對人最根本且唯一的要求」。這裡的「聽從」(shama)不僅是耳朵的接收,更是**「內心深處的順服和願意遵從的行動」,如同撒母耳所言「聽命勝於獻祭」(撒母耳記上 15:22)。這是建立神人關係的「前提條件」**(申命記 11:26-28)。
其次,當人真心聽從神的話時,神就應許建立**「親密的立約關係」:「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v'hayiti lakhem l'Elohim v'atem tihyu-li l'Am)。這份應許是神主權的彰顯,祂渴望與人建立「獨特且深厚的關係」(出埃及記 19:5;利未記 26:12)。作為神的子民,我們被呼召「活出與世俗不同的聖潔樣式」,在品格和行為上「彰顯神的榮耀」**(彼得前書 2:9;羅馬書 12:2)。
再者,神進一步強調了**「聽從的實踐性」:「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vaHalakhtem b'chol-haDerekh asher atzaveh etkhem)。這裡的「行」(halakh)指「在生命中行事為人」,而「一切道」(b'chol-haDerekh)則強調了「順服的全面性」,沒有選擇性地遵從或打折扣。真正的遵行源於「內心的轉變」和對神的愛,而非僅僅是外在的儀文(詩篇 119:4-5;申命記 5:32-33;耶利米書 24:7)。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樹立了「完全順服神的典範」**(約翰福音 15:10;希伯來書 5:8)。
最後,神應許了**「順服所帶來的豐盛福分」:「就可以得福」(lema'an yitav lakhem)。這份福分是「全備且真實的」,它涵蓋了舊約時代物質上的昌盛與安定(申命記 28:3-6;約書亞記 23:14),更重要的是,它在新約時代帶來「與神更親密的關係、內心的平安和屬靈的成長」(約翰福音 14:23;詩篇 119:165)。最終,這種順服將引導我們「進入永恆的生命和神的國度」**,得著最大的福分(馬太福音 7:21;啟示錄 22:14)。
總而言之,耶利米書 7:23 是**「一份深具啟示性且影響深遠的經文」。它提醒我們,「神對祂子民的核心要求是單純而徹底的順服」。這份順服不僅是建立「真實神人關係的基礎」,更是「活出神子民樣式」並「經歷神全備恩典的必經之路」。願我們都能時刻銘記這份真理,專心聽從神的話,並將之付諸實踐,從而「得著那真正屬於神的福分」**。
引用聖經經文清單
耶利米書 7:23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樣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出埃及記 19:5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利未記 26:12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撒母耳記上 15:22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申命記 11:26-28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咒詛。
彼得前書 2: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羅馬書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詩篇 119:4-5
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申命記 5:32-33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得為業的地上得以長久。
耶利米書 24:7
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必一心歸向我。
羅馬書 2:29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約翰福音 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
希伯來書 5: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申命記 28:3-6
你在城裡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蒙福。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麵盆都必蒙福。你出入都必蒙福。
約書亞記 23:14
你們也知道,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你們的一切福氣,沒有一句落空的,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
約翰福音 14:23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詩篇 119:165
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馬太福音 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啟示錄 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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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