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是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完美的代替:利未記一章十節對救贖原則中可替代性與無瑕疵性的啟示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是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利未記1:10


一、希伯來文原文專題研究與上下文全章引用

【利未記1:10】這節經文是摩西律法中關於燔祭‘ōlāh - עֹלָה)規定的第二部分,具體說明了如果獻祭者選擇小牲畜(綿羊或山羊)作為供物時,必須遵守的細節。

  1. 「綿羊或是山羊」 (min-ha-tso’n ‘o min-ha-‘izîm - מִן־הַצֹּאן אֹו מִן־הָעִזִּים):

    • 希伯來文 tso’n 通常指綿羊,而 ‘izîm 指山羊。這表明律法為獻祭者提供了可替代性的選項,體現了上帝律法的恩典與包容。無論獻祭者經濟能力如何,只要是潔淨的牲畜,皆可作為完全奉獻的工具。

  2. 「燔祭」 (‘ōlāh - עֹלָה):

    • 該詞源於動詞 ‘ālāh (上升),意指**「上升的祭」。這強調了這種祭牲必須完全焚燒在祭壇上,象徵著完全歸於上帝**,其煙氣上升蒙神悅納。這與其他部分歸於祭司或獻祭者的祭物(如平安祭、素祭)有著本質的區別。

  3. 「沒有殘疾的」 (tāmîm - תָּמִים):

    • 這是燔祭的核心要求。Tāmîm 意指**「完全的」、「健全的」、「無瑕疵的」。這不僅是對祭牲外表健全的要求,更是指向道德和屬靈的純全**。這要求為後來的彌賽亞代贖奠定了重要的神學基礎。

【利未記 1】全章內容,詳盡闡述了三種不同牲畜(牛、羊、鳥)作為燔祭的條例,確立了完全奉獻的律法框架:

【利未記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利未記1: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利未記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牽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利未記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遮罪。】

【利未記1:5】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四圍。】

【利未記1:6】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祭牲切成塊子。】

【利未記1:7】

【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利未記1:8】

【亞倫的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的柴上。】

【利未記1:9】

【但燔祭牲的腿和臟腑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這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是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未記1:11】

【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利未記1:12】

【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都要擺在壇上柴的火上。】

【利未記1:13】

【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這一切全獻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1:14】

【人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

【利未記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扭下頭來,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邊上;】

【利未記1:16】

【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拋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未記1:17】

【再用翅膀將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把鳥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二、可替代性的恩典:律法中的平等原則

【利未記1:10】與同章中對牛(1:3)和鳥(1:14)的規定並列,清晰地體現了獻祭的可替代性原則。這保障了所有以色列人,不論其社會經濟地位如何,都能履行獻祭的義務,並透過完全的奉獻與上帝和好。

  • 獻祭的普世性與包容性: 律法允許從最昂貴的公牛,到一般的綿羊或山羊,再到最便宜的斑鳩或雛鴿。這份恩典確保了奉獻的價值不在於數量,而在於獻祭的動機和完全性。這種彈性是上帝對其子民憐憫的展現。

【利未記1:14】

【人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

【申命記16:17】

【各人要按自己的能力,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獻禮物。】

  • 上帝對心意的看重: 上帝的律法要求的是全然的擺上。無論獻上的是牛是羊,只要是**「最好的」,並且「沒有殘疾」,就蒙悅納。先知時代也強調,獻祭必須與公義的內心**相配,否則徒有形式的獻祭是上帝所厭惡的。

【彌迦書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三、無瑕疵的標準:指向基督代贖的預表

【利未記1:10】所強調的**「沒有殘疾的」tāmîm)是舊約獻祭制度中最嚴格、最具預表意義的標準。這項要求在基督論中得到了終極的應驗**。

  • 代贖者必須是完美的: 祭牲的完美性象徵著牠必須無辜且純潔,才有資格作為獻祭者罪惡的替身。若祭牲本身有瑕疵,則無法滿足上帝的聖潔要求

【利未記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 基督——最終無瑕疵的羔羊: 新約聖經明確指出,耶穌基督就是那位完美無瑕的羔羊,祂的獻上使舊約的犧牲制度得以廢止與成全。祂的血是永遠有效的潔淨祭。

【彼得前書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希伯來書9: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四、完全的奉獻與生命的更新

燔祭的本質是完全的奉獻,這要求獻祭者在悔罪之後,將自己整個生命再次完全歸給上帝。牲畜被完全焚燒,表明了獻祭者願意全然順服

  • 按手:認同與轉移: 儘管【利未記1:10】沒有直接提及,但其前文(1:4)規定了按手的動作:【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遮罪。】按手象徵著獻祭者將自身污穢轉移到祭牲身上,祭牲成為代罪者

  • 生命的完全獻上: 在基督的救贖完成後,新約信徒不再需要牲畜的燔祭。然而,燔祭的原則被轉換為一種屬靈的祭——即將自己的身體和生命完全獻上,這就是基督徒的真敬拜

【羅馬書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希伯來書13:15】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利未記1:10】以律法的細節,完美地闡述了代贖、潔淨與奉獻的三重真理:上帝的救贖是普世可及的(可替代性),但祂的公義要求絕對的純全(無殘疾)。這一切都清晰地指向了耶穌基督——那位完全且無瑕疵的羔羊,為我們成就了唯一且永遠的燔祭


引用的聖經經文清單

【利未記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利未記1: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利未記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牽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獻上。】

【利未記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遮罪。】

【利未記1:5】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四圍。】

【利未記1:6】

【那人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祭牲切成塊子。】

【利未記1:7】

【祭司亞倫的子孫要把火放在壇上,把柴擺在火上。】

【利未記1:8】

【亞倫的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並脂油擺在壇上的柴上。】

【利未記1:9】

【但燔祭牲的腿和臟腑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這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是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未記1:11】

【要把羊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利未記1:12】

【要把燔祭牲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祭司都要擺在壇上柴的火上。】

【利未記1:13】

【但臟腑與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這一切全獻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未記1:14】

【人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是雛鴿。】

【利未記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扭下頭來,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邊上;】

【利未記1:16】

【又要把鳥的嗉子和髒物除掉,拋在壇的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未記1:17】

【再用翅膀將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把鳥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申命記16:17】

【各人要按自己的能力,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獻禮物。】

【彌迦書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利未記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彼得前書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彼得前書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希伯來書9: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羅馬書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希伯來書13:15】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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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愛 主 ─ 你 的 神 。

—— Matthew 22:37 —— 馬 太 福 音 22:37